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文化传承创新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实施路径分析

2022-11-27 15:40周贤超
安康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职能大学文化

周贤超

(安徽农业大学 植物保护学院,安徽 合肥 230000)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更加注重文化育人。因此,我们要不断深挖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职能之内涵,明确其合理性,扩大其外延面,为培养既有家国情怀又有本领担当的文化人而奋斗。

大学是人类历史上最神奇的社会组织,绵延千年之久,依然光彩夺目。其存在的时间超越了任何政党或其他组织,并在历史考验中满足着人们不断变化的永恒需要[1]。大学之所以能屹立于社会之中,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具有不断更新的职能,即对现在或未来能产生种种影响或作用。从诞生之初单一的“人才培养”职能,到洪堡时期所提倡的“教学和科研相统一”职能,再到19世纪末威斯康星思想所催生出的“社会服务”职能,都集中体现出社会发展的历史性需要以及人们对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深刻掌握。

随着文化实力成为国家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影响因素,以及人们对大学文化属性认识的深刻化,大学的文化传承与创新职能被高度重视。可以说,文化传承与创新成为大学新的基本职能是大学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必然结果。当然,大学也具备履行此职能的条件。

一、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职能合理性分析

文化传承与创新作为大学的一项基本职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它符合大学自身发展的内在诉求和社会各阶层的文化诉求。

(一)大学自身发展的内在诉求

1.文化传承与创新是大学的本质属性

大学不仅是立德树人的教育场所,更是一个与现实社会相互联系但又彼此独立,以文化传承与创新为己任的文化组织。文化对于大学而言,如“魂”附于体,是大学的灵魂与血脉,也是大学的魅力和品位所在。可以说,文化力量是大学实现自身发展不可代替的重要力量[2]。大学如果没有文化内涵,就不会有前行的源动力。

大学文化力量来自其文化传承与创新这一职能。大学自诞生至今,始终在无形中推动或引领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始终自觉或不自觉地将人类财富中蕴含的理性、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等价值观念传承下来。正因为大学一方面传承和守望人类的文化财富,坚守自身文化属性;另一面进行文化创新,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才使大学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历经千年而不衰。潘懋元指出,大学是保守与创新的矛盾统一体[3]2。因此,文化传承与创新是大学本质属性,也是大学发展的动力所在。

2.职能的拓展以知识发展为主线,以人才培养为逻辑起点

美国教育改革家克拉克·克尔在其《大学的功用》一书中对大学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大学在探索新知、追求真理、服务社会等方面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而这无可替代的职能是大学在保持自身独立而又主动适应外界环境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主观与客观、历史与逻辑的统一[4]。大学的每一项职能的拓展历程都是以知识发展为主线,以人才培养为逻辑起点的。

1088年,“大学之母”博罗尼亚大学诞生,其合法性地位来源于满足国家需要、社会共同期望和知识传递需求,旨在系统传授知识给学生,进而培养社会所需的人才。这也将“人才培养”作为大学存在的合法性基础。但单一的知识传授无法满足时代进步的需要,知识自身的逻辑性、体系的周延性、来源的科学性也使学者产生研究的冲动。大学不得不面对科学发展对原本知识体系造成的冲击。19世纪初,柏林洪堡大学提倡“教学和科研相统一”,开始自觉追求知识更新与创造。随着社会发展进程加快,人们对大学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威斯康星思想”最终催生出大学的“社会服务”职能。如何将大学的知识直接应用到社会生产生活中来,是人们最关心的事情。虽然大学的职能随着社会的需求而不断被凸显出来,但外在的需要与制约只能左右大学职能的产生时间,其传授知识的本质是不会改变的。而大学的职能一旦产生就不会消失,这正是大学的魅力所在。

人才培养是大学最古老、最本质的职能,一直占据着最核心的地位,其他职能都是以此为起点并成为统一的整体。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之所以被单独凸显出来,是因为它们的侧重不同。科学研究使学生懂得如何辨明知识的来源以及掌握知识创新的方法。社会服务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延伸。大学培养出来的人才直接进入社会,作用于社会各方面的发展与进步。文化传承与创新职能也是遵循着人才培养的逻辑起点,它更侧重于对人的道德品行的培养,对大学自身文化身份的定位,乃至对社会发展的文化引领。它使大学更注重致力于引领学生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使其成为有修养、有理性、有精神、有抱负、有担当的文化个体,进而促使大学始终作为“人类的精神家园”和“社会的良心”。

