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尚氏学》卦义新解研究

2022-02-03 22:28刘明居
今古文创 2022年2期

【摘要】 近代易家尚秉和在其著作《周易尚氏学》中对“节”卦作出了“符节”“符信”的创新性阐释。尚氏取象、用象方法巧妙、独特,逻辑性强。本文分析尚氏的论述,旁及相关章节对“节”义的解说和取象途径。在考察的基础上,思考尚氏新说的缺陷,并提出问题供进一步探讨。

【关键词】 《周易尚氏学》;节卦;符节;符信

【中图分类号】H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2)02-0058-03

基金项目: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KY20210141A)。

一、问题的提出

尚秉和治《易》不苟同于先儒,创见颇丰。其著作《周易尚氏学》在卦义阐释方面实现了许多突破与革新,而“节”卦尤其具有典型性。关于节卦的旧说基本上围绕着“节制”“节度”等命题展开:王弼指出“刚得中而为制主,节之义也”,其“节制”有内外二义,即“修身”和“施人”。[1]239-242孔颖达则结合《杂卦》进一步阐发王弼观点:“节,止之义,制事有节,其道乃亨,故曰‘节,亨’。” [1]239在卦象上,唐代侯果申隄防之义,后来的程颐、朱熹、来知德都从湖泽容量有限的角度,来剖析全卦主旨。①来知德基本继承了朱熹的观点,又突出“用财修己”之义。[2]574

尚秉和指出:“节,信也。古剖竹为符,合以取信。”[3]264尚氏将“节”释为“符节”“符信”,以“信”义为全卦宗旨。前代易家也曾注意到“符节”这一要素,但并没有用它来统领全卦之义。②尚氏在其《说例》中就提到“节为符节,合以取信”,并否定了撙节、制节的旧说。[3]2尚氏对节卦经传的注释体现了象数易学的传统。本文以《周易尚氏学》一书为中心,考察尚氏进行阐解的途徑,分析其新说的不足之处。

二、尚氏取象、用象方法

(一)坎信、震竹与符节相合

正如尚秉和本人所言,“卦名皆由卦象而生”[3]102,“节”之所以为符牌,主要来源乃是坎信、震竹二象。单卦坎为信/孚之象,除尚氏外,虞翻、惠栋亦多用之[4][5]。单卦坎为信/孚,不见于《说卦》,其主要来源应是坎卦卦辞“有孚”和《彖》辞“行险而不失其信”。注家盖多以此为据,申明(重)坎卦“诚信”之卦德,(重)坎象征信义,已然成为公论。

节卦取义的更关键之处,乃是震竹之象。尚氏于此采用正、覆象并用的方法,得出符节之象,其论说可谓精妙、新奇。“二至五正反震,两竹相合,则信成矣。”[3]264如此,则卦象既具符节之材质,又蕴含两竹相合的动态过程。依笔者之见,如果不用坎信,单以震竹之理言之,论证力量也丝毫不减。

在震竹象的应用上,一方面,“竹”本身就与“节”字关系密切,尚氏注意到了这一点,于书中引用《说文》:“节,竹约也。” ③——“节”本义即为竹节。另一方面,节卦中有正、覆二震,震为竹,使得竹与节卦又多了一层联系。震竹象本于《说卦》:“震……为苍茛竹,为萑苇”④,对于其中之理,尚氏认为“皆取其中虚”[3]247。尚氏以竹为关键,从文字、取象两个维度训诂“节”义。

值得注意的是,清代王夫之《内传》注节卦时,也提到竹象。王夫之没有用互卦,而是直接训“节”为“竹节”,点明“有度以限之而不逾”的内涵:一方面“卦画一阴间以一阳,二阴间以二阳”,蕴含阴阳节制之理;另一方面,这种精神与竹节的规律性契合,是“竹之德”。王夫之还认为,“下二阳”乃“近根之促节”。[6]380船山所取“竹节”之义,或许是通过观察节卦整体形象得来。二人论证之异趣,体现出研易思路的不同:尚氏只论象数,描摹符牌形象;船山则兼顾象数、义理,既取竹节象,又吸收前代节制之说,同时杂以阴阳之理。

(二)坎破、兑毁和符节窳恶

尚秉和指出,卦辞和上六爻辞之“苦”为苦窳之义,由坎破兑毁二象得来。坎为破,书中旅卦上九应用了此象,以解“鸟焚其巢”。[3]254坎破一象《说卦》本无,但并非空穴来风,可由坎为陷、为盗、为耳痛、为蒺藜(见《说卦》《序卦》)等引申而来,可靠性较强。此外,虞翻也曾运用坎破象,阐释夬卦九四爻辞:“大壮震为行。坎为破,为曳。故‘其行趑趄’也。”[4]398

