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朗拖在胡志明市(短篇小说)

2022-04-27 00:54王子健湖南师范大学
作品 2022年4期
关键词:陈勇杜拉斯法语

王子健(湖南师范大学)

沈念(湖南师范大学)

把姓拆成两半,像是拆散的恋人,又变成恋人的名字。或是因一个法语的音译和杜撰,风平浪静却暗流汹涌。王子健近段写了好几个小说,都是发生在不同的城市。这次他又写到了一个并未去过的地方,那里同样有故事在发生。

问他的创作缘起,是来自“约定”——朋友们都喜欢乌兰图雅,决意以她为原型,各写一篇有女歌手元素介入的故事。学外语的他所创造的主人公越南女歌手的名字——玉朗拖其实是以乌兰图雅四个字的中文发音为基础、以法语的拼写规则杜撰的名字Ulantoi经过音译得来的结果——当时刚好重读了杜拉斯的《情人》,他选择了用法语杜撰,那是一座曾被法国殖民过的城市。

我也要佩服了,一句戏谑,一个不经意的音译名,催生了这样一个故事,里面的“我”是流动的、多元的,甚至是五颜六色、无性别的。算不算一篇“古怪的东西”?

这种古怪来自他所写到的恋情和追逐着的恋人。恋人总是万千思绪,总是语丝杂乱,恋人总是意念纷飞又稍纵即逝。在恋情的河流,最易掀起语言的波澜。王子健让我再次感受到疼痛和心碎,是的,他通篇都试图收集一些“碎片”,无论是时佩璞,皮雅芙,还是杜拉斯,即使他们的生命、爱情都已然结束——但尘世里总有生命和爱情在继续。也许我们都需要一些“碎片”、“信物”(诸如杜拉斯的小说,皮雅芙的歌,林徽因设计的映秋苑),慰藉的信物,帮助我们捱过人生种种不快的际遇。我更看重的,其实,是拥有逐爱的勇气,比得到爱更刻骨铭心。

“我有时会觉得,他这个人太普通了,除了我还会有谁喜欢呢?有时又暗暗承认,他这个人真是不凡啊,我可要牢牢抓在手里,不然就便宜了别人。”玉朗拖说过的这段话,我后来每次在人生里遇到喜欢的人,都会想起来。我只见过玉朗拖两次,那是我大四上学期在五华区文化巷一家叫“萨尔瓦多”的西餐厅做兼职时的事,距今已有十几年了,当时,离耸人听闻的“马加爵事件”发生还有三年呢。

当时我们大学还没建新校区,外国语学院还设在老校区里。我学的是法语,同专业的朋友经常自嘲,在祖国西南边陲的高校学习法语,真是一件“精致又无用”的事。我们专业最出名的校友大概就是时佩璞了,如果你不知道他是谁,你至少听说过黄哲伦的《蝴蝶君》,时佩璞就是里面那个唱京剧的宋丽玲的原型。当然,这是上世纪的故事了。开始学习法语,有时背不下动词变位,我就会想象当年时佩璞一定也像我一样,痛苦地背过这些变来变去的动词。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故事特别打动我。也许是因为他最后不仅掌握了法语,还让一个法国男人爱上了他。现在想想,也许我当时那么努力学习法语,也是因为我总是喜欢这样的事吧:喜欢人们通过语言建立联结,产生爱。

当然,并不是说我爱上了玉朗拖:我说过,我就见过她两次,而且我和玉朗拖都是女人(虽然同性也可以相爱,就像时佩璞和那个法国男人。我只是在此表明我和玉朗拖都是直女),但我们确实是通过法语建立的联结。事实上,现在我这里还有一件当时她留给我的礼物:一本法语书。

我们也就是通过这本法语书认识的。

啊,十几年前的萨尔瓦多。我去年还问过一位在昆明的朋友,文化巷的萨尔瓦多还在吗,虽然我知道我可以在网上查到。她后来给我拍了照片。啊,我不敢说和我记忆里一模一样,毕竟自然和人工都在岁月里对它动过手脚,但我还是一眼就知道是它,就像她拍给我的、我们大学的校门一样。十几年前的那天我端过菜,回头就看见了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坐在我刚收拾好的、靠窗的小圆桌前,抽着烟。那就是我第一次见到玉朗拖。她金色的卷发像刚洗过,有一绺依然奓着,像只金丝雀一样站在打开着的、冒着烟的金色笼子上。我还看到了她蓝色的眼影,比她裙子的蓝色要淡些,淡得像窗外昆明五华区的天空。我上菜时还在看她,我看她从挎在左肩的那个难看的紫橙双色印花包里掏出了一本白底蓝字的书,放在了桌上。那蓝字看起来比她裙子的蓝色要深些,我好奇这个女人在读什么书。我上完菜,先我同事走到她桌前,给她点菜。除了香烟味,我还闻到了一股馥郁的橙花香味,好闻,但有点呛人,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呛。这时我看清了那本书上的字,L’AMANT。啊,是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

