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政治学视域中的法国大革命与两种社会革命形式

2022-11-23 09:32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1期
关键词:大革命马克思逻辑

陈 挺

(常熟理工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常熟 215500)

自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以来,研究法国大革命的文献及方法可谓汗牛充栋,究其原因,至为重要的一点,诚如东欧新马克思主义者、匈牙利学者费伦茨·费赫尔(Ferenc Fehér)所言,法国大革命过去是、现在是——甚至将来也是,就像对它的解释也会从新的有利的视角(包括“作为一种世界体系的意义与重要性的特定方面”)来看一样——一个真正的世界历史性事件[1]35-36。尽管如此,法国大革命的研究依然存在诸多分歧和盲点。比如法国大革命的“革命”逻辑与社会主义革命逻辑之间的关系问题。进一步说,传统的研究拘泥于从资产阶级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的差异性方面,去揭示和论证法国大革命的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往往忽视了从社会革命的统一性方面,去理解和阐释法国大革命的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基于此,本文以比较政治学理论为方法论基础,着眼于社会主义革命内部两种社会革命形式的区分,以期在唯物史观层面深刻把握法国大革命的“革命”逻辑及其当代意蕴。

一 比较政治学视野:一种研究法国大革命的新范式

法国大革命研究要在新时期新领域取得新进展,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守正创新中推动新旧范式转换,以新事实、新材料为根据不断探索新理念、新方法。就此而言,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探索是值得肯定的。20世纪80年代初,英国马克思主义者佩里·安德森(Perry Anderson)提出,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使“西方的整个意识形态世界改观了”[2],第一次在学术史上将近200年来对法国大革命的传统理解延伸和拓展到了观念政治学领域。接着,美国学者小威廉·H·休厄尔(William H.Sewell Jr.)谈到“革命本身的思想”是法国大革命“没有预期到的”产物之一[3]。21世纪初,美国新马克思主义者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更是直言不讳地指出,“法国大革命是这个现代世界所有政治激情的体现,可能甚至比它唯一真正可匹敌的一个象征性事件——俄国革命更彻底”[4],进而将安德森开启的法国大革命研究推进到了更具前瞻性的反思领域。至此,西方马克思主义推动的法国大革命研究至少在三个理论节点上实现了突破。一是学科界限的跨越,即从史学等专业学科领域进入到更加前沿的交叉学科领域,如法国大革命与现代性问题的研究。二是价值观的中立,即更加注重问题本身的研究,如法国大革命“文化性解读”的兴起。三是研究对象(目标)的创新,即实现了从深度向广度的质性跃迁,如法国大革命“社会性解释”[5]的转型,等等。这在我们看来,不仅大大推进了学术界对法国大革命价值逻辑的多元化理解,而且还预设了一种解读法国大革命的新范式,即比较政治学的理论平台体系和方法论架构,为法国大革命的社会性解释模式进一步走向当代提供了重要的契机。

进一步说,法国大革命的研究亟待在比较政治学的反思领域取得新进展。不过这种反思不能停留在孤立的事实追问层面,而应深入到揭示事实之间以及事实内部各要素之间联系的本质中去。比较政治学视域中的法国大革命,创造了一种崭新的“事件”文化,即期望通过政治革命实现被统治阶级自身解放的革命逻辑,为后来的社会主义者提供了一种将资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在不同的思想情境中联系起来加以考察的方案,进而催生了思想史上性质迥异的两类社会革命形式:和平改良与暴力革命。前者是19世纪英国社会主义观念政治的主流,后者是马克思解放政治的根本。比较政治学的范式中介,是尝试打开法国大革命“革命”逻辑的一把全新的理论钥匙,对推进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唯物主义解读和辩证理解将无疑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 和平改良:19世纪英国社会主义观念图景中的“法国革命”

