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践调研分析

2022-02-14 10:39焦连志杨升沛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2022年1期
关键词:调研分类垃圾

焦连志,杨升沛

(1.上海电力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上海电力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上海 200090)

上海市2019年发布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颁行后,其效果如何?制度要通过约束人们的行为起作用,这一制度对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有何影响,是否促成了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什么样的具体举措能够有效促进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的生成?对这些问题的探讨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对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的效果研究,有助于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制度,有助于揭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意识的生成机理,为其他城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供借鉴。

1 调研概况

本次调研设计了“上海市民垃圾分类意识的生成调研”问卷,问卷主要围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颁行后,上海城市居民垃圾分类的意愿和行动有了怎样的变化、哪些因素会影响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行为、有哪些生活垃圾分类的有效举措、措施成效如何等议题展开调研,力图从整体上涵盖上海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及其影响因素的各个方面,以全面反映上海市民垃圾分类意识的生成状况。

本次调研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展开。线下在上海随机选取居民小区,通过随机发放调研问卷的方式展开现场调研,现场回收问卷。线上形式的调研问卷通过“问卷星”平台发布,让参与者通过“问卷星”平台参与调研。线下问卷通过录入“问卷星”平台完成数据汇总,最终完成对所有数据的统计。本次调研共收回(包括线上)问卷360 份,有效问卷为357 份。问卷调研涵盖年龄层次、区域范围相对较广,总体来说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对于了解《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颁行之后的政策效果以及上海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和行为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2 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意识的调研分析

本问卷设计的内容较多,为了更集中准确地反映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的影响因素,本文着重选取垃圾分类投放制度、城市居民年龄段和受教育程度以及垃圾分类设施的完备度来展开问卷调研,分析其对垃圾分类的影响。问卷其他内容大部分也是围绕这几个方面展开的,许多调研项目是对这几个方面的深化和细化,对这几个方面的分析有助于总体上呈现本次调研结果的概貌,让人了解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意识的影响因素。

2.1 垃圾分类投放制度对垃圾分类意识与行为的影响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依据,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的实施是制度获得生命力的过程。《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试图通过制度去规约人们的垃圾投放行为。心理学的态度改变理论中的认知失调理论认为,行为的改变是由认知失调引起的,新的制度规则的实施引起了人们认知的新变化,这与人们以往的习惯行为产生了失调,这种失调是促成行为改变的重要动因,人们为了使认知与行为一致,就会改变自己的行为。《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实施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广泛宣传教育促成了居民垃圾分类意识的变化,即从以前生活垃圾不需要分类的认知转变为生活垃圾需要分类的新认知,而这一新认知经由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生态文明理念教育而形成,这与人们以往生活垃圾不分类投放的行为产生了认知失调,从而促成了居民主动改变自己以往生活垃圾不分类投放的行为。

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不是自发生成的,从强制性的垃圾分类到垃圾分类自觉意识的生成有一个过程,这实际上也是一个认识改变和行为适应的过程,是制度强制性地嵌入居民日常生活习惯和日常行为的表现。从对垃圾分类一无所知到意识到生活垃圾必须分类投放,否则就无法投放,甚至要受到相应的处罚,这是强制引导居民行为的阶段,在这一过程中,来自外部的垃圾分类指导与规制是十分必要的。有学者指出,“居民不知道垃圾分类的目的和意义,所以没有自发进行垃圾分类的动机。而动机是引起并维持人行为的内部唤醒机制。因此,社区应当加垃圾分类的宣传及教育,让居民明白垃圾分类与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激发居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动机”。因此,在垃圾分类实施的起始阶段,一定要有垃圾分类强制实施的制度保障,以此来强制规范人们的垃圾投放行为,引导人们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并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认知观念,形成相应的行为和习惯。

本次问卷调查发现,接近70%的受调查者认为,社区居委会、学校、小区物业、志愿者等在引导社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面的作用很大,也就是说,大部分人认为,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早期,生活垃圾分类规制指导人员的指导是十分必要的,他们可以引导人们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逐步影响人们的认知,做出与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相一致的行为。实际上,从制度出台到制度作用的最终发挥,形成稳定规约和引导人们行为的制度,这是一个制度逐渐落地并在人们头脑中扎根的过程。但在最初的阶段,一般都是外部力量强制落实和引导制度实施的过程;随着制度实施的进行,制度规制下的人员就会形成与制度相一致的思想观念,最终促进制度规则的内化,制度规则内化到自己的思想观念和规则观念中,此时就会形成自觉遵守制度的习惯,从而由外在强制转变为自觉遵守制度,以致形成行为习惯阶段,最终使其成为制度的自觉遵守者。这一调研结果也与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提出的强化理论不谋而合。强化理论是指对一种行为的肯定(奖励)或否定(惩罚),在一定程度上会决定这种行为今后是否会重复发生的频率,强化在塑造行为和保持行为中是不可缺少的。对垃圾分类的必要监督和管理,有助于引导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形成自觉意识。

