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黄河法治文化带的实践路径

2023-01-09 06:31刘先辉河南科技大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法治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
中国司法 2022年3期
关键词:普法黄河法治

刘先辉(河南科技大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法治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

黄河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根与魂。用法治方式推进黄河文化带建设,既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讲好‘黄河故事’,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精神力量。”有效保护弘扬黄河文化、更好彰显其时代价值,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推动黄河法治文化发展。

一、建设黄河法治文化带的时代意义

建设黄河法治文化带是文化强国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黄河以百折不挠的磅礴气势塑造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民族品格,是中华民族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根基。”通过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传承和弘扬黄河文化,是坚定中华民族文化自信、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在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中深入挖掘黄河文化的内涵,把握时代需求、适应时代变化,继承黄河文化之精髓,从而为中华文化在新时代绽放光彩提供不竭动力,提升我国综合国力。

建设黄河法治文化带是繁荣文化的内在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通过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关注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新特征、新趋势,加强能够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黄河文化、讴歌中华文化的文艺精品创作。在传播黄河法治文化过程中,优化黄河文化资源配置,推动文化内容、生产技术和呈现形式创新,促进生产方式、消费方式、传播方式更新,释放黄河文化产业活力。

建设黄河法治文化带是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既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历史的见证者,既是历史的‘剧中人’、也是历史的‘剧作者’。脱离人民,脱离生活,文化将失去繁荣发展的现实土壤,就不会有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生命力。”通过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文化观,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国家提供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以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利。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发展机制,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设若干具有标志性的、能够让人民获利、共享美好幸福生活的凝聚民心工程,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建设黄河法治文化带是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可以进一步整合调解、律师、仲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使用效率,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向农村延伸、经费向农村倾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建设黄河法治文化带的实践路径

做好顶层设计,确立黄河法治文化带的发展方向。黄河文化源远流长,黄河流域积淀了丰富多样、异彩纷呈的文化资源。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深入研究黄河文化的内涵和外延,掌握黄河文化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将文化保护成为《黄河保护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黄河文化的法治保护做好铺垫。依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政策要求,建议中央层面制定出台《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规划》,统筹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等功能,对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确立总体目标、实施原则与具体步骤。沿黄各省(自治区)根据规划要求,及时公布本地黄河文化保护目录,打造本省(自治区)“黄河法治文化带”,形成连点成线、以点带面、全面发展的法治文化特色区。

合力统筹推进,促进黄河法治文化带的延伸。黄河流域各类环境要素是黄河文化的重要载体,而各类环境要素具有的经济、生态与其他非经济价值分属不同的职能部门管理,因此在推动建设黄河法治文化带过程中,需要统筹沿黄各省(自治区)、不同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全面考量经济要素、生态要素、文化要素之间的关系。运用法治手段加强沿黄各省(自治区)、不同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合作,统筹保护体制、机制、手段等,把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落到实处。借助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应当立足黄河流域自然条件,以自然禀赋为基础,明确黄河法治文化带保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对全流域文化资源进行通盘考虑,明确黄河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阶段与措施,挖掘、打造体现黄河文化特色的法治文化景观。

深挖法治内涵,营造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的良好环境。沿黄各省(自治区)政府部门依托高等院校、法学会等研究机构与学术团体,将黄河法治文化纳入研究内容,为黄河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坚强理论支撑。主流新闻媒体、电视节目开设黄河法治文化专栏,扩大黄河法治文化影响力。在农村的大型节日活动中把法律知识通俗化、法律规范直观化,增强法治理念的趣味性、立体性,提升沿黄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鼓励文艺工作者创作融入法治因素的文艺作品,让更多人了解黄河法治文化,形成黄河文化与法治文化、民俗文化、道德文化有机融合、共生共长的普法特色品牌。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黄河文化保护执法检查机制,依法打击盗掘、盗窃、非法交易文物等破坏黄河文化的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有序推进黄河法治文化带普法机制实施

构建黄河法治文化带守法机制。第一,补强守法的主客观条件。在主观条件上,培养社会主体黄河法治文化观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着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家法律规范体系,实现本区域内的良法善治。在客观条件上,通过文化立法、文化行政执法与文化司法活动,为黄河法治文化带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二,促进守法机制形成。作为黄河法治文化带的引领者,沿黄各省(自治区)党和政府的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敬畏法律。积极构建本区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法治文化,加强文化道德建设,促进民众对法治文化的信仰,形成全民自觉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完善黄河法治文化带普法机制。第一,建立黄河法治文化带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沿黄各省(自治区)国家机关应当制定本机关黄河法治文化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有序推进本区域、本单位普法任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第二,充分利用制定法律的过程节点开展普法。在涉及黄河沿线省(自治区)关于黄河流域保护和法治文化的法律、法规与规章起草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及时向社会通报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增强社会公众对法律的理解和认知。法律出台后,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社会公众传播法律法规内容。第三,建立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沿黄各省(自治区)司法机关在办理涉黄河流域保护案件时,应当以公开开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充分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沿黄各省(自治区)开展文化行政执法时,文化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结合案情进行释法说理;探索黄河文化保护公益诉讼活动,鼓励沿黄各省(自治区)政府机关及其授权部门开展文化遗产损害赔偿诉讼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展黄河法治文化带“以案释法”活动。

创新黄河法治文化带普法形式。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与相关职能部门主动谋划、创新形式,深入挖掘黄河沿线厚重的历史文化渊源,将法治文化、黄河文化、红色文化、传统文化、民俗文化等有机融合,打造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法治氛围浓厚的黄河法治文化建设精品工程。借助新媒体,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制作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有关短视频、动漫等,传播法律法规知识。组建新媒体普法宣传团队,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整合各方资源力量,让法治宣传教育更加深入人心。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主题公园等普法阵地建设,进一步扩大提升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的宣传覆盖面和渗透力,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与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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