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创新思维的人学基础

2022-12-24 13:55王跃新
关键词:客体本质创造性

辛 欣 王跃新

习近平指出:“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1]创新思维作为创新的前提和先导,是习近平多年来讲话中出现的高频词汇之一。创新思维是一种因时因地制宜、开拓创新的科学思维,是人们在创新实践活动中以人学理论为发生、发展基础的思维形式。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强调:“增强政治领导本领,坚持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2]可见,党和国家对创新思维十分重视。

一、人的类本质是创新思维的先决条件

人的本性不同于物性,他超越于物性之上,作为区别于其他自然物的一种特殊存在,有着自身的规定性。也就是说,人已经超越了自然的物种规定,这种人之为人、异于他物的不断生成的规定性,即一种属于人的“自为本性”,就是人的类本质。简言之,人的类本质就是在后天活动中自我创造的、不断生成的本性,它意味着人性中既具有“物种”的规定,又能够超越“物种”的限制,所谓超越就是要改变、创新和创造。从这一角度来看,创新和创造正是人的本质属性,也可以说是人的本性的延伸,这种创造性是人区别于其他物的突出特点。

费尔巴哈很早就从类的观点出发理解人的性质,但他是从宗教的上帝本质引申出类的概念,并非从人的现实存在中概括,自然要把人性抽象化。马克思对其思想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揭露出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缺陷,认为这是一种直观的唯物主义,是没有把感性理解为实践的唯物主义,而且没有正确地理解实践的本质。同时还指出费尔巴哈只是“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因此,“本质只能被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3]56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阐述了类本质思想,“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征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3]46“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即是人的实践,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基础的物质生产实践。创新思维产生的前提是人必须能够生活,而维持人们生产和生活所必需的物质资料只能在物质生产实践中获得。“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3]67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更加明确地阐述了人的类本质,“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3]67人与动物相区别的重要标志就是实践。人们的思想和观念只能在实践活动中产生和发展,人的实践活动则是一种积极主动的创造性活动。

在马克思看来,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是人的类本质,这是人作为类区别于动物的“人之为人”的根本规定性。人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实现创新和发展,创新思维的发生、发展依赖于人的实践。人之所以优越于地球上的其他生命,是因为人不但具有其他生命所具有的基本能力,更重要的是人还具有创新能力,人能够按照自己的需求去创造生活,在创新中不断完善和发展自身。动物只能在一个既定的自然界中生存,而人是有追求和需要的动物,所以人要去改变世界,创造出属于人的理想生活。人的实践活动是有目的、有计划、创造性地改造世界的物质性活动,是一种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人的生命正是在实践中不断实现自我生成和完善的。马克思曾用蜜蜂建造蜂房的比喻来说明,即使是最灵巧的蜜蜂,它的活动也只是一种被动的、本能的活动。而即使是最蹩脚的建筑师,其实践活动也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目的性是能动性的主要表现,而创新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高级体现,其中创新思维正是创新的核心和基础。

人的类本质为创新思维的发生、发展提供了先决条件,人的创造性是通过探索性的实践来实现的,一旦创新思维离开了人的实践活动,便失去了持续的动力和无穷的活力。对创新思维的研究必须要深入到现实的具体实践活动之中,“只有立足于实践,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才能取得符合客观事物本质规律而并非主观臆想的新发现;只有立足于实践去看待已有的理论、观念,才能真正做到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取得突破传统理论的新观念;也只有立足于实践去看待这些新观念、新发现,才能使这些创造性成果既来自于实践,又能通过实践得到检验和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4]人的创新思维并不是为了创造而创造,而是为了提高人们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水平。认识世界固然重要,“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3]61没有实践,人生的理想和价值追求将难以转化成现实的存在,创新思维也就失去了现实意义。人的实践是创新思维发生、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它能够不断地推动创新思维的发生、发展。

