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回憶起来,我学写字是不算晚的,8岁就开始了。那时候,乡村小学校一星期有两节“习字”课。我们称作“写仿”,也就是影写。写仿的作业本用薄薄的白纸装订而成,横长竖矮,竖着四个字,横着七字,正好是一首七言诗。老师给每个同学写一张,铺在仿本里,学生就照着描。
接下来,我大量挥霍笔墨,是1967年的事。我几乎天天写字,却不再是“写仿”,也不是临帖,而是写大字标语。在整张大纸上写拳头那么大的字,常常是一气就写几十张,所以越写越快,尽情挥洒,反正能让人认识就行。也是在那一年,我学会了用大板刷在墙上写黑体字,要多大就写多大,一会儿就能写满几条街。
不过,用板刷写大字标语,却成了我十年后混饭吃的本事之一——不再用墨汁,而是用红漆或石灰水;红漆是写在粉墙上,石灰水是写在崖壁上,那曾是我的工作。那时,我已经22岁,字大概写得不错吧?能支持这一推测的,是春节放假之前那几天,从领导到同事都来请我写春联,弄得我从白天写到半夜,写得手腕酸痛。
进入大学之后,我就很少写字了。直到大学毕业之后,有了自己的时间与空间,才又捡起来偶尔玩玩。(摘自《今晚报》李新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