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武元正墓志考释

2022-08-09 01:21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22年4期
关键词:谥号墓志

周 峰

(中国社会科学院 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北京 100081)

金代武元正墓志,现藏于西安市长安博物馆,拓本与录文最初刊布于《长安新出墓志》[1],又收入《新出宋代墓志碑刻辑录》(南宋卷)[2]。武元正死于正隆三年(1158)三月十三日,享年62岁,是由宋入金的低级将领。武家贫,其墓志是磨砻前人墓志而成,仍能看到旧墓志的若干字迹。墓志高68厘米、宽56厘米,正书18行、满行35字。本人也藏有该墓志的拓本,今据自藏墓志拓本并参照前述两书的拓本与录文,先对墓志录文、补足缺字,再对墓志加以考释,以见宋金之际由宋入金的低级武官生平之一斑。

一、墓志录文

大金故绥德监酒武公墓志铭

上党包宗元撰并书 西岐孙文奭刊/

公讳元正,字公直,巩州陇西人,祐州番部总领振之次子也。政和间,较武立功,初试熙河第/四队将,改知临江寨。复历熙河第三部将,催督利州路粮船,部押潼川府路转般。各以能称,/累官至秉义郎。迨/皇朝天眷三年,差权巩州管内提举备御。明年,同州管勾机密文字。当南贼杜槩复据康定/作乱,众已万集。时冯翊将兵屯戍陕界,即权将副,率同、耀步骑千余,直捣其垒。贼已望风宵/遁,一境复平,莫不服其算。不席权势以为己利,无不仰其公。复权京兆第九副将,监绥德酒/税,换新官修武校尉。以正隆三年三月十三日卒于长安县华林乡塔坡西之别业,而即葬/焉,寿六十二。公生平磊落有度,义重交游,兼以旅力骑射称之。凡将军伍也,主师倚任之,未/尝以私而枉害人。其志可佳,其心甚美。奈时命相违,名位不振。公尝慨然曰:“大丈夫立功立/事,在乎壮年。今甫及五旬,禄止于此。况多病,而幸及清平,尚何区区希其寸进哉!”因绥德秩/满,归京兆,遂家焉。述其志,放意于歌酒间。里中无贤愚,悉接以诚,仍不以家事为念。落魄十/二年,忽一夕,以两手掐指文,面西盘膝,端然而逝。亲戚不悟,惊呼以觉之,竟默然得旬日,复/如睡而去。此吉心善应,获果以示于人。故乡闾识与不识,闻公之卒,莫不哀之。先娶范氏,生/二女,已各有家。再娶傅氏,今定武军节度使傅资德之长女也。治家有法,生子安国,已娶。公/之弃世也,傅氏罄妆奁以备丧礼,家为一空。既葬,仍举范氏魂草而附焉。傅氏贤义,又可见/耳。敢因论次,系之铭曰:

猗欤武公,壮年豪气。惟时相违,輙肆其志。心不系物,/物亦不系。怡然醉乡,别有天地。知身为患,安然而逝。宅此新阡,以永来嗣。

图 武元正墓志拓本

二、武元正生平

墓志记载,武元正字公直,巩州陇西人(今甘肃省陇西县)。他卒于正隆三年(1158)三月十三日,享年62岁,不按虚岁计,则生于宋绍圣四年(1097)。其父为祐州番部总领武振,武振声名不显,不见载于史籍。祐州是金人的叫法,宋人则称之为西和州(今甘肃省西和县):“西和州,下,和政郡,团练。本隶秦凤路。绍兴元年,入于金,改祐州。旧名岷州。十二年,与金人和,以岷犯金太祖嫌名,改西和州,因郡名和政云。以淮西有和州,故加‘西’字。开禧二年,又入于金。”(《宋史》卷89《地理志五》)[3]2225西和州原名岷州,在绍兴元年(1131,金天会九年)之后很短的时间内属金,改名为祐州,旋又属宋。后因为“岷”与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的汉名“旻”音同,宋朝为了避讳,将其改名为西和州。岷州在北宋熙河开边之前,为吐蕃唃厮啰首领瞎毡次子瞎吴叱占据。

