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国企改革释放高质量增长潜力

2022-05-05 02:39文宗瑜梁小甜
经济 2022年5期
关键词:行动计划国有企业改革

文宗瑜 梁小甜

文宗瑜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取得较好成效。通过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不仅实现了国有企业经营机制与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经营更加灵活更适应市场竞争、国有企业活力及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而且还助推了我国经济运行的高质量增长初具形态。

就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进程与改革内容看,国企各项改革顺利推进且不断加快。

第一,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呈现出覆盖面扩大态势。

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覆盖面逐步扩大,央企改革进程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了规模协同效应,央企各级子公司层面混改呈加快之势。地方国有企业积极融入混改进程,广东、深圳、山东等地陆续出台了关于混改的指导性文件。整体而言,国企混改在向各个领域不断扩大,混改的领域由国防军工、配售电网、石油天然气、电力装备、铁路、航空物流、基础电信等扩展至新能源、储能设施建设等领域,混改覆盖的行业领域越来越多。

第二,逐步扩大“两类公司”改革试点范围。

在前几年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简称“两类公司”)试点基础上,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逐步扩大了“两类公司”改革试点范围,既扩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试点范围,也扩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试点范围。就央企而言,参与“两类公司”试点的家数相对较多,就地方国有企业而言,参与“两类公司”试点的家数相对较少。

第三,加大国企非关联业务剥离重组力度而促进主业提升。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加大了国企剥离非关联业务的力度,处置低效无效资产,实现国企内部资源的高效整合,推动其核心关键业务的布局调整,使得国企集中优势力量发展主营业务,提高运营效率,促使主业市场份额、获利能力显著提升。

第四,推动更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推动更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可以建立上市公司和员工之间收益分享、风险分担的长久合作关系,此外还可以促进国企混改进程加快,激励员工付出更多的努力实现企业的长久发展,分享企业成长带来的收益,进而为企业留住更多核心关键人才。

第五,培育国企原始创新能力与打造国企协作的创新“策源地”。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高度重视国企创新生态的优化,多措并举支持国企集聚创新要素、深化创新协同、加快新技术应用,鼓励国企引进并用好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使国企原始创新能力培育取得一定成效。与此同时,不断促进国企之间的创新协作,打造创新策源地。

第六,加强国企董事会建设与完善公司治理。

把国企董事会建设与国企混改相结合,随着非公资本引入,董事会成员结构更加合理、有更强的市场感知力,能够为决策权的行使提供丰富的智力资本;除此以外,通过选派董事、独立董事、职工董事等形成多元化董事会,为国企战略管理、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提供异质性资源。加强国企董事会建设,逐步形成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董事会,促进了公司治理的不断完善。

第七,压缩国企管理层级与加强“两非”“两资”处置。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也在加大组织架构完善的力度,通过改革优化国有企业的管理层级,解决管理链条偏长的问题,使管理架构更稳固,信息传递速度更快更精准,实现总部与子分公司间的信息传递更畅通。把压缩管理层级与增强“两非”“两资”出资相协调,推动国企加快清理“两非”“两资”,剥离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处置低效无效的资产,实现有效资源的高效配置,促进国有资本向重点领域流动,为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促进了国有企业经营机制与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使国有企业经营更加灵活更适应市场竞争,大大提升了国有企业活力及盈利能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取得较好成效。

第一,国有企业经营机制与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

通过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了国企现代公司治理,促使国企建立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深化企业内人事、劳动制度改革,把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与薪酬激励相结合,提高内部活力与决策效率,加快形成市场化经营机制。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强化发展战略引导,重视风控与突发事件应对,把国企经营管理纳入制度框架中。

第二,国有企业经营更加灵活更适应市场竞争。

通过国企混改引入非国有股东,带来非国有股东的技术、先进管理理念、市场感知力等创新资源,实现了国企拥有的产业资源优势以及对经济政策的良好把控能力与非国有股东的先进管理理念和灵敏市场感知力的有机结合。随着经营机制的转变,国企对市场信息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把市場中的优势信息引入到国企创新进程中,实现产品与服务质量的提升,逐步形成国企参与市场化竞争的相对优势。

第三,国有企业活力及盈利能力得到提升。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发挥了国有资本的产业资源优势,加快了产业市场化进程,提升了产品与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大大激发了国有企业的活力。在中国经济增速放缓过程中,国有企业的销售增长利润增长及税收增长等都高于GDP增速。在某种意义上,国有企业活力的提升,不仅提高了自身的竞争力及盈利能力,而且对抑制经济下行发挥了较大作用。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正是我国经济运行从高增长速度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促进了国有经济增长质量提高,推动了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优化,引领了某些产业的转型及升级,带动了区域经济发展的转型。在某种意义上,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助推了我国经济运行的高质量增长初具形态。

