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韩雪枫 李龙腾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实现“双碳”战略目标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扶持培育政策,在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方面给予了更大支持。现将有关新能源公交车的规划要求、支持政策及发展建议简要梳理浅谈如下。
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领域的应用,优化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2021 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进一步提高空调车辆和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进一步加大节能和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完善行业运营补贴政策。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城市公交枢纽、停车场、首末站充电设施设备的规划与建设;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资金逐步转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环节,推广落实各种形式的充电优惠政策。
加大新能源公交客车推广应用力度,重点对10 年以上的老旧公交客车开展报废更新工作,更新公交车100%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
基本形成更加绿色环保、节能低碳、集约节约的绿色交通体系,每年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到80%。中心城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公交车约4600 辆、新能源出租车3000 辆左右,建设充电基础设施3 万台以上。
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态势从“政策型”向“市场型”过渡,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从全面扶持转变为扶优扶强、逐年退坡。针对公交等公共领域的新能源汽车应用,减缓补贴政策的退坡力度(规定公共交通领域电动汽车2021—2022 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 万辆,比一般的新能源汽车退坡少10 个百分点)。
一年一策,实施购置、运营、税收优惠相结合的差异化补贴措施。
2.2.1 购车补贴
根据车型(非快充类纯电动、快充类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车长等技术指标分类补贴,纯电动客车单车最高可获补贴8.1 万元,混动客车单车最高可获补贴3.42 万元。
2.2.2 运营补贴
原政策规定根据车型、车长分类实施单车每年一次性包干补贴,其中纯电动客车单车每年补贴4-8 万元,混动客车单车每年补贴2-4 万元,该政策已于2019 年到期。新政策规定从2020 年开始,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新能源公交车运营,但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2020 年及以后国家层面的运营补贴标准尚不明确。
在享受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参照同期国家补贴标准的20%给予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纯电动客车单车最高可获补贴1.62 万元、混动客车单车最高可获补贴0.68 万元。同时,《重庆市2021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1〕87 号)明确对在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公交车专用充电桩充电的新能源公交车使用单位,在备案充电价格不高于(含)1 元/千瓦时的,按实际充电量给予0.1 元/千瓦时补贴。
加快新能源客车的普及应用是大势所趋。从供给侧来看,国内各大客车生产厂商正加快布局新能源客车的研发生产并逐步缩减传统动力客车产能。从需求侧来看,与传统动力客车相比,新能源客车具有节能环保、降低成本和驾驶员劳动强度的明显优势;特别是纯电动客车,由于取消了发动机、变速箱等传统部件,且三电系统质保8 年,在提升车辆可靠性、降低维保成本、提升运营效率等方面优势突出,应加大推广应用力度。
按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指标要求,充分考虑目前资金成本压力大、充电供给不足、维保能力滞后、车辆性能有待提升等实际情况,统筹推进混合动力和纯电动公交车应用,有序扩大纯电动公交车在小巷公交、穿梭巴士、观光巴士和部分具备条件的公交干线上的应用比例;结合公交快线打造,试点运用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差异化提升车辆绿色化水平。
对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在满足公交线网优化、提质增效实际需求的情况下,优化车辆选型,在车辆购置上合理争取更多补贴。用实新能源公交车电价补贴政策,开展混动客车充电运营成本分析测算,选择最优燃料补给模式,进一步降低能耗成本,争取充电补贴。加大充换电巡游出租汽车政策性投放,推动出租汽车降本提效。
加快推动公交充电设施与新建公交站场同步审批、同步规划、同步投用。充分挖掘既有站场存量资源,将公交充电设施建设作为实施公交标准化站场改造的重要指标,加快补齐公交充电设施缺口短板。
加强与交通、环保、经信、公安交管等部门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碳交易、碳积分政策在公交领域落地实施,让公交减排成果反哺新能源公交车发展。积极争取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政策和低息减碳专项贷款,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争取更多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