熙河开边之后,北宋为了方便管理与作战效能的提高,对于汉兵与蕃兵分别编组,这出于李宪的建议。元丰六年(1083),“熙河路经略制置李宪言:‘本路虽有九将之名,其实数目多阙,缓急不给驱使。又蕃汉杂为一军,嗜好言语不同,部分居止悉皆不便,今未出战,其害已多,非李靖所谓蕃汉自为一法之意。若将本路九将并为五军,各定立五军将、副,及都、同总领蕃兵将,使正兵合汉弓箭手自为一军,其蕃兵亦各自为一军。临敌之际,首用蕃兵,继以汉兵,必有成效,兼可减并将、副及部队将员,于事为便。’”(《宋史》卷188《兵志二·禁军下》)[3]4628可知统领蕃兵的将领名为都、同总领蕃兵将。李宪还对蕃将的设置提出了具体措施:“治蕃兵,置将领,法贵简而易行,详而难犯。臣今酌蕃情立法,凡熙河兰会五郡,各置都、同总领蕃兵将二人。本州诸部族出战,蕃兵及供赡人马各置管押蕃兵使臣十人。五郡蕃兵自为一将,出战则以正兵继之,旗帜同色。蕃兵以技艺功劳第为四等,蕃官首领推迁如之。”(《宋史》卷191《兵志五·乡兵二·蕃兵》)[3]4760也就是每州设置都、同总领蕃兵将各一人。武振担任的“祐州番部总领”是撰写墓志者的俗称,按宋人的说法则为“总领岷州蕃兵将”,但是其级别是“都”还是“同”则不得而知了。

武元正跟随父亲从军,在政和年间(1111—1118)担任了“熙河第四队将”,实际为熙河第四将队将,也就是熙河第四将所辖的队将。队将是宋军最基层的将领,有正、副之分,一般管辖50人左右。宋熙河路四将的编制始设于熙宁八年(1075):“三月癸巳朔,诏分熙河路正兵三万三千,参以弓箭手、寨户、蕃兵,为四将。以都钤辖王君万为第一将,都监王崇拯副之;钤辖韩存宝为第二将,李浩副之;桑湜为第三将,都巡检王湛副之;钤辖刘惟吉为第四将,都监马忠副之。”[4]

之后,武元正任知临江寨。临江寨也就是临江砦,为岷州所辖,原属秦州(今甘肃省天水市),熙宁六年(1073),改属岷州(《宋史》卷87《地理志三·陕西路》)[3]2165。宋朝的知砦,一般为非正式官职,武元正所任的知砦,也是属于武将系列,相当于巡检之类。武元正接着又任“熙河第三部将”,也就是熙河第三将部将,是仅高于队将的基层武将。任此职期间,武元正担任了一些具体工作,“催督利州路粮船,部押潼川府路转般”,承担的是军队所需粮草、物资的运送、押解任务。最后,武元正在宋朝官至秉义郎,为武散官从八品的官阶。

北宋的将领中,有一个人的经历与武振、武元正父子相似,他就是也出身熙河路西军的王渊。“王渊字几道,熙州人,后徙环州。善骑射。应募击夏国,屡有功,累迁熙河兰湟路第三将部将、权知巩州宁远砦。诸羌入寇,经略司讨之,表渊总领岷山蕃兵将,兴师城泽州。羌悉众来争,渊奋击,大破之,追至邈川城。移同总领湟州蕃兵将兼知临宗砦,坐法免。”(《宋史》卷369《王渊传》)[3]11485王渊同武元正一样,也在熙河路担任过低级武官第三将的部将,也担任过知砦。同武振一样,也担任过总领蕃兵将,并且是两州的总领蕃兵将,他所任的总领岷山蕃兵将应该就是总领岷州蕃兵将;王渊生于熙宁十年(1077),应该是武振的后任。

对于金灭北宋之际武元正的经历,墓志未提,很可能在战乱时武元正返回了家乡,隐居了10多年。直至金熙宗天眷三年(1140),才被任命为“差权巩州管内提举备御”,这应该是巩州一个临时性负责守卫任务的武将差遣。次年,武元正任同州(今陕西省大荔县)管勾机密文字,这是属于幕僚秘书性质的官职。在此期间,他与其第二任岳父傅慎微有了交集(下文详述)。