我那时在和英语系的一位立早章谈恋爱,但我心里其实一直住着另一个中文系的弓长张。我和弓长张分分合合好几次了,当时舍友们都看不过去了,纷纷劝我,“他这个人太普通了,有什么好呢?与其一次次回头找他,不如换一个谈谈,也许就能忘了他了。”舍友劝我时,我正和弓长张置气,索性就又和他分了手。为了让他明白,这次我不会再当孬种,不会再回头找他了,我马上就找到了之前就对我表白过的立早章,和他在一起了。弓长张古代文学和现当代文学都学得很差,也许还没我知道得多,但他外国小说读得真不少,杜拉斯的《情人》也是他推荐我看的,“写得特别好!王道乾翻得也好”。我当时瞪了他一眼,“你又没学过法语,怎么知道他翻得好不好?”“王小波说好。”弓长张想亲我一口,被我避开了。“哎呀,管他翻得好不好,”弓长张又来亲我,“我读着美,我感觉意思到了就好。”我温柔地把他推开了。

啊,所以认出那是本法文版的《情人》时,我心里是五味杂陈的。我和弓长张分手后,也把《情人》推荐给了立早章,但立早章那时正为毕业论文焦头烂额(尽管《情人》比他要写的《押沙龙!押沙龙!》不知短多少)。有时,特别是在年轻的时候,人们总把自己的爱记挂在具体的物件上,比如一条亲手织就的围巾,一件精挑细选的生日或者圣诞礼物,或者一本和喜欢的人一起读过的书。即使我们和过去的人分开了,我们也依然会从这些物件中得到慰藉,因而把它们保留下来,有时甚至会把它们带到下一段关系里、带到未来的人身边去。也许是因为我们心里还对过去的人有着不能告诉别人的、暧昧的感情,也许是因为我们渴望这些物件可以让我们接下来的关系变得和过去一样令人难忘、令人回味,这样的物件就会打上只属于我们自己的、隐秘的烙印,变成信物。但不可否认的是,围巾这样亲手织就的东西还好,像精品店里售卖的礼物和市面上比较有名的书,无论我们当初多么精挑细选,在世上它们都是有成千上万件的。我们明知道这个事实,但看到和我们的信物一样的东西时,心弦还是会被撩拨到。我想这也是那天我看到玉朗拖桌上那本《情人》会如此感动的原因,而且它还是法文版的!那一刻它仿佛在对我说,“看啊,你还是爱他的,看啊,爱得那么纯粹,就像我一样,是‘原汁原味’的‘情人’。看啊,你还是没能忘掉他。”

我想我当时一定是站在那里看着那本书痴想了好久,直到我听到了:

“Tu connais ce livre?”(“你知道这本书?”)

“Oui, c’est mon livre préféré.”(“嗯,这是我最爱的书。”)

啊,别怪我为什么要在这里把我们当时说的法语记下来!我想这两句话也解释了为什么我和玉朗拖的关系接下来马上就变得那么好。她第一次见我,就用了熟人才喜欢用的tu!(你!)而不是陌生人第一次见面时最常用的vous!(您!)而且我当时脱口就告诉了她那是我最爱的书。尽管我那时最爱的书可能是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我们两句话就拉近了彼此的距离,这是我一直以来学习外语的心愿。当时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到了时佩璞,我和他都是中国人。但我又看着面前这个女人,尽管她一头金发,但她确确实实是东亚长相,或者说,是典型的东南亚长相,所以她为什么在说法语呢?我把中英双语的菜单递给她,我突然不确定她能不能看懂了,我试图用法语给她介绍菜单上的菜品,她这时好像也看出了我的困惑。

“啊,谢谢,”她眨着眼睛看着我,微笑道,“我会说中文,也看得懂。”啊,那一刻我一下知道了两件事:第一,这个女人似乎和我有一种天然的默契:她第一句法语拉近了我们的距离,第二句中文消除了我心里的疑虑。第二,她一定来自东南亚,她的中文听起来有些蹩脚。这时我又想起她刚刚说的法语,也有股东南亚风味,但要比她的中文听起来和谐些。我也微笑着,我又看了一眼她桌上的《情人》,看了一眼她刚刚挎在左肩、现在放在一边的紫橙双色印花包,我等她点餐,她指给我菜单上的三道菜品。

“你是昆明人吗?”烟在珐琅烟灰缸里掐灭了,她的蓝色眼影像一只光明女神蝶,这只光明女神蝶扑棱着翅膀,问我。

“嗯。”我接过单,一杯黑咖,一份奶油意面,一份朗姆酒冰淇淋。我拿到单,但我没急着走:她听见我是昆明的,似乎很开心。

她从裙子口袋里掏出一包宝蓝色纸烟,小心翼翼钳住一根,放在左手心里,递给我。我不抽烟(弓长张抽,所以我大概知道抽烟是怎么一回事),但我当时还是接过了。如果我当时没接,我在心里想,我以后是会后悔的。我接过烟,这时她感慨似的说了一句,“啊,我马上就要二十四岁了。现在我终于到了这里。”

