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代书院遗存现状与保护对策

2022-09-17 06:39李凤立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
建筑与文化 2022年9期
关键词:书院浙江文化

文/李凤立 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讲 师 博士研究生

王 佳 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潘晨怡 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引言

浙江书院文化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古代书院既是书籍文献典藏处,也是文化教育机构,承载着浙江乃至江南的文脉,影响甚大。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古代书院频频遭到破坏或拆除。在全省范围内,许多书院已陷于无人问津的困境中,大都没有得到充分的保护与研究,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危机。书院是文化遗产的历史积淀,一旦破坏或消失,就难以复得,其损失不可估量。因此,抢救古书院并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的保护体系,在实施“传统文化复兴”、建设“浙江诗路文化带”的今天尤为重要。

1 浙江历代书院遗存现状

浙江书院资源丰富,宋、元、明、清时期,浙江学术走在全国前列,与书院的昌盛密不可分。据邓洪波《中国书院史》统计:浙江唐代兴建书院5 座,位居全国第六;宋代兴建86 座,位居全国第二;元代兴建58 座,位居全国第二;明代兴建199 座,位居全国第二;清代兴建436 座,位居全国第五。历史总计784 座[1]。书院建筑是地区的文脉,是中国一千多年来文化教育发展的历史见证。通过数据可以看出,浙江古代书院在宋代时期初步兴起,在元代平稳发展,部分地区略有下降,并在明清时期达到鼎盛,书院至此成为浙江诗路文化的重要地标。各时期存在的书院以新建书院为主,遗存书院次之,重建书院最少。大多数书院在兴建后由于创办人离世、战乱、自然灾害、城市建设等原因未能一直沿用、修葺,最终损毁、坍圮,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有少数著名的书院在后世可能会被重建,如鄞县的焦徵君讲舍、甬东静清书院和同谷三先生书院在清代由全祖望重建并作记。目前浙江省部分地区现存书院的对比统计数据如下(图1、表1)。

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 年)谕令改书院为学堂后,书院发展遭到严重打击,自此书院逐渐失去了原本的教育功能,开始和社会脱节。在当代,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古代书院频频遭到破坏或拆除。通过图1、表1 可以发现,浙江省书院遗存比例较小,特别是宋、元、明时期的书院,损毁严重。部分书院几经迁移,位置偏远,少有文献记载,且行政区划发生变化,如张文公书院、崇正讲舍、黄冈书院等,具体位置已不得而知,遗存现状不明。且笔者在实地调研中发现,许多书院因未能得到良好的保护而废弃,一些书院遗址残破不堪,仅剩几间斋堂或仅留存几块匾额、楹联(图2、图3)。浙江古代书院总体上受破坏程度较为严重。

图1 浙江部分地区现存古书院数量对比统计表(图片来源:作者自绘)

图2 宁波稽山书院(图片来源:作者自摄)

图3 宁波月湖书院(图片来源:作者自摄)

表1 浙江部分地区现存古书院不同时期数量对比统计表(表格来源:作者自绘)

当前,对古书院的保护在部分地区初步执行,浙江省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代书院遗址共有14处(表2),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有16处,其中直接以书院命名的有9 处,不以书院冠名但含有书院建筑或其前身是书院的有11 处(表3)。部分书院已开展实施重修项目,如杭州万松书院、淳安瀛山书院、绍兴蕺山证人书院、绍兴鼓山书院和宁波甬上证人书院等。其中,鼓山书院入选浙江省第三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但总体来看,纳入修复计划的书院较少,大部分书院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因此,对浙江古代书院遗存现状开展调研工作,进行相应的保护任务迫在眉睫。

表2 浙江省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代书院遗址名单①(表格来源:作者自绘)

表3 浙江省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代书院遗址名单②(表格来源:作者自绘)

2 浙江现存书院面临的问题

胡适先生曾感慨:“书院之废,实在是吾中国一大不幸事。一千年来学者自动的研究精神,将不复现于今日[2]。”随着历史演变,战乱迁徙,绝大多数书院都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少数遗存下来的书院也面临着长期沉积的困境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2.1 书院遗址保护不力,大部分处于自然消亡的状态中

