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释道核心思想中蕴含的生态哲学理念

2022-02-13 09:56李旭阁
大庆社会科学 2022年6期
关键词:道家物种文明

李旭阁

(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40004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1]自然界是人类社会的物质载体,人类若要发展,离不开自然界的支撑。生态文明的建设,旨在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其中亦包含人与社会乃至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儒、释、道的核心思想所蕴含的生态哲学理念与此具有相通之处,儒家“天人一体”思想、释家“众善奉行”思想、道家“道法自然”思想,都是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积极解读。对此,从儒、释、道核心思想中所蕴含的生态哲学理念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契合视域展开探讨,意在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当代价值。

一、儒家“天人一体”思想中的生态哲学理念

“天人一体”是儒家对待人与自然关系的一贯主张。儒家习惯于将“天、地、人”联系在一起,形成儒家所特有的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共同存在的混合思想。早在农业文明时期,由于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的局限性,在对待各种自然现象时,人类都秉持敬畏崇拜的态度,认为自身的命运由自然力量所支配。这种认识虽然不科学,但其积极之处在于将自然与人联系在一起,将人的命运与自然的命运相连。在此基础上,儒家进一步从人道的角度去体悟天道,并将天道的规律社会化和人伦化,所形成的“天人一体”思想与当前生态文明建设中所提倡的生态和谐观不谋而合。

(一) 以仁义之心对待天地万物

“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意在强调人与人之间要“互助、互爱、互存”。“仁”对中国古代文化影响深远,是构成道德核心的重要元素。其中“仁者人也”“仁者爱人”都体现出了儒家思想在道德标准和道德境界上对人的具体要求。“仁者之心”,体现出的是儒家在对待他人时所表现出的一种思想、行为、态度。而对待天地万物,儒家思想同样以“仁”为准则,因为自然与人一样,同为一个本源。“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 (《孟子·滕文公上》) 。故天地万物应受到人类的尊敬并以仁义之心待之。如此,人类才能作为万物之灵长存于世间,精神得以留存,德行得到弘扬。“夫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 (《孟子·尽心上》) 。大自然是人与其他生物所共同拥有的家园,人类不是自然界的主宰,保护物种多样性的同时也是在保护人类自己。人类以“仁”的行为对待天地万物,就是保持自然健康发展的最为重要的方法之一。

“义”是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本意指公正、合理且应该去做的事。“君子之于天下,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论语·里仁》) 。儒家思想认为“义”是重于“信”和“果”的。凡事只要符合道义,即便“无信”“无果”也无所谓。“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上》) 。如果把“义”用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之中,那自然规律就属于“义”的范畴。黑白交替、四季轮回、风雨雪雷,都是自然规律使然。这些普通而又常见的自然现象,正是人类所不可或缺的生存条件。反之,人类如果忽视自然规律,不断做出破坏自然的行为,就是在做“不义之事”。现如今自然环境的状况令人堪忧,气候变暖、人口激增、灾害频发、病毒肆虐、生物多样性锐减等问题,已成为当前人类所面临的重大挑战。如若不能及时控制,生态危机的严重程度将逐渐超出人类和自然所能承受的范围。对于这种“不义之事”,绝不能放任不管、视而不见,倘若放之任之,必将“多行不义必自毙” (《左传·隐公元年》) 。

“以仁义之心对待世间万物”,正是儒家思想所提倡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相处的准则。而生态文明的建设,则强调了人类在面对自然界其它物种时应该表现出来的态度。保护环境,恢复生态,促进自然界各类物种有序繁殖生存,是生态文明建设对人的要求。以“仁义之心”对待天地万物,其实就是以“仁义之心”对待人类自己。在人类发展自身的同时爱护天地万物,实现人与天地万物共同发展,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目的。

(二) 以礼信之行促进社会和谐

“礼”是人立足之本。正所谓:“不学礼,无以立” (《论语·季氏篇第十六》) 。儒家认为,“礼”是伦理秩序,是待人接物时所表现出来的礼节与涵养。“礼”是一个人外在行为的道德规范。有礼而行,方能行得正、行的远。“礼”也是中华文明的一个具有代表性的符号。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礼”的历史悠久而深厚。礼尚往来、以礼待之,都是中国人的待客之道,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一种行为方式。“导之以德,齐之以礼” (《论语·为政》) 。“礼”的教育在当今社会尤为重要。无论是对待他人、社会、还是自然,“礼”都不可或缺。以礼待人,可以使人心情愉悦;以礼待社会,可以促进社会和谐;以礼待自然,可以保护自然资源。学习“礼”,才能不失“礼”。“礼”虽然不是法律,但是“礼”却代表着一种社会普遍的行为规范。以“法”治国,可使国家长治久安;以“德”治国,可使国家稳定发展;以“礼”治国,可使国家和睦相待。

