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作
“电视直播”“网络直播”与“直播”
直播这一概念最早被应用于我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2002年李晋林在《电视节目制作技艺》一书中提到,根据电视节目制作手段的不同,可以将电视节目分为:实况直播、电视影片制作和录像制作三类。电视新闻直播报道,是国内受众最先接触到的传统媒体直播方式,因其节目具有真实性、时效性、同步性而普遍受到观众的喜爱。
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的媒介形式,形成了巨大的移动用户群体,引发了新一轮的媒介革命。百度文库数据显示:直播在国内从开启到爆发短短10年时间,经历了起步期、发展期、爆发期等多个阶段。2005年至2013年,是直播市场的起步阶段,2014年和2015年是发展期,2016年则迎来中国网络直播元年,手机直播市场成为新兴市场,网络直播市场真正进入全民时代。
随着直播3.0时代的到来,直播已不再是单纯的媒介手段和娱乐方式,它将深入各行各业,嵌入行业发展,改变行业前景,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随着融媒体时代的到来,互联网技术正在不断深入和改变影视传媒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直播被赋予了更新、更广的含义。本文基于当下市场环境和直播特性,将研究对象“直播”定义为:利用信息网络,将拍摄、制作和传播过程保持同步或合一的传播方式。
直播行业的发展现状
大众传媒媒介是一种既可以为善服务,又可以为恶服务的强大工具;而总体来说,如果不适当地加以控制,它为恶服务的可能性则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