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本刊全媒体记者 刘兰
“要不是父亲生重病需要照顾,我可能回不了原单位。”西部某县机关单位副科级干部付伟告诉廉政瞭望·官察室记者,他之前被某省级机关借调了两年,直到这次家人生病,他才结束借调回到原单位。
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政机关单位里,像付伟这样的借调干部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从各自的单位被“借”过来,帮助上级机关单位工作,但人事关系和工资待遇等依旧在原单位,工作结束后再回原单位。“这种借入和调回都稍显随意的方式,让被借调人颇为尴尬,他们甚至被戏称为‘机关漂移族’,工作处置不当还会两头不讨好。”某市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彦告诉记者。
2006 年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中第一部基础性法律,是公务员管理的基本依据。2019 年6 月,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施行。记者对照了两个版本,对“借调”二字均未提及。“在机关单位,干部流动的方式有多种,有正式的,有章可循;也有非正式的,随意性较大,‘借调’就属于非正式的自选动作。”张彦说。
两相对比,调任、转任、挂职这几种干部任用方式都比借调规范。公务员法中提到,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公务员法对挂职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机关可以采取挂职方式选派公务员承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或者其他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