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科背景下面向东盟的地方法律英语翻译人才培养研究

2022-02-19 02:22
教育观察 2022年1期
关键词:法学法律英语

陶 琳

(玉林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广西玉林,537000)

在中国—东盟合作框架下,各方建立健全经济贸易、教育文化、政治外交法律等领域的保障机制,开展国际司法交流及跨境警务合作,都需要法律语言服务。高质量的翻译服务是成功开展各类涉外法律合作交流的语言保障,法律英语翻译人才建设对东盟的发展起着引领支撑作用。在新文科建设驱动下,高校具有培养面向东盟的“法律+英语”复合型人才的历史使命,应创新培养机制,强化内涵建设,突出法律翻译的学科交叉特色,培养熟悉东盟国家国情和法律翻译业务能力强且具有中国情怀的英语翻译人才。

一、新文科建设背景下的法律英语翻译人才培养

2017年印发的《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作出全面部署,鼓励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按照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需求,创新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机制。[1]2018年8月,中共中央提出“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发展计划。[2]2019年,教育部牵头开启“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标志着新文科建设进入实施阶段。[3]2020年11月,《新文科建设宣言》指出,推进新文科建设要遵循“守正创新、价值引领、分类推进”三大原则,要把握“专业优化、课程提质、模式创新”三大抓手,努力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推动文科专业之间深度融通。[4]新文科建设对学科建设提出了“国际性、跨学科性、前沿性和理论性”的要求。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应从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师资水平、教学方法和法律实践等方面进行深度改革,培育新兴交叉学科增长点。法学专业应积极寻求与其他社会科学专业间的交叉与融合,培养高阶复合型人才。

法律英语具有专业性、严肃性、精准性、公正性等特点,其文本和语境的复杂性要求译者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才能胜任岗位所需。法律翻译不仅是跨语言、跨文化的交际行为,更是跨法系的沟通互鉴。[5]法律翻译人才应通晓国际规则、熟悉中外法律,掌握翻译技巧并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跨国文化沟通力。法律翻译人才培养要彰显翻译学科与法律学科的有机结合,以语言服务经济价值的最大发挥为基准,以契合国家发展需求为准绳[6],摆脱单一传统的语言学、翻译学或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探求复合型人才培养路径。

二、中国-东盟法律英语翻译人才需求分析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正式签署标志着中国-东盟关系迎来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2020年,中国与东盟国家在跨境投资、国际贸易、海外工程、跨境电商、跨国旅游、国际教育及跨境医疗等领域的合作持续走深走实,贸易规模6000多亿美元,东盟取代欧盟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7]中国-东盟自贸区政府间投资贸易协定洽商、经贸与投资争端解决、法律政策解读、法律服务和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等都需要法律翻译作为语言工具。东盟各国社会结构、法治机制、语言文化和宗教习俗差异较大,我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着审批风险、谈判风险、资金出境风险、国家风险和劳工风险[8],需要涉外法律服务来维护企业在海外的合法权益。英语是世界贸易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国际刑警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官方工作语言,是起草和签署国际公约、盟约和条约的标准语言,是世界法律从业者开展业务活动主要依赖的语言媒介。目前,全国范围内,精通英语且熟知国际法、国贸法和世贸规则,能直接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国际法律实务人才极其匮乏。[9]

一些东盟国家的英语普及率较高,例如,菲律宾、新加坡和柬埔寨的官方语言之一是英语,泰国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课程,有一半以上用英语授课。鉴于东盟国家语种的复杂性,为了更高效经济地开展沟通,《东盟宪章》规定英语是东盟的工作语言。面向东盟的非通用语种法律人才培养有其必要性,但从经济适用的角度出发,法律英语翻译人才的培养应成为主体,以更好地保障各国间展开法律业务往来。

中国-东盟法律英语翻译人才培养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司法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中方成功承办了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中国-东盟警学论坛、中国-东盟法律论坛等系列交流活动,建立了中国-东盟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法律与司法信息中心和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携手打击跨国跨境刑事犯罪、公正快速处理东盟商事纠纷以及推进司法交流和务实合作都需要便捷优质的法律语言服务,更重要的是,流畅有效的法律译介才能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价值,提高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法律话语权。中国法律外译并非仅是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语言代码转换,而是中国法话语同其他法律话语的跨语际、跨法系和跨文化的双向交流。[10]在中国特色法治社会建设中,法律翻译是服务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是展现国家国际形象的重要途径。因此,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越来越重视涉外法律语言服务队伍建设。

