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贫诱因与阻返机制构建

2022-08-26 06:33怡,郭萌,2
关键词:生计机制能力

王 怡,郭 萌,2

(1.陕西高校新型智库商洛发展研究院 商洛学院,陕西 商洛 726000;2.陕西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陕西 西安 710062)

一、引言

区域性整体贫困解决后,巩固脱贫成果,阻止返贫是全面接续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讲话中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1]。阻止返贫,巩固脱贫成果,要厘清深度持久型贫困的生成逻辑,锚定返贫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阻返要素,构建阻返机制。

国内外学者主要从贫困陷阱与贫困集聚、可行能力和人的全面发展几个角度论述了贫困的反复性与脱贫的困难性。如纳克斯、纳尔逊、缪尔达尔等认为经济发展中由于资源、人力、技术等因素的不足与恶性循环,使贫困人口被锁定在贫困里,脱贫难、易返贫,产生贫困陷阱。马克思认为劳动能力是工人能够唯一出售的商品导致了绝对贫困,劳动收入在社会资产总额中的比例不断下降导致工人的相对贫困,从而陷入贫困的循环陷阱中[2]。阿马蒂亚·森认为贫困的关键是能力的缺失,即贫困是对人的基本可行能力的剥夺,而不仅仅是收入水平的低下[3]。可行能力是森判别贫困的标准。除了收入性贫困,可行能力视角也包括了非收入性贫困。从可行能力剥夺的角度解释贫困,给予我们构建阻返长效机制重要启示,短期增加贫困户收入绝非反贫困政策的终极动机,增加收入是减贫的手段,而不是减贫的目的,贫困户可行能力的提升才是实现减贫的根本目标。马克思阐述了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每个人的自由的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并在《资本论》中从政治、经济、教育和文化角度明确论述了人的全面发展理论。马克思指出教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主张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教育与生产共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2]。马克思的全面发展理论为阻返长效机制创建提供了思路。

国内学者主要从扶贫政策反思、减贫配套机制和制度的建立、返贫情况的诱发因素、“阻返”机制建立的必要性和返贫治理对策路径五个方面来论述阻返机制。在对扶贫政策的反思方面,有研究认为目前扶贫政策已呈现边际效益逐渐递减的态势[4],扶贫工作需建立产业依托主体的准入制度,以完善产业扶贫的后续扶持政策[5]。地方扶贫政策存在精准度难以达标、部分贫困户被排斥等问题[6],应根据扶贫主体意识回归、资源供需对接、工作业务流程再造等视角设计未来政策走向[7]。

在减贫配套机制和制度的建立方面,学者们提出可以依托脱贫攻坚阶段国家给出的政策,实现脱贫攻坚与新型城镇化统筹联动[8];返贫情况的诱发因素主要有自然经济的分散、贫困价值观念、政策体制的不配套等[9-10],经济脆弱是返贫主因,经济脆弱与返贫二者互为因果[11];返贫的诱发因素涉及政策不匹配、思想观念落后和制度缺陷等诸多方面,返贫几率相对较高的是文化程度低、患有大病及残疾、没有务工、缺技术缺劳力等因素的贫困人口,对贫困人口生计空间进行重塑,可减少和防范贫困人口返贫[12-13]。

关于“阻返”机制建立的研究,有学者从生态贫困的深重性、致富能力的偏弱性、生态治理的片面性三个方面构建了集中连片特困区生态减贫长效机制[14];在机制设计方面提出加快建立健全贫困识别和动态监测体系,提升政策与地方实情的匹配度[15],通过对样本地区精准扶贫过程中返贫阻断现状、问题的简要分析,提出建立返贫阻断长效机制的若干建议[16],多数研究认为精准扶贫与防止返贫是解决当前农村贫困问题的最重要节点和痛点,现有的精准扶贫与防止返贫工作需进行优化治理[17]。

在返贫治理对策路径方面,有研究提出从国家制度安排、贫困地区人力资本投入、常规化扶贫机制建设三个方面发力,形成政府、社会与贫困人口全程参与的联动机制遏制返贫现象[18-19];通过财富内生、心理介入、制度供应等方式阻断农村脱贫人口返贫的通道,提高减贫开发实效性[20];树立高质量脱贫观念、明确返贫认定标准,从而及时有效化解返贫风险[21]。多维度形成了有不同特色的返贫治理对策路径。

