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山西商人与河北棉花贸易研究

2022-01-20 16:57晏雪莲周超宇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晚清

晏雪莲 周超宇

摘 要:清朝晚期,河北棉产区形成产地市场与中转集散市场两级市场体系,通过与外省棉花消费市场相连接,河北棉花得以大量外运。外运路线分东西南北四条,囊括华北大部以及西北、华中部分地区。山西花商在棉产地与消费市场广设花店,并凭托由制度化的书信经营形成的信息网络和以资金融通、清算为内容的金融体系,构建了完整的棉花贸易体系,实现购销一体化。山西花商也因此成为晚清河北棉花贸易發展的重要内生性因素。河北棉花西运山西,成本由花价、脚费、包装费用、厘金、官税、店用与打用钱(银)等部分构成。在棉花贸易过程中,因各地棉平与货币不同,棉花运往目的地后需对货币和重量进行换算;与其他商品不同,棉花价格以重量表示,花商利润主要来源于棉花在买进卖出时计费重量之差。

关键词:晚清;晋商史料集成;河北棉花市场;山西商人;贸易体系

中图分类号:F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22)01-0090-12

 明清时期,随着棉花种植的普及与发展,河北成为华北乃至全国重要的棉产地,河北棉花种植的商品化趋势不断加强,棉花市场日益成熟。作为北方重要商人群体,山西商人在河北棉花的运销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学界过去多认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前,河北植棉的专业化与商品化虽有发展,但只表现为对自然气候等地理条件的依赖性和消费习惯的世袭性,其发展是沉滞而缓慢的。[1]当时的棉花主要作衣被填充物和制作土布的原料,产量有限,棉花的集散活动大多分布于产地县城和乡村市集上。[2] 本文则试图证明商品化程度不断提升、贸易规模及运销范围的扩大是晚清河北棉业发展的重要面向,其推动因素是内生性的,且山西商人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于历史时期河北棉花贸易的研究,学界已有丰厚成果①,但对传统交通通信体系下晚清河北棉花市场层级、销售范围及贸易细节等方面的研究较为薄弱,对河北棉业商品化程度认识不够深刻。关于明清山西商人与河北商业的关系,在晋商或河北商业的综合研究中有所涉及;专论则成果不多,缺乏对山西商人参与河北具体某一行业实况的细致研究。②本文在前辈时贤的研究基础上,运用《晋商史料集成》中买花规程、买花账、花布商人信稿、发票、运货单等原始史料,力图呈现晚清山西花商参与河北棉花贸易的经营实态。

一、资料介绍及考证

(一)资料介绍

本文所使用的山西商人史料皆来自刘建民主编的《晋商史料集成》(下文中皆简称为《集成》),主要包括买花规程两本:《清代王宅志恒堂记迭花布底》《年代不详买花规程》;花商信稿两本:《道光某年平遥某花店往郗书稿》《咸丰某年平遥某布花店各处收信稿》;买花账一本:《光绪元年立某花店直隶买花账》。此外还有运花单据等相关资料。其中《咸丰某年平遥某布花店各处收信稿》《光绪元年立某花店直隶买花账》原题有误,笔者考证,前者应题为《同治三年平遥某布花店各处收信稿》,后者为《光绪三年及之前数年某花店直隶买花账》。

《清代王宅志恒堂记迭花布底》为黑紫色封面,左上黄底黑字书写:“王宅志恒堂记迭花布底一本”,蓝色封底;正文共54页,线装,以行楷书写办买棉布、棉花规程。《年代不详买花规程》共40页,以行楷书写“买花规程”。买花规程,顾名思义即对棉花贸易具体过程及相关方面的指导和规范。前者内容包括晚清时河北、山东、河南各棉布产地布平、布匹规格、买布成本、布店等信息;全国棉花市场概况;高县③棉花市场上产自河北太行山东麓各棉产地棉花的品质分类;从棉产地批发棉花至山西的买花成本、买花路线、棉产地与目的地棉平换算、银钱色平兑等信息。后者除全国棉花市场概况、高县市场上棉花品质分类、从棉产地批发棉花到山西的具体过程外,亦对高县棉花市场上棉花贸易的具体细节、高县棉花外运、河北棉花南运赊旗路线与成本等有详细说明。两本规程真实细致地再现了晚清山西棉花商人的商业运营过程与运营方式。《道光某年平遥某花店往郗书稿》封皮封底均为黄色厚纸,封皮字迹破损较多;信稿有所残缺,今存52页,线装,以行草抄录道光某年由平遥寄往郗马花店的商业书信共21封。《同治三年平遥某布花店各处收信稿》封皮和封底均为黑紫色,其上无字;正文今存111页,线装,以行楷抄录由各处寄平的信件共105封,其中由河北黄金庄花店寄来(包括转寄)的书信计15封。两本信稿主要内容为总号与分号、不同商号之间关于市场行情、银钱兑价、业务情况等商业信息的互通及总号对分号业务的遥控指挥。《光绪三年及之前数年某花店直隶买花账》外封皮和封底均为灰布,内封底为蓝色厚纸;部分纸张略有破损,线装,以行书书写光绪三年(1877年)及之前数年某花商从河北正定县、藁城、获鹿等处商号购买棉花、布匹及其他杂货的数量、重量、成本等信息;账单今存132页,共计133次购买记录,其中买花记录125次。其余资料不再一一介绍。

