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论述及其实践价值

2022-11-18 14:26黄贵辉何文靓
关键词:制约腐败权力

黄贵辉,何文靓

(1.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公共管理教研部, 北京 100091;2.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江西行政学院) 经济学教研部, 江西 南昌 330108)

如何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公权力行使不发生腐败是人类政治发展的永恒课题。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历来高度重视对自身的权力监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就“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了顶层设计。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公权力不发生腐败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执政党永葆青春和活力的基础和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聚焦权力腐败问题,围绕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并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规范权力运行提供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论述,内容丰富、逻辑严密、意义深远,为指导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是马克思主义权力制约和监督思想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规律的认识,开创了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新境界。认真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重要论述的理论渊源、核心内容和实践价值,对于构建中国特色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重要论述的理论渊源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重要论述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和分析国家治权的问题,充分吸收和借鉴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继承和发扬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理论和实践,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和理论素养。

(一)根本来源:马克思主义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论述,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在不断探索实践和改革创新中逐渐积累的宝贵经验,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公共权力理论、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以及政党建设理论。

一是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公共权力理论。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1]。马克思主义从社会决定国家角度论证了公共权力的来源和异化的问题。公共权力从社会中产生,却反过来凌驾于社会之上。而要防止这种公共权力的异化就要通过建立新型政体,例如普选制、罢免制、等薪制以及有效监督机制等[2]。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用形式上的普选制掩盖了实质性的等级授职制。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用等级授职制去代替普选制是根本违背公社精神的”,“普选制应当为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服务”[3]。因此,马克思主义倡导的是要以保障人民权利为主导的普选制。公共权力来源于社会,用于满足社会共同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将马克思主义公共权力理论运用到权力制约监督领域,强调“权力姓公不姓私”,公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并受人民监督。

二是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马克思指出:“工人阶级一旦取得统治权,就不能继续运用旧的国家机器来进行管理,必须以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来代替。”[3]在马克思看来,民主的本质是人民的国家制度,即国家制度是由人民创造的,而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在君主制中,国家的基础不是现实的人,而在民主制中,国家的基础是现实生活中的人民。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充分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原则,即人民是国家权力的真正主体、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在民主制的国家里,人民享有主动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人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也应得到保障。根据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并结合中国实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就把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写进了共同纲领,确立为我国的国体。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的讲话中强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要让人民监督权力”[4],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治党和治国中的作用。

三是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在马克思看来,无产阶级要实现自身解放,需要建立自己的政党,而无产阶级政党要想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成为革命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就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内在要求,马克思、恩格斯对此十分重视并提出许多基本思想,例如主张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党员在党内一律平等,倡导批评和绝对自由地交换意见等。列宁在领导俄共(布)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进程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形成了一整套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理论,如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思想道德制约权力的作用;实行党内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内监督;强调党政分开,划清党的机关和苏维埃机关之间的权力和职责,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导致权力腐败;等等。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享有领导权和执政权,如何在长期执政过程中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并始终赢得人民的支持,不断考验着党的自身建设。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创造性地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举措,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要加强党内监督,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5]。

(二)重要来源:中国共产党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思想理论和实践经验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治权问题,并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不断探索建设适合中国具体国情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虽然在这探索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有不少沉痛教训,尤其是对于如何有效监督“一把手”正确行使权力,仍然需要在新发展阶段中不断探索。

一是把人民作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主体。基于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经验,毛泽东同志针对民主人士提出如何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问题指出:“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周期率。这条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6]1954年,通过立宪的形式确立人民群众监督的主体地位,即“一切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经常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宪法》第一章第十七条)人民群众作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主体是基于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是权力的真正所有者。人民群众只有自身参与到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才能有效防止权力异化,权力运行的意志才能符合人民群众的意志。对此,为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确立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设立了人民监察机关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各届领导人均强调要把人民群众引入到权力运行的监督当中,始终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权受民监督。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要让人民来监督权力,并且通过党委、政务公开等多种形式接受群众监督,落实人民的监督权。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共产党在探索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建构上,并没有像西方国家那样实行“三权分立”制度,而是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制度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所有机关都是在党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而对党的监督则是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有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那么接受组织和人民监督就天经地义。”[7]