综上所述,贫困呈现出多形式、多维度的状态,在自然风险、社会风险面前尤为脆弱。其一,贫困是一种发展滞后的状态。其二,贫困的内涵与形式不断在变化,一些社会成员在市场竞争和各类社会风险面前,生计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受到影响,容易陷入贫困的状态。其三,贫困是一种可行能力的不足。可行能力的提升有赖于一系列改革形成相应的支持系统,进而促进个人的自由。脱贫户“可行能力”的大小可以作为判断返贫可能性的依据,也是创立阻返长效机制的标准。

二、返贫原因及诱发风险

(一)返贫原因

贫困是由物质基础、政策环境以及贫困主体三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自然因素与社会因素交织、历史原因与现实问题并存,多重因素的叠加使得贫困呈现多维度的特征。返贫既有来自个人、家庭的内因,也有社会、制度、政策的外因。

1.人地业的不协调

从个体因素的角度来思考贫困,贫困可以视为是一种个人基本能力的被剥夺[22]。贫困发生率高、收入低、基础设施差,与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劣势的空间地域高度耦合[23-24]。借助学术界“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理论”,人、地、业之间的不协调是导致易返贫的重要原因。第一,“人”的原因。由于灾害等某种冲击导致贫困家庭的生计资本受损,可行能力降低,形成家庭贫困,接受帮扶后收入暂时增加,越过贫困线,从而脱贫。但若没有形成可持续的生计能力,遇到风险冲击,现有生计资本贬值,即返贫。二是“地”的原因。“地”指的是生产要素质量,贫困地区资源禀赋薄弱、生态环境脆弱,开发难度大、成本高,造成了封闭与锁定,因此易返贫。三是“业”的原因。业是人的生计资本和可行能力实现的载体和通道,业的封闭与锁定导致产业无法形成有机互补的链条,抵御风险能力弱,人的生计资本转化失灵,易返贫。人、地、业的不协调是返贫的重要原因[25]。

从个体因素审视贫困,一是要把注意力从反贫困的手段,比如增收,转向到反贫困的目标,即生活质量的提升上,引导我们探索低收入与低能力之间的工具性联系[26]。二是将贫困与不平等进行了密切深入的联系,为我们探讨分配对贫困的影响,提供包容性增长奠定了理论基础。随着区域性整体贫困的解决,通过经济增长提升整体收入的减贫手段在监测返贫对象、形成内生动能方面已经动力不足,分配在此时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运用分配机制保障个人可行能力的稳步提升,是阻止返贫的内生因素。

2.生计资本与可行能力欠缺

阿马蒂亚·森从可行能力的角度定义了贫困,从长期来看,可行能力包括一个人受教育的程度、拥有的社会资源等,从短期看,可持续生计是个人可行能力的一个重要反映。可持续生计20世纪90年代被引入贫困领域,指个人或家庭为改善长远生活状况而拥有的谋生能力、资本和活动。学者们根据可持续生计理论,通过搭建可持续生计框架,多角度分析致贫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方案[27]。2000 年,英国国际发展署(DFID)设计出农户可持续生计框架,认为农户家庭采用的生计策略类型由其核心生计资本决定,生计策略导致某种生计结果,该结果又反过来影响资产的结构[28]。目前被广泛采用的生计概念是Chambers 于1992 年提出的能力(capabilities)、资本(assets)和活动(activities)三模块概念。后经补充完善,形成了目前5 类生计资本框架,即物质资本、人力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自然资本[29]。其中,物质资本指公共基础设施和基本生产资料;人力资本指人的健康、智力水平与技能能力;金融资本指筹措借贷资金的能力;社会资本指贫困户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自然资本指生态资本、土地质量等。贫困地区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等恶劣的自然条件,制约了经济发展和教育的进步,导致贫困人口物质、人力、金融、社会、自然五种生计资本的弱化,生计资本的弱化必然带来个人可行能力的欠缺。生计资本贬值或生计资本转化失灵进一步剥夺贫困人口可行能力,引发返贫。

(二)返贫风险诱发因素

当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自身经济基础与可行能力不足以应对风险冲击时,就会重新陷入贫困。

