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中介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研究

2022-04-29 08:39王金云赵嘉晋张凯迪
中阿科技论坛(中英文) 2022年4期
关键词:责任财务政府

王金云 赵嘉晋 张凯迪

(北方民族大学商学院,宁夏 银川 750021)

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为实现小康社会,企业在激发经济活力、助农脱贫、文化生态建设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发展进程中,同样也需要企业履行其相应的社会责任。但是目前,仍有大部分企业认为履行社会责任会带来额外成本,并未从市场竞争和经济利益的中观视角上真正意识到履行社会责任带来的战略优势。因此,企业出于道德动因和制度动而履行社会责任,其内生动力不足的现象仍然广泛存在。

只有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因从制度监管的“他律”转变为企业作为“经济人”追求可持续发展所致的“自律”[1],才能真正解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而意识的转换需要让企业品尝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带来的“甜头”,即企业的财务表现会因为履行社会责任水平的提高而获得提升。但目前对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存在诸多争议,研究结果总体上更青睐于二者具备正相关关系,而对于二者中间作用机制的研究尝试尤其缺乏。在微观层面上,现有研究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可以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消费者忠诚度、吸引社会责任感强的新客源以及更容易吸引到优秀员工进而提高企业的财务绩效;中观层面则认为,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能够帮助其获取外部资源进而获得有利的市场地位,提升企业声誉,降低企业经营风险[2],最终获得良好的财务表现;而宏观视角下,政府补助作为政策制定者给予企业的一种激励性经济资源,是否有效地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路径中起到中介作用,当前鲜有学者进行探讨。

随着近年来政治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改革,政府在宏观层面上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有利的营商环境,在中观层面上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政策与资金扶持,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来自纳税、研发以及转型升级等经营管理方面的压力。政府补助是否能够成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影响财务绩效的重要因素?基于此,本文在研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尝试探讨政府补助在其间的中介作用,以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内在的作用机制,以期为企业在新时代如何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提供新的思考。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1.1 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

“企业社会责任”由Sheldon[3]提出时是一个将企业经营者应对消费者需求的伦理价值观看作企业主体社会责任的模糊概念。在此之后,人们尝试将企业社会责任的边界定义清晰,直到1954年,Drucker[4]认为企业作为“社会公民”履行社会责任与作为“理性人”的逐利性是具有兼容性的,企业可以通过履行社会责任获取商业机会,增加利润。同时,Wood&Jones[5]更加明确地定义出了企业所履行社会责任的服务对象,除了有公司法所保障的股东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面对的各类群体的权益都应得到保障,例如消费者、供应商、员工与监管部门等社会群体。之后人们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鲜有创新,更多地聚焦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与实证研究等方面,并拓展至利益相关者理论、可持续发展等相关问题的研究[6]。“股东至上”理论[7]和自由经济学派[8]认为,股东的权益受到公司法的保护,公司持续经营的目的就是帮助企业所有者创造财富,企业的社会责任也应是如此。而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于利益主体的明确定位削弱了股东至上论和CSR概念的模糊性[9],认为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能够为企业提供资源的个人或组织都应具有对企业行为施加影响或控制的权力[10],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不能背离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诉求。

根据现有研究成果,学者们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水平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并没有统一的定论,主要认为二者呈正相关、负相关、不相关、动态差异性以及非线性关系,但绝大部分研究认为二者存在正相关关系,并且越来越多的学者逐渐开始研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张兆国等(2012)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一种作用机制,能够帮助企业传递信号、实现交易、创造价值,不仅有利于维系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关系,降低社会成本,还有助于提高企业绩效,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11]。贾兴平等(2016)通过研究利益相关者给予企业的压力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发现利益相关者压力会促使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进而提高企业价值。此外,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也可以为企业提供一种“类保险”的保障机制,当政策环境发生改变时,社会责任履行水平高的企业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小[12],尽管付出一定成本,但从战略意义上来看是一种非常明智的投资,因为企业社会关系能够影响企业的财务绩效。从利益相关者和信号传递的角度来看,企业战略性地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向外部利益相关者释放出积极信号并强化联系,提高企业获取外部资源的能力,从而使得企业获得差异化竞争优势带来的商业利益。Graves等(2000)通过对“常青树”企业研究发现,该类企业能够获得高于平均水平财务表现的主要原因是其在维系企业利益相关者关系上进行了大量投资[13]。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来看,企业通过CSR行为向股东表达企业的长期价值[14],提高消费者对于产品的购买意向[15],与供应链企业共享信息来提升盈利水平[16],帮助企业建立政治关联进而获得融资便利[17]。

