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乡村振兴中的社会风险及应对策略研究

2023-02-05 22:43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23年6期
关键词:农村居民环境治理农民

张 斐 男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边疆发展研究所,哈尔滨 150028)

自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来,各地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个方面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不仅进一步细化了对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同时提升了我们对于农业农村工作的认识。2023年10月27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会议强调“推动东北振兴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可见,乡村振兴与东北振兴已经成为国家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东北地区作为国家重要的粮食主产区,肩负着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加快东北地区乡村振兴步伐,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因此,笔者以2017-2022年对东北地区H省农业农村发展的实地调查为经验材料,发现东北地区虽然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从社会风险的角度对东北地区乡村振兴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困境进行分析,将有助于未来一个时期乡村振兴的有效开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

一、乡村发展中的社会风险研究

社会风险是当代社会科学理论家关于现代性的反思而形成的极为重要的一种理论范式。关于社会风险的认识存在两种基本的理论范式,其一是以贝克和吉登斯等为代表的结构主义范式,认为社会风险源于制度、社会结构等客观事实;其二是以道格拉斯为代表的建构主义范式,认为社会风险是一种文化主导的感知[1]。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及时认识、理解社会风险对减少发展阻力、推进现代化进程具有积极意义。尤其在乡村发展过程中,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有学者关注了乡村发展中的社会风险问题。20世纪80年代至2005年,关于乡村发展的社会风险研究主要集中在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两个方面。费孝通认为,改革开放以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对于推进中国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具有积极意义,而乡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许多问题。还有学者分析自然因素所造成的农村风险,具有生产和生活两个层次[2]。除此之外,还有20世纪80年代后期兴起的乡镇企业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对农村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危害,有学者敏锐地观察到生态环境风险已经出现[3]。

2005-2016年,乡村自然风险大大下降,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经济风险、社会风险变得突出。有学者从经济风险视角探讨了优化农村产业发展的金融环境的有效途径[4]。有学者提出了加强和创新基础社会治理的问题,认为必须认真分析农村干群关系,创新农村多元化社会治理格局[5]。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开启了中国乡村发展的新篇章。2017年至今,乡村发展的社会风险研究更加多元和深入,包括产业经济发展、基础治理创新、民生和文化发展等多个领域问题。有的学者提出,当前乡村建设的重点应是为农民提供基本生产和生活秩序的保底[6];有的学者从巩固基层政权降低治理风险的角度提出农民自治的动力和机制问题[7],还有学者从文化振兴的角度提出了以文化消费引导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思路[8]。

综合来看,关于乡村发展的社会风险研究具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是具有很强的学术延续性,二是与不同阶段的社会背景密切相关。这也决定了乡村发展的社会风险研究必然是一个具有学术传统的整体性研究,同时必须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背景不断地予以充实。笔者于2018-2022年,连续对H省四个脱贫县和一个地级市的农业农村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其中四个脱贫县原属于大兴安岭南麓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业农村的发展状况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所选地级市是H省垦区与地方合作发展的典型,农业农村发展也具有一定的领先性。笔者主要采用定性研究的方法,2018-2019年主要针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调研,2020-2022年则对乡村振兴中的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工作进行了调研。总体上看,在乡村振兴过程中H省的主要实践是多方面的,包括农业现代化改造、乡村工业振兴、扶贫开发、人居环境工程、乡村文化振兴、农村社会治理、农业人口收入等,与之相对应的有可能出现“产业升级风险、生态恶化风险、文化滞后风险、治理低效风险、返贫风险”。对此,笔者从社会风险的视角分析了乡村振兴中的风险类型,并尝试提出应对策略,以期对现实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参考。

二、东北地区乡村振兴中的社会风险

(一)乡村产业发展风险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部分农村地区存在产业项目前期论证不够和市场调研不足的问题,上马的多数是短平项目,在产业带动上,缺少龙头企业和品牌引领,产品附加值不高且形不成规模;在项目选择上,存在跟风复制和产业单一等情况,在多数农产品买方市场的情况下,过多的同质化项目很可能面临市场垮塌的风险。

首先,产业类型同质化。不同县域在充分运用自然资源禀赋的基础上,通过几个产业齐头并进地发展多轮驱动是科学合理的,但临近县域几大产业不同程度地存在同质化问题。一方面,周边县市发展基础、发展环境和资源禀赋高度类似,整片推进的过程中很容易形成产业类型的同质化现象;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急于发展经济,对市场的把控有时未必灵敏准确,容易种下“同质低价”等相关风险的种子。调研组走访的几个乡镇在产业发展上有程度不一的同质化现象,并有进一步增加扩大的趋势,如种植业中的杂粮、黑豆、甜玉米等产业,畜禽养殖业中的大鹅、绵羊等产业,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产业发展趋同的问题。这种分散的小规模经营很难形成产业集聚,无法获得规模效应红利。从而造成了H省部分农村地区产业规模较小,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规模效应无法形成的现状。

