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文物保护、革命文物保护与利用

2022-06-09 00:38冯雨丝
海风 2022年5期
关键词:文物保护文物部门

冯雨丝

国家进入发展新时期,“中国梦”的提出要求经济发展与文化建设共同繁荣。历史文物与革命文物作为我国文化传播的载体,对其进行宣传和保护就是对民族复兴和实现“中国梦”的强有力推动。因此,基层文物保护部门要在新时期伊始明确使命,厘清责任,找准问题,改进创新,促进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传播、人民精神文化素养的提高与加强。本文就基层文物保护部门的工作内容、权限深入探究,对基层历史文物、革命文物的保护与利用现状进行分析,提出对应的改善策略,仅供参考。

党的十八大对“中国梦”的提出让文化传承、民族复兴的大主题再次进入人们的视线。各地响应号召纷纷对文化事业的发展加强了关注。全国自上到下越来越重视文物工作,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及《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深入落实也在近年取得了不少成绩。但随着人们对文物文化价值的挖掘不断深入,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问题也日渐突出[1]。尤其基层文物保护部门在资金、人才方面都比较欠缺,遇上管理职责不明确、地方产业发展的冲突问题常常陷入两难之中。要解决这一问题,还需要从主要问题切入,结合多重渠道与思路深入落实文物的利用与保护,让我国的文化事业发展快速获得提升。

一、基层文物保护部门的工作内容、职责

(一)文物保护部门的工作内容

文物保护即对具有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研究价值的历史遗留物所展开的一系列保护措施,其作用在于使前人遗留下来的历史文物、革命文物免受损害,受到损害的文物则不能继续发挥文化传递、教育等价值作用。文物保护部门在全国各地都有设点,主要负责各地的基层文物(包括革命文物)的保护工作。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3252处,包含具有艺术、科学、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古墓葬、文化遗址和石窟寺、石刻等大型不可移动文物,其保护工作的开展涉及博物馆、野外等多个区域。如何根据不同文物的不同特点进行合理的价值挖掘、宣传与利用是有关工作者的主要工作方向。让这些文物能够在不被破坏的情况下各尽其用即工作开展的核心目标[2]。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利用,这意味着新时期基层文物的保护工作肩负着更大的时代使命。如何快速而有效地改进、完善有关工作成了基层文物保护部门能否取得有利发展位置的关键,所以新时期工作的展开不仅要强化文物的保护,还要加强对文物宣传与利用的深入落实。

(二)文物保护部门的职能、权限

基层文物保护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是对地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并建档展开有关信息、数据的记录,配备专门的人员负责维护、管理,保障文物或文保单位不被其他建设工程所破坏(田野的文物保护单位涉及自然环境的侵蚀和人类活动的破坏,需要针对自然灾害、人工的地质开发、钻探、挖掘和爆破工作进行防御,做到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原址保护)。而对于文物保护单位的界定和划分,基层部门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向有关机构部门报备,并报国务院备案,由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负责核定公布,对尚未核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要交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进行登记和公布。基层文物保护部门要对已经公布确立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并配合地方文旅局等做好宣传和挖掘利用工作。目前为止,许多县级地区文物主管部门的工作仍没有明确具体的划分,文旅局加挂文物局牌子的情况比比皆是,让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的开展岗位不明确,职责不清晰,大大妨碍了文物保护与利用的落实。

二、历史文物与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现状

(一)历史文物與革命文物特点

历史文物主要用于区别革命文物。因为革命文物具有独特性,所以暂且将非革命期间的文物纳入一大类,这类文物作为人类发展的见证分为可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其中不可移动的就是指上文提到的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古建筑、古墓葬、石刻、雕塑等;可移动的又可根据材质的不同展开划分,如金银铁器、石器骨器、陶瓷玉器、青铜木器,这些文物因材质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物理性质,且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外界环境的侵蚀,所以需要采取针对性的保护措施。而革命文物一般是指近代共产党带领人民与敌人展开革命斗争期间留下来的实物遗存,因为饱含着珍贵的革命“记忆”,所以这类文物对我国红色教育的开展和红色基因的传承意义重大,需要文物管理者在正常利用(展览)的同时加强对文物的管理和保护,使其能够长久地发挥其功能价值。然而革命文物通常是革命展示的日常用品,经历了战火硝烟后或多或少存在破损,这种损伤虽然也是宝贵的历史见证,却着实为保存与管理带来了较大的难题,需要有关人员格外注意。

