绮梦

2022-07-18 07:59榛生
女友 2022年7期
关键词:西装旅行

榛生

現代社会是没有审美的,审美已经作古,我承认我是个过时的人。

此刻,我面前走来的这位,穿着一件POLO衫,嗯,很好,领子是立起来的。毫无意外的,他的脖子很短,十个立起领子穿POLO衫的男人九个脖子都很短。我看着他像只花栗鼠一样一嗅一嗅地走进咖啡馆,不妙,他就是我要见的人!

现实中的他跟微信上的他相比,大概就是一只马来貘和一只苏门答腊犀牛的区别——确实不一样,但是又有那么一点点的相同。一如既往,夸夸其谈。

我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来见他,也许是某几个孤独的深夜,他说过的一句两句温暖的小话刺激了我,让我以为我也可以结束单身,去寻找另外一种生活的方式,比如和一个男人相爱,然后,可能的话,相伴到老。

但是我真的高估自己了。首先我必须承认我不好相处,不仅是我跟别人相处不来,就连我和我自己相处都磕磕碰碰,时常自己把自己惹怒。但是话说回来,纵然我不好相处,我也有嫌弃些什么的权利吧?我总可以挑剔一件POLO衫的穿法,或者评价吹牛是否吹得太没谱吧?

连顺眼都谈不上,遑论以后。

那么,什么样的男人顺眼?我说过了,现代社会是没有审美的。真正的优雅要去18世纪找,那些探险家和科学家,牵着毛驴深入火山、沙漠、盆地、森林,不仅要带着沉重的日记本、钢笔、多瓶墨水、庞大的木匣子相机,还要带着帐篷、行李、唱机,可能的话,还要带上一张桌子……我爱他们那一丝不苟的铺张,即使为了追赶巨蜥从山崖上滚下来,也要保持风度;一天的工作结束,傍晚时分,会坐在山林的树蔸上喝一杯咖啡;终日穿着成套的探险制服,衬衫、马甲、西装、礼帽、皮鞋……每样都不可以马虎。

现代社会只模仿到这种优雅的皮毛,把裤脚剪短三公分,穿上三截头皮鞋,就以为自己很英伦,错了,像侍者。

说远了,总之我不会和一个穿POLO竖起领子的男人有任何可能。

后来,我这个关于单身不单身的小小的梦想,就不存在了。有一天我忽然想,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去见那些人,去听那些我不想听的话呢?时间多珍贵啊,有那些时间,我还不如去旅行!

不过旅行也真的很无聊。我在黄山上呆看了一天的云海,下山时风把帽子吹到了山涧,最后拖着抽筋的腿好不容易下了山,一头扎进旅馆睡了一天——这就是我的旅行。不过,我喜欢机场,像我这种外貌协会的人,会因为在机场可以欣赏各色路人而有点高兴,这算是旅行最有意思的一个点了:跟团游结束丢盔弃甲的大叔大妈们,猴子一样吱哇乱叫的小孩们,穿着当地购买的不合身民风服饰的女人们,还有那些没怎么化妆、没好好睡觉的女孩,那些自以为穿着时尚其实一点品位也没有的男孩……

我看不到一个精彩的人,大部分人都带着旅行的疲累跟倦懒,不是行走,是泥一样流动。

我在候机时,忽然看到远远的有一个人走过来。不是我一个人看到他,是候机厅所有的人都被这个人提了一下神。他穿着一套西装——大夏天,穿西装,这套西装显然不是当下的产物,大概它的裁剪和设计属于五十年前,乍一看,有点过时,但是就在这过时当中,带着一种别样的韵味,只有细看,才可以看到袖口上两粒金色袖扣,只看看它们的造型,就知道那价格不菲。

提一只旅行箱,这只箱子,依然没有露出破绽,这么经典的LV箱子,大概是在李安的电影里出现过。李安,我最喜欢的导演,挑剔的完美主义者。

我如果没猜错,他一定还戴有怀表,他肯定不习惯用手机看时间。

更多人带着一种“嘿,瞧这哥们大热天还穿得里三层外三层”的嘲笑,没办法,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懂得那些高雅、神秘和优美的东西。他在众人注目下,坐到候机厅的空座位上,解开西装的一粒纽扣,掏出怀表看了下时间。

“哦,您真好看。”我在心里说,“请多停留一下!”

所以说,这趟以无聊开始、以惊喜告终的旅行有了它真正的意义。像这样实打实面对面地遇见一个喜欢的人,以我的性格,不会放过。

我把座位换到他的旁边……

我跟本来坐在他旁边的女生小声说:“喂,能不能麻烦你和我换一下位置,我和这位先生认识。”然后他在我一落座的当场就揭穿我:“好像我们不认识吧?”

