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胜平
许多开发区的人大工作和人大监督工作,特别是对开发区的巨量国有资产的监督工作尚难以正常开展,甚至不少开发区对国有资产的人大监督是一片空白。
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地方人大对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开发区发展中的重要体现,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开发区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任务。
一、地方人大对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的现状及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地方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属于地方政府所有的国有资产包括开发区国有资产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督责任。如何加强地方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这是新时期地方人大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本文从地方人大對省级以上开发区(本文主要是指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出发,就如何加强地方人大对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加强开发区国有资产人大监督工作,进行监督思路及对策性研究。
从全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来看,自2003年国务院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来,各省、市、县人民政府相继成立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代表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在国资委推动下,地方政府不断实施国有资产改革与发展的探索,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