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宇轩
2020年初,新冠疫情突如其来。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病毒,全国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展开了疫情攻坚战。为避免疫情进一步扩散,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疫情防控措施,然而,违反防疫政策的事件时有发生。例如,2020年3月15日,澳籍女子梁某在居家隔离期间,拒不遵守隔离防控政策,未佩戴口罩在小区跑步,经劝阻后仍不悔改,于3月18日被限期离境。2020年3月29日,青岛一入境留学生因思家心切,跳窗外出,企图逃避隔离,后被防疫人员寻回,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在我国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诸多违反防疫政策的事件引发人们的关注和社会舆论,因此,针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亟待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我国传染病疫情防控的法律体系由散落在多部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文规定构成,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代表,这些法律法规都为疫情当下相关热点问题的妥善处理提供了必要的基础。
2003年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肆虐,我国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行了大幅度修改,其中扩大了乙类传染病和丙类传染病的范围,并允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根据情况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