和平改良是在马克思主义诞生前,19世纪社会主义运动中较为流行的一种社会革命形式,英国的情况最为典型。这一度被认为是法国大革命在英国的独特回响。这种独特性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历史、文化和社会根源。从历史上看,法国大革命在英国知识界最早引起强烈关注,随后又在劳工界产生广泛影响。19世纪英国知名政治哲学家威廉·葛德文(William Godwin)三卷本的《政治正义论》,之所以被认为“是法国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在英国文坛上最独特、最令人注目的反响之一”[6],不仅是因为葛德文亲身经历过法国大革命,而且还因为他终身热衷于推翻旧制度的社会革命。此外,英国文坛还出现过一个“热心法国革命”的历史时期,年轻的科勒里季(Samuel Taylor Coleridge)、骚锡(Robert Southey)、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和约翰·锡尔沃耳(John Thelwall)是其间最活跃的代表[7],他们以激进文学方式对布尔乔亚统治的浪漫主义批判,实质是公开反抗资本主义制度的战斗宣言。法国大革命的“革命”逻辑,正是通过像葛德文和英国文坛浪漫主义诗人那样的身体力行和“特立独行”,给予后世的英国社会主义者,尤其是中产阶级的知识分子社会主义者以思维的启迪和改革的动力。19世纪20年代罗伯特·欧文(Robert Owen)的社会主义转向与此密切相关。欧文至死没有动摇通过和平改良方式推翻资本主义、建立新社会的设想进一步说明了这一点。在写于1857年的《自传》中,欧文还强调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最好的和平方式,来废弃目前这种制造罪恶的、有害的错误制度,代之以用来治理世界各国人民的、消灭罪恶的或者说优良正确的社会制度,使其成为管理全人类的永恒不变的制度”[8]。

对于英国劳工界来说,法国大革命“开发了民主共和主义在民众动员方面的潜力,并营造了革命变迁中催人奋进的紧张气氛”[9]28。换句话说,法国大革命不仅为新政治文化变迁中的英国工人激进运动提供了舆论支持,更重要的是为复活英国的雅各宾传统在思想上做了准备。需要指出的是,英国劳工界对这种外来“政治文化”的吸收,离不开英裔美籍思想家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的纽带作用。进一步说,英国工人激进主义(英国劳工社会主义的早期形式)的形成,与潘恩的代表作——《人的权利》息息相关。《人的权利》之所以能够在法国大革命和英国工人激进主义之间架起联系的桥梁,是因为其取材于法国大革命的“人权”逻辑在被英国中产阶级奉为圭臬的同时还吸引了劳工群众的注意力。这条逻辑用潘恩的话来讲,即“一、人在权利上生来而且始终是自由和平等的。为此,社会区别只能建立在公共功能的基础之上。二、一切政治结社的目的,均在于保护人的天赋和不可剥夺的权利;这些权利是:自由、财产、安全及反抗压迫。三、国民系整个主权之本原;任何个人、任何人群都不得拥有并非明确来自国民的任何权力。”[10]很显然,“国民”的概念在这里模糊了阶级的界限,进而使法国大革命的“革命”逻辑作为观念意识形态(英国人与生俱来拥有一种追求自由和平等的权利),直接以某种潜在的抗争意识,进入到工业革命条件下生产与交换、资本与劳动以及阶级国家与普罗社会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的英国,形塑了不能直接用于区分某种阶级存在类型的本土化意义上的英国雅各宾传统。

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法国大革命通过《人的权利》激发了英国工人激进主义。但是,激进主义作为一种雅各宾传统起初是英国有产阶级,特别是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的“专利”。那么,英国工人激进主义是如何在法国大革命创造的“新政治文化”氛围中得以确立并发挥作用的呢?

第一,在扬弃英国中产阶级温和的雅各宾传统中得以确立自身。法国大革命以来,“革命”的内涵正不断固化为一个国家或社会与政治生活中出现的一种突然的、根本性的、革故鼎新式的改变[1]17。“激进派(这里指英国中产阶级旧激进派——引者注)相信,宣扬自由、平等和博爱将预示着理性与正义时代的到来,只有在那样的时代里才有和平与繁荣”[11]111。但是,英国工人激进派并不满足于中产阶级仅停留在理性和正义层面追求变革政治生活的想象。换言之,基于改变经济上被剥削和政治上受压迫状况的双重目的,英国工人阶级明确要求消灭旧式激进主义的幻想,创造属于自己的激进主义,进而推翻资产阶级的国家政权。法国大革命时期英国有组织的群众性运动出现了第一次高潮,是这种目标向前推进的良好开端。同时,这也被认为是“法国革命在英国造成的意想不到的后果”[12]。早期的英国工人激进主义,特别是1848年前的宪章派社会主义,正是在这样一种强烈愿望驱动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中产阶级温和的雅各宾传统最终被扬弃,工人激进主义文化得以确立。正如英国学者哈里·狄金森(Harry T.Dickinson)在《英国激进主义与法国大革命:1789—1815》中指出的:“毫无疑问,法国的政治事件在复苏那些富有经验的激进派对英国国内改革的兴致一事上,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法国大革命最大的影响却体现在那些18世纪90年代早期涌现出来的、遍布于伦敦和其他地方郡县更为激进的新团体身上。这些新的激进派经常被称作英国雅各宾派。它们竭力发展组织机构,将其成员成分扩展到更低的社会阶层,推进更具革命性的目标,并且发展出实现这些目标的新方式。法国大革命唤醒这些人投入政治行动,并为他们提供了纠正自己所受社会不公的理念。”[11]13