二、人的主体本质是创新思维的内在条件

在马克思看来,人始终是主体,“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5]实践活动的主体是现实的人,人的主体性只能在实践中产生和发展,也只有实践才能表现和确证人的主体性存在。或者说,主体性就是人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的主体特性,是区别于非实践主体,特别是区别于实践客体的特殊性。主体性主要指实践主体作用于实践客体的整个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人的实践活动是感性的、现实的物质性活动,正是在实践活动中人作为主体的社会性和能动性才能够体现出来。这种能动性就是主体在实践活动中对客体的主导、支配、重组和建构的功能特性。可见,马克思正是从实践活动的角度来揭示人的主体性,认为实践活动是人的主体性生成的主要根据。

人在实践活动中以主体的方式发展和完善自身、认识和改造世界。主体性就是作为主体的人所具有的根本特性或本质属性,是人之所以成为主体的共同属性,它是人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一种自觉性、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客体性是与主体性相对应、相依赖的范畴,是客体所具有的共同属性,是作为活动的对象和接受者的事物所具有的根本共性,它是事物之所以成为客体的本质属性,是事物在人的社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一种自在性、外在性和被动性。主体性与客体性这对关系范畴是在主体与客体的基础上引申而来的。在具体的对象性活动中,主体是活动的发动者和承担者,客体是活动的对象和受动者。主体在对象性活动中与客体发生联系,建立起同客体的关系。如果没有主体——活动的发动者和承担者,就不会有所谓的客体——活动的对象和受动者。反之,如果没有活动客体,活动也就无法进行下去,也就不会有活动主体。简言之,主体与客体这对范畴是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的两极存在,是在社会活动中的相互形成和发展,它们之间相互规定,而非预先给定。

从主体与客体关系引申出来的主体性范畴,是指作为主体的人在社会历史的对象性活动中,与客体通过一定的活动方式发生关系时所表现出来的功能属性。其中,创造性是人所特有的主体性,是通过对重复性的主体性进行扬弃,使人的活动主体性发展到了一种最高的形式,它是主体性发展的最高表现。在实践活动中,主体为了突破实践活动客体的限制和束缚,努力改变和创造条件,从而达成实践目的、满足实践需求。从古至今,正是在人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中,人类的创新能力得到不断的提高,从而使人与动物之间的差别变得越来越大,人的主体性也更加彰显出来。可见,创造性能够更大程度地实现人的主体性,同时又能够强化人的主体身份,使之成为真正的主体。

主体性所表现出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是具体的,是一种巨大的创造力量。这种创造性离不开自由、灵活的思维活动,也为创造性活动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性。活动主体为了能够准确把握活动客体,就需要主体在正确的思维观念和合理的价值目标的引领下进行活动。创新思维活动作为一种更为高级和复杂的思维活动,其主体性尤为突出。创新思维活动的主体性原则彰显了创造者的主体性地位,促使主体的潜在创造力具体地转化为现实创造力,提升了主体的创新能力。不仅如此,随着主体性的增强,人们将不满足已有的生活状态,渴望突破现状、超越现有事物,从而通过对客观世界的不断改造来满足自己的主观需要,而主体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相应地改造着主观世界,提升了自身的能力与素质,有利于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

人的发展要靠主体性的发挥来获得,人的主体本质是创新思维的内在条件,是形成创新思维的基本前提,创新思维的发生和发展离不开主体的自觉。主体在实践活动中不会满足于简单地重复自己和他人的做法,而是会不断进行思考探索,找寻全新的思考方式和活动方式,这样的思维过程就形成了创新思维方式,它是创新、创造的基础和核心。而主体性的发展过程,是在尊重和符合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对自我、社会和自然的改造过程,这一过程处处体现着突破与创新。当人在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中充分发挥主体性时,就会主动地发展和完善自我,也会主动关心他人及社会的发展。同时,还会保留对某些问题和现象的怀疑精神,并产生解决困难和矛盾的内在动力,不断地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这都将会促进创新思维的发展。简言之,创新思维是源于主体本质的思维形式,主体创造性的内在根源来自于思维的创造性,创新思维是主体性发展的高度体现。

