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 芳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接收相关要求,统筹规划省本级档案接收工作,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发挥档案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美丽河北建设功能,省馆(办)制发了《河北省档案馆(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到期档案依法接收进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相比以往,《实施方案》中档案接收工作遵循原则、基本要求、实施措施等内容更加明确和具体,其中对全宗卷和档案整理、目录设置、档案鉴定和数字化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在工作中加以把握和落实。
全宗卷是记录和说明全宗立档单位及档案历史和现状的有关文件材料组成的专门案卷,是管理全宗档案的重要工具。移交档案时一同移交全宗卷是一项基本工作要求。《实施方案》中提出移交档案时要“编制有全宗卷并补充至档案移交年份。”也就是要求全宗卷编制年份应当同移交档案年份相对应,从一个立档单位成立到最后一次档案移交时间段内的档案管理全过程都应该在全宗卷中完整体现。
全宗卷分为全宗(馆藏)介绍类、档案收集类、档案整理类、档案鉴定类、档案保管类、档案统计类、档案利用类、新技术应用类8大类,整理过程中大类设置要完整,类目中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按照时间顺序在相应类目内接续排列。需要注意的是一个类目内相同材料出现新旧版本,旧版本不需撤出全宗卷,只需要在目录备注栏内标注新版本替换旧版本的名称和时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