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2022-05-10 05:24邓宏武
科学家 2022年4期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摘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是在充分搜集、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派技术人员赴矿山现场,对矿山开展实地调查工作,野外调查采取路线穿越法和地质环境追索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并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矿区社会的发展,从矿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保证矿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谁破坏,谁治理“原则

矿山在开采过程中不可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为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应该坚持“谁破坏,谁治理”原则,逐步解决已有问题,从而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 “三同时”原则

严格执行矿山开采与地质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的形式,建立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补偿长效机制。

(四)“可持续发展”原则

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保护好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因地制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采矿活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具有种类多、地质灾害分布相对集中、灾害发生突发性强等特点,对矿区人民群众造成严重威胁,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根据矿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针对不同灾种、不同地段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

(六)总体规划、科学布置、分步实施的原则

矿山在开发前,为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南,着眼于未来,全面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针对矿山开发利用的特点,科学合理布置防治工程。按矿山的开采阶段,分步实施恢复治理工程,从全局和整体上将环境污染控制在最小的程度。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方案的实施,减少因煤矿开采对评估区环境的影响和破坏,防止或减少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管理机制,规范矿山矿业活动,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矿山开采结束后地质环境灾害隐患点进行100%治理。

2.阶段目标

矿山服务年限为39a,本方案适用年限为10a,依据时间关系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阶段目标划分为近期目标(5a)、中期目标(5a)、远期目标(29a)。具体叙述如下:

(1)近期目标2018年4月—2023年4月

逐步建设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对现状地质灾害进行治理、工业场地进行植被恢复、工业场地进行绿化,修建矸石场的拦渣坝和截排水沟;工业场地周边修建截排水沟;对废弃的老井口和巷道进行封闭、隔离;布设地质环境监测点,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系统,并对潜在的地质灾害进行监测防治,对重点防治区内的居民住户进行搬迁。

(2)中期目标2023年5月—2028年4月

将次重点防治区的居民住户进行搬迁,完成该阶段内产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系统,监测地质灾害、含水层、地形地貌景观及土地资源破坏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完成含水层修复、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重建。

(3)远期期目标2028年5月—2057年4月

矿山分4个采区进行开采,分阶段对形成的采空区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防治,监测地质灾害、含水层、地形地貌景观及土地资源破坏情况,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治理。后期主要完成地质灾害的彻底治理,井巷的封闭隔离、工业场地及其他被占用破坏土地的植被恢复、绿化等。

(二)任务

1、总任务

本方案实施,总任务主要是对受矿山开采影响严重区内的村寨进行保护。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区域进行监测及恢复治理,破坏土地植被进行恢复等。

2、阶段任务

近期任务:对工业场地周边修建截排水沟等,矸石场上方修筑截排水沟下方修筑挡土墙,预防滑坡及泥石流;工业场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评估区重点防治区内村寨、次重点防治区内村寨进行搬迁;对现状地质灾害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保证其周围的环境不受影响。

中期任务: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系统,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与地质灾害隐患区进行监测和及时预警;监测村寨、滑坡体稳定性,监测地表水、地下水位变化情况。完成煤矿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对环境产生污染与破坏的防治任务。

远期任务:对破坏土地进行植被恢复,保证生态环境恢复到最佳状态。对矿山地质环境随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部署

(一)总体部署

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任务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矿山企业应该在方案适用年限内完成以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排矸场挡渣墙、护坡、修筑截排水沟、种植草坪、植树造林、饮水工程、各类地质灾害治理及预防工程等。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根据“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开展,总体规划,分步实施。

1、為适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需要,矿山需建立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长效机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实行矿山企业业主负责制,根据设定的目标与治理的原则,针对矿区的现状,对方案确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进行分阶段实施,科学设定各阶段的治理目标及资金投入。

2、按方案规划确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防治区,由重点防治至次重点防治到一般防治依据由近期至中期到远期顺序交叉、平行施工。

(二)适用年限内年度实施计划

煤矿恢复治理方案服务总年限为10a,2018年4月~2028年4月。近期期限为5a,中期期限为5a。

1、矿山开采近期(2018年4月~2023年4月)

(1)2018年4月~2019年4月,完成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地质灾害、含水层、地貌景观及土地资源破坏情况。对于危害严重的隐患点编制防灾预案,作出灾情预警安排,并同时对现状地质灾害进行治理。

(2)2018年4月~2019年4月,对现状滑塌、地裂缝地质灾害进行治理。

(3)2018年4月~2019年4月,對重点防治区内的居民住户进行搬迁,这些村寨必须搬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和较严重区之外方可确保村寨安全。

(4)2019年4月~2020年4月,在工业场地修周边截排水沟。

(5)2020年4月~2021年4月,在矸石场上方修建截水沟,两侧修建排水沟,下方修挡土墙。

(6)2021年4月~2022年4月,在工业场地下方修建矿井水、生产污水处理系统和生活污水处理池。

(7)2022年4月~2023年4月,修建临时垃圾站,贮存矿山各类生产生活垃圾,对贮存的垃圾定期送往附近垃圾填埋场。

2、矿山开采中期(2023年5月~2028年4月)

(1)2023年5月~2024年4月,对次重点防治区的居民住户进行搬迁,这些村寨必须搬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和较严重区之外方可确保村寨安全。

(2)2024年5月~2026年4月,对次重点防治区内的预测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发现并治理地质灾害、含水层、地貌景观及土地资源破坏问题。

(3)2026年5月~2027年4月,完成工业厂区绿化工程。

(4)2016年5月~2028年4月,对已破坏的的地形地貌景观进行恢复。

(5)2016年5月~2028年4月,农田保护,植树造林。

(6)2016年5月~2028年4月,监测区内的水、土、地质环境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作者简介:邓宏武(1987-5—),男,土家族,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县人,大专学历,工作单位:贵州兴源煤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职称:工程师,研究方向: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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