第二,在扬弃法国资产阶级雅各宾传统的过程中得到更新和再兴。英国工人激进主义形成后,通过对法国大革命资产阶级性质的否定性超越,在社会主义革命的思想情境中实现了革命主题的转换,这既是法国大革命“革命”逻辑在英国的新生,也是社会主义革命逻辑优越于资产阶级革命逻辑的重要体现。1848年后宪章派左翼的崛起,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宪章派左翼领袖乔治·哈尼(George Julian Harney)和厄内斯特·琼斯(Ernest Charles Jones),通过与马克思、恩格斯的密切合作,一方面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另一方面通过参加革命的团体或组织,支持工会运动,组织工人大罢工,同基督教社会主义、宪章派右翼顽固派等资产阶级流派开展辩论等形式,努力践行马克思主义。1850年,哈尼参加了“革命社会主义者世界联盟”,这个联盟的宗旨是“推翻一切特权阶级,使这些阶级受无产阶级专政的统治,为此采取的方法是坚持不断的革命,直到人类社会制度的最后形式——共产主义得到实现为止”[13]。1852年1月,琼斯与基督教社会主义者劳埃德·琼斯的辩论,以《共产党宣言》为依据,详细阐述了工人阶级完成社会解放的任务依赖于事先取得政权的观点。对此,G·D·H柯尔指出,“厄内斯特·琼斯在1848年以后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实质上是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中心学说是把阶级斗争作为社会发展的必要形式,同时坚持剩余价值论,并认为资本的集中是历史的趋势”[14]。这说明,法国资产阶级的雅各宾传统,实际上是在宪章派左翼的马克思主义转向过程中被加以克服并得到延续的。

随着英国工人激进主义的形成和发展,法国大革命的“革命”逻辑在新的理论和实践层面实现了价值的重塑。但是这并没有使英国的工人激进主义超越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成为19世纪英国社会革命的主导意志。在19世纪英国社会主义思潮史上,欧文自始至终被认为是和平改良资本主义“无理性制度”的积极倡导者,“转向马克思主义后,宪章派左翼重新回到与中产阶级联合的老路,海德门又走上保守党的改良主义道路,而莫里斯复兴工艺美术的极限抱负使其陷入了乌托邦共产主义的泥潭”[15]。从文化和社会现实来看,这不仅与英国工会斗争(以争取工人经济利益为主)和政治斗争的畸形发展有关,而且还与“柏克定律”形成以来英国社会不断发展壮大的保守主义文化的根深蒂固相关——正所谓“现状说明英国改良胜过法国革命”[16]。总之,由于近代英国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政治环境,19世纪英国社会主义者的革命逻辑在使社会主义革命最终走向空想的事实中又回到了法国大革命固有的资产阶级革命逻辑原点。

三 暴力革命:马克思解放政治框架中的法国大革命

法国大革命的“革命”逻辑在新的理论和实践层面实现的价值重塑虽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和平改良在英国社会革命领域的主流意识形态地位,但却引导马克思创立了无产阶级的暴力革命学说,开启了社会革命领域人类解放的新政治、新未来。与19世纪英国式的“道路”完全不同,马克思通过对法国大革命“革命”逻辑的接受、批判和改造,系统阐释了包括社会革命的动力、领导力量、道路和前途等问题在内的人类解放的革命新政治。