1.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是脱困户返贫的重要诱因,恶劣的地质地貌、水质气候、食物及居住条件加剧了贫困的脆弱性。自然灾害会对贫困户的房屋、土地等资产带来直接损伤;在贫困户的生计资本构成中,农产品收入占比大。农产品的生产受自然制约较大,天气、土地等直接影响着农产品的收成产出。贫困地区多处于山地,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农业机械化、现代化推进困难,更加剧了农产品生产的脆弱性。当地其他产业发展滞后,影响了农户其他生计资本来源的获得,因而自然灾害是返贫的一个重要风险。

2.疾病伤亡

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导致贫困家庭劳动力损失,家庭收入减少,家庭支出上升。贫困地区自然现象恶劣,部分地区地方病高发;外出务工者,大多受教育程度不高,多从事简单低端低技术要求工种,工作环境危险。除了农合疗之外,其他医疗保险途径不多,卫生机构、医疗条件欠缺,极易遭遇疾病伤亡而返贫。

3.市场波动

农产品是贫困户收入的重要来源,而农产品易受市场波动影响。第一,农产品相对于其他产品利润单薄;第二,农产品生产必须有较长的周期,不确定性强;第三,农产品的需求弹性小于供给弹性,供给容易扩大幅度,而需求不会相应增加;第四,农产品的价格波动性大,且价格周期不易确定。产业扶贫经常采用免费为农户提供作物、种苗的形式进行,作物、种苗在一个时间提供给农户,经过同一个生产周期,同时上市,供过于求、价格下降,“谷贱伤农”。农户得不到预期收入,生产积极性受影响,产业扶贫效果也大打折扣。基于农产品以上的特征,市场波动给农产品带来的影响更加突出,市场波动也成为贫困户返贫的又一风险。

三、阻返机理分析及机制构建思路

(一)阻返机理分析

基于贫困陷阱与贫困集聚理论、可行能力理论、人的全面发展理论,返贫的原因在于贫困地区人地业的不协调,贫困人口的生计资本与可行能力的欠缺。一旦出现自然灾害、疾病伤亡和市场波动冲击,就易发生返贫。随着脱贫攻坚的胜利,区域性、整体性贫困终结[30]。需要完善体制机制与政策体系,建立长效防返贫机制,促进脱贫户提高生计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和个人可行能力,应对风险冲击,巩固脱贫成果。

1.农户生计脆弱值是衡量返贫可能性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贫困家庭生计能力指标越来越受到关注,生计脆弱值可以反映脱贫农户的可持续生计能力,因此可以作为评价脱贫效果、判断返贫可能性的依据。农户生计能力是脱贫效果可持续性的保证,高质量的脱贫,让贫困家庭拥有较强的生计资本,养成可持续的生计能力,贫困地区形成稳定的自我发展能力,才能够阻止返贫,实现长效脱贫。提升农户生计能力是缓解持续性贫困,提升脱贫效果,阻止返贫的重要途径。

2.自我发展能力与可行能力的提升是阻止返贫的根本途径

自阿马蒂亚·森提出能力贫困理论,认为贫困不能简单地定义为收入无法满足基本生存需要,更表现为贫困人口缺乏摆脱贫困的机会和能力[31]之后。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减贫不能简单强调增加收入,而是包含教育、机会、观念、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多维度综合体。阿马蒂亚·森将能力贫困纳入衡量贫困的标准,国内外学者分别从发展能力剥夺、多维贫困等角度分析了能力贫困[32]。有学者基于自我发展能力剥夺视角,搭建了测度多维贫困的指标体系,评价了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33-34]。自我发展能力不足是返贫的根本原因,要改善贫困地区经济状况,须通过提升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来实现[35-37]。贫困地区要阻断返贫、实现可持续稳定脱贫,保持长期稳定发展,必须依赖当地自我发展能力与贫困人口可行能力的培育和提升。

3.完善体制机制是阻止返贫的重要保障

贫困本质上是一种市场失灵,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福利不会自动溢向贫困群体,因而需要政府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建立配套和制度来纠正市场结果,解决市场失灵,保证贫困人口受益,阻止返贫。