三、地方高校法律英语翻译人才培养的现状和困境

(一)人才目标缺乏特色,培养路径单一化

从2002年开始,法学专业毕业生人数激增,公检法岗位逐渐饱和,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率降低。麦可思《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2010至2019年间,除2016年外,法学专业9年都被列为“红牌”专业。[11]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地方高校的法学人才培养定位模糊,人才规格未对接区域市场。在学科资源、师资结构、生源质量、办学条件等方面,地方高校和一线法学院校存在较大差距。部分地方高校照搬一线法学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攀“高层次”,求“大而全”,但实际上其培养模式和路径单一,人才培养严重趋同,过于强调通用法学知识,忽视专门法知识,未细化专业方向,无分层教学,不重视学生的法务实践能力训练,存在人才定位过高而实际毕业生素质规格不高的现象。

(二)课程设置同质化,跨学科特色较弱

地方高校的课程设置校本特色不突出,未体现服务地方的宗旨,难以满足地方经济对行业特色法律人才的需求。课程笼统堆砌,缺乏层次和梯度,传统法学理论课占比大,创新型实务课设置少。囿于教学资源的限制,学生在校期间缺乏充足的实践能力训练,就职上岗适应期较长。地方高校的一些课程教学流于形式,实践实训类课程“表演性”过强,学生的参与停留在背台词的层面,如“模拟法庭”和“法学案例分析”课程。大部分院校割裂了法学、英语和翻译学科间的联系,象征性、点缀式地开设“合同翻译”“法律英语阅读”“法律英语视听说”等课程,未体现法律翻译教学的融通性,学生难以系统搭建知识架构,在就业市场上处于劣势。

(三)教学模式固化,教学内容单一

因地理区位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地方高校校企合作资源和渠道较少,学生参与涉外法务活动的机会非常有限。因此,学生的知识建构和能力训练主要依赖校内教学。法律英语教学模式应体现理论和实践相融合、讲授和研讨互为支撑、输入和输出有机结合。但一些地方高校的教学存在如下问题:教学方式僵化固定,讲授和练习多,翻转课堂和合作探究式学习严重不足。教学设计机械呆板,案例讨论和角色扮演少,师生互动和生生互动有效性低,学生的主体地位被边缘化。市面上的法律英语读译类教材居多,法律英语听说、法律口译和涉外法务实训类教材偏少。读译类型的教材以介绍英美法律体系为主线,以部门法为章节,且章节间缺乏连贯性。部分地方高校的教师往往过分倚重教材,未能对学情和教材进行知识补充和拓展,因此修完课程的学生获得感较低,很难理解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异同,无法撰写英语法律文书或开展英语庭辩。语言教学应是听说读写译各环节的串联贯通,但地方高校的教学片面看重阅读和翻译,教学重点聚焦在知识点的灌输上,如术语识记、难句解析和段落翻译等,学生单向“读”和“译”输入过多,“听”“说”和“写”输出过少。

(四)复合型师资稀缺,学科建设不足

优质的师资队伍是复合型文科专业内涵建设的内生力。地方性高校人才流动性差,外出访学进修和交流实践的机会少,因地缘不占优势,且学科平台低,引进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和聘任学科知名专家较难。因此,地方高校的法律英语师资多是转型教师,主体是法学院的国际法教师,少数是从事专门用途英语研究的大学英语教师。前者法学理论和实践能力过关,但英语素养和语言教学技能欠佳;后者英语教学能力出众,但法律专业素养薄弱。如果不设立激励机制促使教师持续优化自身知识架构和提高教学能力,很难系统地改善法律英语课程的教学效果。教学和科研是学科发展的两条腿,教学成效达成、科研业绩创优、科研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都离不开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地方高校多数教师的能力提升缺乏环境支持,这不利于团队构建和集体效能的发挥,长此以往将不利于学科发展。

四、面向中国—东盟的法律英语翻译人才培养建议

(一)创新法学人才培养目标

“法学+英语”复合型人才培养契合“一带一路”对高端外向型人才供给的需要,对我国参与全球治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地方高校应响应新文科建设号召,以服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为宗旨,以提高学生核心竞争力为中心,改革单一和传统的法学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学人才。高校应在明确“法律+翻译”培养理念前提下,坚持守正创新,以法学素养和翻译能力培养为主轴,结合本校办学条件、师资及生源的具体情况,积极开展人才需求调查,召开行业专家咨询会,优化培养方案,摆正面向东盟的涉外法律翻译人才培养方向。