其次,产业链条低端化。在对产业情况的调研中,笔者发现一些地区企业发展缓慢、资源有限,仅仅停留在原材料输出的阶段,初级产品附加值不高,深加工更少,产业链条呈现“有产品无产业”的状况。产业链条低端化的情况在脱贫攻坚时期的扶贫项目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参与产业扶贫的政府部门和帮扶企业虽有帮扶,也为贫困户带来了较好的收益,但由于主客观原因很难涉及对贫困户的长远规划,这实际上是“撒芝麻盐”,不能长远脱贫,更难形成产业化发展。

最后,利益联结松散化。调研发现,在脱贫攻坚时期形成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利益联结机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订单保护型,即龙头企业以订单合同约定的价格收购贫困户的农产品;二是合作服务型,即龙头企业开始介入到贫困户的生产过程中。在这两种合作形式下,龙头企业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广大贫困户加入,贫困户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也得到了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不仅有效地调动了生产积极性,而且增加了收入。但一旦脱离扶贫政策,企业与农户之间是否还能够维持互惠共赢的利益关系,也是乡村产业发展面临的风险之一。

(二)乡村环境治理风险

首先,居民环保意愿低,环境治理社会基础不牢。居民的环境意识和环境行为是环境治理的社会基础,但目前东北地区农村居民环境治理意愿还比较低,主要有主客观两个方面的原因。从主观层面来看,农村居民缺乏环境治理的相关知识,同时,环境保护意识薄弱。从客观条件来看,部分乡村地区空心化严重,农民流动性大,导致农村居民改善生活环境的积极性较低。随着农民进城务工的潮流,农村居民以各种形式转入城市生活,部分居民已经逐渐放弃了在农村的居所,因此,在需要人人参与,甚至个人出一部分资金进行环境治理的问题上心存疑虑和抗拒。在调研走访的过程中,多位基层工作人员反映过相类似的问题,即农村人口流失严重,部分农村常住户大幅度减少。在一些农村家庭中,很多中青年劳力在农耕时节耕种土地,农闲时进城务工,甚至还有一些家庭把土地租赁出去,出于子女教育、个人发展等原因直接搬迁进城,留在农村的老年人也随着年纪渐长逐渐丧失劳动能力搬去城里子女家中居住。因此,在这样人口流动频繁的农村地区,农民对于改善农村环境的热情不高。

其次,农村治理机制陈旧,生态环境治理创新不足。农村环境治理机制陈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农村环境治理中,农民对政策认可度较低。在调研的乡村中,“卫生公约”“村规民约”完全由乡镇干部、村干部制定,再分发至农民手中,整个过程缺少对农民态度、意见的考虑,因此,农民往往缺少认同感,其约束力也就十分有限。二是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方式方法效果较差。虽然有各级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对乡镇企业、环保部门都有较明确的规定,却缺少针对农村居民破坏环境行为的惩处措施,面对农民行为导致的环境问题以及农民之间的环境纠纷,村干部只能进行简单协调,“只能靠劝,靠做工作”,基层环境治理工作处在无奈和尴尬的境地。

最后,环境治理投入少,地区间资源投入差异显著。一是农村环境治理设施存在较为明显的地区性差异,从调研的乡村来看,靠近县市的村屯环境治理效果和基础设施更好,而距离城市较远的地区在资源配备上缺少财政支持,在道路、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上明显欠缺。二是农村环境治理人力资源显著不足。目前,所调研的几处村屯主要是村干部兼职环境整治组织机构人员,由村干部号召几名农民参与环境治理,或是给予少量的劳务补偿或是完全指派任务没有补偿,其结果是一方面环境治理人员缺少专业性,另一方面很难形成可持续的环境治理机制。三是环境治理的技术还不成熟,城乡环境污染治理水平有待提升。比如,水稻振捣提浆技术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秸秆问题,但还不够成熟,人工振捣到土壤中的秸秆由于温度的原因,短时期内不能完全腐烂还田,对水稻种植仍有影响。