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是阻止返贫的重要保障。一是对现有政策进行实施绩效评价,哪些政策是有效的,在保障脱贫质量方面能够发挥良好效用;哪些政策效用不佳,原因是什么,需要从哪些方面改进。二是对资源配置方式的考量与改进。扶贫本身就是一个资源配置的过程,资源配置遵循的原则如何,是否真实链接了扶贫主体与扶贫对象,是否有效瞄准对象,在大数据等技术进步的条件下,可以从哪些方面改进与创新,是资源配置机制需要考虑的问题。三是扶贫主体的探索,长期以来,政府是扶贫的主体,随着脱贫攻坚的胜利,如何转变政府的职能,充分挖掘企业、社会组织的优势,充分发挥其作用,形成更高效率的机制是需要探索的问题。四是预判新问题的应对机制,如相对贫困、城市贫困,如何建立相对贫困指标体系,对城市贫困进行预防。只有通盘考虑,完善体制机制,才能实现短期脱贫、有效阻返、长效脱贫。

(二)阻返长效机制构建思路

巩固脱贫成果,阻止返贫,需要微观与宏观相结合,长期与短期相结合。在“阻返”要素机理的理论基础上,构建阻止返贫的长效机制,提出阻止返贫的政策建议。

1.机制构建依据

阻返机制构建理论依据为贫困集聚与贫困陷阱理论、个人可行能力理论、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由于资源禀赋、社会环境、个体因素的原因,人地业不协调,难以形成稳定的生计资本,遇到自然灾害、疾病以及市场波动的冲击,易发生返贫[38]。阻返机制的短期着力点是保障农户的生计能力。从物质、自然、社会、金融、人力的生计资本五方面发力,降低生计脆弱性,提升生计资本水平,巩固脱贫成果。从长期看,“贫困的关键是能力的缺失,发展的焦点应该是以人的发展为核心”[3]。贫困户主体是阻止返贫、长效脱贫的内因,提升贫困户基本可行能力是阻止返贫的必由之路。马克思认为“每个人的自由的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特别提到了教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阻断贫困的根本举措。

2.机制搭建思路

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福利不会自动溢向贫困群体,贫困本质上是一种市场失灵,需要政府来纠正市场结果,探索解决市场失灵方案,建立配套的机制和制度来保证贫困人口受益。

“阻返”长效机制包括多个层面的含义。其一,贫困的内涵与形式都在不断地变化,一些贫困人口生计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足,易受到风险影响,容易陷入贫困。其二,脱贫成效测评是“阻返”长效机制建立的前提与基础,可以借鉴成效评估领域研究成果,结合脱贫具体指标进行分析。其三,贫困是一种可行能力的不足。脱贫户“可行能力”的大小可以作为测量脱贫成效、判断返贫可能性的依据,也是创立阻返长效机制的标准。

在阻返机制建立中最先考虑的是资源配置。在扶贫过程中的资源配置是否有效,是否真实链接了扶贫主体与扶贫对象,是否有效减缓贫困、降低贫困发生率,瞄准区域与瞄准农户和人口是否锁定准确,扶贫资源的投放是否科学,政策能否保障资源的精准到位,以及资源发挥的效用如何,都是资源配置机制中需要一一解决的问题[39]。第二考虑的是帮扶主体,随着区域绝对性贫困得到解决,扶贫观念与侧重点逐渐转变。在扶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摆脱贫困的操作过程中,需要调动政府和社会力量,互相配合。长期以来,政府是我国扶贫的主体,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进行脱贫攻坚,收获了巨大的成绩。在大面积绝对贫困消除后,扶贫方式从“扶”转向“帮”,企业与社会组织应该更多发挥其优势。从长远看,未来贫困有许多新问题,如相对贫困、城市贫困等,因此,要实现“阻返”长效脱贫,必须短期与长期相结合,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建立相对贫困指标体系,对城市贫困进行提早预防。阻返长效机制要从提升生计资本向扶智、扶志,提升个人可行能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转变,贫困地区在此过程中,也实现了可持续的长效发展。

基于此,遵循“理论依据——制度保障——实现路径”的思路,构建一个短期与长期相结合,包含资源配置、政策执行、主体转变、统筹推进、模式创新的阻止返贫制度保障机制。核心内容是保障贫困户生计能力与个人可行能力提升,最终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

3.机制搭建框架

阻返长效机制框架包括资源配置机制、政策执行机制、主体转变机制、统筹推进机制以及模式创新机制五个实施部分。其中资源配置机制和政策执行机制是短期发挥作用的机制,主要目的在于修订扶贫政策中的执行偏差;主体转变机制、统筹推进机制、模式创新机制这三项机制是长期发挥作用的机制,发挥企业与社会组织扶贫作用、统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对未来贫困问题进行提早预防,扶贫方式从攻坚式转向保障型。五项机制共同作用,协同发力,提升贫困人口可行能力与贫困地区可持续生计能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预防未来贫困问题,从而阻断返贫,实现长效脱贫。