“啊,你比我大两岁,姐姐。”我把烟放进嘴里,她听到我叫她“姐姐”,似乎很开心。她从印花包里掏出一只描着金色佩斯利花纹、通体宝蓝的漂亮打火机,站起身,打火机里也蹿出一簇佩斯利花纹一样的火焰,她把我嘴里的烟点着了。我叼着那支烟,拿着菜单朝身后挥了一下,示意她我要先把菜品报过去。她对我笑着点点头,那绺金丝雀一样的头发也微微颔首,“等你回来,陪我聊会天。”她也给自己点了一支烟。那就是我第一次见到玉朗拖。

啊,老板当时看见我从嘴里取下烟,把它夹在指间,把菜品报给后厨,是多么震惊啊!我当时也顾不上其他客人,转身径直走向她的小圆桌(当时我已经快下班了),在她对面坐下来。啊,那真是难忘的一天。那是我生平第一次抽烟,可我拿捏得很好,因为我已经无数次见过弓长张抽烟了。橙花香味和香烟的味道糅在一起,我舒了长长一口气,和玉朗拖隔着芬芳的烟雾对看。她像只顶着金丝雀的、淋了雨的狮子,看起来感伤又滑稽。不过,她看起来真的美极了,我想,被这样的女人喜欢上,会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我又深深吸了一口烟。抽完烟,她也舒了口气。过一会,菜也上来了,她对前来上菜的我的同事笑了一下,然后又看向我,和我聊了起来。

啊,她真是个美人,她一直在用左手摆弄自己金色的卷发(一直没抓到那只金丝雀),右手一开始指菜让我吃,后来抓住她后面的椅背,像要对窗外的人和面前的我展示她婀娜的体态。菜没动,朗姆酒冰淇淋化了,奶油意面坨了,黑咖晾温了。她一直和我聊啊,聊啊,我就那样伏在桌上听。她让我叫她玉朗拖,她说她是越南人,在西贡唱歌,玉朗拖是她的艺名,从她给自己取的法语艺名Ulantoi音译过来的。我问她Ulantoi是什么意思,她笑着告诉我,没什么意思,就是觉得好听,就像她的越南语艺名Nguy t Lang一样。我又问她为什么要取个法语艺名,她告诉我,因为她现在唱得最多的就是法语歌,艾迪丝·皮雅芙的歌她最拿手。而且,她笑着告诉我,脸上因为自豪和激动、也因为窗外的阳光,显得光彩照人:她刚刚从巴黎开了一场演唱会回来。是的,她被邀请去巴黎唱歌,然后赚了很多钱,她告诉我,她这才有钱来中国。“什么时候来西贡听我唱歌?”她问我,“啊,我是说,来胡志明市。”她努努嘴,示意我看桌上那本白底蓝字的《情人》,“我们还是习惯叫它‘西贡’,杜拉斯在的时候,它就叫那个名字。”

我好奇她为什么会说中文,为什么来昆明。

听见我问她,玉朗拖自豪的神色变得落寞了,她用那枚小巧的金色勺子搅了搅那杯温的黑咖,“爸爸是越南人,现在在河内。妈妈是这里人,我六岁时她走了。”我当时以为她是说她妈妈去世了。“我爸爸那时告诉我,她抛下我们,回到昆明了。我一直想找她,但我一直没钱来。”玉朗拖从印花包里掏出一面精致的紫色化妆镜,她照啊照,“啊,我一直赚不够钱,也一直存不住钱,这次不一样啦,我从巴黎赚了好多钱。”她好像又开心了一些,她看见我在看她的那面小化妆镜,“哈哈,这是我以前喜欢的人给我的,不过我们已经分手了,漂亮不?”她又对我挥了挥那面紫色的小镜子,我点点头。她问,“你呢,你有喜欢的人吗?”

我一直很想和别人聊聊我和弓长张的事,但我舍友已经被我烦得不想再听了,我也不能和我当时的男友立早章谈他。而玉朗拖是个多么富有魅力的陌生人啊!我当时好想告诉她,但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在萨尔瓦多里觉得不好意思起来,也许是因为它离我们学校太近了吧。“姐姐,你一会还有事吗?”我把声音压低了些。“没有,我后天就要回胡志明市了,这两天都没事,”她也把头凑近我,“我找了好多依稀记得的、以前妈妈提过的地方,都没什么,哎,”她叹了口气,但语调并不特别悲伤,“也许找不到了吧,不过没关系,也算完成了小时的一个心愿。就是想等有钱的时候能来这里找找她,找不找得到,好像也无所谓。”她舒了一口气,我说,“那,姐姐,我们一会要不要去翠湖公园走走?我可以和你聊聊我!明天我没课,我们可以一起在昆明逛逛,”我怕她没被我打动,所以我又加了一句,“而且我也可以陪你一起找妈妈。”“啊!”玉朗拖很开心听见我这样说,我猜她当时一个人身在异国,也是很寂寞的吧。“好啊,好啊。”她把黑咖喝了,我们走出萨尔瓦多,走向午后的翠湖公园。我在路上问她,“姐姐,你妈妈长什么样?”“哈,我记得她走前和我现在很像,长发,波浪,金色,当然,”她笑着看着我,“波浪是烫的,金色是染的。我爸爸一直说我长得很像我妈妈,但他说我没我妈妈那么好看,我的嘴唇太厚了!”说完她咯咯地笑了起来。她又取了一支烟。