二是把领导干部权力作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主要客体。领导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掌握着决策权和监督权,尤其是掌握着核心资源分配的权力,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对全党全社会都具有风向标作用。通常所拥有的权力越大,权力腐败所带来的危害也就越大,需要的监督也就更加严格。基于领导干部的特殊地位和身份,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所行使的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防止领导干部权力发生腐败。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尤其是由革命党转为执政党之后更加重视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早在浙江任省委书记时就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把领导干部管住管好,特别是对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更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8]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更加高度重视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权力制约和监督,尤其是对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三是把制度笼子作为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有效途径。制度是一种强制力,是制约和监督权力最有效的途径。早在革命和建设时期,毛泽东同志就已经意识到制度对于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并提出通过建立党内民主监督制度、群众监督制度、民主党派监督制度、司法监督制度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同志强调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不能光靠群众运动,而应从制度层面来解决问题,要改革和完善既有的制度,尤其是“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9]。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更加重视制度建设,把制度作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有力抓手,通过制定和完善党章党规以及法律法规,逐步形成了党的全面领导下的各类监督体系。

(三)思想根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历史积淀

中国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史学经典资料非常丰富,早在隋唐时期设立的“三省六部制”(即通过中书省草诏、门下省复审、尚书省执行,形成一个既相互制约又相互监督的行政权力运转体系)为我国构建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提供重要思想来源。习近平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重要论述蕴含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民本思想、法治精神、道德规范等。

一是蕴含了以民为本的思想观念。中华传统文化所蕴含的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为权力制约和监督奠定了思想基础。例如“水则载舟,亦能覆舟”(1)参见《荀子·哀公》。“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2)参见《礼记·大学》。“天地之大,黎元为先”(3)参见唐李世民《晋宣帝总论》。等。这些都说明了执政者与人民之间的相互关系,执政者当以民为本方可赢得民心,背离人心终将失去执政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权力来源于人民,就要用于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充分体现了以民为本的思想。

二是蕴含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精神。中华传统文化所蕴含的依法治国的法治精神为权力制约和监督提供了制度参考。“圣人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4)参见《商君书·算地》。“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5)参见北宋王安石《周公》。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强调权力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行使,要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制约和监督权力。

三是蕴含了廉洁从政的道德规范。中华传统文化所蕴含的廉洁从政的道德规范为权力制约和监督树立了道德标杆。例如,“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6)参见《礼记·礼运》。,“治官事则不营私家,在公家则不言利”(7)参见西汉刘向《说苑·至公》。。除了制度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还重视道德规范对于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作用,并多次强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带头廉洁用权、秉公用权,杜绝以权谋私、以私废公,坚决铲除权力腐败的思想土壤。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对一把手的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始终是习近平总书记关注的焦点和论述的重点,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围绕党面临的“四个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四个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论述,其主要内涵具有内在逻辑结构和逻辑关联。

(一)逻辑起点:权力的人民性

所谓权力的人民性是指权力来源于人民,就要用于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可知,无产阶级运动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运动”[10]。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自创立以来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根本宗旨,尤其是在夺取政权由革命党转为执政党之后,更加注重为人民服务。历届领导人在执政过程中也都强调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权力观。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4]如何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勤政廉洁高效公正的法治政府是习近平总书记极为关注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重要论述的指引下,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就,党的领导力和执政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党群关系得到明显改善。

其一,坚持权力运用为了人民。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执政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全面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聚焦权力腐败问题,不断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广度和深度,深入整治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微腐败”,坚决打击伤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坚决铲除任何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这些都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权力为人民的情怀。

其二,坚持权力监督依靠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意见是衡量党员干部表现的最好镜子,党员干部表现如何、如何表现,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人民作为权力的主体,享有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多听听人民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11]权力的运行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让群众成为监督的中坚力量,才能确保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行使,才能确保权力运行意志与人民意志相吻合。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完善公开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积极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二)逻辑主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工程,明确主线、讲究方法是关键。从“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12]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11],习近平总书记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目标进行了多次阐释,整体勾勒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路线图,提出了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基本方针,突出为以下的内容:

其一,通过思想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思想道德对于权力制约和监督具有基础性作用,权力的腐败除了现存的制度存在缺陷外还与权力行使者的理想信念发生动摇造成权力观发生偏差有关。理想信念是掌权者精神之“钙”,如果理想信念不坚定,权力观就会发生偏差,尤其是在各种利益诱惑的面前,如果理念信念不坚定,就很容易滑向腐败的深渊。因此,掌权者只有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才能保证在各种利益诱惑面前坚定立场,才能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先后通过开展“为民务实清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不断筑牢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夯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打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其二,通过制度建设扎牢“不能腐”的笼子。“经国序民,正其制度”(8)参见《前汉纪·孝武皇帝纪一》。,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是权力来源的依据,是制约和监督权力最可靠的支撑。坚持从制度着眼、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发挥各种监督体系的优势是习近平权力制约监督观最鲜明的特征。针对权力运行存在的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上。在此背景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得以制定修订、补充完善,以全方位的制度保障和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强化了权力制约和监督,初步形成了党统一领导下的以党内监督为主的各类监督体系,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全方位的监督。与此同时,在具体制度方面还构建和完善了权力运行公开制度、巡视巡察派驻制度等,进一步织密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其三,通过反腐败斗争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腐败的本质是权力的滥用,腐败的发生既有思想层面的原因,也有制度层面的因素,权力不受监督最容易导致腐败。反腐败斗争就是通过治理权力的滥用,来达到警示、震慑、教育的作用,从而减少腐败的存量,遏制腐败的增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聚焦权力腐败问题,不断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高达33.3万多件,其中立案审查中管干部400多人、厅局级干部1.8万多人、县处级干部13.7万多人,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得以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得以显现。

(三)逻辑重心: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任何权力不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权力不论大小,权力腐败带来的危害都将可能是巨大的。因此,所有公权力行使主体都是制约和监督的对象,所有的公权力都应受到制约和监督。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关键少数”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领导干部相对于普通干部是“关键少数”,上级领导干部相对于下级干部是“关键少数”,中央领导干部相对于地方干部是“关键少数”。“关键少数”是“绝大多数”的主心骨,因此,权力制约和监督要突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所行使的权力是制约和监督的重点和难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数量虽少,但其作用大、影响广,在“绝大多数”当中具有示范和引领的作用,只有抓住了“关键少数”,才能更好地带动“绝大多数”。高级干部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在国家机关中身居要职,拥有决策权和监督权,尤其是掌握核心资源分配的权力,是党和国家事业骨干中的骨干,其拥有的权力一旦发生腐败,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越是领导机关,越是领导干部,越是主要领导,越要廉洁自律,加强监督,以身作则,当好表率。”[8]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积极构建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与问责制度,织密织牢对领导干部的制度监督网。

当然,一般干部也是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对象。“千里之堤,溃于蚁穴”(9)参见《韩非子·喻老》。,一般干部这个群体拥有的权力虽小,但涉及各项具体政策落实,如专项资金发放、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综合执法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其所拥有的权力发生腐败带来的危害同样巨大,也是群众最为讨厌的。从近几年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来看,大多数是以截留挪用各类民生资金、作风简单粗暴、公款吃喝游玩、违规发放福利待遇等形式表现出来,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在腐败斗争中习近平强调既要打“老虎”,也要拍“苍蝇”,要构建全覆盖的监督体系,做到监督全覆盖,反腐败无禁区、无死角。

(四)逻辑指向:建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格局

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内蕴于国家治理当中,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的关键是治权,构建严密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格局,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能够更好地用于为人民服务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从国家治理的活动内容来看,主要分为决策活动、执行活动、监督活动,根据活动内容赋予相应的权力,可分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不同种类的权力所侧重的价值目标各有不同,决策权重在利益的分配,执行权重在利益的实现,监督权重在利益的矫正,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者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是权力运行的本质要求。权力的腐败主要是出现在决策、执行、监督3个环节上,因此治理权力腐败还需从这3个环节着手,确保各种权力能够运行在正确的轨道上。决策科学要求处理好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的相互关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群众、新闻媒体等对决策者的监督作用,防止个人专断、拍脑袋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执行坚决要求处理好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相互关系,充分发挥党委、国家机关等对执行者的监督作用,防止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提高执行的有效性。监督有力要求处理好各类监督的相互关系,防止各类监督过于分散、监督无力,确保各类监督在党的统一指挥下,能够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也是政党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也是为了提高党的执政效能。与传统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主要依靠思想教化与纪律约束方式不同,新时代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既是党的建设,也是制度建设,致力于从制度层面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思想行为的约束,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领导力和执政能力。因此,要继续从制度层面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把各种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从政党现代化到政党现代性,离不开党的自我监督,但党的自我监督并不是要把党员干部管死,而是通过党内监督更好地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其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回归国家治理,不断发挥党的领导的制度优势,自觉将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成果转化为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持续动力。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以加强党内监督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应有之义,是以党的自我革命推动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的根本前提,有利于更好地将党员干部的目标聚焦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聚焦于高质量发展上来,以现代化的政党引领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重要论述的实践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重要论述立足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抓住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为规范权力运行、解决权力腐败等突出问题找准了方向,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时代价值,必将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

