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分析与预防

2022-05-07 02:24卢伟鹏
民族文汇 2022年13期
关键词:犯罪预防

卢伟鹏

关键词:犯罪特征;犯罪原因;犯罪预防

如今,未成年人逐渐表现出“早熟”的趋势,在此背景下一些极端的未成年人犯罪现象也在渐渐暴露。2019年大连13岁的蔡某杀害10岁女童,最终却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仅被收容教养,引起极大的社会关注。未成年人犯罪是个人问题,也是家庭和社会问题,需要多方买单,任何人都不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旁观者。

一、未成年人犯罪特征

(一)暴力性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统计了3000起左右的校园暴力案件,其中11.59%的案件导致受害人死亡,57.5%的校园暴力案件为故意伤害案件。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占校园暴力案件前三名。1中国人民大学一项调查显示,一半的初中生遭受过言语形式的校园暴力;37.7%的初中生遭遇过校园内社会交往上的欺凌;19.1%的初中生在校园里遭受过身体上的暴力伤害;作为校园暴力的新形式,网络欺凌发生率也达到了14.5%。除了阻止身体暴力,隐性校园暴力的防治依然任重道远。

(二)地区性

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农村人口占比为69.71%,而根据2016年至2017年的统计数据,农村地区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比约82%,相应的城市地区占比为18%,这表明,农村地区以未成年人为主体的犯罪现象要比城市严重,既有农村地区家庭与学校教育水平相较城市不足的原因,另一方面,农村地区劳动力普遍外流,未成年人父母外出务工导致留守的未成年人缺乏必要的陪伴与管教也助长了农村地区的青少年犯罪。

(三)隐蔽性

未成年人的内心活动和外在行为很难预判,甚至是和年龄不相称。大连10岁女童遇害,社会公众很难将犯罪嫌疑人联想到13岁的少年,因为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的犯罪行为是超出一般社会公众认知的。即使是外露的犯意,社会公众也难以产生足够的警惕。同样是抢劫,社会一般公众对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防范措施可能是不同的,但无论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犯罪行为本身的危害并无本质区别,掉以轻心也会增加被侵害的概率。这也说明了未成年人犯罪的隐蔽性带来的危害。

二、未成年人犯罪原因

(一)个体原因

未成年人经历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变化,他们的身体开始成熟成长,思想也逐渐开始独立,也会产生逆反心理,而当不够完善的心理状态支配着成熟的身体时,尤其是对于自控能力低的未成年人而言,极易造成冲动的后果,采取暴力手段解决问题,甚至激情犯罪。而调查结果显示,有93%的未成年人在犯罪后都会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二)家庭原因

早期犯罪学研究表明,未成年人正处于人格塑造和社会化能力形成的关键时期,未成年人的具体行为选择与价值趋向的认同深受家庭影响。2而流动式家庭、离异家庭、留守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更深。无论是流动式家庭与离异家庭带来的教育缺失与教育不稳定问题,还是留守家庭带来的隔代教育问题,都易对未成年人教育造成不利影响。未成年人尤其是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心理往往比较敏感,家庭关爱的缺失易为未成年人犯罪埋下恶种,导致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

(三)社会原因

网络信息的泛滥与通信设备的普及使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交互毫无阻力,而未成年人难以分辨积极信息与低俗信息,他们也易受不良信息的影响,导致部分自控能力弱的未成年人走向犯罪。其次,目前我国的社会化帮助存在不足,未成年人是一个很大的群体,仅依靠政府实施社会监管职能远远不够,需要专门性机构或社会力量支持。

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一)强化监护人责任

未成年人的父母需要充分协商与沟通,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解决家庭问题,保证孩子拥有正常的家庭关爱。对于离异或留守家庭而言,需要政府部门及教育机构对问题家庭进行跟踪与纠偏,社区与村委会要确保能够随时联系上未成年人的家长,尝试建立向监护人反映未成年人生活状况的制度,让未成年人处于被关注的状态。对未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可以用立法明确其责任,漠视问题的出现与发生,是不负责任的体现。

(二)学校倾斜保护特殊未成年人

学校要对虞犯未成年人,已犯未成年人进行倾斜性保护,对犯罪原因和犯罪行为进行分析,不能一概采取退学的措施。对虞犯未成年人,学校要及时同其家长进行沟通联络;对已犯未成年人,若在考验期内,及时同检察院报告学生情况。学校自身也要开展必要的心理辅导,比如开设心理辅导课程、心理咨询室,及时有效的开导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防患于未然,这样才能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校园化趋势。

(三)职能部门加大监督力度

发挥政府职能,净化互联网空间。国务院新闻办2022年3月17日发布了“清朗·2022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涉未成年人网络乱象。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场所,如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可通过技术手段,启用人脸识别技术进入,未成年人犯罪高发的时间段为深夜和凌晨,可增派警力进行巡逻,偏远地段也应设自动报警装置,尽量让未成年人时刻处于公安机关的客观控制之下,也要让未成年人意识到自己时刻处于监管之下。

(四)借鉴国外经验与做法

关于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英国规定了未成年人附条件警告制度,附条件警告决定作出后,将产生暂缓起诉的效果,同时也会对该未成年人施加一定的条件。当条件得到遵守,将不再进行起诉,如果违反条件且不存在不遵守条件的合理理由,针对先前犯罪追诉将会继续,附条件警告同时失效。3英国法律会对不履行监护教育义务的父母进行惩戒,同时成立未成年犯罪特别工作组,更加专业化的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可以吸收外国优秀经验,通过政府职能部门与社会组织的协同,发挥政府的强制管控力,结合社会组织的灵活约束力,更好的培养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与道德观念,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参考文献

[1]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校园暴力

[2] 吳宗宪.西方犯罪学[M].法律出版社,2012:213.

[3] 李昌盛.英国未成年人附条件警告制度及其启示[J].人民检察,2012(09).

猜你喜欢
犯罪预防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研究
共享单车犯罪预防性环境设计研究
防控危险人格犯罪
女大学生失踪事件背后的法律思考
女大学生失踪事件背后的法律思考
基于某市女童被摔案件的思考 
大数据时代的犯罪预防问题辨析
找寻犯罪根源
从犯罪预防的角度看偶然防卫
社区安全设施建设与犯罪预防的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