如果说“礼”是一个人的外在表现,相较于“礼”,“信”就是一个人的内在修养。儒家思想中的“信”,意指一个人的行为不存在欺骗、不值得怀疑,诚实可靠。“信,诚也” (《说文》)。“诸已之谓信” (《孟子·尽心下》) 。“信”产生于个人的主观意识,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信”不同于“礼”可以通过行为直截了当地表达出来,“信”是需要经过长时间的考验,才能表现出来的一种特质。“信”对当今中国社会的发展起着十分积极的作用。诚信社会的建设,需要每个人都把“信”当成自己的内在修为,社会充满了诚信才会稳固。“信”也是人类追求的美好事物之一。对于守信的人,大家都心存敬佩;对于失信的人,大家都避而远之。“信”的普及是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催化剂”。而对于自然生态,“信”同样重要。人有“信”,才能在进行生产生活的过程中守住道德底线,不做违背自然规律的事;人有“信”,才能不会为了满足一己私欲而肆无忌惮,弃自然环境而不顾;人有“信”,才能从源头上控制人类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从而达到保护自然的目的。

倘若社会上人人都能以“礼”“信”要求自己、完善自己,那实现美丽中国的愿景就不远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谐,社会才能和谐,自然才能和谐。人与人关系的和谐是自然和谐的前提,通过学习儒家思想的“礼”与“信”,可以提高个人的精神面貌和内心修为。生态文明意在建立一个“环境友好型”社会,这就需要每个人将“礼”与“信”牢记于心、付之于行,并做一个表里如一的人。

二、释家“众善奉行”思想中的生态哲学理念

“众善奉行”是释家所提倡的一种修行方式。所谓释家也即佛家。“佛教传入中国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它自传入后,成为中国文明的一个重要因素,对宗教、哲学、艺术和文学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2]佛教虽然为外来宗教,但释家思想在后续的发展中,不断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最终成为中华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释家思想中也包含着一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哲学理念,这些理念帮助人们去理解复杂多变的生态关系,从而更好地在健康的生态环境中生存下去。同样,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对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的解读,也提出了人应该与自然“互为相补”。所以,自然的保护和修复,也需要人类来完成。用善念来对待自然,对待人类自身。在这一点上,释家思想与生态文明建设中所蕴含的理念有着相似之处。

(一) 以因果之理反思自身行径

在释家思想中,“因果”是世间万物相互联系的纽带,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有因果。“一切诸果,皆从因起,一切诸报,皆从业起” (《华严经》) 。大千世界之中繁杂的生命体通过相互依存、互为因果,共同构建了一个生命的网络。“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杂阿含经》·卷十二) 。在这个生命的网络之中,任何一个生命个体都不可能孤立存在,每个生命体都需要与其它生命体建立联系并相互沟通。这种关系不仅存在于人与人之间,同时还存在人与社会和人类与自然之间。人与世间万物是共生共荣、不可分离的。所以,人怎样对待自然,自然就会怎样对待人,这便是因果之间的关系。在人类早期社会,由于生产力低下,自然总是让人类惧怕,人类的身家性命完全取决于自然的给予。自然界带给人类的压迫感,让人类开始通过实践不断突破自身的极限。久而久之,人类的生产力得到了提高,并在此基础上对自然进行了抵抗。这其中蕴含着自然的原始因与人类的行为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之后,人类在抵抗自然的过程中得到了“乐趣”,变得不再惧怕自然,从而又开始征服自然甚至破坏自然。在这个过程中,人类的行为又成了继发“因”,而生态危机的出现变成了后生“果”。

人类之所以可以使得文明得以延续和发展,其最大的原因之一就是呵护自然生态,维持了生态的可持续性。人类的历史来源于自然,人类的社会形成同样来源于自然。所以,当人类因为盲目自大而忽略自然界的存在,并开始忤逆自然规律种下种种恶行的时候,人类文明离灭亡也就不远了。生态危机的出现,其实就是自然界对人类恶劣行径的一个警告。一方面,是警告人类之前为满足贪欲而对自然进行过度开发和利用的错误行为;另一方面,则是警告人类是否及时对自身的错误行为进行有效的反思和纠正。所以,通过对释家“因果”理论的了解和研究,我们可以明白现阶段的自然生态之所以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都是人的问题。种下什么样的“因”,就会获得什么样的“果”。人类只有深刻理解了释家“因果”思想,明确“因果”之间的联系,才不会在发生问题的时候措手不及。并且,通过不断地反思人类自己之前的错误行径,认真检讨和及时补救,生态环境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生态文明建设强调人在生产生活的过程中要不断发现问题和改正问题,对待有损自然的行为要及时修复;对违背自然规律的行为要及时喝止。而释家“因果”思想可以让人学会反思自身行径、了解自身的错误行为,从而达到维护自然、保护生态的目的。