(三)乡村文化滞后风险

首先,公共文化式微,乡村文化传统面临失传。在现代化进程中,乡村传统文化受到冲击,许多传统节日中的群体性文娱活动已经少之又少,乡村传统文化面临断代危机。农村居民自发地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农村居民追求更高的精神文化生活的体现。在笔者所走访的农村地区出现了两种情况,一种是必须依靠村委会、农村合作社等组织开展活动,使用激励、奖励的机制促使农民积极参与;另一种则组织涣散,由于人口外流、缺少经济支持等原因,很少组织集体活动,农民对村庄事务的参与度低。一方面,这是部分农村“空心化”的必然结果,随着人口流失,农村传统文化无人传承;另一方面,在现代化和全球化的背景下,文化入侵越发严重,文化趋同现象越发明显,使得农村地区逐渐丧失了对传统文化的坚持。

其次,乡村文化生活单一,居民自我提升意识不足。农村家庭拥有的“私性文化资源”日渐丰富,比如有线电视、无线网络、手机等设备已经进入了普通农户家庭,与这些文化资源相对应的,农村居民观看电视节目、手机浏览信息、网络社交等内容,丰富了农民的日常娱乐生活。但同时,笔者也注意到,一些低级趣味的娱乐内容也在农村居民的生活中扩散,居民在自我提升、自我实现等方面并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展现。比如,笔者在走访中看到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能够熟练地使用手机、互联网,但大部分选择看短视频、微信聊天等娱乐方式,而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工具进行农业信息查询、市场信息查询、学习农业知识等功能还没有被认识和使用。

最后,城乡文化不同,价值观差异影响社会融合。由于历史原因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形成了城市和乡村在多重领域中二元对立的情况。在文化领域,城市明显优于农村,这种差距甚至超过了经济收入方面的差距,与城市的繁荣和文化的先进相比,农村的贫穷和文化的落后越发明显。在几处调查的农村地区,笔者都发现,经济水平允许的农民家庭多以在城市购买一处住宅为荣,希望有朝一日成为城市居民。而在城市中,一些城乡接合部的失地农民,在住进了城市的高楼大厦后,表现出来的生活习惯和文化素养仍然与城市居民格格不入。城乡居民的社会文化价值观的差距趋于扩大,思想的鸿沟难以填平,在城乡融合逐步加快的今天,城乡居民都面临着一定的心理和情绪上的压力。

(四)乡村基层治理风险

基层治理是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一环,事关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生产发展。在调研中,笔者发现目前农村基层治理面临三方面的问题,可能会对基层治理的持续和稳定产生负面影响。

首先,人口流失,基层治理面临“空心化”。在对乡村进行调研中,笔者发现,乡村的贫困与人口空心化互为因果。一方面乡村“因穷而空”,改革开放后,在市场化和城镇化的过程中,农村居民在经济理性的驱动下选择“出走”进城。随着农村打工经济的持续发展,尤其是大量青壮年的不断外流,乡村开始出现了人口空心化现象,农村生产建设主体和社会治理主体严重缺失和弱化;同时乡村“越空越穷”,人口空心化加剧了乡村贫困锁定状态。进城务工确实增加了农民收入,但长期来看,不仅形成了农村居民收入对打工经济的严重路径依赖,而且变相加剧了城镇对农村的资源抽取。从笔者对多个乡村的考察来看,外出务工的农民除修建房屋之外,几乎没有在本村投资,农民的打工收入仍以消费或储蓄的形式被转移到了城镇。

其次,农村、农民自治难实现,基层治理面临“虚化”。一是大部分青壮年居民进城务工,直接导致了民主选举工作难以开展,农村“两委”换届面临着“谁选谁”的窘境;二是就民主决策而言,涉及农民利益的事项应该采纳多数人的意见,但是大多数农民不能常驻农村,难以实现意见的有效集中;三是外出务工的农村居民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很难真正参与到村级事务及其管理中来,基层治理中的居民参与难以兑现。调研发现,在农村人口空心化背景下,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使农村精英大量流失,“谁来选举”和“选举谁”的难题并存。目前,很多村庄的基层治理面临村干部年龄偏大,合适的后备人选严重匮乏的问题。基层治理要求居民具备一定的自治能力,但事实是一般年富力强、文化水平相对较高的农民大都外流,使得留守老人和妇女逐渐构成了农民自治的主体,但留守群体在身体、文化等方面素质普遍较低,农民自治因此面临着自治力量不足及弱化的窘境。

