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优化对策分析

2022-11-16 10:26
中国农业会计 2022年9期
关键词:审计工作导向部门

曹 畅

一、审计法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

本次修订的审计法从多个方面完善了审计监督的职能,拓展了审计监督的范围,法律条文的变化,直接或间接地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指明了未来监督的重点与发展方向。

(一)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

近几年,中央审计委员会数次会议、审计机关及有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均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党的领导与审计制度、审计实务的密切关系,本次审计法的修订,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地位。内部审计因其职能和地位的特殊性,被视为我国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基于此,相较于其他社会制度,内部审计更加需要在其具体工作中强化落实党的领导地位。审计署也出台了具体规定,对此进行了详细说明,因此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坚定落实党的领导这一基础性、原则性的法律规定。

(二)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关于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作用与监督职能,审计法对有关内容做出了更为直接和明确的规定。一直以来,具体部门开展、落实内部审计工作更多依赖于自身主观意愿和审计资源,新审计法加强深化了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之间的联系。通过法律层面的强约束,明确不同主体在内部审计制度构建上的责任划分。这一修订基于审计工作的内部属性,明确了内部审计依托的领导体制,强调了内部审计的指导关系,有助于内部审计工作效率提升与工作效果利用。

(三)推进审计全覆盖

在坚持党的领导下,新审计法指出需要“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这一修订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强化内部审计与其他类型审计的协同功能,在审计资源、审计结果与审计经验的利用上建立必要的共享协作机制;第二,将单位能否保障国家重大政策落实、保护自然环境等现阶段我国的重大议题纳入审计监督的范围;第三,优化内部审计领导模式、工作方式,科学分配组织内部各类资源,提高内部审计人力、物力资源配置效率。

(四)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出于提高审计结果利用效率等目的,新审计法第五十二条对整改责任体系、结果利用机制及后续监督责任等内容做出了细致、明确的规定。就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这一系统性问题,新审计法对整改期限、整改情况报告以及跟踪检查等细节问题均作出了指导性规定。内部审计作为审计监督体系中的一环,其查出问题的整改机制同样需要接受新审计法的指导。

二、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现状

事业单位在社会职能、部门规模与人员构成等方面与企业等其他组织存在明显差异,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时可能需要采取不同于其他组织的技术手段与保障措施。因此,有必要就其内部审计工作的现状进行梳理。

(一)缺乏保障内部审计独立性的领导体制

独立性是审计得以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石,然而我国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无法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地位,尽管事业单位会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但在领导体制无明显差异的情况下,内部审计部门与财务、人事及其他职能部门的相互制约较多,往往不存在上下级的隶属关系,内部审计的工作效果受制于其他部门的合作意愿。日常工作中,内部审计工作最终需要交由审计人员执行,但是事业单位内部的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导致审计工作人员受其他部门的影响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削弱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

(二)风险导向审计方法落实不到位

风险导向审计是世界各国审计工作的主要方法之一,该方法在风险评估与风险应对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因而我国在内部审计领域也应采取风险导向审计开展具体工作。由于专业人才相对匮乏等,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在风险导向审计的诸多方面都存在一定的进步空间。一方面,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侧重发现违规问题,对风险评估、风险识别和风险预防等更强调科学性与前瞻性的审计业务缺乏关注与应用,导致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方面的独特优势难以充分发挥。另一方面,随着审计监督范围的不断拓展,过去强调对经济业务的内部审计监督方式显然无法满足新时代党和国家的需要,在内部审计部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等业务时,缺乏对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的具体应用。

(三)人员难以满足审计全覆盖需求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不仅需要熟知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还需要掌握单位规章制度与各类活动可能出现的风险点,随着审计全覆盖不断推进与深化,审计类型与内容朝着复杂多样的方面发展,内部审计人员的复合知识背景要求越来越高,然而并非所有事业单位都能由内部培养、挖掘具备充足审计知识与技能的内部审计人员。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规模、知识更新等方面明显不足,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数量比,现有的内部审计人员数量难以满足复杂多样、业务庞杂的内部审计工作,不利于内部审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此外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对知识更新缺乏积极主动性,单位忽视对审计人员后续培训等现实情况,也致审计全覆盖进度十分缓慢。

(四)内部审计结果利用率较低

如果审计发现问题无法及时针对性整改、甚至不整改,内部审计的现实意义与应用价值将大打折扣。通常情况下,事业单位在一般业务问题整改方面具有更强的动力与能力,其效率与效果相对于普通企业更具优势。但是,因内部审计工作属于单位内部事务,工作人员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积极性、利用内部审计建议提高行政效率的积极性,不如服务社会公众等业务性工作积极性高,对内部审计结果重视程度也不足,整改问题的及时性与针对性均有所欠缺,难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这也导致了内部审计结果利用率始终较低。

三、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优化对策

审计法对新时代审计工作实践作出了新的规范要求,指明了审计未来的发展方向。当前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存在一些短板,有必要尽快完善补齐。

(一)加强党组织领导提高内部审计独立性

内部审计是单位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需要依托事业单位体制机构实现其独立性,新审计法指出审计工作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因此,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应当确立党组织直接领导、管理内部审计的模式,通过构建领导个人或机构与内部审计的直接联系,明确内部审计部门不同于其他职能部门的独特地位,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属性。党组织与单位主要责任人参与内部审计制度建设、领导具体业务开展,能够从根本上将内部审计的地位与职能和其他部门区分开来,切实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落实到具体工作各个环节。

(二)审计机关指导事业单位落实风险导向内部审计

当前事业单位落实风险导向审计效果较差,主要是因为事业单位内部缺乏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才与制度基础,新审计法的施行,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思路。审计机关具体部门对内部审计实践负有指导义务、对具体制度的落实情况负有监督职责,因此事业单位可以向审计机关寻求技术与人才支持,落实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具体而言,审计机关对审计法规、审计准则更有深入的掌握与体会,事业单位可以通过接受培训、人员交流等方式获取相应的专业知识,在审计机关指导下落实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制度。

(三)建设符合审计全覆盖需求的专业人才队伍

尽管事业单位现有人员配置存在规模数量与知识结构方面的不足,但审计全覆盖已经确立为法律层面的要求,因此事业单位需要培养或组建一支能够落实审计全覆盖的队伍,主要从人员专业技能提升与审计技术应用两个方面寻求突破。事业单位需要结合其内部现实需求,通过与其他部门或者专家的合作,开展对内部审计人员全面技能培训,从单位外部引入新的知识。同时,新型审计技术需要和事业单位现状相融合,综合考虑单位规模、业务性质以及管理需求等现实情况,有选择地将大数据技术、联网审计模式以及信息共享平台等技术方法融入内部审计工作中。

(四)完善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当前内部审计结果利用效率较低,主要是因为事业单位组织模式、信息披露方式等体制因素较难改变,而构建健全的审计结果运用长效机制需要依赖这些要素。新审计法已对这一问题作出了相关要求,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方式也做出了原则性规定,事业单位内部需要将其细化为具体的操作指南与案例指引,使内部审计与业务改进形成正向循环。此外,若要充分发挥审计结果的现实作用,需要将审计结果与单位内部人事制度、财务制度相结合,将审计结果明确为员工绩效、岗位任免的重要参考。

猜你喜欢
审计工作导向部门
《建材发展导向》理事单位
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数字化的探究
基于任务为导向的长文教学策略
“偏向”不是好导向
高校内部控制体系中的审计工作思考
当前高校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02个中央部门公开预算过“紧日子”成关键词
做好企业审计工作的几点思考
犬只导向炮
89家预算部门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