(二)建设跨学科特色课程体系

地方高校现行课程体系还不足以支撑法律英语翻译人才培养,因此,高校应整合资源、优化模块,建设“法律+英语”跨学科课程体系,合理规划教学目标,精准掌控课程的广度和深度,突出知识的融合性和技能的应用性。“法律+英语”不能任意简单组合或生拼硬凑,而是要改变“重法轻语”“笔译强而口译弱”“知识多而技能少”的现状,课程设置需体现语言习得和法科学习的互融互促,注重课程衔接,循序渐进地发展学生的知识和技能。高校可设置涉外法务技能训练模块,开设“涉外法务谈判”“涉外诉辩文书写作”“双语模拟法庭”等实务性课程;增加法律语言文化模块,培养学生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开设“法律英语视听说”“法律案例阅读与翻译”“司法文书翻译”“中西法律文化对比”等课程[12];建设东盟国家法律课程模块,突出区域经济特色和法务需求,开设“泰国民商法”“东盟国家投资环境”“新加坡法律概况”“东盟国家法律制度”等课程。

(三)推行多元化开放式教学模式

地方高校应坚持因材施教原则,依据学校类型和特色学科、学生语言能力和法律基础,灵活选择教学模式。在教学设计、情景创设、活动组织、资源建设等方面,突出“以法学为本,英语为特色”的中心思想。教师要摒弃“填鸭式”和“一言堂”,重视学生的思考和表达,综合运用讲授、判例教学、组内讨论辩论、律政影视鉴赏和模拟法庭等方法,构建生动多元的课堂样态。教师在讲授法学理论知识时要融入经典案例分析,引导学生关注世界和地区热点法律问题,帮助学生了解不同法系下的文化历史和政治经济形态,以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其批判思维能力。

开放式教学模式强调以学生为中心,融合线上和线下,充分利用课堂内外的学习资源,激发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实现理论教学和实训教学一体化,自主学习和课堂讲授相呼应。开放式教学还意味着要改革教学评价机制,丰富测评形式,提高形成性评价占比。基于学情、教学成效和学生就业情况,地方高校要建立动态法律翻译教学质量评估机制,发挥测评对教学的积极引导和促进作用。比如,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华政杯”法律翻译大赛,考取法律英语证书(LEC),唤醒学生的竞争意识,发挥考试对教学的激励作用。

(四)打造多层法律实践体系

地方法学院校应主动与当地司法机关建立广泛联系,积极发挥法律学会和翻译行业组织的桥梁作用,打通高校和行业间的壁垒,丰富法务实习形式。高校可联合企业律所创办涉外法律服务实践基地,共建管理监督机制,保证教学和实践的无缝衔接和有机协调。发挥校友会和律师协会的平台作用,帮助学生寻找新颖多元的法务翻译途径,增加实践经验,拓宽就业渠道。高校要根据各年级学生的知识架构和能力,灵活安排实践教学任务。低年级学生以见习、观摩、法院旁听和译文校对为主,高年级的学生以材料翻译、模拟法庭、法律援助服务和毕业实习为主。

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赋予实践教学更新颖、更多元的内涵。地方高校应重视线上法律翻译实践,拓展实践教学的外延。地方政府应大力支持高校、大型律所和翻译协会合作,利用大数据建设“地方法律翻译服务云平台”,学生可线上认领法律文本材料进行实训。高校还应积极探索现代信息技术和实验教学的融合路径,开展虚拟仿真法律翻译实训,延伸实训教学的时间及空间。

(五)重视师资建设和学科发展

地方高校复合型法律翻译师资建设应主要从内部着手。教师应加强自身建设,找准研究方向,通过国内短期培训和国外访学等途径补齐短板。高校应为教师自我提升提供一定的条件支持:针对法学教师英语素养薄弱,语言教学法知识缺乏的问题,可以聘请本校英语和教育专业的教师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其英语教学技能;依托外部行业资源,鼓励校内教师去企业挂职锻炼,增加实务经验;邀请行业专家、骨干进校开展学术沙龙,加强双向业务交流。地方高校也可以聘请法律翻译领域经验丰富的译员、律师或法官担任课程教师或实践导师,有效拓宽优秀师资来源,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建设高素质法律英语教研团队是法律翻译学科可持性发展的核心环节。建立师资培育长效机制需要清晰明确的培育方向、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团结协作的学术氛围和稳定的政策支持。地方高校应注重培养教研骨干团队,推行“教授引领、骨干支撑、个性发展”的成长轨道,通过编写东盟法律翻译专门教材、承揽地方政府或机构委托的翻译项目、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共建一流课程等提升学科业绩。

五、结语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双边贸易额高速增长,给世界经济注入了强大的动力,成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典范。地方法律英语翻译人才培养是促进东盟司法、贸易、外交和文化全面可持续性发展的必然要求,教育部门、行业机构和高校应通力协作,从国际化职业法律语言服务人才的培养内涵出发,创新培养模式,集结行业力量培育师资,优化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手段,强化语言翻译实践。这样才能培养出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过硬、熟悉东盟国别法律、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翻译人才,为中国—东盟深化务实合作提供高水平的法律翻译语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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