阻返长效机制框架图描绘了贫困主体“脱贫——返贫——阻返”的理论依据与实现路径,在路径中穿插了扶贫主体帮扶的主要措施。具体内容见阻返长效机制框架图(图1)。

图1 阻返长效机制框架图

四、阻返长效机制框架内容

(一)资源配置机制

贫困地区之间在贫困程度、居民收入消费、生活基本保障、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四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要针对不同领域进行有重点的,针对性强的资源配置,瞄准重点需求。此外,不同的贫困人口对资源瞄准的要求更加具体。由于受种种条件的制约,在现行工作中采用的是以扶贫资源配额制为主导的瞄准模式,瞄准精度不高,导致扶贫资金极易呈现边际效用递减的情况,因此扶贫瞄准亟需实现从配额到认证的切实转变[40]。认证制强调微观识别,其“强规则”和“弱数量”的管理特征,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精准扶贫的内在要求。目前国家已具备了推行基础。“建档立卡”应及时转变为设立“个人发展账户”,账户用于促进未来发展、长远计划、个人创新和实现个人目标,政府可以通过配额储蓄、税收优惠、转移支付等政策工具促进农村家庭个人发展账户的积累,对个人发展账户的使用进行一定形式的干预。

(二)政策执行机制

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偏差以及信息不对称问题是脱贫效果的制约因素。目前在基层,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四点:第一是没有形成规模化的扶贫产业,扶贫产业项目很多,分散、零乱,形成不了稳定的产业链,制约了可持续脱贫。因此,产业扶贫要整合产业、形成规模产业链。第二,移民搬迁扶贫中出现了农户易地搬迁“两头跑”的现象[41],主要原因是易地搬迁农户“进城”“上楼”,脱离了长期安身立命的土地资源,无法就近从事种植养殖。搬迁进城后,医疗以及子女教育对接不及时造成就医难、上学难,导致生活成本增加。因此,易地搬迁配套问题是此政策修订的重点。第三,受“蛛网理论”影响,农副产品波动较大的价格周期,引发“谷贱伤农”问题,农产品的市场化、农业现代化非常重要。第四,农村环境整治效果不佳,存在垃圾池过于分散,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公共卫生资源遭到破坏等环境问题。要注意农村文明氛围的养成[42]。不同的政策侧重点不同,政策效应也不同,要充分发挥各项扶贫政策的正向效应,及时剔除无效政策,改进低效政策,保持高效政策,从政策层面为脱贫农户生计可持续性的提升提供保障,保证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三)主体转变机制

减贫主体有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三种,在贫困治理中各具优势。在区域整体性贫困消除,大规模贫困地区退出的新形势下,以集中资源攻坚为特征的政府主体式减贫出现了效率的递减。市场和社会主体在减贫方面有着独特优势,需要调动市场和社会主体参与减贫,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贫困治理效率。当然,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贫困治理也存在着若干制约因素,如市场主体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模式、融资困境、风险管控能力等。所以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贫困治理,要通过搭建良好的政企关系、政社关系,对其提供指导和支持。

(四)统筹推进机制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正处在实施的交汇期和关键期。从理论层面看脱贫攻坚是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乡村振兴战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释放纵深发展动力。二者在目标指向上具有高度契合性,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战略安排。从实践层面看这既是国家政策的导向性要求,又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农村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是防止工作实施中短期行为的有效途径。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一些地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衔接的整体谋划缺失。乡村建设人力资源空心化严重、产业发展水平较低、基础设施及综合环境治理任务艰巨、主体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凸显,破解当前存在的问题,实现一体化推进应牢固确立一体化推进的价值导向,强化顶层设计,打造高素质三农工作队伍,聚焦关键产业扶贫与产业振兴项目一体化,推进总体布局。第一,正确和有效处理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关系,做到乡村振兴整体规划和村庄、生态、产业等专项规划与脱贫有效衔接。第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融合推进,细化农村土地租赁、转包、入股以及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壮大集体经济改革等方面的管控服务机制,激活集体经济。