(一)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新方案

腐败作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具有巨大政治和社会危害性,不仅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安全,而且还会造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政府是资源的分配者。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依然掌握着重要资源分配的决策权。虽然我国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政府干预市场微观活动现象依然存在,这种现象为腐败的发生提供了土壤。“权力是一种资源、一种能力、一种支配力量。”[13]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言,权力往往会影响资源的配置。因此,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至关重要。历史和事实证明,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尤其是转为执政党之后更加注重反腐败斗争,并致力于反腐败斗争的实践探索。

一是确立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基本方针为反腐败提供了基本遵循。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11]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只有统筹联动,才能增强反腐败斗争的总体实效。在不敢腐方面,主要通过加大反腐败力度和惩戒力度,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腐败在任何国家、任何时期都存在。反腐败斗争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体利益从社会阶层中分化出来,并形成相应的利益集团。一些利益集团利用其自身的优势影响着一些领导干部的决策。在一些重要资源决策方面存在着权力寻租的现象,从而导致国家资产的流失。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可以更好地警示领导干部,始终紧绷廉洁的弦。在不能腐方面,主要通过制度建设和制度改革,尽最大可能减少因制度漏洞带来的腐败。“制度是一个社会组织或团体中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并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行为的标准。”[14]把权力纳入制度的运行轨道,就是确保权力运行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制度是通过国家强制力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性。在传统的国家治理当中,人治大于法治,权力运行缺位、越位、错位的现象屡见不鲜。从腐败现象发生的原因来看,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制度存在缺陷,一些领导钻制度的空隙,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因此,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键制度的笼子至关重要。在不想腐方面,主要通过警示教育和党性教育,端正权力观,增强党性。一些腐败现象的发生与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的缺少或不坚定有关。习近平总书记形象地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念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12]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先后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可以说,也正是遵循“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样的基本方针,才使得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治生态得以净化、党群关系得以改善。

二是突出反腐败斗争的主要方式。改革开放以前,在反腐败斗争方式上更多的是通过群众性的运动方式,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进入新时代以后,在反腐败斗争方式上更多的是通过依法反腐、制度反腐。运动式的反腐往往带有不确定性和随意性,而制度反腐具有更加明确性和稳定性。在预防权力腐败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15]。思想教育是基础,制度建设是关键,相比思想教育,制度反腐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历史和现实证明,当权力和制度的关系得以正确处理时,就会推动国家治理效能的提升;当权力和制度的关系不能得以正确处理时,就会制约国家治理效能的提升。相比人治,法治更具有权威性,更能体现公平正义。因此,要想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最关键的还是在于加强制度建设,统筹推进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而加强制度建设和推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核心就是要建立和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这是预防腐败的根本之策。当然,既有的制度也需要借助思想教育转化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行为规范,从而切实提高制度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功效。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修订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类法律法规以及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织密织牢了预防腐败和惩治腐败的制度网。

三是明确反腐败斗争的具体对象。在反腐对象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老虎”通常处于顶层设计层,其拥有的权力如果发生腐败将会带来大面积、塌方式的腐败;“苍蝇”通常处于基层执行层,其拥有的权力虽小,但却与群众接触最为紧密,其拥有的权力发生腐败会直接损害群众的利益,直接影响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评价。因此,任何权力,不论大小,其腐败都将可能带来巨大的危害,都将可能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安全。一切公权力都是制约和监督的对象,任何权力的腐败都是斗争的对象。只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才能在顶层设计层和基层执行层都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二)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探索了新路子