“我们同一个航班,也许下了飞机就认识了。”我笑说。

他也笑了。

所有人都知道我找到了一个很帅、很特别的男朋友,但他们的表情里没有恭喜,全都很凝重。他们的意思我懂,怎么说呢,用一个女作家的话概括,“女人自恋犹可爱,男人自恋无骨气。”他们认为,穿得好看、有品位的男人,一定自恋,自恋的男人往往也比较花心,总想有更多的人爱慕他。逻辑严密,也很正确。

他们都没说错,跟他交往得越久,我越觉出这人的外表和内心其实是多么一致啊。他说:“我不会为任何人撒谎,不是我喜欢诚实,只是我觉得撒谎很累,所以,即使我喜欢你,我也不能保证一定会为了你撒谎。如果我喜欢上别的女孩了,我也不会对你撒谎。”

很自我,很凉薄,很有性格,对不对?

“世界上能做到完全忠贞的男人很少,这些男人有一部分还是因为有病,剩下的男人表现得忠贞只不过是学会了撒谎。男人,雄性动物,基因决定一切,没有几个做得到真正老实。”他说。

我明白了。我应该在这时就选择离开对吗?如果我不离开,就是我默认了他可以对我坦诚相见,无需撒任何一个哪怕是很小的谎。可是我又有点好奇,他到底要做个什么事,让他不用撒谎,而我又不会离他而去?

我那些熟人开始沉不住气了,“你要找一个踏实的人”“你太傻了不要被他骗了”“你怎么可以和这种流氓交往”……

说也奇怪,他这么一个过时的人,过时的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欣赏得来的老男人,居然还有很多女人趋之若鹜。看来,天底下的女人,也不都是那么没品。

找男朋友,就要找一個赏心悦目的,猪八戒脾气再好有什么用,每天看着都堵心。

他这么好看的人……有点老,有点皱纹,鬓边一点点白发,像银狐。我搂着他的胳膊,喜欢他用长者的语气对我说:“女孩,今天要我请你看场电影么?”

开车到达影院,他会先下车,为我打开车门。

在走路时,会把我让到路的内侧,他走外侧保护我。

在餐桌前,会为我拉开椅子。

出门前为我披好大衣。

被男人们忘得精光的礼仪,他还在为我做,而且做得如此熨帖。这就是和过时美男子恋爱的好处,可以享受到自己变成18世纪女子的快乐,那些被呵护、被尊重的美妙感觉,真是让人飘飘然。想起吕方唱的老歌:人说情人还是老的好,走遍天涯海角忘不了……

我知道,也许我们某天会分手,不,是必然会分手。

分手后,我希望我可以很快忘了他,就像书生从华美绮丽的宫殿坠入悬崖,梦醒了,回头看去,身后只是一座荒坟。之前种种华丽与虚幻的经历,他再也想不起来,只是觉得自己沉沉睡了一觉。

从小,我就得不到最好的东西。好的玩具,给弟弟;好的衣服,先给弟弟买;拿到第一名的成绩,爸妈高兴了一天,之后也还是宠爱弟弟……或许是因为那样的童年,才会让我迷恋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比如,一个拥有18世纪审美的男人。

我跟每一个人说我很快乐。

我真的非常快乐,当我不去想任何别的,只专注于恋爱本身时,我觉得我既成熟又饱满,变成生命有始以来最好的一个我。

人们露出等着瞧好戏的表情。没问题,好戏还没上演,你们还得再等等。

我选择糊涂点,在我还没有厌倦之前。既然他不愿意撒谎,我也不需要他费力坦白什么。既然每一个男人都在暗渡陈仓,不如渡得光明磊落、大大方方。

我要让他过得快乐一点,我是最好的女朋友。

那天他第一次带我去他家。这个家,居然是一间刚刚买下的新房子。我跟他交往半年了,他从没向我应承过什么,现在,他要我设计这间新房子的装修。

他对我说,他自己也觉得发生了奇迹,他觉得这种感觉很好:爱一个人,只爱她一个人,真的很轻松。不累,不用去撒谎。

这样一个倜傥的老风流,我该热泪盈眶地迎接他的回归吧!但是,说到我的故事的结尾,很抱歉,我还是和他分手了,就像当初相遇时一样的必然。我发现,我并没有很多的信心跟他生活在一起,不说一辈子,一辈子太长了,甚至是十年、五年,我觉得我也做不到。

不是嫌弃浪子回头,是怕自己承托不住那么重的情义啊。

你知不知道达尔文和他妻子的故事?

达尔文创立进化论,而他的妻子却是基督教徒。如此对立的信仰,他们比起那些志同道合的爱人,更艰难,也更伟大。

确实可以在一起的。只是,走到人生的中途,我发现,相爱、结婚,已经不是我的理想。

我更想自由自在、无所拘束地生活,不接受一点委屈,也不需要任何狂喜。

所以我说我是一个过时的人,感情方面,也趋向于一个老年人的状态。

我想,一直是自己一个人,似乎是对于我来说,最好的安排。

埃玛最初爱上达尔文,是否是因他穿西装抽烟斗的样子?那一定特别帅,特别优雅。我很想知道。

嗯,这样的男人我也遇见过。回忆起来,我还会微笑着想,是一段很美的爱情,一个很不错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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