(二)社会各阶层的文化诉求

回顾历史,社会稳定、经济昌盛、国家繁荣的时代,都会造就文化大发展,进而使国家在先进文化引领下行稳致远。作为新思想、新理念、新文化产生的中心,大学一直引领着社会文化的更新与发展。中世纪大学滋养出的文艺复兴,打破了宗教神学对人性的束缚,促进了思想解放和近代科学发展。作为新文化运动的策源地,北京大学高举“民主”“科学”大旗,启迪智慧与觉悟,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奠定了思想基础,为中国共产主义运动提供了方向指引。作为“智力之城”和“文明堡垒”的大学成为推动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成为国家振兴的希望所在。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文化软实力的竞争愈发激烈。各国纷纷挖掘传统、加强创新,以求在世界文化之林中争得一席之地。与此同时,文化价值观方面也出现扭曲现象,如道德滑坡、信仰缺失,崇尚蛮力、追求享乐等,多元文化也在不断冲击大学的信念。作为探求真理的神圣殿堂,大学应自觉地肩负起国家赋予的导引社会价值取向和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使命。

二、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职能可行性分析

(一)大学践行文化传承与创新职能之理论可行性

人类有三种基本的社会实践活动。其一是物质生产,为人类生存发展奠定物质基础,如钻木取火、大工业机器生产。其二是国家机器的运行管理,如政党和政府,它们掌握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其三是人类社会的延续和发展,包括人的自然繁衍和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文化活动主要依赖形式不一的文化组织,而大学则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因此,大学将文化传承与创新作为基本职能,是符合人类发展规律和高等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

大学自身原本就具备承担文化传承与创新职能的条件。根据社会分工理论,不同层次、类别的行业承担着不同的工作任务。中小学的教育任务是向学生传授基本的知识,引导学生养成基本的道德品质和习惯,虽然他们也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传承文化的作用,但是他们传承的只是人类普遍掌握的、浅显的、基础的知识。而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职能只能交给大学,因为大学在传承文化的同时对文化进行选择与批判、传播与交融、更新与创造。大学拥有大批有理想信念的高水平知识分子,他们在人类各学科发展前沿中传播知识、探究真理;拥有大批思维敏捷、充满活力、渴求新知的青年群体;拥有高精尖的仪器设备、海量的图书馆藏以及民主科学、严谨务实的学术环境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等[3]2。已经走入社会中心的大学,其所释放出来的文化力量能深刻地影响整个社会。由此可见,大学不仅有能力开展文化传承与创新,而且要引领文化传承与创新,这是时代赋予的使命和责任。

(二)大学践行文化传承与创新职能之事实可行性

大学自诞生之日起,便毫无保留地将人类所积累的优秀文化知识传授给青年一代,并且将人类文化中所蕴含的理性、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等进步理念赋予他们。大学通过“知识内容的传授、生命内涵的领悟、意志行为的规范,及文化传递功能,将文化遗产交给年轻一代,使他们自由地生成,并启迪其自由天性”[5]。从自由教育、博雅教育到通识教育,根本使命都是使学生树立求真、求美、向上、向善的价值追求。

此外,大学作为可以作出理性思考并极力追求建立基本原理的社会组织[6],始终能够以一种无功利的姿态对社会提出价值批判和伦理批判,由此凝练而成的精神内涵不仅影响着学生群体,还可以影响社会风气、国家面貌。

反观当下,我们应认识到,部分大学呈现出的庸俗化、功利化、官僚化等风气与其担负的文化使命相背离。一些大学乐于以一种踊跃的姿态来迎合社会的种种需求,致使自身逐渐失去本真。日本教育家永井道雄指出,大学在工业化进程中,正在逐渐丧失其独立的形象,有的甚至不知不觉地成为社会的俘虏。当前,很多国家的大学都出现了文化缺失的问题,如学术造假、精致的利己主义等。作为人类“智力之城”和“文明堡垒”的大学,是不应该犯此类错误的,更不应该将犯错的原因全都归于外界,而要反省自身。

三、实现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职能的路径分析

文化传承与创新是大学的基本职能,是大学发展的根本之道。必须积极探索大学履行文化传承与创新职能的具体路径。

(一)强化对大学文化身份的认可

身份,是外界给予的一种评价或是一种认可。大学只有将自身锻造成具有独立精神、独立思想、独立人格的文化本体,才能在物欲横流中不失本色。作为文化体的大学,不应是其他组织的附庸,而是具有自身发展规律且功能独特的文化组织。各社会组织不应该将大学作为维护自身利益或谋取外部利益的工具,而应将大学作为一个独立的文化组织去理解与尊重。因此,强化对大学文化身份的认可,有利于保障大学自身的独立性。