(二)资料归位与年代考证

由于《集成》汇集的晋商文书绝大部分是从市场上购买或从民间零星收购而来,严格按其形成地甚至家庭来进行归位的难度非常大,只能尽量归位到一定的行业和区域。[3]据考证,本文所用资料均与高县、平遥、忻州等地山西花布商人有关。

《清代王宅志恒堂记迭花布底》《年代不详买花规程》内容多有相似之处,写成时间当为一前一后。该规程中多次提到厘金,查河北征厘始于咸丰八年(1858年);[4]又,当时获鹿作为河北棉花运往山西之中转站地位尚未被石家庄取代④,故规程写成年代为咸丰八年至清末民初之间。《同治三年平遥某布花店各处收信稿》年代定为同治三年(1864年),证据如下:信稿内题为《补六月初七日收广仁记由绛捎来第十二次信,五月二十六日申》的信件提到存义公票号,该票号成立于同治元年(1862年)左右,[5]故写信时间当不早于此年。又,有六封信件题目中明确提及于甲子年某月日收发⑤,同治三年为农历甲子年,故该封信稿年代应定为同治三年。《光绪三年及之前数年某花店直隶买花账》年代考证如下:账本第114页写有“光绪三年十二月吉立”,[6]781故该页之后所记为光绪三年账目,该页之前为光绪二年(1876年)及之前账目,又113页写有“共买永碛花一百五十大担,三百零五小担,九斤小花包五十个,共归老号八万八千五百三十五斤”,[6]780应为光绪二年买花总量。计算可得,账单79页-112页,所买永碛花共305小担,大担数量和老号数量亦大致相符,因而可合理推测113页之前为光绪二年及以前账目。故该账本所记为光绪三年及之前数年某花店直隶买花账(包括棉布及其他杂货)。

二、晚清河北棉花市场概况与层级

(一)市场规模及运销路线

河北自明中叶以来就一直是华北乃至全国的重要棉产地。晚清河北植棉业进一步发展,主要体现在种植区域的扩大与产量的提高。据宣统年间农工商部统计,河北各地棉产量“以栾城、藁城为最,丰年可收三千余万角 力,欠年亦收一千六七百万角 力左右。赵州、成安、束鹿次之。清苑、完县、博野、满城、蠡县、祁州、磁州、滦州、武清、平谷、南宫、卢龙、正定、赞皇、无极、邯郸等县又次之”。[7]与河北植棉业发展相伴随的是棉花生产商品率的不断提高以及棉花贸易规模的扩大。据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直隶工艺总局调查,河间府吴桥县带子棉花每年约销六十万斤,弹熟棉花每年约销十余万斤;保定府束鹿县岁出约三百万斤棉花,其中旧城市场为外境棉花聚售之处;唐县每年出棉五六十万斤,行销山西、张家口等处二三十万斤;蠡县岁出棉花约八百万斤,行销外属;正定府晋州东乡每年约出一百万斤上下,外销者四五十万斤;藁城县每年棉花外销二十余万斤。[8]955-957晚清河北棉花贸易之盛由此可窥见一二。

明清时期,华北地区水陆交通较为完备,且当时以车船和骡马为主的交通工具,对道路并没有太高要求。此条件下,在大量出口及近代棉纺织工业兴盛之前⑥,河北出产的棉花除供应本地规模庞大的家庭棉纺织业所需外,亦有相当数量经由商贾之手销往本境及他境之棉花消费市场。受产量、交通、市场等因素影响,河北各棉产区棉花运销范围及路线不尽相同。如承德府朝阳县棉花销承德、赤峰、多伦等处;顺天府武清县棉花行销京津;河间府吴桥县棉花销山东、天津、河南、山西等处;[8]955-957京东乐亭等处棉作“收量不多”,花“消﹝销﹞至本省”;太行东麓平原棉产丰富,“里府花消﹝销﹞山西全省,山东数多处”,“保定府等处花消﹝销﹞至京东少,东西两口、宣化府等处多”,[9]468威县等处花由“尖庄儿大兴店装船”发往河南赊旗。[9]504