因此,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偏好社会责任的企业而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能够帮助其获得声誉的提升以及消费者的青睐,进而产生良好的营销效果,获得无形资产及营收增加带来的财务回报,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例如,在面对严重的河南灾情,亏损近2.2亿的“鸿星尔克”仍自发地承担起企业社会责任——捐赠5 000万物资,这并不具备商业性质的行为却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引发了国民回馈式的消费,体现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带来的差异化竞争优势。眭文娟等(2016)也认为对具备逐利性特质的企业而言,承担社会责任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工具,其目的是提高财务绩效,获得竞争优势[18]。相对地,如果企业不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很可能会提高其经营风险和成本并且缺失利益相关者及其带来的外部资源,增加市场竞争中的机会成本,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基于此,本文认为在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指引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备非常强的外部性,现实中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并将其作为重要的非财务业绩对公众进行披露公告,也从侧面反映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带来的边际收益大于其所投入的成本,有助于财务绩效的提升。由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产生正向影响。

1.2 政府补助的中介作用

政府补助是来自监管部门的“无偿性”经济资源,补助范围涵盖企业纳税、研发、贴息贷款及项目投资补贴等多个方面,主要目的是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和帮助企业舒缓资金压力。根据社会交换理论和资源依赖理论,企业同政策制定者都有必要进行“互惠交换”[19],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其在资源困境和政府压力双重作用下的“主动配合”,目的是寻求政府在资源方面的支持[20]。从利益相关方角度看,政府与企业互为利益相关者且二者的利益相关方存在重合,二者相互兼容:政府需要企业承担起社会责任来弥补其微观层面上公共服务的不足,企业需要政府给予其宏观层面上的政策及资金支持以提高绩效,二者本着利益互惠的原则动态博弈,相互成全。企业通过承担社会责任提高声誉从而加强政治关联,而政治关联又为其获得外部经济资源提供了条件,政府在企业的帮助下完成了就业及环保等方面的任务,如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带来的收益大于付出的成本,那么企业必然乐于继续承担社会责任。因此,杜勇等(2016)认为监管部门会出于“利益互惠”以及对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鼓励,倾向于对承担社会责任更多的企业给予更高额度的政府补助[21]。并且从寻租理论的角度来讲,企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这一“安全”的方式来增强地方政府对企业的信任,可以获取更多的财政支持[22]。此外,企业将社会责任与企业发展战略有机地结合起来,不仅能使企业更加具有市场竞争能力,也能够起到良好的社会示范作用,应该得到政府和社会的鼓励。翟华云等(2019)也认为企业通过承担社会责任来提升其社会形象,增加获取政府补助的筹码[23]。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能够提升其政府补助的可得性。

企业通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高政治关联进而获得具有较强外部性的经济资源来提升其战略意义上的竞争优势并有效缓解企业的财务压力,而政府补助的无偿性特质有助于企业的降本增利,势必会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产生积极影响。因此,无论是对企业“锦上添花”还是“雪中送炭”,终会直接地映射到企业财务绩效的提升上。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政府补助在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起到中介作用。

1.3 企业规模的调节作用

由于人们对于企业“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天然认同,在讨论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时,很难避开企业规模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水平的影响。现实中,中小企业面临市场环境、政策监管以及资源约束等方面因素影响同大企业也存在着较大差异,其在进行社会责任建设的过程中面临更多困难。Ciliberti等(2008)通过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的对比研究发现,中小企业更倾向于利用现有资源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进而导致其缺乏长期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24]。而规模较大的企业相较于规模较小的企业牵扯利益相关方的深度与广度都更胜一筹,并且获得的媒体关注度与来自利益相关者的压力也更高,所以社会责任的履行水平也相对较高。李艳丽等(2015)也认为大企业会面对更多的社会责任需求,并且其拥有更多能够用于履行社会责任的资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水平也较高[25]。从经济社会发展来看,企业承载了大量的人口,掌握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与社会密切相关,为了保障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必须要承担起其应有的社会责任。从企业公民理论视角来看,巨型企业能够影响政策的制定,因为其能够调用非常多的社会资源,所以就应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而小企业能够接触到的社会资源较少,所以负担的社会责任也理应更少。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4:企业规模在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中起到正向调节作用。

