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孙桂英,张丽
早在1986年版《土地管理法》中指出“国家支持与鼓励土地进行整治”的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迅速推动了我国土地整治的进程,加快了我国土地整治的步伐,其发展历程主要包含了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具有较为鲜明的特征,主要表现为:第一阶段,土地整治重点关注耕地数量的增加;第二阶段,土地整治重点关注基本农田的建设与保护,耕地的数量与耕地的质量要并排前进;第三阶段,开始关注土地整治的类型,并融入了生态发展理念,对于生态建设有所关注;第四阶段,土地整治开始提倡要对农村的人文进行保护,保护乡愁,从而推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打造“山、水、林”等生命共同体,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2019年,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全国范围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践过程中,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生态空间布局不够合理、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逐渐成为项目探讨的重点,也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作为土地利用优化调整的平台,以往的土地整治往往更加重视对于耕地数量与污染源的整治,而对于生态建设的规划与生态功能的提升方面缺少重视。因此,在后续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我们要加强这方面的探讨与分析,进而提升整治的成效。
在早期,我国就提出了关于开展“建设生态省”的决定,并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推动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美丽乡村的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