第一,国企三年改革行动计划促进了国有经济增长质量提高。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中的国企混改覆盖面扩大,加快了国有资本与非公资本的融合,加大了产业链中引入战略协同力量,非公资本与战略投资者能够分担国有资本业绩增长压力以及转型风险,进而正向激发管理层谋求企业创新发展的动力,大大增强了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创新力。除此以外,非国有股东持股能对国有股东形成有效制衡,减少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问题,增强国企对风险的控制力,激发企业将更多的资源运用到创新投资中,提升产品与服务的科技含量及市场影响力,从而促进了国有经济增长质量提高。

第二,国企三年改革行动计划推动了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优化。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推动国企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退出机制,实现产业链关键核心业务的整合,优化配置资源,实现专业化的运营。随着改革进程推进,国企通过资源整合协调,转让非主业、非经营资产,清理低效资产与闲置资产,加大更需要的领域与行业投资,促使国有资本流动,实现国有资本向关乎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等关键核心领域集中,推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优化。

第三,国企三年改革行动计划引领了某些产业的转型及升级。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引导国企关注市场变化,把握市场机遇,使市场化体制机制进一步融入国企,提升了国企创新力,改善了薪酬机制,优化了岗位设置,激发员工工作热情,不断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与此同时,通过正向外部溢出效应,带来国企所在产业的新旧动能转换,逐步形成集成优势,推动产业的转型升级。

第四,国企三年改革行动计划带动了区域经济发展的转型。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促进了国有资本进行要素配置的市场化,通过国企混改高效率推动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的协作,实现产业协同与优势资源集聚,激发企业创新的内在驱动力与社会生产力,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国企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加快转型进程。国企通过整体或旗下的子公司参与混改,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股权结构,提升治理效率,获得更多经济收益,最终推动国企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混改引入非公资本,将国企的资本规模优势、人力资本密集优势与民营企业的创新优势结合,实现优质资源的协同共享,促使混改后国企在产业链中发挥经济辐射带动作用,间接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完成了国企的多项改革,促进了国企转变经营机制,提高了国有经济的效率。但国企自身及国企所处领域或行业仍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这些深层次的问题不仅影响着国企如何更好更公平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因此,应着眼释放经济高质量增长潜力而继续深化国企改革。

第一,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力求打破产业上游的垄断。

要加大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力度,打破产业上游的垄断,使得上游产业的国有企业与新进入的非公资本能够通过公平有效的方式参与市场竞争,在竞争中激发产业上游国企发展动力,促进产业的技术进步,实现产业上游与产业下游要素配置的市场化,优化上下游产业链,提高产业附加值。

第二,加快“资企分离”改革而引导国企专注科技创新与产品创新。

加快国有资本运营与国有企业经营的“资企分离”,将国有资本运营职能剥离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引导国有企业专注于实体经济,有利于国有企业真正参与市场化要素配置,向市场化主体转变,通过积极参与竞争,在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等领域取得突破性关键技术,培育自身的科技创新与产品创新力,进而满足市场的新消费需求,引领企业的转型升级,激发国有企业的市场活力。

第三,明确董事会外部化与管理团队职业化管理改革目标。

国企董事会建设已经取得较大进展,但还要加大董事会外部化力度。董事会的外部化要求国企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遴选外部董事,外部董事的来源包含国企高管、民企高管、律师、会计师以及高校专家学者,使董事真正独立于经营管理层,减少内部人控制问题。董事会外部化与管理团队职业化要同步。管理团队职业化需要引入职业经理人,运用职业经理人的敏锐市场嗅觉、战略眼光以及决策应变力,为经营决策提供多元化信息。

第四,进一步加强考核与激励的市场化机制。

国企激励机制要建立市场化考核机制。为了进一步激发国企活力,应该继续加大国企激励的力度。国有企业的考核市场化可以根据分类,制定不同的考核目标,如对于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重点考核利润、资本回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商业类企业重点考核利润、国有資本保值增值、EVA;公益类企业重点考核国有资本增值保值、产品服务质量、保障能力和营运效率等。

第五,完善信息披露机制而强化社会公众的监督。

通过国企信息披露,有效增强外部利益相关者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形成外部市场压力,防止内部人的贪污渎职行为,提升国企运营效率,确保国企经营的可持续性。

第六,加强国企遵守竞争中性原则的引导。

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遵守竞争中性原则,引导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的独立市场主体,使国有企业与市场中其他企业一样,不再享受政府的特殊福利,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竞争中性原则与混改方向具有一致性,引导与监督国企遵守竞争中性原则,剥离国有企业在政策、投融资倾斜、债务减免优惠等方面的额外竞争优势,并减少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预算软约束等问题,引导国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最大限度地实现有限资源的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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