2 研究设计

2.1 研究样本及数据来源

本文中的样本数据主要来自国泰安CSMAR和Choice金融数据库中的A股沪深两市中的上市企业财务数据以及和讯网发布的A股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报告中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数,时间跨度为2011—2018年(2011年社会责任国际标准ISO26000体系发布,并在国内广泛应用)。对数据进行以下处理:(1)剔除2011—2018年已经退市以及进入退市整理期的企业;(2)剔除已标ST、*ST以及金融、银行、保险行业的企业,以保证财务数据的可控性;(3)剔除2011年之后上市的企业和社会责任评价指数缺失的企业。最终共得到1 516个有效样本,12 128个观测值,对所有数据进行1%水平的Winsorize缩尾处理。

2.2 变量定义

2.2.1 被解释变量

财务绩效指的是企业对于经济资源的使用效率,能够反映出企业获利能力的强弱。当前我国大部分学者进行企业财务绩效研究多使用ROE(净资产收益率)、托宾Q值、ROA(资产收益率)、ROIC(资本回报率)以及全要素生产率等作为衡量企业财务绩效的指标。由于ROA在衡量企业盈利能力时并不考虑资金来源,ROIC也能够弥补ROE的缺陷,将债权人的借款视为投入,两者能够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出企业的盈利能力,因此本文将ROA和ROIC作为衡量企业财务绩效的指标。

2.2.2 解释变量

本文从利益相关者理论出发,认为社会责任集中体现在利益相关者方面,多体现在股东、客户、员工、环保、慈善五个方面,多用环保投入、员工薪酬、慈善捐赠、营业收入及成本指标匹配。本文选取和讯网定期发布的A股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报告中的总得分作为衡量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的指标,以保证数据的客观性和可获性。

2.2.3 中介变量

考虑到会计准则变更对政府补助计量的影响,2016年之前的政府补助采用营业外收入明细手工加总而得[26],2017年及以后通过收集Choice金融数据库中的“政府补助合计”数据而得,并对其取自然对数。

2.2.4 控制变量

本文选取成长能力、股权集中度、资本结构以及企业治理四个对企业财务绩效具有较强影响的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同时考虑股权性质可能对财务绩效的影响。

2.2.5 调节变量

本文选用企业总资产取自然对数后的值来衡量企业规模。各变量的具体定义如表1。

表1 变量说明

2.3 模型构建

模型(1)用于检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ROA代表被解释变量企业财务绩效,CSR表示解释变量企业社会责任。其中,Controls为控制变量组,包含企业成长能力、股权集中度、资本结构、企业治理、股权性质。

模型(2)用于检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政府补助的影响。

借助温忠麟等(2005)的乘积系数检验法[27]来验证政府补助对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中介效应,若模型(1)中的系数β1显著,则中介作用立论;进一步检验模型(3)中的系数β2与模型(2)中的系数β1,若均显著,则最后检验模型(3)中的系数β1,若系数显著,说明中介效应显著,即证明政府补助在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中起中介作用,假设3得到验证。

模型(4)用于检验企业规模对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的调节作用。

其中,Size为企业规模,CSR×Size为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规模中心化处理后的交互项,若交互项的系数显著为负,则可验证假设4。

3 数据分析与假设检验

3.1 描述性统计及相关性分析

表2为样本企业的描述性统计及Pearson相关性检验的结果,从主要变量的相关性矩阵来看,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绩效呈正相关关系,相关性系数为0.250;企业社会责任与政府补助为正相关关系,相关性系数为0.175。从变量的均值及标准差来看,样本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水平整体较低,标准差较高,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当前对待企业社会责任的态度具有差异性,这也与大部分企业缺乏内生动力导致履行社会责任具有不可持续性的客观事实相符。

表2 描述性与相关性

3.2 假设检验

3.2.1 主效应与中介效应检验

对观测值进行Hausman检验和F检验后,决定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分析。考虑到异方差可能会对实证结果产生影响,进行White检验后发现p值为0.000,存在异方差,故再对模型进行稳健标准误检验。如果检验政府补助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起到中介效应,需要通过模型(1)、模型(2)、模型(3)进行逐步验证,结果如表3、表4所示。

表3 实证检验结果

表4 实证检验结果(稳健标准误回归)

结果发现:(1)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回归系数为0.102,即同期下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越多、履行相应社会责任的水平越高,越有利于其财务绩效的提升,假设1成立。(2)企业社会责任与政府补助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呈正相关

