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妍梅
(白银市白银区第十三小学 甘肃 白银 730900)
小学阶段的德育教育活动具有健全学生人格、优化学生思想意识的作用,必须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开展。然而在具体实践中,教师需关注该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和发展需求,以核心素养理念为指导,立足全局设计更加科学的德育方案,同时使用更加多元的方式对学生加以训练,使他们充分吸收和内化德育理论,并将其与个人的实际生活结合起来,用以指导自身的言行,学会辨别是非、抵制诱惑,继而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1.1.1 启发性
学生是受教育的主体,其接受教育的主动性会直接影响最终的教育效果,所以教师在培养他们的道德修养时,应避免理论灌输和强制要求,而是要坚持启发性原则,围绕学生的认知特点、兴趣爱好来设计导学方案,同时精心选择教学的方式,以便唤醒学生的参与热情,使他们受到各种美好品质和情感的感染,不断完善自己的认知体系,逐步形成良好的道德意识。
1.1.2 递进性
小学生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往往需要基于已知去理解未知,且需要花费一定的周期才能将比较复杂的理论“吃透”。鉴于此,小学教师在组织德育教育活动时,需坚持递进性原则,即可以以学生的发展趋势为导向,分别设定总体的德育目标和任务,再将其分解成子目标、子任务,使之既具有密切联系,也能够体现出层次性和递进性,然后按照计划引导学生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学习各种德育理论,并经历“理论认知——深度分析——实践应用”三个环节,从而由表及里地掌握各种德育知识,辅助提高德育教育质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