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译债券中的密码

2022-04-21 11:38余庆生余正涵
中国收藏 2022年4期
关键词:金融债券外债借款

余庆生 余正涵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关于借钱这种行为,大家都不陌生。事实上,小到个人、大至国家,借债自古就有之。在经历了从西周到当代数千年的发展后,借贷的介质形式,也从木片、纸片发展成了当下先进的电子数据。

这当中,债券是国家、社会组织及个人经济活动不可或缺的工具。而从收藏的角度来说,一张张老债券可谓承载无数,活跃在其背后的那些丰富又复杂的身影,他们的眼光、心胸与情怀,都在吸引着后来人去对历史风云中的鲜为人知与神秘莫测一探究竟。当实物债券藏品如幻灯片般闪过,我们距离一段经济史似乎又更近了一些。

1853年,上海道台吴健彰向上海洋商借款雇佣作战船只,并由江海关关税担保,此次借款被认为是中国政府首次对外借款。此后,为了筹措战争经费、兴办实业、修建铁路以及对外赔款的需要,清政府大举外债,如西征借款、甲午赔款、庚子赔款、津沽铁路借款、英德借款、关内外铁路借款、山西(河南)福公司借款、汉阳铁厂借款、萍乡煤矿借款、粤汉铁路借款、湖广铁路借款等。同时,为了弥补财政不足,清政府还效仿外国做法,共发行了3次国内债券,分别为1894年的“息借商款”、1898年的“昭信股票”和1911年的“爱国公债”。

而民国政府为偿还承继于清政府的债务,同时要弥补财政及战争经费的不足,发行了大量的国家和地方公债。民国元年军需公债为民国第一次发行的内国公债。北洋政府时期(1912年至1926年),财政部正式发行公债库券27种、交通部发行两种;南京政府时期(1927年至1937年)共发行内债42种;重庆政府时期(1938年至1945年)国内债券共发行15种,因物价上涨而债券利率过低销售不畅,当时发行债券的平均每年收入约占国库收入的1%左右。这些债券实物目前收藏市场大部分均可见。

1896年英德借款德版500镑债券

民国时期中华革命党收据壹圆

民国元年(1912年)军需公债壹仟圆公债票

1950年发行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券伍佰分(第一期)

1985年发行的沈阳市房屋土地综合开发公司住宅建设有息有奖债券伍拾圆(第一期)

1949年后,中国大地一片百业待兴、生机勃勃的景象。1950年,为了弥补财政赤字,减少现钞发行,有计划地回笼货币、稳定物价,中央人民政府委托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全国性公债,即人民胜利折实公债。该公债计划发行1亿份,按照各大行政区城市的多寡、大小、人口多少以及经济情况的好坏等销售,实际销售1.48亿份。1950年,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东北地区先后发行两期共3000万元地方折实公债。1954年至1958年,国家又连续5年发行了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共实际募集资金35.44亿元,为初步建立我国国民经济工业基础发挥了积极作用。

1981年1月,国务院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并于同年开始恢复国债的发行。1984年,由于银根紧缩,为解决在建项目资金不足的问题,银行开始发行金融债券融资来支持这些项目。1985年,中国工商银行发行1年期金融债券5亿元,为改革开放后首次金融债券的发行;1985年5月沈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5年期企业债券,成为改革开放后首支发行的企业债券。

作为重要融资工具,债券可以为政府、金融机构与企事业单位所利用。按照债券发行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类是公债。“公共团体因为公共需要时,施其信用手段,依起债行为,实行其对于经济社会之债务负担也”,清代国家公债始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发行的“昭信股票”,虽谓股票,实则债券,是为偿还依《中日马关条约》项下的赔款。民国政府亦发行了大量的国家公债,如民国元年(1912年)至民国二十年(1931年)先后发行公债及公债性质的国库证券55种,发行总额共计银16.37亿元。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各根据地人民政府或部队以信用形式向人民举借财粮而发行的革命根据地公债(亦称“红色债券”),成为根据地建立初期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主要用于支援革命战争、发展根据地的经济建设事业及赈济灾荒等,为新民主主义革命作出了重要贡献。

据不完全统计,当时各根据地政府先后发行的公债达69种之多。而红色债券一直是金融票证收藏的重点。1959年至1961年期间,黑龙江、吉林、辽宁、江西、安徽、福建、四川等地根据本地实际发行了一批地方经济建设公债。1981年国家恢复国债发行后,至今共发行了国库券、重点建设债券、国家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定向债券、特别国债及专项国债等品种,其中国库券、重点建设债券、国家建设债券及保值公债均以实物债券的形式发行。从1998年开始,国债发行全部采用凭证式、记账式等方式,实物债券退出历史舞台。我国自1981年开始发行国库券,到1997年停止实物国库券发行,前后持续的17年间共发行78个品种。

另一类为金融债券,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作为筹资主体,为筹措资金而面向社会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根据利息的支付方式,金融债券可分为附息金融债券和贴现(贴水)金融债券;根据发行条件,金融债券又可分为普通金融债券和累进利息金融债券。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金融债券发行始于1985年。据统计,1985年至1992年,我国银行金融机构共发行了398.33亿元金融债券;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共发行了38套110张实物金融债券。