关系,回归系数为0.005,即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能够提升其所获政府补助额度,假设2成立。(3)模型(3)的中介效应检验结果显示,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政府补助与企业的财务绩效额回归系数为0.104,说明政府补助能够正向影响企业的财务绩效。并且,将模型(3)与模型(1)进行对比后发现,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从0.102变为了0.101,这说明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仅能够直接影响财务绩效,而且能够通过政府补助这一外部经济资源来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绩效,即政府补助可以在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路径中起到中介作用,即假设3成立。最后,通过对固定效应模型与稳健标准误回归二者的检验结果进行对比后发现,变量的系数均未发生显著变化,可以说明实证分析的结果具备一定的可靠性。

在分析控制变量时,发现企业的资本结构与企业财务绩效呈现出负相关关系而与政府补助的额度呈现正相关关系。这说明企业负债水平越高获得政府补助的额度越高,意味着政府可能会出于保护地方经济的目的,更加青睐于简单地通过识别企业负债的高低来决定其是否应该获得政府补助或给予多少额度[14];至于企业资本结构对财务绩效的影响,本文认为可能是由于资本结构不合理传递出的消极信号影响内外部的投资积极性,进而导致企业盈利水平的下滑。

3.2.2 调节效应检验

根据模型(4)的实证结果,对企业规模和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中心化处理后的交互项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呈负相关且回归系数值为-0.03,意味着企业规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正向影响,起到负向调节作用。因此,假设4不成立,结论与假设4相反。这与董千里等(2017)的研究结论一致[28]。这也说明当企业不断扩张达到一定规模后,其在履行社会责任时不能单纯地“埋头”履责,而是要从“量”与“度”两个方面综合考虑,以平衡各相关方的利益诉求。

3.2.3 稳健性检验

为了提高研究结论的可信度,本文将被解释变量企业财务绩效的指标ROA替换为ROIC,并将企业社会责任滞后一期,以验证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以及政府补助和企业规模在其中的作用。稳健性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

将表5与表4进行对比后发现,在探讨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中,考虑跨期影响的回归结果与当期回归结果并无显著差异,均为显著正相关,这与尹开国等[29]的研究相佐证。与当期回归结果相比,政府补助在企业社会责任滞后一期条件下的中介作用更加显著(回归系数由0.086变为0.209);而企业规模对滞后一期的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调节作用变弱(回归系数由-0.024变为-0.016)。综合看来,滞后一期的企业社会责任无论是对政府补助的可得性还是对财务绩效的提升都有显著的影响,也从侧面反映出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需要具备一定的连续性以获取战略意义上的长期收益。

表5 稳健性检验

此外,由于可能存在财务绩效比较好的企业更偏好履行社会责任,以及财务绩效好的企业更偏好获取政府补贴的内生性问题。本文以ROE的正负来判断企业为盈利或亏损状态,从整体样本中选取ROE≤0的企业作为新的样本,分别选取政府补助(Sub)和企业社会责任(CSR)作为被解释变量,ROE作为解释变量,控制变量不变,来进行回归分析。表6为对亏损企业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尽管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但ROE与CSR之间具有1%水平下的正相关关系,与Sub之间具有10%水平下的正相关关系,由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排除企业财务绩效对政府补助与社会责任的内生性问题。

表6 亏损企业稳健性检验

4 结论与展望

本文借助利益相关者理论框架,通过对2011—2018年沪深两市非银行、金融类上市企业的相关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实证探究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同时考虑了政府补助在其中的中介效应以及企业规模的调节效应。研究结果表明:(1)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能够有效提升财务绩效的表现且不受企业社会责任的跨期影响;(2)政府补助作为监管部门给予企业的“激励要素”,能够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中发挥部分中介作用;(3)规模较大的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并不一定能够有效提升其财务表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受到企业规模的负向调节;(4)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一种同监管部门实现“利益互惠”的交易机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其获取更多的政府补助;(5)企业的资本结构与政府补助呈正相关关系而与企业财务绩效呈负相关关系。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提出以下建议:首先,企业决策层应当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视为具有较强外部性的社会经济活动以及战略层面上的长期投资,能够满足各相关方的利益诉求并强化紧密联系,这不仅在宏观上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更在微观上有利于企业向内外部传递积极信号以获得资源的持续投入,进而获得长期财务绩效的提升;其次,企业在以获取良好财务表现为目标的发展导向下,随着自身经济体量逐渐壮大,应当考虑履行社会责任时所覆盖的深度与广度,不宜急功近利,要量力而为;最后,政府补助的下发应从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企业价值观引导两个维度综合考量,并关注企业负债的风险管控水平,充分利用政府补助来激励企业对可持续发展的追求,提升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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