三、人的社会本质是创新思维的现实条件

人不同于动物,动物可以孤立存在,它们的特性通过生物遗传而获得,本质是先天决定的;而人出生后就具有了社会性。作为现实的人,其特殊的本质是在后天与他人交往的社会关系中得以完善和发展的,对于不同时期、不同环境下人与人之间的本质区别是由人的社会本质所决定的。费尔巴哈只是把人看作生物的人,认为人的本质仅仅是生物性的,所以只能从自然属性层面将人的一般本质揭示出来。然而,马克思在承认人的一般本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深入思考,进一步阐释出人之为人的特殊本质和现实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观点。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提出:“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3]1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他进一步明确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56“在其现实性上”体现出马克思所说的人是现实、具体和历史的人。这说明不同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历史性和具体性特征等多个方面都有明显区别。马克思反对空洞地议论和鼓噪关于“抽象的人”“一般的人”等一些概念,多次指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抽象的人”“一般的人”这些概念只能在人的头脑中存在。因此,现实的人总是具体的。也就是说,并不是每一个人的社会本质都相同,不同时期、处在不同环境下的人的社会本质都是不同的。马克思说过:“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3]345可见,社会关系也是始终变化的,不同条件下具体社会关系的差异会造成不同条件下人的现实本质的区别。因此,马克思强调要注意到具体历史条件下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相互联系的各个方面。

人要在一定社会关系中才能存在和发展,并且受到社会关系的制约。同样,人的创新思维活动也受他人及整个社会环境、历史传统的制约。任何人的创新思维世界中都包含着他人的思维成果;任何人的创新思维活动都同时借助着他人的思维成果;任何人的创新思维活动及其成果都融会到人类总的思维活动及作为共同思维成果的总的主观信息流之中。创新思维的发生离不开社会关系,并受其影响和制约,社会关系为创新思维的发生提供了重要前提。

人的创造性活动需要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不仅人的创新思维活动受到社会生活的多方面影响,而且作为思维发生的生理基础和心理基础的人脑和心理因素也具有社会性。人工智能经历了60余年的迅猛发展,虽然取得了关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众多显著成果,但至今仍旧没有任何一个通用智能系统能够与人类的能力和水平相媲美。人脑可以处理各类问题,人类具有协同多方面认知能力和应对复杂环境的适应能力,以及面对新事物的学习能力和创造能力。人是一架完美的创造性“机器”,人类的任何创新成果都是创新思维的结晶。

创新思维作为一种特殊的、复杂的结构系统,主要由其所依赖的脑生理基础和心理基础两部分构成。人脑作为创新思维的物质器官和载体,是创新思维发生的脑生理基础。人脑的功能即人的思维和意识能力的发展,是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大脑器官很大程度上由基因塑造,自然具有生物性特征。大脑的生物性是指通过遗传因素继承下来的一种本能属性。然而,一个人如果从小独居,并且没有生活在人类的社会环境之中,即使有一个看上去发展成熟的大脑,也没办法正常使用。大脑生长还要受到外部环境等社会因素的影响,大脑的生物性和社会性密切相关、不可分离。大脑的社会性是指大脑在本能以外的条件影响下表现出来的一种社会属性。大脑思维能力主要靠后天培养,是在后天学习和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和进化的。相较于生物性而言,人脑的社会性在人的发展中更具有开放性、主导性和建构性的特征。

心理基础是创新思维赖以发生的前提,任何思维活动的进行都要以人相应的心理基础为前提。创新思维也始终蕴藏和渗透着人的各种心理因素,心理因素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和制约着创新思维的发生和发展。而心理因素又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即受到社会环境、社会实践和人的社会关系等影响。可见,创新思维与社会因素、社会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人的社会本质为创新思维的发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现实条件。

四、人的需要是创新思维的诱导条件

人是有追求目标、理想的高级动物,其生活目标远高于动物且不断发展变化。动物进行活动的唯一目的就是活着,可以说动物的全部生活和活动就是为了生存。正如马克思所说:动物的机能——“吃、喝、生殖,至多还有居住、修饰等等”,这就是动物“最后的和唯一的终极目的”[3]44。而人则不同,人进行活动不仅是为了生存,更重要的是要在社会活动中实现自己的需求,从而获得更美好的生活,通过不断地追求和发展使自己生活得更滋润、更幸福。可见,实践活动或物质生产劳动虽然是人类的一般本质和共同本质,但是使其成为人的一般本质的深层原因正是人的需要。人通过自由自觉、有意识的社会实践活动生产和创造出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从而使人的需要在实践中得到满足。在需要得到满足的同时,人在实践中还创造出社会关系,在这一过程中人的社会本质也得以实现。