啊,那天我们在翠湖公园聊了一下午!我和她聊了好多我和弓长张的事,我还和她说了,我现在和立早章在一起,但我还是无法忘了他。我还告诉她当时我看到那本杜拉斯的《情人》就有一种预感:预感我会对她说我和弓长张的事。我讲到好笑的事,她也会咯咯地笑起来,好像当时她也在场。有时我讲到难过的事,她也会默不作声,好像完全沉浸在了我的悲伤里。最后讲完时,我看到她的眼睛红着,蓝色的眼影让她眼睛红得格外突出。“你知道吗,我听你讲了这么多,我觉得,你还是爱之前那个人啊。唉,我想到了我自己的事,你知道吗?”她看着我,“我们真像啊,我现在也和一个人在一起,但我觉得我和你一样:我还是爱之前那个人。”我被玉朗拖的眼泪震撼到了。我之前的舍友听完我讲的事,无不劝我放弃对弓长张的爱,其他的朋友也对我们的事表示不理解,只有玉朗拖和我一样。我们沉默了一会。

玉朗拖又抽了一支烟,她开始和我讲她的爱情。

“妈妈走了以后,爸爸在河内又找了女人。我辍了学,来西贡打工。女孩子,除了唱歌什么都不会,唱歌也不专业。好几次去不正经的酒吧卖唱,差点把自己卖了。”玉朗拖擦了擦眼泪,一道蓝色的眼影被抹在手背上,像光明女神蝶抖落的蓝粉。“抽烟就是那个时候学会的,那时我还没到‘三更’:我现在驻唱的那间酒吧,还没遇到我现在的恋人陈勇。陈勇,事实上,就是他把我安置在三更酒吧,让我在那里安安稳稳地唱歌赚钱的。这次去巴黎唱歌的机会也是他帮我争取到的。而且他特别温柔,从来不强迫我。哪怕我最后和他相爱,也不是他强迫我的,而是我觉得亏欠他,自愿爱上他的。但我心里一直住着一个坏小子,叫阮文凯。”

玉朗拖的声音听起来伤心极了,“之前有一次就是他把我带到了一个不正经的酒吧,让我唱歌的。但他发觉那个酒吧不正经后,马上把我救走了,他还被那群人打了一顿,眼睛肿了好久呢,”玉朗拖用手给我比画阮文凯的眼眶肿得有多大,“我们跑出来,跑到湄公河边,他肿着眼睛看着我,拉着我,手在流血。他突然趁势把我搂在怀里,就那样亲了我一口,就在湄公河边。”我和玉朗拖站在翠湖边,她好像在回味她和阮文凯在湄公河边的那个吻,她说,“啊,虽然我很早辍了学,但我妈妈教了我中文,而且家里有很多中文书和CD。我最开始唱一些中文歌,唱得不好,但阮文凯都喜欢听,‘照单全收’。他人特别好,虽然经常在外面打架,但从没打过我,我每次都叫他不要再去外面和别人打架了。他每次都一身伤回来,有一次肋骨断了两根。后来有一次他打架回来,我一边给他包扎,一边哭。他跟我说一点也不疼,他说他就是靠打架混的,不打架拿什么娶我。他说如果不是为了娶我,他当然不会天天再去打架了,他爱我啊。”玉朗拖哭了。

“我哭了好久,就像现在一样,然后我就离开了他,我想着他终于可以不用再去打架了。后来我就遇到了陈勇,唉,”玉朗拖的蓝裙衬得她像朵鸢尾花,“陈勇把我从糟糕的经济状况中解救了出来,他还教我法语。因为我告诉他我喜欢艾迪丝·皮雅芙。他知道我不愿意直接拿他的钱,就给我请声乐老师,教我法语,让我通过我喜欢的方式——唱歌赚钱,后来他把我介绍到了三更酒吧。可是,我经常觉得对不起他,我觉得我不值得他这样做,虽然他告诉过我,他不会强迫我爱上他的,他做这一切只是因为他觉得我值得。”玉朗拖叹了口气,“我想我还是爱着阮文凯,那个听我蹩脚地唱着中文歌,在湄公河边吻我的帅小子。当然,我有时会觉得,他这个人太普通了,除了我还会有谁喜欢呢?有时又暗暗承认,他这个人真是不凡啊,我可要牢牢抓在手里,不然就便宜了别人。”她转头看我,“可现在我已经不唱中文歌,只唱法语歌了。你对你的张,是不是也是这样的?”

