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青
(南宁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南宁 530000)
“人民”带有革命性质。马克思认为,“人民”并不是指普通大众,而是指向带有革命思想、具有革命行动力的人群,这类人群联合在一起,组成了具有革命性质的阶级,所以“人民”这个词是带有阶级属性的。马克思根据这一特质,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对“人民”的含义作出新的阐释,即“真正的人民,即无产者、小农和城市贫民”[1]523,无产阶级在与剥削阶级斗争的过程中,人民体现出彻底的革命性,其思想也带有革命色彩。所以,只有依靠无产者,同时紧密联合农民和城市贫民,才能消灭剥削阶级,摆脱压迫,实现真正的、全面的自由。
“人民”是从事生产实践的生产者。马克思从生产关系的维度进行深入分析,指出,“人民群众即生产者群众。”[2]英雄史观盛行的时候,在大多数人的认知中,历史是由整个社会群体中的杰出人物创造的,是少数人创造的。而人民常被视为盲目无知的、从属于某些伟大英雄人物或领袖的、对社会发展毫无帮助的群体。马克思立足于唯物史观,深刻分析了物质生产环节,强调人民是不容忽视的参与者,社会是伴随着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而不断发展的。整个社会生产活动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广大劳动者凭借自己的建设性劳动,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和精神财富,他们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劳动主体,同时也是社会发展成果的所有者。
“人民”是变化发展着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