从山西商人的经营文书来看,晚清河北主要棉产地⑦棉花外销有东西南北四条路线:北路销往“东西两口、宣化府等处”;东路销往山东;西路销往山西,并通过高县等棉花集散中心进一步西运陕西咸阳、泾阳等处;南路则销往河南,并通过赊旗进一步南运汉口或西运陕西。⑧结合晚清时交通路线和买花规程,可知北运路线大致为由棉产地出发,沿东北向官路至京师;再折向西北至宣化府、张家口;再向西沿长城一线道路至山西大同;最后沿晋蒙商路运往归化城。向东运往山东,或走东南向官道,或由运河南运。西运山西的棉花多由获鹿、苏曹二地中转⑨,由获鹿中转之棉花,由井陉进入山西后,或向西北经盂县运往忻州,或向西经寿阳运往太原或祁县,并进一步向西南運往汾州府、高县等处。由苏曹中转之棉花,经河南北部由滏口陉进入山西黎城,行至潞安一带后,或向西南运往高县,或向西北运往祁县等地。高县市场上的棉花可由官道一路向西南过黄河后运陕西咸阳、泾阳等处。⑩河北棉花南运赊旗主要有三条路线:(1)产地—尖庄镇—新乡—杨桥口—张市镇/张林庄—北舞渡—赊旗镇;(2)产地—尖庄镇—新乡县—赵家口—板桥—北舞渡—赊旗镇;(3)产地—柳园口—朱仙镇—北舞渡/祥县—赊旗镇。到赊旗后,河北棉花可进一步经豫陕、豫鄂商路运销陕西、湖北。与其他外运路线不同,南运路线主要走水路,如威县花经路线(2)南运赊旗,先行六十里至尖庄,由尖庄装船后经卫河南运一千一百里至新乡县;至新乡县后行六十里至黄河北岸赵家口,过黄河后再行五十里至板桥;由板桥装船水运九百里至北舞渡,最后由北舞渡装车行二百四十里终至赊旗镇。水陆行程共计2 440里,每包棉花运费、装车及其他费用计需2 772文左右。对比水陆运费可知,水运资费大大低于陆运。如由威县发尖庄短短六十里,每担需“脚钱三百上下”,由尖庄至新乡县水路一千一百里,“脚钱四百上下”,[9]504对比可谓明显。

(二)市场层级

在传统交通通信条件下,晚清河北主要棉产区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产地市场与中转集散市场组成的两级棉花市场体系。产地市场遍布棉产丰富区的府州县治所(均有在城集),有定期集市以及并无定期集市的村镇,分布密度与棉产丰富程度成正比,辐射周边方圆十数里或数十里。表1中所示棉花产地市场若进一步细分,规模小者其市场上鲜有花店,交易多于定期集市或专门的棉花集市中进行;规模大者其市场上多有花店等相关商号。棉花收获季节即为市场交易最盛之时。产地市场棉花在供应本地需求外,亦汇集于中转集散市场以外运。

中转集散市场位于水陆要冲之处,为连接本境产地市场与外境棉花消费市场之中点,周边棉产区的棉花集中于此,再通过陆路或水路中转外运。在棉产丰富区,棉花中转集散市场由多个产地市场组成。该类市场之交易规模、辐射范围、花店等相关商号数量等均超过产地市场。获鹿、苏曹为河北棉产区棉花的集散中心和西运山西的重要中转站。获鹿“地当孔道,百货齐集,尤较胜过他邑”,[10]素有“旱码头之称”,从“东边来的货物大都通过马车运送,但是再往西只能通过驴车或骡车……山西全省输入的货物几乎都经过获鹿”。[11]同时,王村、休门、谈村、振头、贾村、石家庄、尹村、郗马、槐底等多个产地市场均在境内。苏曹地处邯郸重要水道滏阳河两岸,为“水陆停泊之处”,“花店尤多,山西、山东二省商贩来此购运”。[12]清末以降,随着铁路等现代交通方式在棉花运销中的广泛应用,获鹿与苏曹逐渐失去其原有的棉花贸易中转集散中心地位。

由山西棉花商人经营文书可见,商贾(包括行商与坐贾)、脚行等活跃于晚清河北棉花市场,参考清代其他地区棉花市场情形,似可推见花农、花贩、牙行经纪人亦为市场上之交易主体;定期集市、花店、过载行则为棉花交易场所。在晚清河北棉花市场上,花店、过载行、脚行为棉花贩运商提供食宿,棉花的加工、包装、仓储、运输,代客买卖以及官税缴纳等服务,并赚取佣金。此外,花店亦自行经营,或在当地市场出售,或将棉花运往山西、河南等地消费市场。脚行中规模较大者设有商号,规模小者往往为独自或合伙经营的脚户,脚户受雇于商号,是棉花运输业务的实际承担者。如表2所示,大有庆、德合和、永盛店为专门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的商号;郭茂禄、张春成、邢明德、邢丙寅、果克旺则为个体或合作经营的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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