还有一类是企业债券,即债券发行主体为企业。这类债券在我国清代、民国及改革开放后均有发行,如清代的汉冶萍公司债券、民国北京自来水公司债券等。改革开放后发行的企业债券更是数量众多,包括央企发行的债券、国有重点企业发行的债券,以及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等等。

按照发行市场的不同,债券又可分为外债和内债。

所谓外债,即用于向国外政府、金融机构或个人举借的债券,使用外汇来进行结算支付。我国举借外债肇端于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大都以关税、盐税担保或以承建路权、开采矿权为交换条件。当时通过发行外债,引进了资金和一些先进的生产技术,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同时也成为了外国势力控制中国经济命脉和经济掠夺的工具。

据统计,清政府所发外债,有明确担保者共19种,其中用于政务者8种,用于路政者11种。清代共举借外债总计13.37亿两白银,其中用于庚子赔款的外债占比最高,达33.67%,其次是用于甲午中日战争的外债,占比为28.48%,还有用于铁路的外债,占比为26.03%,而用于工矿和实业的外债则分别占比2.51%与0.56%。民国北洋政府时期,除承继清末未偿债务之外,新增发行有担保的外债19种,其中用于路政者十种。

民国南京政府时期新增发行有担保债券14种。至抗战时期,我国主要从苏联、美国及英国举借外债,实际借款合计折合约3.8万亿美元,其中苏联占比60.4%、美国占比3.7%、英国占比2.6%。

值得一提的是,1982年1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金融市场发行了100亿日元债券,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次在国外发行债券。此后,在国外发行债券成为了我国筹措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此举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中华民国军政府公债票银圆壹佰元

而内债,顾名思义,即面向国内机构或个人发行的债券,使用本国货币进行结算支付,主要包括国内公债、国库证券及基金等。清代内债始于甲午募集商款(即1894年的“息商借款”),共募集银1102万两。民国时期,自民国元年发行八厘军需公债之后,内债发行频次高、规模大,如各种长短期公债、铁路公债、江海关国库券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各个时期,也持续有内债发行。

提到债券融资的具体用途,大致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为国家赔款,即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国家赔偿的债券,如甲午中日战争赔款、庚子赔款债券等。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黄金短期公债拾市两

二是为基础设施及生产建设,包括铁路与水利建设、矿产开发、国防教育卫生设备等。如民国十三年(1924年)陇海铁路借款、粤汉铁路借款、玉萍铁路借款、铁路建设公债、京赣铁路借款、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江苏省水利建设债券、民国二十五年北平市市政公债、民国二十八年建设债券等,都是对此目的的反映。

而整理债券的方式,即为了维持债信或币值稳定、避免财政危机发生、提高政府财政能力,对以往发行的债券以“整理债券”的形式重新确定债权债务关系。可供参考的代表性事件如北洋政府时期的民国十年(1921年)内债整理案、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公债整理案、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统一公债案、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省债整理案,以及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整理广东金融债券、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整理广西金融公债等。

还有一种是善后债券,系用于整理地方政治及金融而发行的债券,如四川善后债券、民国二十年(1931年)湖北省善后债券等。特别需要指出的例子是袁世凯政府以办理“善后”为名,于1913年4月与英、法、德、俄、日五国银行团签订的“善后大借款”。其以盐税、海关税等作担保,使得中国盐政在当时被列强所操纵。

再有一种是土地债券,指的是中国农民银行依据1942年3月26日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国农民银行土地债券法》,以中国农民银行兼办土地金融处的全部资产,及其放款取得的土地抵押权为担保而发行的有价证券。该券在1942年至1948年间共发行3期,在办理照价收买土地放款、土地征收放款及扶植自耕农放款时随同发行。

债券的发行还可能涉及到特殊用途,如战争、国防、赈灾等。相关例子有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发行的“救国公债”、民国二十七(1938年)年发行的战时赈济公债及国防公债与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军需公债等。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第一期美金公债壹仟圆

回顾起来,债券丰富多样,期限也是有长有短,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设计。

其中,长期债券一般指偿还期限大于10年的债券。早期的长期债券期限经常长于10年,比如庚子赔款的偿还期限就达39年;中期债券一般指偿还期限大于1年而小于10年的债券,内债中有相当部分为此类债券;偿还期限小于1年的属短期债券,此类债券在改革开放后出现较多。

按照票面面额计值方法,债券又有分类。

一类是黄金计值债券,即债券面额以黄金为计值单位,如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黄金短期公债,拟募集黄金100万两,面额分为黄金五市钱、一市两、五市两、十市两、五十市两共五种。

另一类为银圆计值债券,即债券票面面额以银元计值,如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国民政府发行的爱国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为银元3亿元,面额有50银元、100银元、500银元、1000银元、5000银元与1万银元共六种。

再者是法币计值债券,即债券面额以当时的法定货币单位为计值,大部分债券均为此类。还有一类是外币计值债券,即债券面额以美元、德国马克、英镑等国外货币为计值单位,如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英金公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第二期美金公债等。

再一类是折实债券,即债券募集及还本付息均以实物为计算标准。如山东省胶东行政公署于1944年发行的“胶东区战时借用物品偿还券”、1950年国家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东北地区先后发行的两期共3000万元地方折实公债等等。

总之,实物债券品种多样,为各国政府、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及企业所广泛使用。随着时代的发展,无纸化债券的发行,实物债券存世量已越来越少,特别是早期的实物债券更是难得一见,值得好好收藏、梳理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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