(二) 以慈悲之念探索发展路径

“慈悲”是佛教的基本教义之一,也是释家思想的核心理论之一。“佛心者,大慈悲是,以无缘慈,摄诸众生” (《观无量寿经》) 。释家所言“慈悲”,表明了释家思想对于世间万物的态度。尽管我们不赞成不分敌我、不分青红皂白的慈悲,但仅就一般意义来看,释家主张的慈悲、行善不论是对人还是对自然界,都是具有积极因素的。释家有“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之分。“大乘”意为“大船”,旨在将众生从生、老、病、死的苦难中度化到西方极乐世界。“小乘”意为“小船”,旨在通过修行达到自我完善与解脱。大慈大悲是大乘佛教的精神旗帜,只有将自己与众生的命运相联系,才会产生“慈悲”之心。“慈悲”,概括来讲就是对待众生要“拔苦与乐”。释家讲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盛” (《大涅盘经·第十二》) 。拔苦,就是拔除隐藏于人生命之中的根本痛苦。拔苦,需要慈悲之人建立在与被拔苦者“同苦”的基础之上,把对方的痛苦当作自己的痛苦,从内心去感受这份痛苦带来的影响。如果没有感同身受,没有将心比心,那么这种痛苦就不容易被拔除。所以,只有建立起慈悲之心,才能发自内心的对其他生命产生真正的关怀。

生物物种如要保持延续,就要适应环境,保护自己。任何生命体都把保护自己当作至高无上的目的,这是生物界的基本原则。肉体存在的意义,是为了保证生命体的一切机能正常,是维持生命存活的物质基础。而灵魂或意识、精神存在的意义则是能够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做出适应生命体生存的行为对策。心灵与肉体的结合,就是物种延续的根本。任何物种对自身的延续都是自私的。而慈悲的存在,就是平衡各个物种之间的利益关系。人是万物之灵,虽然也是动物,却是更高级的动物。相比较其他物种,人类可以通过合作和交流来大幅提高生产力,这是其他物种所不具备的能力。并且人类处在整个地球的生物链顶端,地位是其它任何生物都无法撼动的。其它生物物种要想保持延续,首要条件就是不能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否则,人类就会将其从地球上抹去。但是,自然界有它自己的法则,谁都不能凌驾之上。人不是自然界的主宰,人类若想保持种族的延续,同样也要遵循自然界的发展规律。人类对待其它物种的残酷行为会导致自然环境失衡、生物链被破坏,并最终形成灾难落到人类自己的身上。所以,人类若对其它物种怀有“慈悲”之心,那地球上的物种就不会因人的因素而减少,自然界的生态也会愈加平衡。

生态文明建设旨在保护物种的多样性,并维持自然界生态的平衡。释家“慈悲”思想与生态文明建设中所提倡的爱护自然、保护自然,具有一定的相似作用。从释家“慈悲”思想的角度去学习和了解生态文明建设,可以起到一定的借鉴、互通意义。

三、道家“道法自然”思想中的生态哲学理念

美国生态学家弗·卡普拉说过:“道家提供了最深刻和最美妙的生态智慧的表达,它强调本原的唯一性和自然与社会现象的能动本性。”[3]道家思想中的生态思想以“道法自然”最为精髓。“道法自然”强调了自然对人的影响以及人对自然应表现出来的态度。人类对自然态度的转变,分水岭在农业文明与工业文明交替之后。农业文明时期,人类对自然充满崇敬之心,凡事以自然为中心,根据自然的规律进行农业生产,自然的力量决定着人类的命运。而到了工业文明时期,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机器逐渐取代了人,成为了新型的劳动力,自然对人类的“束缚”逐渐松绑。人类的生产生活不再完全依赖自然,人类对自然的态度也从之前的崇敬变成了轻视。伴随着这种观念而来的,是“人类中心主义”思潮的出现。而这种以人类为中心并将人类之外的所有事物都看作是供给品的思想,让自然出现了严重的危机。道家思想中的“道法自然”,恰恰为人类的发展提供了绿色标准以及建设和谐生态社会所需要的理念。这一理念强调了人类在发展过程中所应守住的生态底线,认为只有通过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坚持可持续发展,人类的生存环境才能得到改善,自然环境和地球生物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一) 以自然之道树立绿色标准