在马克思看来,法国大革命的“革命”逻辑体现了一种现代意义上的解放政治,即表征“政治国家的建立和市民社会分解为独立的个体”[17]188。这无疑是历史的进步。由于“法国贵族和法国僧侣的消极普遍意义决定了同他们最接近却又截然对立的阶级即资产阶级的积极普遍意义”[17]211,市民社会从封建的等级制、同业公会和特权中解放出来,资产阶级这个特定的阶级获得了民主自由。但是,法国大革命的“解放政治”没有超出政治解放的叙事框架。这是因为:“政治革命把市民社会分解成几个组成部分,但没有变革这些组成部分本身,没有加以批判。它把市民社会,也就是把需要、劳动、私人利益和私人权利等领域看做自己持续存在的基础,看做无须进一步论证的前提,从而看做自己的自然基础”[17]188。再进一步,法国大革命作为资产阶级革命,只是市民社会的一部分解放了自己,从而取得普遍统治,它丝毫不触及旧制度的基础。这是政治解放不彻底的原因,也是它的表现。而要突破政治解放的历史局限性,政治革命必须上升为社会革命,进而实现人的解放。

那么,社会革命的实际可能性在哪里呢?马克思认为:“就在于形成一个被戴上彻底的锁链的阶级,一个并非市民社会阶级的市民社会阶级,形成一个表明一切等级解体的等级……社会解体的这个结果,就是无产阶级这个特殊等级。”[17]213“无产阶级要求否定私有财产”[17]213,并对社会进行革命的改造。“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能够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胜任重建社会的工作”[18]171。当代美国历史学家、年鉴学派新生代代表林·亨特(Lynn Hunt)据此认为,“马克思是从法国大革命这个例子中形成了可以通过革命重新构建社会的观念”[9]66。这是一个重要的发现。但是,这里的“革命”显然不是资产阶级革命意义上的“政治解放”,而是无产阶级领导的社会革命,或者说“具有社会灵魂的政治革命”[17]395,这恰恰反映了资产阶级革命在特定历史阶段必然要被社会主义革命所取代的唯物史观逻辑,马克思最终将它发展为“不断革命”的理论。而在马克思那里,社会主义革命常常被称为“共产主义革命”。

共产主义革命的前途是人类解放,“任何解放都是使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回归于人自身”[17]189。这一方面是马克思基于卢梭的政治人抽象概念,批判反思法国大革命的政治解放逻辑——“把人归结为公民,归结为法人”[17]189——得出的“一种带有伦理意味的主体辩证法逻辑推论的结果”[19]。另一方面,则在社会革命的本体论层面解释了人与社会发展的内在一致性和辩证前景。就此而论,法国大革命史研究专家、法国学者朗索瓦·傅勒(François Furet)的推论是有一定道理的。他在《马克思与法国大革命》中指出:“搞懂法国革命一再复活的特性是19世纪政治思想的一个经典问题。它首先由从卢瓦耶——拉科尔到托克维尔的那些自由主义者提出,并为基佐的思想和政治活动提供了全部意义。对马克思来说,这个问题的提法似乎搞反了:这不是一个终结革命的问题,而是一个发动另一场革命的问题。后一革命也许在形式上相似,然而由于其内容不再是政治革命,而是社会革命,因而确定是一场新的革命。1789年标志着中产阶级的胜利;19世纪的任务就是确保无产阶级的胜利。现代的冲突不再是资本家和贵族之间的对立,而是在资本主义经济的两大集团——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冲突。”[20]

但是,傅勒解释法国大革命的政治决定论立场绝不会明白:马克思之所以不会像他那样孤立、抽象地看待法国大革命的“革命”逻辑,甚至抹煞资产阶级革命的现实合理性,是因为他认识到“迄今为止的一切革命始终没有触动活动的性质,始终不过是按另外的方式分配这种活动,不过是在另一些人中间重新分配劳动,而共产主义革命则针对活动迄今具有的性质,消灭劳动,并消灭任何阶级的统治以及这些阶级本身”[18]171。相较而论,法国当代激进左翼哲学家阿兰·巴丢(Alain Badiou)倡议在21世纪重新打造“共产主义假设”的思路则是发人深省的。在他看来,“伴随着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共产主义假设(19世纪的马克思与巴黎公社是其第一阶段)开启了政治现代性的时代”[21]。也就是说,巴丢透过法国大革命倒是看到了人的解放的攸关问题,即“‘解放’是一种历史活动,不是思想活动”[18]154,只不过他希冀出现的新“政治事件”始终存在着“撇开了一切经济内涵”[22]的吊诡。

