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转述的隐喻,或抒情

2022-04-21 13:24:00赵目珍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学院广东深圳518055
名作欣赏 2022年11期

⊙赵目珍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学院,广东 深圳 518055]

清人施补华《岘佣说诗》曾谓:“诗犹文也,忌直贵曲。”虽然表明中国古人在作诗时不宜采取“平铺直叙”的方式,但无疑也告诉了我们作诗的确有“曲”“直”二法。笔者向来认为作诗的方式应该多元,好诗的种类亦应该多元。就表达方式而言,一般认为诗应是言志、抒情的,但中外诗歌史上,叙事诗、说理诗亦不乏佳篇;就风格而言,中国诗人多喜含蓄、朦胧、幽微之作;然而直白的、明快的好诗也数不胜数。因此,好诗的标准,首先应该集中在构思和立意上;其次,才是技法和语言。

就阿翔、温经天、田晓隐、辚啸四个人的诗歌而言,阿翔、温经天、田晓隐的诗歌是以含蓄、幽隐为主的,他们的诗歌“重曲”“尚意”,诗中充斥着不能转述的“隐喻”修辞;辚啸的诗歌似以抒情为主,多表现个人情怀,但也有隐秘一些的。当然,隐喻式的诗歌也并非不可抒情,如此划分只是就作者诗歌“意指”的“显隐”而言,以便于展开论说。

一

韦勒克和沃伦在《文学理论》中认为,文学的意义与功能主要呈现在隐喻和神话中,并且在人类的头脑中存在着隐喻式的思维和神话式的思维这样的活动,这种思维是借助隐喻的手段,借助诗歌叙述与描写的手段来完成的。在当时,甚至还有人认为,转喻和隐喻是诗歌的两类主要结构,即在一个单一的语言表达的世界里由相近的事物的运动引起联想的诗和把多元世界结合起来加以比较因而引起联想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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