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土地整理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2023-01-11 16:05陈君宜沅江市自然资源局湖南沅江413100
中国房地产业 2022年11期
关键词:耕地用地整理

文/陈君宜 沅江市自然资源局 湖南沅江 413100

引言:

土地整理是我国现阶段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农田基本建设工作,其具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土地整理专项规划等,针对农田、水利、道路、林地、村庄等实施综合性整治,有效调整农村土地关系,优化土地利用结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以此尽可能的增加可用土地面积以及有效耕地面,提高农业生产力。尤其是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土地整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有助于缓解城镇建设用地紧张的局面,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同时有利于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整合耕地资源,有助于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增强。

1、我国土地当前利用现状

土地整理工作开展的现实依据则是土地实际利用情况,根据我国“三调”结果显示,截止到2019年末,全国耕地面积为19.18亿亩,基本达到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标。但在具体利用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影响农业结构调整、生态建设以及资源高效使用等。比如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显示,耕地面积为191792.79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2959.53万亩、林地426188.82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4431.78万亩、园地30257.33万亩等。而在耕地面积中水田:水浇地:旱地=24.55:25.12:50.33.从中发现旱地仍是我国耕地主要类型。而在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分布中,城市用地为7832.78万亩、建制镇用地达7693.96万亩、村庄用地32903.45万亩、采矿用地为3663.66万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865.68万亩。基于该调查结果,村庄用地占总分类用地面积的62.13%。同时对比“二调”结果,在近十年间的地类转换情况中,耕地流向林地、园地面积分别为1.12亿亩和0.63亿亩。其中对于流向园地等农用地中,部分土地的耕作层受到破坏、有的可恢复为耕地,通过实施相应的整理工程,耕地恢复面积可达1.66亿亩[1]。因此为保障我国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实现,兼顾新农村建设与城乡协调发展,则必须要科学合理的制定土地整理计划,以此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2、新农村建设中土地整理的内容

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开展,土地整理作为重要工作之一,应当开展以下内容:

(1)开展耕地质量调查。即先划定土地整理项目区域,全面调查区域内的耕地面积、人均面积等,以此掌握耕地的质量及特点,并有序完善相关登记资料。有利于为农田高产稳产、农业生态高效发展提供基本资料支持。同时也有助于划定低质、低效且不适宜耕种的耕地,通过整理为林地,实现土地利用率提高。

(2)适宜进行农荒地整理。即是基于当地土地调查结果,了解辖区内的土地利用结构、开发潜力等,支持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加强引导,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条件下,做好统一规划、设计,促使土地整理能力得到提升[2]。

(3)高效整治废弃地。在部分地区的新农村建设中,存在大量的废弃地,比如废砖瓦窑、废院场、废沟渠等。并且在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大片的撂荒地。在土地整理工作中需针对废弃地进行调查登记,制定相应的复垦计划和方案吗,严格遵循“谁复垦,谁受益”的原则,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农户自行开展整治。同时依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应开展必要的行政执法工作,以此督促土地整理科学、高效地开展,有效落实复垦责任制。

(4)积极整理农民居住用地。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地区均采用一系列措施推动城镇化发展,比如规模搬迁、小村合并等,从而形成一些空心村等。为提高土地利用效果,需对村内空闲用地进行整理使用,尽量清除居民点内存在的乱搭乱建情况。所以相关人员应当充分了解农村居民点的占地总面积、户均分摊面积、人均用地面积等,并掌握居民点搬迁后的遗留面积,有助于推动空闲土地整理和改造,通过复垦为耕地以实现综合整治[3]。

3、土地整理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3.1 强化耕地保护

通过土地整理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应用,其可发挥重要价值。最为突出的作用则是有利于强化对基层耕地面积的保护,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比如通过土地整理工作,可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同时在新农村建设中开展土地整理,能够进一步增强当地领导干部及人民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树立土地合理利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使现行的耕地保护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并且可有效引导农民实现节约用地,最大限度的避免出现破坏耕作层的行为。

3.2 推进城镇经济发展

基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需与城镇保持同步发展趋势。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则能够增加耕地面积,实行建设用地指标折抵政策,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缓解用地压力,进一步满足现代化经济发展的需求。比如在实践中严格按照分类指导的思路,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基于土地整理工作建立当地耕地后备资源库、补充耕地储备库等,有利于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提供补充耕地指标,切实推动建设项目实施先补后占的目标,再依托建设项目推进新农村的良好建设发展,实现二者协调[4]。

3.3 增加农业效益

由于土地整理能够在根本上改善耕作条件,以此为农业企业、个体种植专业户等提供承包租赁度对象,从而在新耕地上发展优质农业。通过采用科学化种植模式以及产业化经营,可大幅提高土地产出效率。同时经过整理的耕地增加,也能够为农村弱劳动力提供比较可靠的就业机会,进而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3.4 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趋势则是产业化,耕地作为农业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关键要素,经过土地整理后,土地使用权更加集中,能够有效吸引和培育更多的产业化农业企业。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对农村产业结构实施优化调整,并积极引进现代农业技术、改善农民传统思想,培育大批的种植专业户以及农产品相关产业,进一步推动基层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前进,助力新农村建设质量提升。