(二)基层部门缺资金设施投入

如果说历史文物与革命文物自身损伤即特质加大了其保护难度属于文物自身的内在原因,那么基层文物保护部门资金设施不足,不能为文物保护提供良好的环境与措施支持就是妨碍文物保护工作的最主要外在因素。对文物保护部门而言,资金的花销不仅仅要用于文物保护措施的设计与开展,破损的文物还需要定期的修复,而上报给国家的修复名单里只是一些一级的重点保护文物,地方文物保管部门(博物馆等)的大多数文物都是非一级保护文物。这就造成了文物修缮费用远高于政府审批资金的情况,让很多文物都没办法及时得到维护。除此之外,文物保护部门还要花费资金找人帮忙挖掘文物的价值,以在更好地保护文物的同时开发其社会教育意义,吸引社会各界认识了解和宣传这些文物,为地方知名度的打开、经济的发展带来促进作用,同时也能让文物得到更广泛的保护。而这部分开销通常是很大的,加之各地文物保护部门都想要向更科学、科技的方面发展转型,也就造成了出现基层文物保护部门资金与设施不足的问题。

(三)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冲突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建设,农村的城镇化推进,各地的工程建设都在如火如荼的展开,在田野、乡村的文物保护单位面临着地方发展与文物保护工作冲突的问题,要保障文物保护单位不受干扰、影响,势必会制约地方经济的发展,而地方经济如果提升不上去,也会对文物的宣传与保护带来连锁影响;但要以经济发展建设为主,文物保护单位涉及的保护内容、就都具有损坏的风险,阻碍眼前的社会教育工作是小,耽误文化的传承是大,何去何从一直困扰着有关的工作人员。一些地区尝试将文物保护单位改成旅游景点,让文化价值得到进一步的开发和利用,对于革命文物,各地都兴起了建设红色基地、发展红色教育的潮流,但过度地利用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来增加曝光度,获得收益,也会对文物的保护工作带来一定压力。比如文物的过度损耗,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用来维护,甚至还会面临文物破损严重无法修复的情况,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这就是得不偿失。因此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在某种程度上就难以兼顾,必须找到一个平衡点给予科学的对待才行。B0F9A98B-A120-4879-BF2A-4BAE076EEB4F

(四)文物价值挖掘、研究不足

从上文的文物过度开发转化成经济效益的问题中又延展出另一个问题,就是当前基层文化保护部门对文物的价值挖掘研究还存在不足,文物部门也缺少对文物研究挖掘、宣传人员的栽培,让文物只以一个单一的形象出现在人们面前,而更多的价值、意义乃至作用都无从得到发挥。事实上文物保护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且需要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养,他要熟练掌握每一项(负责的范畴内)文物的质地、保护要点,做好定期管理和修复工作;要能了解文物的历史与经历、在其之上挖掘出更多、更广泛的价值,以便于整理记录、归类划分和后期的调动与应用;要能熟练操作文物保护部门的各个系统,对文物的日常监测、管理起到全面的把握和掌控的作用;要善于利用网络拓展宣传渠道,做好群众服务;还要激发群众自主参与到文物的宣传与保护活动当中。虽然不至于让某一个文物保护工作者同时兼顾所有的技能,但至少要有所涉猎、部分精通,否则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很难跟上时代的发展,更不要说为人民、为社会带来怎样的服务。

三、历史文物与革命文物保护与利用的优化措施

(一)协同地方政府,明确工作规划

要对当前基层文物保护部门的工作展开带来优化和促进,首先要协同地方政府明确好具体的文物保护工作的规划和安排,尤其是一些县级地区对待文物保护工作不严肃,或受到一些现实条件的限制,存在文化局、文旅局代为管理的情况,容易为后面文物的开发与利用留下隐患。针对这类问题,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又一次明确了地方政府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并指出要将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为地方文物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开展铺垫了基础。地方上应在此《意见》的指导下组建专门的文物保护(管理)局,而组建好的文物保护局要联通地方公安系统、国土和建设系统,协同这些部门做好工作的划分,形成一套联动保护机制,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担负各个部门应尽的职责,避免文物价值的挖掘与利用中文物保护部门承担着超纲的责任,有没有匹配相应的权限,进而限制了围绕文物的各项开发、宣传活动的展开。同时有了联动的保护机制,有关文物保护的信息也就能联通共享,相当于为文物的保护工作带去更多支持。