啊!就像我一开始告诉过你的那样,玉朗拖说过的这段话,我后来每次在人生里遇到喜欢的人,都会想起来,我当时第一次听见就有这种预感。我点点头,心里也怀恋起帅小子弓长张来:他甚至还没在翠湖边吻过我,就已经让我对他如此难忘了。玉朗拖也看出了我的落寞,她从印花包里掏出那本《情人》,“这本书就是陈勇送给我的,他说杜拉斯的法语很简单,但很有味道,他说他有一天也想和我有一段很简单但很有味道的爱情,但他说,要不要和他谈恋爱全在我,他是不要我回报他之前所做的一切的。”玉朗拖摸着白底蓝字的《情人》封面,“我很喜欢这本书,只有陈勇才能买到,阮文凯买不到这样的书送给我,他可能也买不起,但我还是好爱他,好爱好爱他啊。”

我看着玉朗拖手里的《情人》,“后来我就答应了他,陈勇那天真的开心极了。这次去巴黎也是他陪我的。这次我赚到了好多好多钱,然后我就跟他提议,我要先到中国一趟,看看我妈妈生活过的地方。他说他可以陪我,但我执意要一个人来。他说,那好吧,他就在三更酒吧等我回来,给我办一个派对。啊,对了,三更酒吧里还有个和我关系很好的中国朋友,没人知道他的真名,他叫Optimistic,人如其名,特别乐观。但那个名字太拗口了,大家都叫他蒂克。陈勇不知道我和阮文凯的事,我只给蒂克说过,他每次都劝我认清自己的心,回到阮文凯身边。‘这样的事怎能被饶恕,这是忘恩负义的事啊。’我对蒂克说,但蒂克告诉我,‘世上只有一件事不能被饶恕,那就是硬生生和喜欢的人无疾而终。’”

去年和我丈夫去胡志明市旅游时(啊,这是我和玉朗拖见面十几年以后的事了),我真的找到了那间三更酒吧,并真的见到了那个蒂克,就像玉朗拖说的,“人如其名,”真的是一个很乐观的人,尽管他那时已经是个中年人了。事实上,蒂克和陈勇我都见了(我是通过问那里的一个驻唱歌手,知道他们分别就是蒂克和陈勇的,我给了那个歌手很多钱)。那个驻唱歌手唱完歌,下了台,坐在我身边,悄悄回答我的问题。她说她刚来两年,并不知道他(陈勇)以前的事,只是听他(蒂克)说,之前他(陈勇)爱过一个金发女人,从巴黎开完演唱会,回来就和他(陈勇)分手了。他(陈勇)难过了好几年,但他(蒂克)声称这没什么好难过的,他(蒂克)早就知道,这样的事早晚会发生的。看来玉朗拖大概真的重新回到了阮文凯身边。我感谢了那个歌手,并没向蒂克和陈勇挑明我认识玉朗拖,最后像个普通的游客那样离开了。陈勇看起来稳重温柔,和玉朗拖描述的相差无几,所以我猜阮文凯大概也真是个帅小伙吧。酒吧里那时没什么人,我离开前,还走到钢琴旁边,随手翻着一叠早已泛黄的琴谱,竟然还从琴谱里翻到了艾迪丝·皮雅芙的《玫瑰人生》!看来陈勇也是个深情的人啊。不知道立早章有没有在我们分手后,也像这样留着我们可能有过的信物呢?不过,还是让我们继续回到更久远的回忆中去吧。

和玉朗拖在翠湖边聊完天,已经是晚上九点了。我们又约好第二天上午十点在萨尔瓦多见:那次就是我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见玉朗拖了。我们这次又点了朗姆酒冰淇淋和奶油意面,她依然点了一杯黑咖,我点了一杯卡布奇诺。老板看见我们,心情似乎也很好,还送了我们一盘刚烤好的贝果。玉朗拖笑嘻嘻地接过贝果,对老板说,“以后来西贡听我唱歌哦!”她依然穿着昨天那件蓝裙,不过,她把头发扎起来了,因此那绺金丝雀一样的头发看不见了。玉朗拖看起来更美了,她今天的眼影依然是蓝色的,不过不像昨天那样,涂得那么满,而是淡淡地刷上了一层闪光的蓝色,像一层薄薄的丝绸。我们吃完,从学校里穿过,准备去圆通寺祈福时,我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

我一回头脸就红了。或者说,我当时一听见那个叫我的声音,脸就红了。叫我的不是别人,就是弓长张(那段时间立早章一直在图书馆里写《押沙龙!押沙龙!》的论文,所以我们并没有经常在一起。感谢福克纳),但我还是想继续装酷,我拉着玉朗拖的手就往前跑。可玉朗拖当时穿的是一双粉红色的高跟鞋:那鞋跟真的很高。玉朗拖看了一眼弓长张,她好像马上就知道他是谁了(我昨天在翠湖边几乎像她跟我讲阮文凯一样详细地跟她讲了弓长张:他长什么样,跑起来什么样,表情,发型,甚至平常的衣着),她笑着看了我一眼,像兔子发现了萝卜。