(五)乡村返贫风险

首先,由于政策性转移收入占比大,部分乡村面临较大的返贫风险。从调研情况来看,近1/3的脱贫人口在脱贫后两年内人均年纯收入徘徊在3500~4500元之间,国标退出标准是年人均纯收入3146元,省标退出标准是年人均纯收入3743元,由于农村群众的收入相对不稳定,一些收入略高于标准的“边缘户”一旦遇到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收入就可能直线下降,返贫风险较高。从调研数据来看,脱贫人口的收入构成中政策性转移收入占比约为45%,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超过130%,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占比低,后续发展能力不足。

其次,部分农村居民对产业发展等政策知晓率低,主观意愿和内生动力弱。从调查数据来看,38%的脱贫人口对“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后,给予扶贫政策延续”这一政策不太了解或完全不了解,政策红利的释放遇阻。从调研情况看,脱贫群体部分是老龄人口或失去劳动能力的人,还有一部分有一定劳动能力但缺少脱贫动力,脱贫攻坚战结束后,如何使这部分群众参与到乡村振兴之中显得任重而道远。

最后,在资源配置方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还需要二次校准。从调研情况来看,2018年以前一些贫困县的减贫行为与资源配置的机制调整局限于“路径依赖”,忽视了政府配置的财政扶贫资源与市场配置的社会扶贫资源的机制衔接,大规模精准扶贫工作结束之后,在乡村振兴的新发展时期,政策边际效应缩减,资源配置方面需要新的政策、机制与乡村振兴战略相匹配。

三、东北地区乡村振兴过程中应对社会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以产业发展引领农业经营体系创新,激发农民创业热情

第一,破解主导产业不强的瓶颈。一是加快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充分分析H省农村地区资源优势、产业发展现状、环境容量、市场空间、产业带动能力和覆盖面,在此基础上,选择适合当地发展的特色产业,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做大做强一两个主导产业。在具备主导产业带动的基础上,再发掘产业链的延伸和拓展作用。为取得脱贫实效,产生示范带头作用,一方面要注重产业基地建设,另一方面也要注重农产品深加工,同时注重品牌市场的开拓。二是促进产业体系的形成。在产业发展形成一定规模后,要继续优化产业结构,建构“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体系,尤其在脱贫攻坚中强化产业支撑。三是壮大扶强产业龙头。产业发展离不开龙头带动,没有龙头就没有市场、没有价值链。应培育壮大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途径,带动贫困家庭增收。

第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方面,可以通过租赁、兼并、重组、股份合作、私营独资等多种形式,培育并且壮大县域新型经营主体。以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提高产业扶贫经济实体的总体规模。同时,通过以产权为纽带的股份化合作,鼓励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合作社开展互助合作;在土地使用上,出台相应政策支持龙头企业租赁、承包集体土地,确保最大限度地提升农村土地资源的效益;支持龙头企业进行多行业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其市场竞争力。持续推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向科技要产量,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政策扶持水平,培育、扶持科技型龙头企业参与扶贫项目;建立健全技术服务推广与培训体系,全面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重点培养县域农村特色产业示范带头人以及科技种植养殖能手,通过农村精英带动更多乡村种植户提升种植水平。

第三,扶持“城归”群体,激发农民创业热情。从城市打工群体回归农村这一现象,能够看到农民仍然保有浓厚的乡土情结,并且在一定政策条件下,愿意归乡创业,这也是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一个契机。利用好这一契机,充分发挥返乡创业的“城归”群体的作用发展农村经济。一是要构建“城归”创业、参与精准扶贫的外部环境。外部环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创业实践所需的硬环境,二是地方政府行政软环境,良好的创业外部环境是“城归”创业的基础。当前,一些农村地区道路比较顺畅,但一些贫困地区依然交通闭塞、信息不畅,资源难以被充分挖掘利用并流通起来是制约农民创业的主要因素。要持续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尤其对水电、通信设施、道路的规划,改造通信基站以及建设交通道路等来全面夯实基础设施,降低农民创业的额外成本,吸引更多的“城归”创业。二是构建“城归”创业的考核评估体系。推进“城归”返乡创业的一大目的是农村地区通过创业增加收入防止返贫。因此,要以是否实现农村农民增收为主要标准来落实“城归”创业与城乡融合发展。三是实现返乡“城归”的创业示范作用。农民工创业成功需要政府部门对“城归”创业者予以高度重视,在资金、人才、项目、政策等方面满足其创业需求,在项目选择、资源供给、信息梳理、物流运输等多方面予以相应的支持和扶助。同时,“城归”创业者也应当担负起推动乡村振兴的社会责任,带动乡村经济发展。四是加大“城归”创业宣传引导。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媒体在重大节日期间宣传创业的政策环境、资源优势、创业知识等方面内容,宣传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成功典型,总结推广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成功经验,为返乡“城归”就业创业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以治理机制创新夯实环境治理社会基础,优化农村环保工作

