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伟丽
摘 要 森林督查工作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针对地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的一项专项检查,从2018年开始成为县级林业部门的常规性年度工作。从县级森林督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发现对调查技术要求过高、基层林业技术力量薄弱和林业行政案件整改难度大是制约县级森林督查工作开展的3个重要因素,通过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提出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高效率保护森林资源,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理顺执法职能,推进林长制、完善工作机制,多措并举、为森林督查工作保驾护航等措施。
关键词 森林督查;县级;林业行政执法;林长制
中图分类号:F326.27 文献标志码:C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2.07.048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统一部署,从201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森林督查工作,以林地“一张图”为基础,采用卫星遥感等技术,通过“天上看、地上查”的核查方式,精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1]。开展森林督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要求的重大举措,也是全面实施森林资源监督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长远大计。森林督查工作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具体核查操作主要集中在县级林业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因此,结合当前基层林业发展现状,指出森林督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具体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