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峰峰
(南京师范大学 道德教育研究所,江苏 南京 210097)
公德与私德作为人在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需要遵循的伦理规范,成为人际关系的调节剂。通常来说,当人在私人领域中时,血缘造就的亲情关系会不由自主地帮助人缓解利益冲突。但当人在公共领域中时,由社会互动建立的一般人际关系则会在面对利益冲突时遭到强有力的挑战。公共道德强调的是道德主体需要超越个别化的“我”并成为一个普遍性的“人”,使个人与“他者”平等共处、相互尊重。尤其是当下这个时代,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公共领域逐渐成为人的主要生活场域,并呈现出日常化、复杂化的态势。对于青少年来说,道德自觉性、敏感性较低,多数时候需要依靠他律来实现个人道德的发展,并以此作为一种善的力量促使青少年更好地由私人领域向公共领域过渡。公共道德行为作为公共道德观念、情感、理性的外在综合体现,直接反映了青少年公共道德的发展状况。
目前关于青少年公共道德行为发展现状的调查研究主要集中在2000—2013年间。调查结果显示,青少年社会公德整体呈现积极向上的良好状态,但其发展呈现出偏离与吸纳的亚稳定状态,“知行不一”的局面短期内无法消失。同时,青少年道德行为随着私人领域向公共领域的延伸而趋弱[1],且存在明显的年龄差异、性别差异及区域差异,生活在经济发达地区的低年段女性青少年的公共道德行为表现得更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