执政能力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转为执政党之后的一项根本建设,主要包括加强党执掌、运用、维护、控制国家政权的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项最为根本的任务就是要解决“为谁掌权、依靠谁掌权、如何掌权”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如果说科学预防和依法惩治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体现,那么建立和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要求。正是基于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11]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加之经济全球化的步伐日益加快,不确定性、不稳定性的因素日趋增多。中国共产党在治国理政中不仅要应对来自外部更大范围内的治理危机,而且还要应对来自内部深层次的治理危机。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加剧,尤其是贫富差距逐渐拉大、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不断考验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重要论述,为加强党的执行能力建设、提高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能力探索了新路径。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10)参见《管子·牧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用不好则损害群众利益。权力是人民给予的,如果不能用于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那么执政权的合法性基础也将不牢靠,最终执政党也将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失去执政权。对此,在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主动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在整治权力腐败问题上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需要从群众中汲取力量,拜群众为师,与群众始终紧密联系,不能脱离群众。党执政时间越长,受到腐蚀侵袭的危险也就越大,党就越要坚定不移地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及提高党的领导力和执政能力是党长期执政条件下面临的重大问题,直接关系到能否坚持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11]。如今,作为一个拥有9 500多万党员和480多个基层党组织的世界性大党(11)截至2021年6月5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9 514.8万名,基层党组织486.4万个。,只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刀刃向内,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才能强筋健骨,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党的执政地位才能更加巩固。

三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开展各项工作的政治保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也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仅仅意味着党是领导一切的,而且意味着党的领导要贯穿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过程。党要实现长期执政,就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作为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领导地位不会改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需要不断作出制度安排,保障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和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作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一部分,不是为了削弱党的全面领导,恰恰是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三)为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出了新思路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立足于政党治理和国家治理两个层面,完善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党的监督体系和国家监督体系互为一体,具有内在的高度一致性[16]。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从党和国家两个层面出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论述为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出了新思路。

一是突出党的统一指挥。突出党对各种监督体系的统一指挥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集中统一指挥就不可能取得战斗的胜利。不论是一个政党,还是一个国家,都需要一个领导核心,需要统一的指挥。就监督体系而言,我国已经形成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各种监督体系,但各种监督体系的相互关系并没有明确,从而导致监督过于分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部分监督体系还存在监督无力的现象。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要“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11]。把党的统一指挥贯穿到各个监督体系当中,目的就是要确保各种监督体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发挥作用。如果没有统一的指挥,就会造成监督“乱象”,尤其是对于基层政府而言,分散的监督往往会束缚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对此,各种监督相互关系必须明确,不光要在条的关系上明确,而且要在块的关系上明确,确保各种监督能够贯通起来、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防止监督重叠、监督空白、监督错位。

二是抓住党内监督这个根本。就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而言,党内监督是首要的,是最根本的。完善党内监督体系,主要是基于党在国家中的执政地位。如果党内监督体系不完善,势必会造成党内监督的缺位,导致权力的腐败,执政党也因此最终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失去执政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4]一直以来,在党内不同程度地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甚至抵制监督的现象,一些党员干部也由此慢慢走向了腐败堕落的境地。党内监督是一种自我的监督,只有不断完善党内监督,才能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12)参见《论语·子路》。,才能发挥其他监督体系的作用。对此,就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而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要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纪委专职监督等,充分发挥党员、巡视巡察、纪委在党内监督的作用。

三是统筹完善国家监督体系。除了完善党内监督之外,还要统筹完善国家监督体系。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任何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理应受到人民的监督。在我国国家机关当中,大部分领导干部都是共产党员,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具有高度内在统一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得到了不断完善和强化,但仍存在党内监督不到的地方,需要国家监督加以填补,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17]在2018年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整合了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的资源,成立了监察委员会,并颁布了监察法,实现国家监督全面覆盖,为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中国共产党在成立百年之际,召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了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关系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邃思考和科学判断,深刻总结并充分运用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的历史经验,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等重大时代课题,开辟了管党治党、兴党强党的新境界。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在历经百年的曲折历程中,逐渐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之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重要论述的系统总结和深入分析,有利于更好地把握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执政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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