在浙江范围内,许多书院陷于无人问津的困境中,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危机。一方面,浙江书院的相关资料未进行系统化整理,缺乏最新研究资料。据今最近的整理资料《浙江古书院》(胡佳,2002)已经过去19 年,书院的近况和最新研究成果都没有记录。全国性的书院研究只是对浙江书院中具有代表性的个例进行记录分析,缺乏系统、全面的古书院整理。资料不足造成最直接的困难是史料记载中的书院地理位置难以考证,遗存现状不明。另一方面,浙江省人民政府2017年公布的第七批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录中,书院仅有9 处,大部分书院处于无人监管的闲置状态,与现代社会脱节,有些甚至荒废坍圮,原有的文物已不在原位。这些书院由于大多散落乡野,地理位置偏僻,无所依托,因此难以引起社会的关注,维护情况差,面临着严峻的生存考验。同时,有关部门对书院的情况知之甚少,书院遗址未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2.2 保护法规不完善,缺乏明确、具体的规范

目前书院的保护还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相关文件数量少、保护要求模糊等问题。一些指示性文件提到了古代书院保护相关内容,并没有对其明确化和规范化③。《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规对文化遗产做出保护规定,但因其囊括范围太大,没有针对书院的专项条例,导致书院保护与相关法规打擦边球,没有落实到具体细节。相关文件对书院保护在制度上的约束和指导定义宽泛,书院保护的现状总体来说不容乐观。

2.3 书院建筑修复不当,部分建设存在破坏性行为

古代书院大多有上百年的历史,其砖木结构历经风吹雨打、虫蚀等自然灾害,往往已千疮百孔,需要大修。当前浙江现存的大部分书院未得到充分、有效的勘测,修复方法不当,部分地区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存在有意或无意的破坏性行为,违背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3]的方针。如温州永嘉县的东山书院,其修缮并未遵循古建筑“修旧如旧”的原则,对古书院的面貌、布局等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破坏。随着大规模的城市建设,部分书院完全抛弃原先样貌,或在原书院遗址的基础上推倒重建,或另寻一方空地从零开始,借书院的名字行自我规划,悬挂牌匾,新建书院虽在用料和外观上占据优势,却失去了原书院建筑的内涵,彻底成为商业化的现代书院。

2.4 保护资金不充足,整体规划不能及时开展

书院的维修、基建、宣传及各项活动的举办离不开资金的支持。目前浙江书院保护资金的来源渠道狭窄,严重依赖政府拨款,一般未设置专门的书院保护基金。国家下拨的维修款项主要用来修葺一些重点的古书院,如戴蒙书院、永嘉书院、甬上证人书院等。而一些未被列入国家级、省级保护名单的古书院则损毁严重,缺乏修葺资金,如东湖书院、昭明书院等大量散落乡野的小规模书院,周边环境较为恶劣。由于地理位置偏僻、缺乏便捷的交通方式,书院附近普遍存在河水污染严重、垃圾堆积、大量空地闲置等问题,没有形成长足的文化古迹发展规划,缺少与周边区域配套作为书院产业的延伸发展,不能从整体上带动书院的社会与经济效益。长此以往将造成大量书院遗址的整体规划工作不能及时开展,小病拖成大病。

2.5 书院文化传承不力,宣传力度与渠道不足

浙江历史上的书院既是书籍文献典藏处,也是文化教育机构,是中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教育形式的更替,传统书院的教育功能已非主流,但书院对于研究浙学、国学仍具重要价值。然而,目前各书院的文化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首先,当地学校、政府对书院的开发大多只借其名,而无实际传承,尤其缺乏对书院教育学术价值的赓续意识。如海宁中学内的仰山书院,学校的诸多教学楼和文化口号都借仰山之名,但并没有对书院历史和学术思想进行系统的整理、传承。这些因为历史原因沿用书院名字、书院建筑或书院旧址的学校实际上已经丢失了传统书院的制度与精神,只是徒有其名而已[4]。

