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清蓉,李文艺
(1.成都文理学院教育学院,四川成都,610400;2.普瑞斯新蒙幼儿园,四川成都,610200)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指出:“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1]《专业标准》对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容作了明确要求,包括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三方面的发展。近年来,不少学者从城镇、农村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现状,不同性质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现状,幼儿园转岗教师专业发展现状等角度对幼儿教师专业发展进行较为全面的研究。陈娟在调查农村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认为,农村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受到的阻碍主要表现为:专业理念落后,专业思想僵化;专业态度消极,专业情意不坚;专业知识欠缺,专业能力薄弱。[2]阳德华等人则认为,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农村幼儿教师要“能够持久对数据保持敏感、科学了解数据的价值、客观认识数据的局限;能从纷繁复杂的数据信息中提取有价值的资源,熟练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互动、交流和评价,以及利用信息技术实现自我专业成长”[3]。这对农村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目前农村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基础性支持、专业性支持及内部驱力均处于缺失状态。[4]此外,曹海宇等人从整体出发探讨了农村转岗教师专业发展的困境与对策,他们认为农村学前教育转岗教师专业发展主要面临专业支持条件不足、对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不熟悉以及职业认同感偏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