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庆利
(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江苏 南京 210013)
在百年中国歌剧的创演实践中,对歌剧命名始终难以取得共识,这里既有因文化差异所产生的宏观划分法,亦存有歌剧本体上的不同认知理路。这些均与分类有关,抛开歌剧演出海报上的具体宣传不论,仅从学术研究角度也断难将歌剧分类简单弃之。
分类学存在的要义不仅在于研究的需要,还在于对概念的精准使用,进而在学术阐释中达成逻辑自洽。因为:
万物皆知识,我们的认知则是知识的组合与分类,人类历史的演进,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看作人类认识自身和外部世界共同推进的过程,分类不仅区分了知识的新与旧、知识内部的等级框架,更在划分过程中塑造了不同时空内部的认知方式与思维特质。[1]
由此可见,合理分类便显得尤为重要。当下中国歌剧创作如火如荼,对各种作品的冠名也不尽相同,如冠以“中国歌剧”“中国大歌剧”“中国民族歌剧”等等。能否建立一套与研究对象相对应的概念及分类体系是研究的基础,也是前提。因为,概念不清且混用的现象不仅遮蔽了一般观众对歌剧本体的认知视野,也给相关理论研究带来了叙述上的障碍。故此,有必要运用相关理论对歌剧这一体裁进行学理分析,消解概念使用上的混乱,进而厘清不同歌剧种类具有怎样的形式特征,哲学上“家族相似”理论似乎可为歌剧分类提供另一种视角。
西方哲学家对“家族相似”理论做过各种阐释,且形成一套理论系统,并为国内哲学界广为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