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湖北样板”凝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强大合力

2022-10-27 03:02李智刘明亮关迎
民族大家庭 2022年5期
关键词:民族团结民族工作

文/李智 刘明亮 关迎

湖北是楚文化的发祥地、三国文化的重要发生地、首义文化的策源地和南北文化的交汇地。千百年来,各民族在这里繁衍生息、共同发展,全省自治地方“一州两县”、12 个民族乡(镇)、37个民族村,是全国8 个既有自治州又有自治县,还有民族乡和民族村的省份之一,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少数民族人口277.11 万人,占全省4.8%,常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31万人,高峰时超过40 万人,约占全省流动人口的1/10,是近年来全国接纳西部少数民族群众有组织务工人员数量最多增长最快的省份。

近年来,面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考验,湖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纵深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责任体系、保障体系,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向心力、凝聚力和共同体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加强党的领导,谋长远之策

湖北省委加强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全省工作大局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活动”。省政府将创建工作列入民宗委委员单位工作职责,推动实施重大政策、重要项目、重点工程。省政协组织开展专题协商,对创建工作建言献策。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出台了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西藏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实施了武陵山片区基础设施领域五年攻坚计划等重大举措,编制“十三五”“十四五”民族工作、援藏援疆工作等专项规划,明确了新时代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方向和路径。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地区调研,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级党委、政府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合力抓好落实,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协同推进、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恩施枫香坡侗寨乡村旅游

增进文化认同,行固本之举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荆楚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推进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创新交融,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安排专项资金3000 余万元加强民族地区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组织编纂《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湖北卷》《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湖北卷》,出版我国首部全面反映土家族历史文化和现实发展的综合性图书《中国土家族大百科全书》。咸丰唐崖土司城址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64 个村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以长江三峡、恩施大峡谷等旅游走廊为依托,联动配套16 个文旅融合项目和旅游线路,打造了昭君故里、恩施女儿会等一批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产品、文化符号。深入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将民族地区作为红色旅游重点区域,纳入全国湘鄂川黔革命老区发展规划、全省红色旅游专项规划,支持宣恩、咸丰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截至目前建成红色文化传承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非遗传承基地等1300 多个,发现和培养80 多名民间艺术大师、160 多名非遗项目传承人。广泛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文艺轻骑兵下乡惠民活动,推出《唐崖土司夫人》《老兵》等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文艺精品,近年2 部优秀作品获得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最高奖“骏马奖”。成功举办九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团参加全国各类少数民族文化体育赛事屡获佳绩。

促进共同富裕,建久安之势

推动民族地区全面融入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积极对接东部产业转移,打造湖北西向南向开放的桥头堡,制定差别化区域扶持政策,深化拓展对口支援工程,实施省内部分经济较发达市、县对口支援民族县(市)和民族乡(镇),落实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和区域协作工作机制。

2018 年至2021 年,省财政统筹安排民族地区对下转移支付资金57.05 亿元,筹措各类专项资金190.84 亿元,支持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民族地区铁路通车里程达到307 公里,公路通车里程达到约4 万公里,开通国内国际航线20 多条,连接周边中心城市的综合运输大通道加快形成。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按照省级98%、县级2%的比例分担;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在中央财政按基础标准补助后,按照省与县(市)6∶4 的比例分级负担,高于一般县市分担比例。厚植生态底色、加快绿色崛起,推进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全省民族地区所有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60 天,恩施州获评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十三五”末,现行标准下民族地区839 个贫困村全部脱贫,10 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减贫人口123.6 万人,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历史性消除,城乡面貌焕然一新。2021 年,民族地区经济总量达到1600 亿,恩施州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4054 元、13307 元,综合发展水平位居全国30个自治州第10 位,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推动深度互嵌,成长久之业

纵深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七+N”创建,将民族团结工作纳入文明城市评价考核体系,推动民族地区与散居地区并重、农村与城市并重、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各行各业并重,聚合社会力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湖北顺应各民族大流动大融居趋势,配合实施“三项计划”,有序推进各族群众跨区域双向流动,与浙江、新疆开展“民族团结共建·东西部劳务协作”“民族团结进步共建共享”等系列活动,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累计吸纳新疆籍有组织转移劳动力近2.5 万人,为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2200 多个。与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四省区建立省际沟通协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湖北新疆工作站”,设立78 个培训点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政策培训,举办“鄂博·楚星少年手拉手”“湖北山南·民族团结代代传”“楚商鄂企进山南”等系列活动,完善产业、就业、科技、教育、医疗等援藏工作机制,拉紧东中部与西部地区区域合作的纽带,促进了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截至目前,全省有120 个模范集体和125 名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恩施州等47 个地区和单位、武汉西藏中学等5 个教育基地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命名,207 个先进集体、260 名先进个人受到省政府表彰,命名省级示范区示范单位706 个。

强化法治保障,提治理之能

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不断调整完善民族政策法规,制定了49 部民族工作地方性法规,并将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纳入各级政府五年普法规划、纳入各级人大常委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纳入各级政协年度视察调研计划一体推进。加强智能治理,搭建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民族事务管理大数据平台,将民族事务纳入平安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与“雪亮工程”等省级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共享,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建立健全民族关系监测评价体系,定期开展民族领域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原则,依法纠正选择性执法和各类歧视性做法,及时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性事(案)件、矛盾纠纷和网络舆情,切实维护和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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