人是一个生命有机体的存在,是集自然生命、社会生命和精神生命于一体的生命存在物。同人的自然生命存在一样,人的社会生命存在和精神生命存在也需要通过人的实践活动来维持,并在此过程中实现进一步的发展。人和动植物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命存在、满足其生命的需要,都必须从外界摄取足够的物质能量和信息,这便需要充分认识并合理改造客观对象。这种积极认识和改造客观对象的活动就是人的创新实践活动,它构成人类社会历史的基础,是满足人的需要的基本活动。可见,人的创新实践活动离不开人的需要这一内在依据,否则它将会失去活动存在的意义,更不要说人类社会历史的存在和发展。人的需要作为人类活动的内在动力,全面规定着人的生命活动,是人类历史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因。从这一角度来说,需要就是生命,需要的停止就意味着生命的终止。在马克思看来,需要即是人的本性,它是人的生命存在和继续的一种方式。正因为如此,人的一切社会实践活动都要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为目的,人的需要推动着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同时,也正是因为社会生命和精神生命的存在,使得人的需要不再是“囿于粗陋的实际需要的感觉,也只具有有限的意义”[6],而是具有了更加广泛和无限的意义,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以其需要的无限性和广泛性区别于其他一切动物。”[7]

地球上一切有生命的存在物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有需要,但除了人以外的其他物种,它们的需要只是一种本能的、生理的需要,是在物种规定范围内的一种基本生存需要。一般的、基本的需要可以表现和确证一般生命体的存在,动植物生命体的存在只需要一种本能的生存需要便可以得到完全表征。人的需要不仅局限于生存需要,而是有着更为广泛和丰富的特定需要,人的特定需要是人所特有的存在方式的表现和确证。同时,大自然也赋予了人获取丰富的物质资料的无限可能性,从这一角度来看,人本身就具有创新、创造本性。人不仅是对象性存在物,还是能动性存在物,人在追求丰富的物质世界的同时也向往多姿多彩的精神世界。与动物需要的对象相比,人需要的对象更为丰富和多样,人的需要范围更加广泛、层次也更高。动物可以直接从自然界中获取所需要的全部对象,人则无法像动物那样获取全部对象。正如列宁所说:“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8]所以,为了获取需要的对象,人要通过创新实践活动将外界可以满足自身需要的可能性对象转化为现实的存在物。

人的需要与动物的需要之区别不仅表现在需要的内容上,更表现在需要对生命活动的作用上。动物的需要是先天遗传的,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动物只能适应外部环境,动物生命活动的满足也只能完全依赖于外部环境,这就使动物成为了生态环境系统中的一部分。而人的需要不仅受先天遗传的影响,更要在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才能得以形成和实现,它是实践计划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内化和升华。人的需要还规定着创新实践的发展目的和发展方向。人的需要在社会实践中不断产生,又推动社会实践的发展与创新,形成了“实践——人的需要——实践”的循环上升的运动过程。人在实践活动中不断满足自己的需要、不断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和更理想的生活状态,进而推动创新思维活动的展开,以及人类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与创新。可见,人的需要表现和确证了人的存在方式,没有需要的产生和发展就没有人的存在和发展。人的需要是丰富的、广泛的和无限发展的,旧的需要在实践活动中得到满足之后,新的需要又将随之产生。而新的需要又必须通过新的实践方式才能得到满足,也就是要通过创新实践活动得到满足,这就需要创新思维的引领。由此可见,人的需要发展的无限性和广泛性规定了创新思维发展的永无止境。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的需要推动创新思维的丰富和发展,是创新思维得以展开的内在动力,人的需要本性是创新思维发生、发展的诱导条件。

综上所述,创新思维及创新能力都要以马克思主义人学为基础,建立在马克思主义人学基础上的创新思维是中华民族的鲜明禀赋,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是实现民族复兴伟大梦想的思想精髓,也是促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实现我国改革开放伟大社会实践的先导、前提和基础,是推动我国社会进步和全面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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