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涵 高静悦 唐运艳
摘要:本文针对近年来中日两国大众媒体关注度较高的低龄化犯罪现状,以我国“2019年大连13岁少年杀害10岁女童案”与日本“2011年滋贺县大津市13岁学生受欺凌导致自杀的事件”为例,尝试对比研究中日两国犯罪青少年的犯罪心理,公众对此的看法以及解决对策,归纳总结两国的经验与不足,为降低两国青少年犯罪率尽一份绵薄之力。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中日对比;犯罪心理;未成年法律法规
一、案例简述
(一)案例一:
2019年10月20日,中国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13岁的蔡某(男)在对10岁的小琪(女、化名)强奸未遂后,在极短的6分钟内利用水果刀将其刺死,并抛尸至灌木丛,再用两个装有砖头的大垃圾袋掩盖尸体。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整个过程中十分淡定从容。后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同年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三年。
(二)案例二:
2011年10月,日本滋贺县大津市一名13男孩因不堪忍受校园欺凌饮恨自杀,从一栋高层公寓飞身跳下,其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却辩称男孩之死与校园欺凌无关,这一行为引起公众的激愤。直至25日,饱受舆论压力的大津市市长越直美才向这名男孩的家属鞠躬道歉,并承诺对这起事件展开详细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