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鸿沄
立法看立德
教育是国之大计。“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国家教育的首要问题。
“立德树人”是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前后相继、一以贯之的教育理念。党的十八大报告首先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这是党中央在新时代对国家教育根本任务的新概括、新认识、新要求。基于新要求,2021年立法并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具体地规定了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家庭教育促进法》同时明确指出了“立德树人”的六个重要方面:一是培养家国情怀,二是培养良好道德品质,三是培养科学探索精神,四是促进身体健康,五是促进心理健康,六是培养劳动习惯。以立法的精神探索描绘出上面六点规定,形成具体可操作的指导原则,这样家庭教育中的“立德树人”就有了明确的规范和行动指南。结合教育部的“双减”政策,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把家庭教育纳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培养“德才兼备”的栋梁之才,无疑是家庭、学校、社会都要共同努力的着力点。“立德树人”从此有法可依。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当下,“立德树人”已经形成最广泛的社会共识,成为社会认知的最大公约数。国家强盛离不开精神支撑,民族进步有赖于文明提升,家庭兴旺取决于立德树人。一个人及其教育水准决定着家庭、民族、国家的兴衰。家庭教育的风貌又常发于细微,以此可以品读出一个家庭“立德”的全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