其次,在实地调研过程中,笔者就浙江省居民了解的古书院数量展开问卷调查(图4),超过三分之一的人完全不了解,半数以上的人只能说出1 ~5 所书院名称,甚至有些本地人对周边的书院都闻所未闻④。在调研永嘉枫林醉经堂书院时,枫林镇上的多数居民对该书院的具体位置、现存情况等一概不清楚;在调研绍兴立志书院时,许多村民只知道附近有一所茅盾故居,却并不清楚位于故居内立志书院的相关情况,书院文化远远没有得到有效的传承。

图4 对书院了解情况的调查统计(图片来源:作者自绘)

3 促进浙江书院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对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保护历史文物是国家法律赋予每个人的责任,也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让文物说话、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激发我们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坚定全体人民振兴中华、实现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5]。”书院遗址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具有特殊的文化价值,它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它不同于一般的古代建筑[6]。浙江古代书院历经风雨,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并有加速消亡的趋势。我们应该立即行动起来,解决现存书院面临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其进行保护和利用。

3.1 落实书院信息普查制,推动建立书院档案库

随着历史的变迁,书院建筑及其古籍、碑刻、匾额等文物没有得到系统、完善的保护,导致大部分书院实时信息存有大片空白,保护工作效率不高。相关单位应对书院遗址进行全面普查,有组织地进行测量、拍照、摄影和记录,并制成档案妥善保存,进行信息的更新与扩充。书院档案应包括历史信息,如创办人、创办时间、经历等和现状信息,如地址、文物、状态等(表4)。

表4 书院基础信息档案(以蕺山书院为例)(表格来源:作者自绘)

信息普查是一项全社会皆可参与的文化寻找工作,需要多方共同努力。首先,相关部门或单位应落实普查登记制度,对管辖范围内的书院进行名目整理,对书院中的文物进行普查并登记在册,组织开展民间文物收集工作,将流失在外的文献资料、书院附属文物等重新接收。此外,方志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地方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承载着保存地方史料、展示地方文化的重要使命,在普查工作中可以共同建立书院档案库,合理搭配使用书院档案管理资源,对所得资料进行集中整理、鉴定、编目和保管,让文化资源有地可查,有效流通,提高研究人员获取古书院信息的便利度,促进书院文化的传承发展。

3.2 注重勘测工作,设计修复方案

保护好书院建筑本体是一切工作的基础,首先勘测数据,在修缮前做好遭损书院的全面、详细、科学的勘察评估工作,对书院建筑类型、工艺材料等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相关技术信息,保证残损现状勘察真实、完整、准确,做到定性、定位、定量。

在数据收集完毕后,应据此设计修复方案。根据书院建筑抢救、修缮,书院文物征集、修复等需要,县级以上政府可设立专项经费。修缮工作应科学谨严,严格遵守文物建筑维修原则。古代书院建筑的修缮不同于一般房屋,对修缮技术和细致度要求较高,因此修复工作需与专业化团队展开合作。修缮方案设计应尽量使用原规格、原材料,修缮过程需按照原工艺进行施工,尽可能多地保留和恢复该文物建筑的历史信息。同时要注重对其环境的保护,包括书院周边的山水、建筑、道路、种植物等生态。

3.3 制定保护条例,完善书院管理制度

政府部门可以根据各个书院现状,结合国家、省市出台的文物保护法规,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制定书院保护条例,并参考国家文物局关于书院保护规划的意见、批复,探索书院文化资源保护机制。书院应对接各级文物保护部门,由部门统一管理书院的日常维护工作:建立实施监测巡视制度,定期对所管辖书院进行监测巡视,做好拍照留存记录工作;建立文物行政执法队伍,监督古书院及其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并协同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文化景区工作与区域“遗产缓冲区”发展情况;建立群众信箱,依法受理与书院保护相关的举报、投诉等。