“哎,你怎么不和我说话?”弓长张跑过来。该死,他还是那样好看。

“没什么好说的!”我愤怒地瞪了他一眼,好像他还想亲我一样。我撇下玉朗拖,一个人跑了。我跑过映秋苑,跑过一棵棵垂丝海棠。我嗅着潮湿的香味。我马上要跑出校门了,我感觉有人在追着我跑。我当时就像俄耳甫斯一样不能回头。

终于,后面那个人拍了我一下:不是他,是玉朗拖。她另一只手提着那双粉红高跟鞋,原来刚刚是她穿着袜子追我。

“他就是。”她气喘吁吁问我。

“嗯,”我对玉朗拖笑了一下。我们两个人都笑了。我们大笑起来,玉朗拖笑着蹬上了高跟鞋,我扶着一棵长满青苔的树。现在回头已经找不到他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画面我一直记在心里:玉朗拖笑着蹬鞋,我扶着树回头找弓长张。与之相比,我们之后去圆通寺祈福,去园西路吃烤猪蹄,吃调糕藕粉,去大观楼看那副长联……这些回忆都变得模糊起来,只有我当时像俄耳甫斯一样回头找他的那个画面是最真实的。也许我也像俄耳甫斯,在回头的那一刻,就永远地失去他了吧。

傍晚,我们坐在大观楼下面的一条长椅上,玉朗拖很开心,她先是唱了艾迪丝·皮雅芙的那首《玫瑰人生》,我和她一起唱了一小段,但她的声音真是太好听了,于是我闭了嘴,继续听她唱。她又唱了一首调子很忧伤,但特别特别美的歌,“真好听啊,”我靠在她肩头,“歌词是什么呀?”

玉朗拖对我说了一段越南语:

“Em yêu anh đậm sâu,

Dù tình yêu này sẽ phai màu dần,

Nhưng nó cũng sẽ vĩnh viễn không bao giờ biến mất。”

我之后再没在谁口中听到过这么好听的越南语了。

“是什么意思啊?”我望着大观楼的长联被夕晖照亮。

“我对你的爱已浓到,

即使它会日渐淡去,

也永远不会消失。”

玉朗拖看着我的眼睛,“你知道吗,我想清楚了。即使我没找到我妈妈,我相信她现在也一定在这座城市里,找到了喜欢的人,和他一起幸福地活着。蒂克说得对,‘世上只有一件事不能被饶恕,那就是硬生生和喜欢的人无疾而终。’我这次回去以后,要诚实地告诉陈勇我的心。我这次回去,就要去找阮文凯!”她突然握住我的手,“你没怎么跟我提过另一个章,所以我不同情他,但我觉得你还是爱刚刚我们见到的那个张的。我看见他跑向你,看见你跑离他:如果不是因为你们还相爱,还会有谁跑得那么快(跑步选手除外)?不要说那是因为你们还年轻!你们总以为自己还年轻,总有时间把爱情这样的小事想清楚。我告诉你,没有时间想清楚!爱情也不是小事!你还喜欢他!就像我们刚刚吃到的调糕藕粉!调糕和藕粉搭在一起才最好!我希望你们能在一起!就像我将要和我的阮文凯在一起!一样幸福!”玉朗拖又咯咯地笑起来,又好像是在叹气,“而且你别有顾虑,觉得自己辜负了另一个章。你和那个张的事态,还不像我和阮文凯的一样恶劣,因为我是真的对不住陈勇,不过,我想他会懂的。”

不过,去年去胡志明市旅游,在三更酒吧的琴谱里翻到艾迪丝·皮雅芙《玫瑰人生》的那一刻,我虽然不知道陈勇最终懂了没有(我也不知道立早章最终懂了没有),但我觉得陈勇还是很爱玉朗拖的。即便他有一天知道,他送给玉朗拖的那本《情人》,在玉朗拖离开昆明返回胡志明市的前一天,在夕晖中的大观楼下,被她转送给了我,我想,他也依然会一如既往地爱玉朗拖的。

“给你,我已经从巴黎赚够足够多的钱了,而且我的人生从此也不再需要法语了,我就要回去找阮文凯了,我们不会再需要这样的东西了。从此我就为了阮文凯,为了我妈妈,多唱些中文歌吧。”她把那本白底蓝字的《情人》从她那个紫橙双色的印花包里取出来。“西贡,啊,杜拉斯和她的情人一定也在湄公河边接过吻吧,不过,我从此不羡慕她了。我比杜拉斯和皮雅芙都幸福,至少我将一直陪在爱人身边。”她翻开第一页,那段著名的开头,“啊,不管怎么说,法国人殖民过我们,还把我们的文字也改了。我现在从他们那里赚够了钱,就这样吧。”她把《情人》合起来塞给了我。

如你所知,那就是我最后一次见到玉朗拖了。我们最后还在大观楼下拥抱了一下。她最后告诉我,“以后别想我哦。记得,帮我在昆明留意一个像我一样漂亮的女人,她可能就是我的妈妈,金发,波浪,但要比我老些,嘴唇比我薄些。还有,以后记得来西贡听我唱歌哦!”然后她哭了,“我没找到妈妈,但我很高兴认识你,而且我要回去找我的阮文凯了。”她最后一点淡淡的蓝色眼影都被哭没了,光明女神蝶终于飞走了。