也是在此时,武元正率军平定了一场宋朝遗民的反叛(起义)。这次暴动的组织者杜槩不见于记载,北宋庆历年间(1041—1048)有中进士第的眉州人名杜槩[5],但此人显然不可能活到此时。另外,暴动地点“康定”的具体位置也不详,很可能就在同州所辖区域内。此次暴动的起因当与金熙宗重新夺取划归宋的陕西、河南地有关,宋金双方最终达成了绍兴和议,决定了宋金的陕西疆界。但和议以前,陕西北宋遗民为了故国所进行的抗争,无疑是时代大潮中的一幕,不过武元正则坚定地站在了新统治者一边。“时冯翊将兵屯戍陕界”,冯翊是同州的附郭县,也就是说同州的将领当时率军在宋金陕西边界前线,同州兵力空虚。武元正遂响应时事挺身而出,充当副将,率领同州、耀州(今陕西省铜川市)步骑兵千余人(可能大部分是耀州兵力)平定了暴动。

之后,武元正暂时任京兆府路第九将副将,随即任监绥德酒税。金朝在陕西、河东设置有防御西夏的边将:“正将一员,正七品,掌提控部保将、轮番巡守边境。副将一员,正八品。部将一员,正九品,轮番巡守边境。队将,正九品。”(《金史》卷57《百官志三》)[6]1414其中包括鄜延九将、庆阳十将、临洮十四将、凤翔十六将、河东三将,并未见金代京兆府路有边将的设置。而武元正随即所任的监绥德酒税的绥德州(今陕西省绥德县)为鄜延路所辖,故他很可能暂时代理的是鄜延第九将副将,而不是“京兆第九副将”,这可能出于墓志撰写者的误记。事实如何,还有待新史料的验证。监绥德酒税属于酒务官,在金代官僚体系中地位很低且缺乏上升途径[7]。而武元正在金熙宗颁行新官制后,其武散官官阶转换为从八品上阶的修武校尉,还不如之前暂时代理的正八品的副将。因此他感慨仕途的蹉跎:“大丈夫立功立事,在乎壮年。今甫及五旬,禄止于此。况多病,而幸及清平,尚何区区希其寸进哉!”故在监绥德酒税任满后就主动求退,时在金熙宗皇统六年(1146)前后。之后,武元正安家于京兆府(今西安市),与邻里为善,得以善终。

三、武元正的姓名与金太祖之讳

武元正生前仅为八品小官,默默无闻。但其身后却名满朝堂,不过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并非出于他建立的功业,而是由于他的名字触犯了金太祖的尊讳。

金世宗“大定四年二月六日批降,礼官引《宋事实》,真宗谥号有‘文明武定’字,诏改武定军额,并文明殿学士为紫宸殿学士,今来官民名称及州军县镇、官司名额犯睿宗皇帝尊谥内连用两字者,并回避。并八月五日批降,始祖以下帝后尊谥内相连两字亦合回避。九年八月批降,武元正连姓及下一字犯太祖尊谥二字,亦回避”(《大金集礼》卷4《追加谥号下》)[8]77。

原来金朝对于帝后及其他地位高贵人士的避讳,只是避单字讳。而大定四年(1164)金世宗援引宋朝的规定,开始避连用两字的讳。但在当年二月六日的命令中,还只规定百官平民的姓名、州军县镇的地名以及官僚机构的名称不得触犯睿宗皇帝(金世宗父,死后追尊)的谥号。大定二年(1162)制定的睿宗谥号为“立德显仁启圣广运文武简肃”12字(《大金集礼》卷4《追加谥号下》)[8]59,也就是说与这其中相连的两字相同的人名、地名、官名都要避讳。随后这个规定又日渐加码,当年八月五日规定,与始祖以下所有帝后的谥号内相连两字相同的都要避讳。以上规定对于人的姓名来说,可能仅限于名的两个字,而不限于姓和名相连的两个字。但是到了大定九年(1169)八月,又规定姓和名相连的两个字与谥号相同也不能用,并特意以武元正的名字为例。熙宗皇统五年(1145)所定的太祖谥号为“太祖应乾兴运昭德定功睿神庄孝仁明大圣武元皇帝”(《大金集礼》卷3《追加谥号上》)[8]52,武元正的“武元”二字与谥号中的“武元”二字相同,所以应该回避。

这样,武元正的“大名”就出现在了金世宗时期由礼官所编成的金朝礼制典章《大金集礼》(原名《国朝集礼》)中,并得以保留下来。不过,如果没有武元正墓志的问世,对于《大金集礼》记载的“武元正”是真有其人还是举例说明而已,我们都会有疑问。

