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累犯:头衔颇多的董事长

2022-12-17 07:23柏立席
检察风云 2022年24期
关键词:泗县报案中农

文·图/柏立席

年近七旬本该颐养天年的老人为何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他采取了什么“高明”手段骗取众多老年人的信任实施犯罪?

多人报案: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

2021年1月19日上午9时许,安徽省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多名群众前来报警,反映泗县黄圩镇黄圩街的泗县中农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黄圩分社许以高额利息,非法向群众吸收存款且金额巨大。

“我是经侦大队民警,大队领导安排我来接待你们。放心,公安机关一定会早日查清案情,采取措施,为大家讨回公道、及时挽回损失。”郑警官耐心地安慰受害群众,并把他们带到办公室,让他们细细陈述。

一位年已八旬、白发苍苍的老人,拄着拐杖走到郑警官面前,声泪俱下一字一顿地说道:“警察呀,俺叫王新东(化名),今年80岁了,家住泗县黄圩镇。今天俺来公安局报案,俺被那个姓黄的骗了39000多元。他开始对俺说是入股分红的,利息高于银行,按时兑现。谁知道,后来说话不算数了,钱也要不回来了。像我这样的老年人还有很多呢。警察同志,你们一定要为大家做主呀!这些钱都是俺们多年积攒下来的养老救命钱呀!”郑警官一边认真记录;一边反复确认。

办案警官正认真分析案情

据其他多名受害人报案,郑警官得知,被害者人均被黄某某骗取几万元,这些钱有的是子女给的零花钱、养老钱;有的是他们日常开销攒下的卖粮钱、治病钱、买药钱、卖菜钱……听完多名受害人陈诉,郑警官一边安慰他们回家后等待公安机关处理,一边向大队和局领导迅速汇报案情。2021年1月20日,泗县公安局受理本案,报经领导审核批准,2021年3月23日正式立案。

群众利益无小事。泗县公安局根据上级领导指示,当即成立专案组,指派分管副局长具体落实督查此案。经侦大队商贸中队三级警长郑邵校负责此案的调查、走访、侦查等工作,前期由几名辅警协助民警开展电话询问等多项事宜。

民警侦查:确认众多老年人被骗巨款

那么,嫌疑人黄某某何许人也?据专案组了解,黄某某,男,年龄68岁,安徽宿州市泗县黄圩镇当地人,在泗县黄圩街有临街门面房。早先,他曾经在黄圩派出所当过联防队员,负责全镇自行车上牌一事;后来,曾担任村里治保主任和计生专干;案发时任泗县中农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黄圩分社、泗县中农农机专业合作社、泗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且是安徽金农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人。作为拥有多个头衔的民营企业公司“老总”,黄某某被一些地方领导视为发展乡镇企业的带头人,还被当地老百姓视为关系广、路子野、手眼通天的“大红人”。

大队领导经慎重研究,将此案交给思想素质较高、业务水平过硬且在部队服过役的民警郑邵校办理,黄圩派出所大力配合,派出几名辅警协助完成,其难度可想而知。

接案后,主办民警郑邵校没有退缩,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首先从外围排摸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的人际关系、社会网络、活动轨迹。由于百余名受害人居住不同地点,加之农村外出干农活比较频繁,多数时候办案人员登门调查情况,不是“铁将军”把门,就是吃“闭门羹”,有的受害人出于种种自身考虑,吞吞吐吐不敢向办案民警吐露实情。面对困难,郑邵校没有打退堂鼓,一遍不行两遍、两遍不行就三遍,通过不厌其烦上门做工作,终于排除了部分受害人的思想顾虑。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受害人纷纷来到黄圩派出所专案组,一一讲述被骗经过。询问、笔录、交谈,办案人员“挑灯夜战”,派出所领导全力支持,得力干警被抽来协助办案。几天下来,受害人的笔录卷宗已经堆成了“小山”,专案组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时机成熟,黄某某被民警“请”到了专案组。他踏进审讯室那一刻,还强装镇静,表现出一副满不在乎、若无其事的样子。这一细节,被审讯人员迅速捕捉到。“黄某某,知道今天公安机关传唤你到这里来的真正原因吧?”面对审讯民警的“开场白”和犀利目光,黄某某辩解道:“公安同志,我们的机构是有合法手续的,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在全国各地还有一些连锁店。”审讯人员瞪了他一眼,不慌不忙说道:“你是老同志,一生经历过风风雨雨。你心里明白,就别再装蒜演戏了。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任何耍小聪明都是枉然,只有老实交代,才是唯一出路。”

此时,还想抵赖的黄某某的额头上沁出密密麻麻的汗珠。当审讯人员把一摞摞受害人询问笔录放在黄某某面前时,他瞟了一眼,下意识地流露出了惊恐的表情。一个个非常熟悉的名字映入他的眼帘,这就是不容置疑的铁证呀!面对大量证据,他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接着大哭起来,连声道:“警察同志,我交代,我交代……”于是,黄某某像竹筒倒豆子般一一交代了出来。

“非吸”累犯:以13%高年利率为诱饵下套

经查,2020年11月29日,黄某某就曾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2021年9月30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黄某某被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2021年11月5日,经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黄某某被泗县公安局依法逮捕,羁押于泗县看守所。

此次的中农合作社“非吸”案,是黄某某模仿邮政储蓄银行的柜面,仿照邮政储蓄银行的存折小本;以宣传服务“三农”,为社员提供优质廉价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产品服务的名义;在未能取得金融机构许可的情况下,于2014年4月22日,在泗县黄圩镇非法注册成立泗县中农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黄圩分社;以年利率13%为诱饵面向社会吸收存款。

自2015年至2020年,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利用泗县中农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黄圩分社,以吸纳社员互助金、参加养老保险股为诱饵,向近百人非法吸收存款773.32万余元,返还本金8.4万元,支付利息18.98万元。

泗县公安局于2021年12月30日,将本案向泗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之后,陆续有曹某某等10名尚未报案人员赴泗县公安局报案,该10人被非法吸收存款50万余元,返还本金及支付利息2.28万元。2022年5月,先后有11人到泗县公安局报案,该11人被非法吸收存款87.47万余元,返还本金3万元及支付利息3.53万元。

根据警方完整统计,黄某某共吸收公众存款总计910.87万余元,返还本金11.4万元、支付利息共24.79万元,涉及非法吸收111人存款,致使百余名受害人资金受损。

这种以农民和农村为噱头(实际上只要投资入股,不论身份是农民还是其他人,不论本地还是外地人都可以参与),以口耳相传方式线下发展吸收社员(在该合作社存钱即可成为社员)入股资金,并许诺支付高额利息、特别推出的养老保险股(利率大大高于普通存款和其他银行理财产品,但要求必须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体才能够办理),其“非吸”的大量资金被黄某某挪作他用(大多数被用于其个人投资地方的沼气新能源项目)。“非吸”资金终因没有后续资金投入,项目停滞,资金链断裂,致使受害人本金受损。

2022年8月22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宣判这起案件。本案年近七旬的被告人黄某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与前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4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黄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本案主犯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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