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爱,陆修闽
(福建拓普司法鉴定所,福州 350028)
自2018年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以来,笔者在福建拓普司法鉴定所从事生态破坏行为致森林生态系统损害鉴定、生态破坏行为致农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及其他类别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执业过程中生态破坏行为致农田生态系统环境损害的鉴定范围及何谓生态破坏经常遇到疑义,多次受到被申请方质疑或投诉[1]。例如,农作物药害、肥害、假种子、茶叶瓜果被偷采、违反技术规程致种植物受害等被认为不符合农田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资质范围,事关司法名词解释的权威性,同行业中没有人能说清是与非,行政主管部门认为这是专业性问题,他们也无法断定,司法解释中无从查证,以至于每当鉴定项目遇到这方面的质疑或投诉,只好撤销鉴定。
自新规实施以来,福建拓普司法鉴定所撤销了《无效农药致桃树减产、经济损失鉴定》《茶叶被偷采损失鉴定》《百香果减产减收因果关系鉴定》等,还有许多相关鉴定委托不敢受理,不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影响执业人和单位信誉,也给农田方向的纠纷案件鉴定留下空白区。因此,本文分析了农田生态系统环境损害与生态破坏,希望司法解释能早日出台,解除执业者的困扰,为生态破坏行为致农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扫除障碍,促进农田生态系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步入正常轨道。
对于疑义意见,归纳起来有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