四、岳父傅慎微

墓志称武元正“再娶傅氏,今定武军节度使傅资德之长女也”。金代曾任定武军节度使且姓傅的只有傅慎微一人,可见傅慎微就是傅资德,“资德”不过是傅慎微的文散官官阶资德大夫的简称而已。金代,资德大夫为文散官正三品上阶(《金史》卷55《百官志一》)[6]1303,高于傅慎微所担任的定州(今河北省定州市)定武军节度使的从三品品级。这并不奇怪,金代官员的散官品级往往高于其实际担任的官职。

傅慎微能成为武元正的岳父,可能和傅也同为由宋入金的经历有关。而且与武元正一样,傅慎微也是陕西人:“其先秦州沙溪人,后徙建昌。慎微迁居长安。”(《金史》卷128《傅慎微传》)[6]2915沙溪今地不详,秦州(今甘肃省天水市)与武元正的家乡巩州陇西县(今甘肃省陇西县)直线距离不到200公里,两人可称同乡。另外,傅慎微家后来迁到建昌(今江西省建昌县),而北宋熙河开边的主持者王韶担任过建昌军司理参军,王韶本人则是江州德安(今江西省德安县)人。所谓草蛇灰线,傅慎微的父辈很可能是王韶麾下的西军成员(这与武元正的出身是一致的),因而才有傅家迁到王韶所在的江西建昌之举。而傅慎微后来迁居长安,可视为返乡之举。

傅慎微在北宋末进士及第,官至河东路经制使。后在陕西抵抗金将完颜娄室,兵败被俘。不过,先后被金军左副元帅完颜宗翰及元帅右监军完颜希尹所赏识,得到较好的待遇:“宗弼复取河南地,起为陕西经略使,寻权同州节度使事。”(《金史》卷128《傅慎微传》)[6]2915此时是金熙宗天眷三年(1140),次年离任。而天眷四年(1141),正是武元正任职同州管勾机密文字之时,武元正遂成为任职权同州节度使事的傅慎微的下属。傅慎微卒于大定初,享年76岁,如以去世于大定元年(1161)计,则生于元祐元年(1086),年长武元正11岁。可能出于对武元正的了解以及同样的出身,傅慎微将长女嫁给了当时44岁,仅年轻自己11岁的武元正。当然,傅慎微的长女此时很可能也不年轻了,这也未必是她的初婚。

天眷四年(1141),“陕西大旱,饥死者十七八,以慎微为京兆、鄜延、环庆三路经济使,许以便宜。慎微募民入粟,得二十余万石,立养济院饲饿者,全活甚众。改同知京兆尹,权陕西诸路转运使。复修三白、龙首等渠以溉田,募民屯种,贷牛及种子以济之,民赖其利。”(《金史》卷128《傅慎微传》)[6]2915傅慎微任职同知京兆尹期间,武元正任权京兆第九副将,翁婿二人再次有了交集。

傅慎微是进士出身,因此其长女、武元正之续妻傅氏应该受到过很好的家庭教育,起码是熏陶,因而颇知礼义。在武元正身后,傅氏不顾家贫(武元正以八品小官致仕,又在家闲居10多年,贫困可想而知),以自己的嫁妆可能也是养老备用的箱子底儿为武元正操办丧事,遂“家为一空”。但即使如此,武元正的墓志也用不起新石材,只能使用前人墓志磨砻后刊刻。傅氏还能够将武元正前妻范氏的“魂草”与其合葬(可能是范氏衣物之类的遗物。可能是因宋金之际的战乱范氏尸骸无存,也可能是范氏埋葬在巩州,因武家家贫,难以远途迁葬),可以说难能可贵。

五、其他

武元正墓志的撰写与书写者“上党包宗元”,是上党(今山西省长治市)人,但不见于记载。墓志刻工是“西岐孙文奭”,西岐即今陕西省岐山县。孙文奭还于贞元三年(1155)刊刻有故义井寺住持远公和尚塔铭[9]。义井寺位于当时的长安县,武元正也葬于“长安县华林乡”,可见作为刻工的孙文奭的活动地区主要在长安一带。

猜你喜欢
谥号墓志
为何隋之前皇帝多称“帝”,唐之后皇帝多称“宗”
皇帝谥号“放飞史”
五代墓志所见辽代史料考
辽耶律公迪墓志考
辽代《韩德让墓志》疏解
谥号
南阳出土两方唐代墓志
辽《杨从显墓志》补考
辽代《耶律弘礼墓志》考释
漫话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