兑为毁折之理则显而易见。首先,“兑为毁折”明见于《序卦》,并有《象传》“泽灭木”之语相印证。其次,尚氏于书中频繁以此取象,论述精当:大壮卦九四、革卦九三、中孚《象传》等处的注解都直接使用了兑为毁折之象,较为贴切。此外,其他易家在注经中也重视兑卦毁折之象。如清惠栋作《周易述》,便在离、大壮、损、夬、困、井等诸多章节里应用此象。[5]

因此,从观象用象的角度看,尚氏对于节卦“符信”之义的论述可以说是理据充分,且富有新意。尚氏在中孚卦一章也运用了两竹相合之象⑤,笔者认为,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两卦的联系。节卦上爻变,中四爻仍两竹相合,而坎象毁,符节由苦窳变坚固,如此,便是象征“中心诚信”的中孚卦。由尚氏所取之象,引申出卦象的变化,为我们理解从节到中孚的演进过程提供了新的思路。

另外,尚秉和于节卦用象,有未尽之处。首先是艮卦的取象,尚氏在未济卦一章提到:“艮为节,节,止也。”[3]284又《杂卦》:“节,止也。”尚注:“合而不离,故曰止。”[3]336可见,艮止之象符合尚秉和认定的节卦大义。节卦上互艮,尚氏在解释卦义时,却没有取艮象。此外,《说卦》指出艮卦“其于木也为坚多节”,也言及“节”字,与符节的竹木质地相关。《说卦》身体部位一段还记载“坎为耳”“兑为口”,口、耳与言论相关,君子言行诚信,可以联系到信约,亦可作为论据。

三、尚氏新说的缺陷

(一)历史角度的考察

尚秉和赋予“节”以符节之义,由符节的形象引申出“信”的内涵。程颐认为“有象而后有器,卦复用器而为义也”[7]224。根据郑雅坤的研究,我国古代最晚在西周时期,已出现了玉、铜、竹的符节,但大约到春秋战国时,才形成最初的符节制度。符节的初期形制似乎是圭状物,“合节”的办法是后来才出现的。[8]《周易》卦爻辞以及六十四卦的名称确定之时,是否有左右合节的制度,我们不得而知。

(二)八卦方位的运用

尚氏指出“坎居西方,兑又居西,合为一处,故曰节”[3]264,将先、后天八卦方位叠加,以释符节相合之义。关于尚氏易学对先、后天八卦方位理论的探索与应用,已有学者进行了详尽的考察[9],在此不做赘述,笔者仅就运用八卦方位的可行性提出一点疑问。

用八卦方位图来解释卦名,尽管可以得到看似恰当的结论,却难免附会之嫌。古人作六十四卦,在拟定卦名、卦爻辞之时,确实会受到方位观念的影响,体现在经文中,就是东、西、东北、西南等方位词的使用。但《周易》古经背后的方位意识,应当是具体的地理方向,有学者认为,是以洛邑为中心而确定的[10]。不管怎么说,先、后天八卦方位理论都是在《易传》基础上生发出来的,是易家对原始易学的引申。

宋代象数易学之图本于《易》,后学者却“谓《易》反由图而作”⑥。同样地,如果用后世的八卦方位图去阐释最初的卦名卦义,可能也是本末倒置,未必符合《易经》的本来面貌。

(三)取象的选择性、随意性

尚秉和在注解颐卦《象传》时,同样用到艮象、震象,也涉及了正、覆象并用理论,但却赋予“慎言语,节饮食”之“节”以节欲、节制的内涵。⑦按尚氏说法,颐卦《象》辞中,慎、节二字皆来源于艮卦,艮有止义。可节卦上互艮卦,相关的三、四、五爻爻辞均有“节”字,况且《象》辞更是有“制数度”之语,由此看来卦义与艮象所关甚大,何不用艮止之义?然而尚氏只在六四爻辞下有“艮止为安”[3]266语,这或多或少体现出尚氏用象的选择性。

另外,颐卦正、覆象并用,是否太过迂曲?既然震有言语、饮食象,那么或许可以从整个卦象出发,直观地由“艮止震”得出“慎言语、节饮食”之辞。当然这只是笔者的一隅之见,能否成立尚待商榷。

除颐卦外,关于蹇卦九五爻辞和鼎卦上九《象》辞之“节”,尚氏也从“象”的角度进行了探讨。对蹇九五“中节”,尚氏指出“言五在阴中,阴阳相遇,如符节之合。”[3]187书中符牌之象总共在三卦中使用:节、中孚和蹇。节和中孚取象之理相同,在中四爻,而蹇卦之节却单以阴阳相遇释之,似乎过于随意。若单纯阴阳相遇即可取符节象,《易》中阴阳交际之爻处处皆有,岂不尽为符节?而于鼎卦上九《象》辞“刚柔节”则偏不用符节象[3]231,如此取象似有泛滥之弊,其中体现出的随意性也使得该书受到评论者的指摘。如楊伯峻就认为“(《周易尚氏学》)把卦象扩充运用至于无所节制,未必合于《周易》原意”。[11]22