玉朗拖走了以后,我很快就和立早章分手了。当然,我没像你们想象的那样,很快就重新投入到弓长张的怀抱里,我觉得我应该让自己的心安静一段时间:毕竟,马上就要毕业了,很多事情不能再当小事一样看待了,何况,就像玉朗拖说的那样:爱情也不是一件小事,从来不是。立早章继续写着他关于《押沙龙!押沙龙!》的论文,仿佛我们之间从没发生过什么。我现在都不知道我当时对他造成了多深的伤害,我想我至今对他还是抱有歉意的。弓长张那段时间也找过我几次,但都被我回绝了。我知道自己还喜欢他,但我刚刚才和立早章分开,我觉得自己真是一个坏人,我甚至比玉朗拖还要坏:至少她有勇气和陈勇摊牌,然后重新回到自己爱的人身边,而我谁都无法面对。

那年年末的一天,啊,是的,就是平安夜那天。我收到了两份圣诞节礼物:是的,一份立早章送的,一份弓长张送的。我和同事还有老板烤了很多姜饼,之后要摆在萨尔瓦多的橱窗里。但我在给香喷喷的姜饼人撒糖霜的时候,眼泪一直忍不住掉。说实话,收到他们两人的礼物,我还是很开心的,但那种开心真的太残忍了。我收好他们送给我的礼物,拎着一袋老板送给我的甜品(圣诞限定!)往宿舍走去。但是那天傍晚的阳光真的太美了,纯金色的阳光照在路上,我突然特别想去五华区的黄土坡立交桥那里,因为弓长张当时就在那附近做兼职。我有种预感,如果我蹬着单车去那里,我就可以看见他。

我蹬着单车行驶在路上,我也无法解释为什么那天会这样做。我只能说,任何人在年轻的时候,恐怕都会有这样的时刻吧:突如其来的、带着许诺的预感,仿佛你不做就会抱憾终身,就像那天在萨尔瓦多接过玉朗拖递来的那支宝蓝色香烟一样。我骑在路上,立交桥就在前面了:红灯亮了,我停下来,这时我猛然看到了一个令我终身难忘的画面。

啊!即使现在想起那个画面,我的眼里也忍不住淌下热泪:我已经快四十岁了。以后到了中年,眼泪就更少了,要流,也是冷泪居多,这样的热泪是少之又少了。我一抬头,就看见五六米开外的一辆摩托车上,一个长发女人搂着前面那个寸头男人的肩膀,她的长发是金色的,是波浪卷,错不了。当然,我后来想起来,那种金色可能要归功于那天的落日。尽管她头发的金色没有那样纯粹(可能是染好以后随着时光开始褪色了),她看起来还是那么像玉朗拖。我想起了玉朗拖离开昆明前对我说过的话。

啊!那个女人就这样搂着她前面的那个寸头男人。他的肩膀看上去是那么好搂,那么舒服,那么宽阔,她就那样恣意地搂着他。如果玉朗拖看见这一幕,她一定会兴奋地(或者小心翼翼地)冲上去,趁绿灯(哦,多么菲茨杰拉德的意象!)亮起之前,拍拍她那因爱意而微微起伏的脊背,然后看她回过头来,发现她的嘴唇比自己薄些,脸也比自己美些。但,何必比较呢,反正两个都是美人。

啊,终于,那个中年金发女人在晚风里,在夕阳下,朝我转了一下头。她只转了一下,然后看见了我。她和我四目相对的一刹那,我的眼泪已经汩汩地流出来,把红灯都润湿了。然后她的头又重新靠在那个寸头男人的肩膀上,我仿佛看见了玉朗拖靠在阮文凯的肩膀上,仿佛看见了我自己靠在弓长张的肩膀上。然后绿灯亮了。

啊,你可能会耻笑我:世上留金色波浪长发的中年女人多了去,难道每一个那样的女人,都是玉朗拖的妈妈吗?先别急着否认我,还记得我之前告诉过你的,关于信物的事吗:“像精品店里售卖的礼物和市面上比较有名的书,无论我们当初多么精挑细选,在世上它们都是有成千上万件的。我们明知道这个事实,但看到和我们的信物一样的东西时,心弦还是会被撩拨到。”何况我当时刚刚读完玉朗拖送给我的法文版的《情人》,车筐里放着立早章送的《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他是真的很喜欢福克纳),还有弓长张送的一个水晶球音乐盒,现在你能理解我当时蹬着单车等绿灯时,看见玉朗拖的妈妈(或者说,看着一位像玉朗拖的妈妈的“信物”?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时,会那么感动,眼泪会扑簌簌掉的心情了吧。