(五)模式创新机制

1.识别体系创新

现行的精准识别方法在反贫困基础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外部环境的差异,致贫原因的不同,会使扶贫效果迥异,且扶贫效果也会有反复。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不断深入,“贫困线”一刀切识别方法的弊端已出现,需要更加丰富的贫困状态识别体系,甄别贫困状态。建议依据贫困脆弱性概念,采用“人头数的贫困脆弱性”“脆弱性差距”以及“脆弱性严重程度”等指标来测量贫困状态,甄别持久性贫困与暂时性贫困,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精准脱贫、精准退出政策,巩固扶贫成果。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多维动态识别标准,提升贫困治理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将传统贫困治理中忽视的社会排斥、文化贫困、精神贫困、发展贫困等因素纳入识别体系之中。

2.完善测量标准

(1)绝对贫困标准的转变

绝对贫困的测量方面,建议将普遍采用的划定贫困线,用收入来测量贫困,转为用资产来测量贫困。用资产来测量贫困有几个好处:一是资产体现的是家庭的经济资源能力。资产是一个家庭长久、稳定经济状态的反映,比收入更能够衡量可持续生计能力。二是资产反映了一个家庭多年的收入积累和财富状况,它比收入更能准确地度量一个家庭的长期经济状况。三是资产可以通过继承、转让等形式获得,它更能准确地反映家庭或个人的平等状况。

(2)相对贫困标准的确立

当前,发展不平衡现象仍然突出。表1 列示了2013—2020年全国、陕西省、浙江省总体、城镇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通过数据对比可以看出:一,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存在较大差异。无论是位于东部地区的浙江省,还是位于西部地区的陕西省,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存在较大差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贫困地区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二,区域之间存在差异。其中,2020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930元,已接近全国城乡平均水平,相当于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88元的2.54倍,相当于陕西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16元的2.40倍。2020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62699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32189元的1.95倍,相当于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98倍。由此可见,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以及不同区域城乡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有很大的差异,依此相对贫困的定义必然不同。

表1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照表(单位:元)

随着福利制度的完善,绝对贫困的减少以及消除,相对贫困将成为反贫困研究的主要对象。发达国家和地区多用收入中位数来进行相对贫困标准的确立,如1979年,英国对贫困的定义是“家庭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的60%”,英国政府根据当年处于中间收入分配阶层的家庭所获得的税后收入,计算出了不同类型家庭收入的货币量,我国可以参考此类方法,尽快确定相对贫困标准。

此外,持续探索机制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建立综合性风险管理体系,以巩固脱贫成果。如进行农业保险创新,相关金融监管机构与保险公司可以建立农村地区保险信息和数据交换机制,提升保险公司对农村财产险各类险种的风险定价、风险管理能力。

五、总结

建立长效机制阻止返贫,巩固脱贫成果是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的保证。返贫有内因和外因,生计资本与可行能力的欠缺、人地业的不协调制约着稳定可持续的脱贫,一遇到风险冲击,就发生返贫。贫困本质上是市场失灵,构建阻返机制的本质是纠正市场失灵。从资源配置、政策执行、主体转变、统筹推进、模式创新五个方面构建阻返长效机制,可以在近期用资源配置、政策执行机制来修订政策偏差,在长期通过主体转变、统筹推进、模式创新机制发挥企业与社会组织作用,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对未来贫困问题提早预防,五项机制共同发力,保障生计资本与个人可行能力提升,从而阻断贫困,最终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

2000年9月联合国首脑会议上,189个国家签署了《联合国千年宣言》,通过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千年发展目标中规定了促进人类发展的8个目标:消除极端贫困和饥饿;实现普及初等教育;改善产妇保健;对抗艾滋病病毒以及其他疾病;促进两性平等;降低儿童死亡率;确保环境的可持续能力;制订促进发展的全球伙伴关系。千年发展目标在2015年已圆满达成。2021年,我国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1]。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减少贫困人口、减少饥饿人口方面为世界做出了巨大贡献。1998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出生于印度,2006年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出生于孟加拉国。这两个国家贫困规模巨大,至今未实现大规模减贫。消除贫困是人类的共同使命,中国对贫困根源的深刻认知,对贫困治理规律的准确把握,对减贫脱贫的全面创新,为全球减贫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发挥了核心作用,对推动世界减贫事业具有很强的理论借鉴意义[43],将为全球治理贫困,为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多“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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