杨钧期,黄 鑫
(1.贵州师范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2.宁夏社会科学院,宁夏 银川 750021)
北伐战争结束后,没有明显地盘优势的冯玉祥及其西北军为在新一轮的军事斗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开始对其控制下的区域进行整合,着手酝酿甘肃分治案,即将甘肃一分为三。后经过西北军系人物——时任国民政府内政部长薛笃弼的活动,该案随之被列为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讨论的议案。1928年9月5日,在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153次会议上,该提案得以通过。10月17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159次会议又通过了宁夏、青海建省的决议。甘肃分治与宁夏建省是“民国时期发生在西北的一件大事”,[1]是研究近代西北区域历史变迁中无法绕开的一个问题,故学术界对其已有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但某些方面仍有深入研究的空间,笔者试从边疆治理的角度对宁夏建省的相关面向进行探讨,以期抛砖引玉,深化此类问题的思考。
关于宁夏建省的原因学术界已有的结论大体可以归纳为:建省是国民政府与冯玉祥西北军双方借此削弱对方实力的结果,是派系斗争的产物。因为对双方而言,分治与建省是不同的两个面相。国民政府侧重于建省后带来的分治,这不仅可以迎合当时为风靡一时的“缩小省区论”,同时还可借此分散和削弱西北军;而西北军方面则更看重分治后的建省——此举不仅可以增加省区数量,以便安置部属,平衡集团内部利益。更为重要的是可以藉建省保留更多的军队(当时驻防省区的数量是整军后保留部队数量的重要指标),从而将南京方面借编遣而裁减西北军的目的消解于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