同时,大学也须清晰定位自己的文化身份,要深刻认识到文化属性乃大学的本质属性,文化乃大学品位的核心要素。在进行大学改革与建设的过程中,要始终将民族文化和自身文化因素作为逻辑起点和落脚点。全体大学师生更要认可和捍卫大学的文化身份,认识到自己是这个文化组织中的一员,要明确自身所肩负的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职责。大学的根本任务在于以文化人,只有将文化传承与创新作为大学的一项基本职能,才能为以文化人的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逻辑支撑。此外,面对文化缺失、道德思想和价值追求缺失的现状,大学必须坚守文化育人的初心和使命,为人才培养筑牢精神根基,为社会发展指明方向。

(二)加强大学自身文化建设

大学要履行文化传承与创新职能,就必须不断加强自身文化建设,在精神、环境、制度等层面聚力用劲。

1.精神文化层面

没有理念的大学就是没有灵魂的躯壳。大学的核心理念是对其历史传承、文化底蕴、办学特色的集中凝练,其与“大学的精神、使命、功能等有着密切联系,同时又对具体的教育目标、教育制度、教育活动、教育方法以及学生的成长等产生直接影响或施以无形制约”[7]。不同的理念催生出不同的发展定位、办学特色以及管理模式。因此,寻找适合自己的核心理念,是至关重要的。

大学教师是文化传承与创新的重要力量,他们遵循真理的标准,以一种超然而又理性的姿态审视社会。他们是大学灵魂的捍卫者,是大学文化的象征。大学应尊重、爱护教师这一知识群体,为教师职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2.环境文化层面

学校文化是学校里行为人在教学、实践、生活等方面所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对师生身心发展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可以说,大学人文环境及文化品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其所培养的人的品位。很多卓越的大学都拥有令人陶醉且向往的环境文化。环境文化建设,不仅体现在修建漂亮的楼宇,更体现在营造浓郁的人文关怀氛围。大到校园整体文化设计,小到图书馆每一本泛黄书本的保护,都需要细心关注。此外,结合自身传统和时代背景,开展体现古典审美和流行文化的品牌艺术活动,也有助于增强大学文化的吸引力和活力[8]。

3.制度文化层面

一是完善人才培养制度。人才培养是大学所有职能的逻辑起点,也是大学最为根本的任务。大学要大力培养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兼具的人。其中,人文素养教育旨在培养追求真善美,有涵养、有品位、有信仰的感性人,而科学素养教育注重工具性,旨在塑造严谨、科学的理性人。市场经济的强烈冲击使人文教育逐步被边缘化,大学的“工具化”特征逐渐遮蔽了“人文化”特征。这种局面只会导致大学人文精神衰落。对此,任继周指出“人文素养决定一个人在专业上能走多远”,而金耀基则进一步明确指出“人类的文明永远需要人文的滋养与丰润”。因此,大学需要实现人文社会学科和自然学科的交叉融合,努力培养具备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的高素质人才[9]。

二是完善教研评价制度。“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通过知识传授和人格感化促使学生成长为德才兼备的人才。即便是从事科学研究,也要与教学相统一,“研”的最终落脚点是“教”。然而,随着大学从社会的边缘走向社会的中心,原本作为大学根本任务的教学逐渐被弱化甚至被忽视。“重研轻教”导致教师被科研所束缚,“教授不教”成为大学中的一种怪象。大学教研评价制度改革根本的出路在于回归教学、回归学生。只有真正做到以生为本、以教为主、以研促教,才会使大学走上良性发展轨道。此外,要改革学生评价机制,突出学生人文素养考核,设置品德修养、知识积累、行为养成等考核维度[10]。

(三)加强不同文化体的交流与合作

文化的多样性造就了世界的五彩斑斓。当今世界各国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日益密切,尤其是作为文化交融和学术交流中心的大学,更是展开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共生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世界文明的交流互动。当然,在深化文化交流的同时,我们也要自觉做到两点:一是坚守文化自信,在立足本土优秀文化的基础上正确对待外来文化,科学而理性地寻求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的交融点和创新点;二是保持文化理性,坚决抵制腐朽文化的侵蚀和文化霸权主义的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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