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背景下袭警罪认定疑难问题研究

2022-04-21 23:51:09石艺高湘陈宇涵林袁宇何泽军
国际商业技术 2022年4期

石艺 高湘 陈宇涵 林袁宇 何泽军

摘要:《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将袭警罪单独成罪。袭警罪单独成罪后,在司法实施上的理解与适用值得分析探讨,其中,对袭警行为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区分、袭警罪单独成罪后相比之前立法目的的实现效果等疑难问题进行研究。

关键词:袭警罪;司法实施;对比研究

袭警罪的确立,反映了近年来袭警事件的频频发生,服务人民的警察却成了许多人打击报复的对象,专家认为是缺少独立罪名针对这一现象,是立法的滞后造成了袭警人士的猖獗。于是,在多方努力商议下,袭警罪成立,广大人民警察的权益受到保护,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提升了他们的安全感,就会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可以说,《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单独设立袭警罪的规定,完全符合社会形势需要、警察职业特点,有利于树立警察执法权威、维护社会公正,应该全面理解并严格依法适用。

与此同时,袭警罪的设立也引起了众多质疑声。我国刑法已对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设立妨害公务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来就包括人民警察。倘若再单独设“袭警罪”,可能造成法律上的重复设计,也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此外,袭警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区分,袭警罪单独成罪前和单独成罪后的不同之处等,都成为了“袭警罪”设立后的疑难问题,值得我们研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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