也就是那个时候,我下定决心:再等一周,到了明年,我就去找弓长张,和他重新在一起,告诉他,我有多爱他。至少我比玉朗拖轻松些,我的妈妈就在家里,立早章对我还不像陈勇对玉朗拖那样,用情太深。或者,至少自从表白后,立早章就再也没有对我强烈地表达过他的爱意(或者是我为了自己心里好受些,刻意忘掉了立早章曾经对我的好?)。趁我那时眼泡未肿,年华未增,我终于下定决心,像玉朗拖一样勇敢地回头去找自己喜欢的人。

啊,现在看着自己镜里的容颜,我就知道,再也回不去啦。我快四十岁了,有一天也会成为一个“有着备受摧残的容颜”的女人。不过我还是会时常想到杜拉斯、皮雅芙、玉朗拖这三个女人。我还是会时不时读读《情人》,听听《玫瑰人生》,然后想想玉朗拖和她的阮文凯。当然,去年我和我丈夫去胡志明市逛了三更酒吧后,我也会偶尔想起陈勇和立早章。

啊,说到这:别以为我最后嫁给了弓长张。不不,虽然我有时也会幻想另一种人生,另一种我可能会和他结合的人生,但我还是要诚实地告诉你,我们早在2004年就分手了。我想,我之所以对“马加爵事件”记得那么清楚,也是因为我和他是在同年分的手吧。

并不是说我已经不爱他了,如果我足够诚实,我会向你承认:如果现在在人群中看见他,我还是会挪不开眼睛的。但,仅限于此,仅限于挪不开眼睛,因为我很爱很爱我现在的丈夫Jean。是的,他是个法国人。他曾经让我给他取个和Jean发音很像的中国名字,出于私心,我没给他取“弓长张”和“立早章”,我给他取了“言上让”。

我和我老公让还是因为时佩璞认识的。和弓长张分手五年后的2009年,时佩璞在法国去世了。这在当时都不是一条大新闻,但还是让三十岁的我感慨良多,彼时我在法国留学。当时学校里一个叫“寂静”的多愁善感的社团(据说里面有很多同性恋)发起了纪念时佩璞的活动,他们租了一间空旷的教室放映1993年杰瑞米·艾恩斯和尊龙主演的电影《蝴蝶君》,当时让就坐在我后面。我忘了我们具体是怎么搭上话的了,让很帅,我记得我当时还以为他是个同性恋(当时来看这部电影的很多人都是)。他说他很喜欢中国,去过中国很多地方,他说我法语讲得很好,什么时候来法国读书的?

我告诉他我大学是在国内上的,去年来的法国。他问了我的大学。我告诉了他。

“啊,所以你和时佩璞是校友!真巧啊!”

其实如果不是和时佩璞同校同专业,我也许都不会知道《蝴蝶君》这个故事。但我那时已经明白这样的事最好不要捅破:有时保持神秘会让别人更喜欢你。况且他居然知道时佩璞是我们学校的,我适度表达了自己的惊讶。

“我说的下面这句话请你别会错意。还好你是真的女人!”他在打趣《蝴蝶君》里的伽里玛不知道宋丽玲是男的,我们两人都笑了。

和让在一起之后,我经常想起《蝴蝶夫人》和《蝴蝶君》,前者是西洋男人想象中的东亚女人为了他献出了爱和生命,后者倒了过来:是西洋男人为了想象中的东亚女人(其实是男儿身)献出了他自己的爱和生命。这样想着,我和让的爱情仿佛也和《情人》构成了“互文”:《情人》是法国少女和来自中国东北的男人的故事。而我是个来自中国西南的女人,还比让大两岁。让也知道我有本《情人》,去年的一天,他读完《哈德良回忆录》时还对我说,“我没你那么喜欢杜拉斯,我更喜欢这个玛格丽特,”他挥了挥手中的书,“玛格丽特·尤瑟纳尔,”他吻了吻我的后颈,“不过,他们两个都挺有才的。”

也就是那天,我重读了《情人》的结尾,我问让,“如果有一天,当你很老、很老的时候,你的初恋情人给你打了一通电话,你会是什么心情?”我看着让,突然想到了弓长张。

“啊,不好说。谁都会开心吧,”让笑了一下,“时间过去那么久了,什么都会放坏吧。美也很容易放坏的,只有爱放不坏,如果是真爱的话。”

我想到玉朗拖和她的阮文凯。不知道他们还会不会在湄公河边接吻呢?我突然好想见到玉朗拖,我想告诉她,我最后没有和弓长张在一起:我也想看看她,看看她和她的阮文凯,是不是真的幸福。虽然我没有她的电话、地址,我甚至不知道她的真名——玉朗拖只是她的艺名,但我并不是一无所知的:也许三更酒吧还在。不管怎样,如果萨尔瓦多这么多年都还在文化巷,我不信世上其他的信物会消失得那样快。

于是去年的那天,我放下手中白底蓝字的《情人》,我对让说,“让,我们去一趟越南吧,去西贡。”

“哦?去西贡做什么?”他拉起我的右手,他吻着我的脉搏。

我捧过他的脸,我吻着他。我的舌头伸进他的口腔,我喃喃道,“因为玉朗拖在胡志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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