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职协调发展不等于取消普职分流

2022-06-02 13:14郝天聪
职教通讯 2022年5期
关键词:教育法分流技能型

郝天聪

1996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职业教育法,在职业教育法施行的26年以后,首次迎来大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法”)在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职业教育法的修订是中国职业教育发展史上的盛事,正确理解新法修订内容的变化,不仅关乎法律的有效执行,而且关乎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在新法颁布之后,即有不少媒体做出“职教法取消高中阶段教育普职分流”的误读,即“所有初中毕业生都接受普通高中教育,不再有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这一说法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该误读主要源于对新法相关表述变化的错误理解。新法第十四条提出,“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从表述来看,虽然未沿用老版职业教育法“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这一说法,但这并不意味着取消普职分流,高中阶段教育普职分流政策也仍将继续执行。

而且,从当下来看,继续坚持普职分流政策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与意义。国家之所以采取普职分流政策,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要指导学生选择适合自身的职业。对此,黄炎培曾作出过精辟的表述,“职业指导,外适于社会分工制度之需要,内应天生人类不齐才性之特征;苟社会分工制度一日不废,而人类才性一日不齐,职业指导虽永远存在可也。”有效的职业指导关键在于因材施教,为学生提供适合的高中阶段教育。一方面,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来看,我国不仅需要学术型人才,还需要技能型人才。中等职业教育在培养技能型人才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而且有相当一部分技能型人才适合早期培养,不宜推迟到高等教育阶段。另一方面,在经过初中阶段教育之后,学生的能力开始出现分化,并非所有的学生都适合继续接受普通高中教育,即便这批学生升入普通高中,在三年之后仍有很大几率被分流到高等职业教育体系。

实际上,从“分流”到“协调发展”表述的变化,是一种更富弹性的表达,其目的在于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往多样化方向发展,适应人才多元化发展的需求。普职协调发展的实质是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调整以往过于刚性的普职比例要求,更加强调因地制宜,允许地方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灵活设置普职比例,允许不同地方普职比例存在一定差异,也不再搞一刀切政策。同时,普职协调发展还意味着不再将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对立面,而是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教育的普职融通,加强二者的有机沟通与联系。

当然,社会大众之所以会被误导,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不少家长的普职分流焦虑,也反映出个体不愿主动选择职业教育的棘手难题。为更加有效地推动普职协调发展,也为引导社会大众更加理性地看待普职分流,我们需要直面现实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革方案。

一是在基础教育阶段广泛开展职业陶冶教育。个体之所以不愿主动选择职业教育,很大程度上在于对职业教育缺乏了解。黄炎培曾提出,“职业教育于吾国,其为基甚薄,诚欲厚培之,必自推行职业陶冶始。”职业学校应该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活动周的作用,向广大中小学生及其家长敞开大门,利用自身专业优势、技术优势、师资优势等,联合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体验活动,为学生提供动手实践与上手操作的机会,让学生有机会深入接触职业教育,减少对职业教育的狭隘认知和可能存在的偏见。

二是改变以单一学业成绩为标准的中考分流制度。個体之所以不愿主动选择职业教育,重要原因在于,高分学生分流到普通高中,低分学生被分流到职业学校,造成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教育形象。教育部门要充分借鉴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分流经验,建立系统的学生生涯规划与指导体系,不将学业成绩作为唯一标准,通过科学的生涯测评了解学生的职业兴趣、能力优势等,更加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分流的重要依据。

三是适当发展兼具普职教育特色的综合高中教育。个体之所以不愿主动选择职业教育,也跟职业教育所提供的生涯发展道路,难以满足个体在高中阶段的多元生涯发展需求相关。为此,建议在传统的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之外,根据地方需要建立一批兼具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特色的综合高中,让学生拥有更加多元的生涯发展机会,而不再局限于单一的生涯发展道路。

四是大力增强职业学校的办学质量。个体之所以不愿主动选择职业教育,与职业学校的办学质量普遍不高存在很大关系。如果在接受职业教育之后无法掌握劳动力市场需要的职业能力,个体将很难对职业教育产生认同感。当务之急,仍然是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课程与教材开发,推进职业学校课堂教学革命,不断改进教学内容与方法,完善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以此来提升职业教育对个体的内在吸引力。

五是积极提升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个体之所以不愿主动选择职业教育,也与技能型人才相比学术型人才社会地位不高,个体对技能成才道路缺乏信心有关。为改变这一窘境,就需要让技术技能长入经济、汇入生活、融入文化、渗入人心、进入议程,营造尊重技能、尊重技能型人才的社会风尚,改变对技能型人才的歧视观念,摒弃技能型人才低人一等的社会偏见,改善技能型人才的薪酬待遇,优化技能型人才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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