那么,事情似乎又回到了它的原点。不过,马克思有言在先,真正的人的解放“只有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18]154。在实现人类解放的道路上,我们需要记取的是:“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18]166也就是说,通过对法国大革命资产阶级革命逻辑的批判改造,马克思找到了使社会主义革命逻辑走向科学并应用于指导实践的解决方案,即在具体的建立在对社会现实的超越决定的政治实践中,开创出一个全新的路径和方向,这条路径,就是共产主义。

四 正确认识社会革命的两种基本形式

和平改良与暴力革命作为社会革命的两种基本形式,在统一的社会革命内部推动社会进步朝着有利于本民族解放事业发展方向前进等方面延续和发展了法国大革命“革命”逻辑。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忽视了两者在推动社会变革的认识论、方法论和历史观上的根本性分歧。要对此做出正确的认识,只有从实际出发,根据它们在社会革命中的反映才能一一指明。

就正确认识和平改良而言,19世纪英国社会主义者的社会革命方案提供了最具说服力的素材。具体来说,尽管19世纪英国社会主义者看到了法国大革命的资产阶级革命逻辑,及其发展出的社会主义革命逻辑,但是,他们有的反对一切形式的阶级斗争,尤其是工人的革命行动,将社会主义革命的发动完全寄托在统治阶级身上。比如被《共产党宣言》公开揭露的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的学说,以及遭到恩格斯严厉批判的海德门的“社会主义自动实现论”。在海德门看来:“要不了几年,我们就会看到另一次经济危机……因此社会民主党人应当不断地向工人们指出:如果他们能教育自己、认真地准备好结束阶级斗争,那么这一次经济崩溃将使他们能够一劳永逸地掌握巨大的生产和运输工具……这些工具那时将从地主和资本家的无能的手中掉下来。”[23]基于此,海德门认为,“我们所想要的或许能以一种和平的方式获得”[24]。有的则强调脱离革命行动的选举政治,将社会主义的实现全部寄托在工人阶级的革命教育上。比如莫里斯乌托邦式的“民主”共产主义观。晚年莫里斯天真地以为:“我们可以而且将通过坚持要求对生产资料进行统筹而直接取得所需要的一切;……也就是说,工人最终将组成一个广泛而明确的共产主义政党,该党将通过投票的方式从目前的有产阶级手中夺走为他们谋取利益的管理人民的工具,并利用这些工具实现社会基础的变革,这种变革将摆脱世界三大压迫中的最后一个。”[25]

由此可见,以和平改良的社会革命形式为主流的19世纪英国社会主义观念政治,实质上是一种资产阶级性质的“社会管理学”,因为这种观念政治逻辑将社会改良本身当作目的。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波兰马克思主义者罗莎·卢森堡(Rosa Luxemburg)在主要是批判修正主义者爱德华·伯恩斯坦(Eduard Bernstein)的《社会改良还是社会革命?》一文中指出,“它不愿意资本主义矛盾完全成熟,通过革命的突变在尖头上消灭矛盾,它倒愿意折断矛盾的尖头,缓和矛盾”[26]。这就与马克思主张暴力革命作为社会革命形式的人类解放新政治形成了鲜明对比。

马克思人类解放的革命新政治,不仅看到了法国大革命的资产阶级革命逻辑,及其发展出的社会主义革命逻辑,而且还将被统治阶级的解放和共产主义的价值原则统一了起来,将科学性与实践性相统一的方法论原则融入“共产主义运动”的全过程。在马克思看来,无产阶级要从资产阶级手中夺得最高的政治权力,暴力革命是一般的途径。在这一过程中,“当然首先必须对私有权和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实行强制性的干涉,也就是采取这样一些措施,这些措施在经济上似乎是不够充分的和无法持续的,但是在运动进程中它们会越出本身,而且作为变革全部生产方式的手段是必不可少的”[18]421。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的暴力革命学说并不排斥可能条件下的和平过渡方式,因为“无产阶级当然不会放弃和平夺取政权的机会,但是从来都不放弃暴力革命的准备”[27]。那么,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是否就可以躺在革命的功劳簿上睡大觉了呢?回答当然是否定的。马克思在法国大革命的“革命”逻辑止步的地方,提出了“不断革命”的设想。依马克思所见,无产阶级要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不断革命”是特殊的途径。在这一过程中,“民主派小资产者只不过希望实现了上述要求便赶快结束革命,而我们的利益和我们的任务却是要不间断地进行革命,直到把一切大大小小的有产阶级的统治全部消灭,直到无产阶级夺得国家政权,直到无产者的联合不仅在一个国家内,而且在世界一切举足轻重的国家内都发展到使这些国家的无产者之间的竞争停止,至少是发展到使那些有决定意义的生产力集中到了无产者手中”[18]557。