3.5 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在土地整理工作进行时,主要是将农村地区原有的分散凌乱地块、高低不平地块等,整理形成形状较为规则、面积适度且适合机械化耕种的标准农田。并对具有弯曲无序和宽窄不一的田间小路进行修缮,形成运输便捷的田间道路。另外一方面,经过土地整理还有助于改造废旧水利系统、改善杂乱无章的建筑物布局、复垦废弃地等,促使耕地面积有效增加。除此之外,土地整理还有助于营造防护林、完善农村建设规划,促使村庄环境以及面貌得到改观,促使农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进一步推动新农村建设进程,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条件,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

4、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做好土地管理的策略

4.1 加大宣传力度

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土地整理是一项系统化工程,其仅仅关系到农村、农业以及农民的发展,同时也是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战略性措施。而当前在我国多数基层地区对于土地整理的认识较为缺乏。观念较为淡薄。因此相关人员必须要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土地整理推行力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则是强化社会宣传,由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部门进行联合宣传,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使农村以及企业提高对土地整理作用的认知,形成全社会共识。其次,加强对农民群体的宣传,通过技术下乡、组织学习、讲座、农业大户培训班等,全面宣传土地整理的相关内容。促使农民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充分认识到土地整理的重要性,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推动土地整理项目向前发展。最后,注重宣传耕地保护观念。结合全国土地第三次调查结果,深入基层农村地区宣传《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保证人民群众了解土地资源的有限性,明确在当前时代下耕地保护的意义和紧迫性,以此更好的参与到土地整理工作中,切实提高耕地面积和质量,实现农业生产高效、稳定的目标[5]。

4.2 保证土地整理标准化设计

为有效做好土地整理工作,应当采用标准化设计,以此提高新农村建设实效。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当综合考虑辖区内的自然条件,基于土地规模化、水源条件以及城镇统筹发展规划等,明确土地整理重点区域和需求。比如在针对资源条件相对良好的地区开展土地整理项目,应当坚持高标准建设原则。严格落实《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标准》等科学设计整理工程,保证规划设计具有合理性。并积极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打造适应新农村建设以及现代农业要求的土地整理示范片区。促使土地整理工作成为农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重要基础,进一步增加农业效率和农民收益,有效缓解三农问题,切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4.3 规范土地整理管理

因为土地整理涉及到新农村建设的多个方面,比如其与生态环境、居住点搬迁、城乡统筹发展、农业生产技术、道路交通、农业基础设施等均存在密切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较为明显的复杂性特征。为充分保障土地整理项目发挥良好作用,则应当规范其管理,以此提供坚定保障条件。因此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相关部门及人员必须严格落实规范化管理制度。比如针对土地整理项目实施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投标机制、资金审计制以及合同管理制度等,重点突出项目开展实效,保证各个环节得到有效管控。同时政府部门需要最大限度的争取农民群众的支持,实现全员参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另外,国土资源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审计部门等需要强化联合,针对土地整理项目积极开展审核以及资金检查,比如指定进行工程审核、项目资金审计等,确保项目投资的真实性。并侧重对土地整理项目成果开展验收,保证耕地复垦质量,避免出现土地资源浪费、资金被挤占挪用等不良情况,全面稽查项目实施过程。如发现项目存在严重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而且土地整体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还需注重产业化运作,如尽快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实现土地“三权分离”,进一步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并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制定完善的农业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运用市场化理念实现有限土地资源向当地大型龙头企业、农业公司集中,促使农业土地结构得到优化和调整,加快土地产业化进程。

4.4 确保充足的资金支持

土地整理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必须保证资金的合理落实,以达到预期效果。结合当前我国的现实情况,目前可实施的资金筹集途径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其是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需上缴30%到中央财政、70%留给当地政府,用于耕地开发;土地出让收入,依据我国现行的土地调控规定,土地出让总价应按照足额安排支付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等,其余资金主要用于土地开发等;耕地开垦费,基于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对耕地占用需缴纳相应的开垦费,用于新土地整理;适当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作为土地整理的启动资金;按照“谁整理,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吸纳社会资金。或者实行政府投资为主、农民投资为辅,实现多渠道投入,为土地整理项目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

结语:

综上所述,土地整理在当前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具有重要作用,有助于增加耕地面积、补充建设用地,尽量维持占补平衡。同时对于农村自身发展而言,有利于优化城乡建设布局、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对建设新农村具有积极意义。为此在今后发展进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我国土地资源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乡发展规划等,有效开展土地整理工作,推动有效的土地资源发挥最大化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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