(二)集中具体问题申请建设资金

明确好基层文物保护部门的具体工作范围、职责,相关部门要围绕文物保护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进行数据统计汇总,集中资金使用问题向地方政府申请建设、开发与维护的资金,让文物保护工作得到更顺利开展,并为地方群众带去更丰富多样的服务。实际在国家的大力宣传和支持下,各地应用于文物保护的资金调动力度都在加大,但总有一些现实的条件限制不利于资金的申请。比如上文提到的非一级文物占较多的情况,文物保护部门就要自己想办法筹集经费维持文物的修复。对此,文物保护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宣传、合作等手段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向资源修缮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或未公布成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个人或组织提供一定的场馆(博物馆)使用权,或提供部分文物(确保文物安全情况下)的定期使用权,让文物保护工作得到更顺畅的开展。文物保护部门还可以联系一些社会公益机构,征集一些志愿者辅助文物的保护及宣传工作,为文物的保护工作带去促进作用。当然将基层文物保护部门与地方的旅游文化产业联合在一起推出经济项目,所获得的资金也能用于文物的日常维护。前提是合作项目不至于对文物造成进一步的伤害,如果将古建筑开发成饭店、酒店,涉及内部的大规模改造,就会让原本文物的价值大打折扣,得不偿失。

(三)协调地方产业,促进“保用”双赢

文物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在某種角度是相互矛盾的,但这并不影响二者在其他角度达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因为对文物的科学利用本身也是对文物的一种保护,这能够让文物的价值得到深入的挖掘,从而获得更高层级的重视和更广泛的群众关注,而这也能为文物的维护、修复带去大量的资金、政策支持,同时又能在群众对文物的了解下增进群众对文物的自发性保护。所以文物保护部门注意预防的是文物被过度开发,适当的开发和利用还要给予一定的支持。当前,除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开设景点、商业街获取经济收益与知名度之外,文物保护部门还可以投资建设多功能体验馆,利用先进的VR技术、AI技术让游客在场馆(多是博物馆)中自助获取文物的介绍,了解其“产生”与“经历”;革命文物的展览则能结合一些革命故事增强前来参观人员的代入感,使他们愿意为如此生动、丰富的体验付费。如此,文物保护部门也能透过此种方式获取一定的资金,且减少游人对文物的破坏。当然,合作的机构、企业也能在这一过程中获得经济或品牌推广方面的益处,从而实现合作双方的双赢和文物保护的一箭双雕。

(四)强化人才队伍,综合宣传服务

文物的保护也要透过一定的宣传工作来开展。毕竟,宣传能够提高文物或文物管理部门的知名度,让更多群众来到文物陈列场所对文物及其所蕴含的文化进行了解,使他们深入理解文物的价值性(经济的、文化的、艺术的),进而对文物进行自发的保护与宣传。而要做好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工作人员一方面要熟练掌握网络信息技术,能够拓展出多元的宣传渠道,吸引不同年龄段人群的注意,另一方面还要做好对参观者的服务,让他们感受到专业化又人性化服务。只有这样,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才能彻底打开。为确保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能有效地展开,基层文物管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养,针对不同的能力素养开展定期的培训,让工作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课程,最后对其综合素养进行全面的考察,以让信息化办公(文物信息记录、分析与统计)能力、文物保护与价值挖掘的专业素养、协调各机构、各部门的素质、服务参观者的能力水平都得到均衡的提升,进而将基层文物保护部门的工作做到更高水平。

四、结语

我国历史文化悠久,前人留下的智慧、经验众多,对其进行挖掘与传承是我辈的使命。同时也是实现“中国梦”和民族复兴的重要途径。基层文物保护部门负责地方文物保护,但在城镇化的推进和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其工作展开与其他单位、机构存在冲突,保护与利用如何平衡常常困扰着有关人员的工作,加上文物保护部门的权限不明确、资金的欠缺,优秀管理、服务人员的匮乏导致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发展陷入困境。地方政府需要正视有关问题,帮助文物部门做好工作规划、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协调其他经济产业与文物利用互利互助,而基层文物部门除了要积极争取以上措施的落实,还要加强对优秀文物工作者的引进与培养,让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得到兼顾,基层文物保护部门对地方文化的推动作用更加突出。

参考文献:

[1]陈刚.新时期基层文物保护现状与对策再探讨[J].大众文艺,2018(3):38-39.

[2]张运锋.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思考[J].文物鉴定与鉴赏,2018(2):102-103.B0F9A98B-A120-4879-BF2A-4BAE076EEB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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