生活垃圾分类的成功实施有赖于居民的自觉自愿行动,而要使生活垃圾分类成为居民的自觉自愿行动,必须使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成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自觉遵守者。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能否产生持久的效力并内化为居民的自觉行动,要看生活垃圾分类的制度与规则意识的形成。上海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实施以来,调查发现,有超过80%的受调查者认为,其起到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的作用;有至少50%的被调查者认为,其促成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自觉意识,促成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行为习惯。个体思想观念的转化,具体到这里所讲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意识的形成是一个需要较长时间的思想观念转化的过程,是一个规则意识和习惯的较长时间的养成过程。贯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能够引导和规约城市居民垃圾分类投放行为,从一个长时间段来看,也促成了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意识的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的制度规制实践最终促成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意识的生成并促使其产生了与这一观念相一致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因此,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实施的早期,加大垃圾分类制度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是必不可少的,是促成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意识和行为的先导性条件。

2.2 城市居民受教育程度对垃圾分类的影响

文明在很大程度上是教育的结果,特别是城市社会是高度文明化的社会,总体教育水平相对较高,城市居民的文明素质也比较高,体现在生活垃圾分类方面,表现为更容易遵守城市文明生活方式,体现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的过程,城市居民更容易接受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自觉约束。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会意识到垃圾分类投放之于生态文明、建设美好家园的意义,因而会更自觉地遵守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投放制度。处于学生阶段的青少年受到的学校教育也使得他们具有较强的规则意识和制度意识,在面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投放制度实施时,他们会比较倾向于遵守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投放制度。而年龄较大群体则因为受教育程度有限或者生活习惯等因素,缺乏制度意识,在面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投放制度实施时,他们面临一个遵守制度、适应制度的过程,因为这一制度一般与许多人的垃圾投放习惯不一致。在制度实行的初期,有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但这也并不是一个困难的适应过程,通过必要的引导、教育和适应,他们也会形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投放意识和习惯。

本次调研设计了受调查者的受教育程度项目,试图掌握不同受教育程度的人群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投放制度的反应。从调查结果看,受调查者在受教育程度方面基本上符合正态分布,初中及以下学历占比为21.66%,高中学历占比为15.29%,(本)专科生(含高职高专)占比最大,为53.5%,研究生占比则最小,为9.55%。这个比例与上海市民整体受教育程度的群体分布基本保持一致。我国教育事业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不同年龄段的受教育机会是不同的,因而调查可见,受教育程度与年龄段具有高相关性:年龄较大的群体,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而年龄较小的群体,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调研发现,在上海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之前,高中以上受教育者有近30%实施了生活垃圾分类行为;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后,有近80%的高中学历以上的受调查者和100%的研究生学历调查者表示具有较强的垃圾分类意识,据此可以得出受教育程度与自觉遵守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的高相关性,也验证了之前的判断,较高学历人群在垃圾分类方面的意识要高于学历较低人群,并且学历较高人群在上海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之后有更大概率会养成较强的垃圾分类意识并付诸实践。此外,这对加大重点人群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垃圾分类意识也有所启示,高龄人群应当是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投放制度实施过程中需要重点教育和引导的人群。

此外,调研中还发现了这样一个现象:对于年龄段在18 岁以下且处在正常就读阶段的学龄市民,其在实施垃圾分类之前就已经开始垃圾分类的人数占比并非最高,但是在实施垃圾分类后,对垃圾分类拥有积极意识和行动的人数占比与实施之前没有进行过垃圾分类的人数占比之差最大,达到20%,这说明这一年龄阶段垃圾分类规则意识的培育和养成最为有效。因此,在大中小学教育系统中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投放教育,养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投放规则意识是十分重要的,成本投入小,收效最高。在大中小学教育系统中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投放教育可以视为撬动整个社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投放制度实施的重要杠杆,因为学生来自家庭,对他们的教育就是对他们背后的每一个家庭的教育,这样就获得以点带面的杠杆效应,推动一个个家庭展开生活垃圾分类,影响家庭中的每一个个体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家庭消费是生活垃圾的重要源头,如果这个环节能够通过大中小学教育系统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投放教育来影响每一个家庭和家庭成员,就能够更好地推动整个家庭展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进而在全社会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的新时尚。

2.3 其他影响垃圾分类的因素

2.3.1 完善的垃圾分类设施

完备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是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设施,是基础性工程。只有建立完备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才能为基层社区提供便利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条件,从而引导人们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生活垃圾分类是要引导人们树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新行为习惯,垃圾分类设施的完备度就成为影响居民是否愿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因素。以往出门就有垃圾桶,垃圾可以随时随地丢进垃圾桶,因此,要注重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减少生活垃圾分类所带来的不便。调研中问及设立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设置分类投放垃圾桶等垃圾分类设施对垃圾分类投放的作用,有超90%的被调查者认为有重要的作用,可见完备的垃圾分类设施对于垃圾分类投放是非常有必要的。