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马克思明确指出,革命的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同空想社会主义的最大区别是,“这种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断革命,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18]532。在1852年3月《致约瑟夫·魏德迈》的信中,马克思进一步把“不断革命”即“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理解为在阶级斗争问题上“加上的新内容”[28]。

当然,作为共产主义运动意义链的一环,“不断革命”一直有一个隐蔽的目标,即消灭私有制。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是为了解除私有制的武装,剥夺它的保护伞,以期消灭私有制本身,而消灭私有制这才是无产阶级解放的必由之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同盟中央委员会告同盟书》中强调指出,“对我们说来,问题不在于改变私有制,而只在于消灭私有制,不在于掩盖阶级对立,而在于消灭阶级,不在于改良现存社会,而在于建立新社会”[18]557-558。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国家不可能从资产阶级国家的体制中生产出来,不论是对资产阶级国家,还是对无产阶级历史而言,它都根本是一项全新的创造。

毋庸置疑,法国大革命作为母题,对于暴力革命与和平改良这两种相互冲突的社会革命形式的形成而言,具有不可替代的“开示”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和文明程度的提高,社会革命的呼声越来越高,法国大革命凸显的促进社会向更高级形态演进的“革命”逻辑,不断成为世界各国在探讨走什么样的社会改革道路问题上的理论出发点,甚至是思想焦点。当然,这也是法国大革命研究经久不衰的重要原因之一。进一步说,基于比较政治学的方法论视角,法国大革命的“革命”逻辑在当代表现出相当强的活力和适应性。再进一步,从两种社会革命形式的当代变迁路径来看,法国大革命的“革命”逻辑还在事实上孕育了两条截然不同的社会革命道路。一条恪守和平改良的原则。以英国为例,20世纪以来,在英国工党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变迁的不同阶段产生了悉尼·韦伯(Sidney Webb)和贝阿特丽丝·韦伯(Beatrice Potter Webb)夫妇、萧伯纳(George Bernard Shaw)等代表的费边社会主义道路,哈罗德·拉斯基(Harold Joseph Laski)、安东尼·克罗斯兰(Anthony Crosland)等代表的“民主社会主义”道路以及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的“第三条道路”等。不过,由于和平改良的内在局限,工党逐步取消“公有制条款”的社会主义革命策略很快也破产了。一条坚持暴力革命的主张由马克思提出。以经典马克思主义为例,20世纪以来,在科学共产主义谱系内部先后走出了俄国的“十月革命”道路,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道路等。必须指出的是,中国道路是十月革命道路的延续和创新,“虽然中国在走十月革命开辟的这条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经历了各种挫折和曲折,但最终通过改革开放探索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29]。

法国大革命“革命”逻辑在社会革命领域的当代延展实践昭示我们:只有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才能客观全面地揭示法国大革命的“革命”逻辑及其内蕴的丰富时代内涵。同时,也只有坚定社会主义革命的政治立场,避免改良主义的侵蚀,才能将法国大革命在当代创造的具有第一性的“事件”文化推向朝着马克思奠定的革命事业前进。如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始终高举科学社会主义的旗帜,不断进行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驱逐一切形式的改良主义,坚决抵制打着普世主义幌子推行资产阶级“社会管理学”的“西化”图谋。

猜你喜欢
大革命马克思逻辑
马克思恩格斯青年时代诗歌创作再评价
刑事印证证明准确达成的逻辑反思
马克思像
气候乱象促发法国大革命——并对今天有巨大的警示作用
逻辑
在马克思故乡探讨环保立法
大革命时期苍梧农民运动与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
习近平:马克思是“千年第一思想家”
女生买买买时的神逻辑
宛希俨:大革命运动的先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