四、反思:文本阐释问题

关于“节”字,另有未济上九《象》辞:“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虞翻、尚秉和均释“节”为“止”,且都以“艮”作为“节”字的卦象来源——虞翻用卦变,尚氏取半象。虞翻“节”的含义仍然属于行为、德性层面的节制、节止,他还提及纣王沉湎酒色的例子。[4]539-540相较旧说,尚氏的“节止”则蕴含新意:在尚氏看来,此处“不知节”并非对行为不当的负面评价,相反,它还具有正面的意义——“不知节”乃是“过而不止”[3]284的表现。既济“终而止,则其道穷”,未济“终而不止,则其道不穷”[3]281,由此构成既未济的循环运动过程。

然而,笔者看来,尚氏于未济卦此处的注解,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先入为主的问题。尚氏训“济”为“止”,其对“不知节”的阐发,都建立在对未济“穷则变,变则通”卦德的认定之上,而并没有充分考虑到《易传》的语境。《乾·文言》有“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的说法,未济初六《象传》 “不知极”也并非吉辞。从预先建立的理论出发,为了创设未济上爻的有利形象,便赋予“失是”和“不知节”积极的内涵,如此阐释,是否偏离了爻辞和《象》辞本义?

由此,再回到有关节卦的部分:节卦“符信”的意义也是一种预设,以此解说各爻,五、六爻之“甘节”、“苦节”或许还说得通,但对于其他爻,尚氏并没有给出明确的、与卦义相关的解释。当然,其他一些卦、爻也是如此,这与尚氏重象数分析、轻义理发挥的学说特色有关。⑧如何从文本的客观实际出发,使卦名、卦爻辞与《象》辞在象数、义理的双重阐释体系中实现统一,有待我们继续探索。

注释:

①侯果注《象传》:“泽上有水,以隄防为节。”参见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512页。程颐注《序卦》:“泽之容有限,泽上置水,满则不容,为有节之象。”参见程颐:《周易程氏传》,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264页。朱熹注卦辞:“节,有限而止也…泽上有水,其容有限,故为节。”参见朱熹:《朱子全书》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83页。

②来知德注九四爻辞:“盖节者,中其节之义……在信为符节之节……故不止于修身用财。”参见来知德:《周易集注》,九州出版社2004年版,第578页。

③段注:“约,缠束也。竹节如缠束之状。”参见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凤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337页。

④孔疏:“为苍筤竹,竹初生之时色苍筤,取其春生之美也。为萑苇,萑苇,竹之类也。”参见孔颖达:《周易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31页。

⑤“中孚初至五象与节同,仍两竹相合,而在中四爻,故曰中孚。”参见尚秉和《周易尚氏学》,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68页。

⑥《四库提要· 〈易图明辨〉十卷》:“初陈抟推阐《易》理,衍为诸图,其图本准《易》而生,故以卦爻反覆研求无不符合。传者务神其说,遂归其图于伏羲,谓《易》反由图而作。”参见胡渭《易图明辨》,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266页。

⑦“艮为君子,震为言、为食。正反震言语相背,有相讼意,慎则讼息。饮食者,人之所欲,震为口,正反艮手相对,有争意,节则饮食平。慎与节皆艮止象,此易用覆象,最为神妙之语。”参见尚秉和《周易尚氏学》,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36页。

⑧黄黎星先生探讨了尚秉和对《左传》《国语》筮例的阐解,指出“我们今天若要全面深入地阐解《左传》 《国语》的筮例,则应该注意避免完全脱离义理阐释的偏颇。”参见黄黎星《以象解筮的探索——论尚秉和先生对〈左传〉〈国语〉筮例的阐解》,《周易研究》2002年第5期。依笔者拙见,不单是分析筮例,在经传文字的注解上,也应当兼顾象数和义理。

参考文献:

[1]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注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2]来知德.周易集注[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4.

[3]尚秉和.周易尚氏学[M].北京:中华书局,1980.

[4]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十三经清人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94.

[5]惠栋.周易述[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5.

[6]王夫之.周易内传//船山易学集成[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4.

[7]程颐.周易程氏传[M].北京:中华书局,2011.

[8]郑雅坤.谈我国古代的符节(牌)制度及其演变[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1).

[9]韩慧英.“法象自然”的先天八卦之学——试论尚秉和对先天之学的考究与补证[J].中国哲学史,2021,(2).

[10]李小成.《易经》中的方位问题考释[J].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7,(5).

[11]杨伯峻等.经书浅谈[M].北京:中华书局,2004.

作者简介:

刘明居,男,辽宁彰武人,苏州大学唐文治书院2019级本科生。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