在道家思想中,“道”是核心。“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道德经》 第二十五章) 。老子认为,“道”是自然运行以及事物发展的规律,无形、无为、无名。故“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道德经》 第一章) 。在道家思想中,人与自然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而“道”是这个整体维持统一的基础和根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道德经》 第四十二章) 。道家认为,人类的发展,势必要以“道”为准则,且不可“越道而行”。世间万物由“道”而来,“道”才是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人们只有通过对“道”进行观察和了解,遵循“道”的规律,才能更好地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以自然之道树立生态文明的标准,可以有效的规范人类在发展过程中所做出的错误举动。地球形成数十亿年,自然发展的规律早已成型。但在人类文明出现之后,尤其是进入到了工业文明之后,人类凭借科技水平的提升,逐渐忽视了自然发展所固有的本性。人类一方面为了满足物质需求而不断地对自然资源进行开采和利用;另一方面在索取了自然资源的同时,没有及时对自然进行补偿和修复,从而破坏了自然运行的规律。“乱天之经,逆物之情,玄天弗成;解兽之群,而鸟皆夜鸣;灾及草木,祸及止虫” (《庄子·在宥》) 。无论是气候异常、灾难频发,还是资源枯竭、物种减少,都是自然给予人类恶劣行为的强力反击。生态文明标准的树立,是人类保护自然、修复自然、改善自然的必要手段。人类如果再不以新的标准来规范、约束自己对自然进行无限索取的行为,那最后遭殃的必然是人类自己。以自然之道作为人类发展的绿色标准,是道家思想提供给人类的宝贵财富。“自然之道”既是人类未来发展的标准,也是人类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要遵守的“法”。“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德经》 第二十五章)。以“道”为法,可以使人类遵循自然规律合理发展,从而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以“道”为标准,可以在未来人类发展的过程中,减少甚至消除对自然生态的破坏,并达到逐渐修复自然生态的目的;以“道”为理念,可以使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更符合科学观和大局观,从而实现建成美丽中国的美好目的。

(二) 以“无为”之治创建“有为”社会

道家所说的“无为”,并不是简单的无所作为,而是经过“有为”的思考,去判断顺势而为的行为。顺应自然变化以及发展的规律,保持事物的天然属性,而不去强行通过人为来改变结果,才是真正的“无为”。“阴阳和静,鬼神不扰,四时得节,万物不伤,群生不夭” (《庄子·缮性》) 。“无为”,本意是老子对君王的劝诫,告知“君不与民争”。正所谓:君王无为,人民自治。“无为”是目的,不是手段。同样,人类对待自然,也应该像“君不与民争”一样,不与自然相争,做到“人无为”而“自然自治”。道家认为,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根本原因就是“妄为”,“妄为”就是人的贪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道德经》 第四十六章)。人若要克服“妄为”,就要以“道法自然”对待世间万物。肯定了“道”的客观规律性,人就要遵循“法自然”,不要去肆意干预自然的发展。 “道”总是“无为”,但遵循了“道”的“无为”,社会的一切就变成了“无不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道德经》 第三十七章)。

“有为”,是人类为达到“无为”而行使的必要手段。道家思想中的“无为”和“有为”,并不是对立存在的,而是相辅相成的。自然资源通过人类的“无为”而得到了充分的恢复,人类再通过自然资源的帮助,建设更加“有为”的社会。用“无为”的理念去构建“有为”的社会,是两千多年前道家思想留给我们的一个宝贵财富。同时,这也对我国现阶段的绿色发展提供了十分重要的理论支撑。绿色发展,意在构建一个新型的“有为”社会。在这个社会之中,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将是“无为”而又“无不为”的。道家的“无为”思想,可以为绿色发展理念起着正确的价值引导,并建立起一个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美国著名的生态伦理学家霍尔姆斯·罗尔斯顿曾说过:“道教徒的方法是对自然进行最小的干涉:无为,以不为而为之,相信事物会自己照管好自己。如果人类对事物不横加干涉,那么事物就处在自发的自然系统之中。”[4]

儒、释、道思想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虽为不同的思想流派且有着相异的核心思想,但却在对待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方面,具有互通之处。在经过了数千年的扬弃之后,儒、释、道核心思想中所蕴含的生态哲学理念,是非常值得现代人去细细揣摩、深入研究的。只有真正理清儒、释、道核心思想中的生态哲学理念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契合性,才能更大限度的发挥儒、释、道核心思想的积极作用。虽然儒、释、道核心思想中的生态哲学理念过于深奥庞杂,不易被人们所理解和领悟,于整个社会之中仍未得到广泛普及,但其中所蕴含的积极意义,却一直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国家在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对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还需更进一步地研究和更加深入地发掘。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作为理论参考和借鉴,优秀传统文化也应该在当代得以更好地传承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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