2.3.2 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生活垃圾分类是贯彻生态文明理念,践行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和治理理念的要求。作为一种新的垃圾投放方式,人们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意义的认识有一个过程,与之相应的行为习惯的改变也需要一个过程,因此,要利用各种途径和形式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目前,在一些小区,由社区居委会组织的以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各类游戏活动、实践活动很好地促进了人们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有助于人们按照正确的垃圾分类方式进行垃圾投放。此外,教育系统在垃圾宣传教育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垃圾分类要从娃娃抓起,要以各级各类学校为载体,加大对学生的教育,从而以此为撬杠,撬动家庭的垃圾分类行为。

2.3.3 社区、志愿者的作用

垃圾分类是由政府推动的,但具体落实还是依赖基层社区,要发挥基层社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功能,引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要求人们改变沿袭已久的垃圾投放习惯,这是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生活垃圾分类涉及对不同垃圾如何分类的认知,因此需要必要的指导和规制。要充分发挥社区工作人员的作用,使其肩负起垃圾分类指导、服务乃至规制的责任。社区还可以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通过募集志愿者,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更好地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目标。

3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路径

通过《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后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状况的调研,了解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意识的影响因素,有助于更有针对性地推出相应的举措,推进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促进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意识的生成,从而促成垃圾分类新时尚。

3.1 构建垃圾分类精细化工作体系

垃圾分类是一项涉及政府、基层社区、居民、社会组织、企业等多方的系统,因此在推进垃圾分类过程中,要注重构建宣传教育、激励约束、监督考评、统筹保障在内的精细化工作体系。要依托社区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利用各类传播媒介的宣传教育功能,共同推动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工作,构建宣传教育工作体系,让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激励约束方面,要明确垃圾分类的前端分类、中端运输、后端处理的责任体系,明确各方责任。可以探索与市场合作的方式,探索垃圾分类积分、消费券等办法来激励人们积极投入垃圾分类。监督考评方面,要依托垃圾分类的相关法规条例,依法规约人们的垃圾投放行为,依法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为垃圾分类提供法治化保障;加强对基层社区的垃圾分类监督、考评,让政府垃圾分类工作重心下沉,形成有效的监督考评机制。统筹保障方面,要发挥政府协调各方的作用,整合政府、市场、社区等各方力量,发挥各方合力,共同构建政府主导下的垃圾分类体系。

3.2 完善政府与市场合力机制

在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中,政府无疑是发起者、主要的推动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要大包大揽,要完全由政府来构建垃圾分类体系。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政府在解决公共问题上应当与社会资本紧密合作,从而充分利用市场力量,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实现政府的低成本运作。

有学者指出,“垃圾分类是准公共物品,必须通过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同向发力,打通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之间的全产业链条。换言之,垃圾分类既是一种环保活动,也是一种经济活动;既要有环保目标,也要符合经济规律。政府需要引导企业,围绕垃圾管理的全流程,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结合服务区域的特点,投入到上游的分类投放、中游的分类收运、下游的分类处理等商业领域”。在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中,政府要发挥引导作用,但是更要注重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企业可以获得利润,政府提高了垃圾分类这一“准公共物品”的质量,实现政府与企业的双赢。

3.3 充分发挥社区资本的作用

在未来城市治理的变革中,社区的作用将愈加突出,社区扎根基层社会,具有厚实的社会资本优势,同时又能联通政府,更好地充当政府与社会的中介。随着政府基层社会治理理念的深入,治理的理念日益被广泛认可,治理理念要求多方参与、多方共治,政府对基层社会的治理愈来愈依赖与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等的合作,这样既能够给政府减负,又能发挥社区资本优势、社会组织力量,从而实现更好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垃圾分类的源头在社区,因此,必须充分发挥社区资本的作用。有研究指出,“社区专业社会工作者可通过将社区人力、物力、财力等有形资源与社区凝聚力、归属感、人际关系等无形资源有机结合,争取社会资助,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宣讲、组织志愿者对分类投放进行指导、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和服务等,做好生活垃圾减量”。政府依托社区工作者的努力,可以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力量,共同建设基层垃圾分类工作体系。

4 结语

通过调研上海市实施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以来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与行为现状,可以在总体上把握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意识的影响因素,并通过这些因素的分析,把握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的生成机理。这一调查研究也有助于分析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意识的影响因素,探索进一步增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的策略,以更好地促进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的生成,进一步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城市居民自觉自愿的行为,推动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共建城市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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