3.4 协同周边空间,吸纳多方资金

书院可以协同周边空间获得发展,采用国家财政拨款、吸收私人投资以及社会公益资金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吸纳多方资金,推动整体长足发展。政府重点保护的书院,所需资金主要来自各级书院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专项资金。而没有受到重视且损坏较严重的书院则应重点审查建筑修复工作,在必要时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对外开放。此类书院保护所需资金更多,可吸纳社会资金,如联合社会团体进行经费募捐、联络当地企业进行定点赞助等方式开展。

目前大多数书院位于学校、乡村、街区等地,在修复过程中应避免文化载体和原住民的消失,保障居民根本利益和改善书院环境。部分书院拥有周边空间优势,还可以联合周边空间,连点成线,建立“遗产缓冲区”,形成区域文化带。如永嘉楠溪江附近的枫林醉经堂、溪口戴蒙书院、苍坡义学祠、岩头琴山书院和芙蓉书院五个古书院联合地方政府,打造成为集活动与研究一体化的场所,从而带动区域人气,形成地域文化品牌,是带动书院周边空间共同发展的有效范例。仿照上述模式可以规避对书院周边空间的人为破坏,促进书院与周边地区的文化交流与协同发展。

3.5 丰富书院办学模式,重拾治学论道的文化价值

书院是文化流传的重要载体和中枢机构,保护书院归根到底是为了保护文化。只有深度挖掘各个书院的历史脉络与文化底蕴,古为今用,传承并创新书院文化,书院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因此,要加强书院与高校和专家学者之间的互动研究,采取邀请著名学者讲学、举办文化活动、出版书籍等形式,提高研究水平。目前,全国范围内的许多高校都已展开了书院制试点。以湖南大学内的岳麓书院为例,从20 世纪80 年代初开始,岳麓书院逐步恢复了学术教育的功能——办研究所,展开学术研究,并引起了文化界、学术界的关注。目前,岳麓书院已成为湖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湖南省湖湘文化研究基地,实现了古代书院传统功能在现代社会的全面发展。再如浙江的瀛山书院在2020 年6 月复建并成立新安理学研究中心,以书院为基地,推动新安理学的研究。这些成功的办学、研究模式可为浙江书院的发展提供一定借鉴。

当前,浙江省内也有许多书院继承古代书院“传道济民、育德为先”的教育理念,致力于提升民众的文化意识。例如,桃源书院于21 世纪初重建后,致力于内部功能建设,恢复书院作为藏书、讲学等场所的传统功用,并邀请李文亮、冯骥才、陈致、王守常、吴光、王国华等专家学者举行讲座。甬东书院每年举行两次“乡饮酒礼”活动,推举贤者,宣扬尊贤、敬老的思想,对今天的德治社会仍有规范作用。当地居民参与其中,既能陶冶心性,学习浙东经史学派思想,又能从中不断学习书院知识,提升文化归属感。浙江其他书院可以借鉴以上模式,定期举办各种文化教育活动,推广浙学研究,宣传书院文化,增强民众文化意识,并努力构建浙江书院研究体系,传承和发扬书院的教育精神与治学论道的文化价值。

浙江自古文化名人辈出,书院文化兴盛,在中国书院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浙江书院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机构,承载着优秀传统文化,与浙江的地域文化、学术思潮、科举文化等都有着密切联系,保护现存的古代书院也是在保护隐藏在书院建筑与历史中的优秀传统文化。因此,我们应加快对现存书院的调研和保护工作,抢救濒危书院,为保留住可供教育永续利用的社会共同的文化遗产而努力。

注释:

①截至国家文物局2019年公布的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②截至浙江省人民政府2017年公布的第七批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③相关指示性文件如:2016年国家文物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文庙、书院等儒家文化遗产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2019年浙江省下发的《浙江省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浙江省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等。

④本次问卷主要以浙江省居民为调查对象,结果总共发放问卷400份,回收375份,回收率为93.75%,有效问卷为372份,有效率为93%,符合问卷调查的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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