第一,增强农民环境治理主体意识。一是通过“乡规民约”等外部约束增强农民环境治理主体意识。针对环境政策暂时无法关涉环境治理细节的情况,可以借助“村规民约”的形式进行补充。促进乡村居民自我认同、家园认同,完善其环保意识。同时,借助村内种养“能人”、技术“能人”等乡村精英的带动作用,督促农民形成自身作为环境治理主体的责任意识。二是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环境治理主体意识。一方面要宣传环境意识教育,另一方面还要重点宣传环境知识教育,使农民更加深入、具体地了解环境污染对自身的负面影响。可以以村党支部为主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乡村文化,尝试广播、展板等宣传形式,尝试“党建+环保”“农业知识+环保”等多种方式,也可以适当加入奖惩机制,评选“环保模范户”“院落整洁先锋”等等,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提高农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构建“参与型”环境治理机制。一是通过双向出资的方式引导农民参与环境治理。经验表明,农民适当出资,由少到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强其参与意识。在乡村地区,可以通过农民少量出资、地方政府补贴的方式,筹集一部分环境治理资金,根据各地情况制定标准,资金用于购买分类垃圾箱、垃圾清运车等设备,从清理沟渠、院落、道路等涉及村容村貌的环境治理开始,逐渐扩展到污水处理、厕所革命、畜牧养殖等方面,由简入繁,引导农民关注环境治理、参与环境治理。二是增加农村基层管理者和农民的共同决策权。一方面,在农民出资的情况下,在制定环境治理方面的“乡规民约”、环境治理方案等方面,基层管理者要与农民共同协商讨论、共同决策,建立合理的沟通决策机制;另一方面,要减少或减轻自上而下、层层分解的考核措施,使基层管理者获得更为宽松的工作环境,根据乡村实际情况更加有效地运用各级政府提供的资金技术,在环境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能动作用。

第三,借助外部力量统筹分配资源。一是在通过“项目制”工作模式和其他乡村治理工作为环境治理争取更多资源。一方面,要充分利用“项目制”资源,通过此类“项目制”环境治理模式,农村环境治理可以获得相对充裕的资金技术支持;另一方面,在乡村治理的其他领域逐渐渗透环境治理理念,比如通过打造“垃圾分类+扶贫帮困”等具有环境治理理念的乡村治理工作模式,结合其他工作的资源和平台共同带动乡村环境治理。二是借助社会组织充实农村环境治理人力资源。一方面,由浅入深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能力,比如从宣传教育入手,逐渐培育技术性、组织性更强的环境治理社会组织;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力量,将其作为协调者和引导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帮助农村管理者、普通农民、养殖户、乡镇企业等多方参与者,建立多元化的社区治理机制。

(三)以文化创新带动乡村发展,提升农村居民整体素质

第一,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产业。乡村振兴的目的之一就是在保持农村乡土文化的同时提高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从调研组走访的村庄来看,开发以乡村文化特色为主打的田园旅游、手工艺制品、绿色食品、民风民俗表演相结合的农村旅游资源,是很多乡村的选择。比如,笔者调研的一个乡村建立了“桃花源”综合旅游度假村,发展乡村旅游,每年有近六个月的时间能够为46人提供工作岗位,为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当地经济发挥了作用。但乡村旅游仍然处在初级阶段,需要进一步摸索积极可行的方案和路子。一是要坚持市场导向,把乡村旅游真正纳入到市场经济体系中,避免“帮扶”思想,才能使乡村旅游步入可持续发展的正轨;二是要下大力气寻找当地特色,从文化产业着手,坚持以文化创新引领旅游产业资源,提高乡村旅游的品质;三是打造乡村旅游业、手工艺创意产业、田园生态综合产业及民俗展演产业、互联网品牌农业等综合产业模式,不断满足市场化和农村产业化发展的时代要求。

第二,多种方式提高农村居民文化水平。乡村文化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应用多种方式将其融入农村居民的生活中,进而提高农村居民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质。一是在农村社区建设图书室、车载图书流动站,为不同年龄段、不同需求的农村居民提供图书和资料,促进农村居民,尤其是新生代农民人格的全面发展;二是通过举办图书会、农业知识培训班等形式,逐步创建农村地区系统性培训机制,将培训的内容、形式规范化、机制化,联合大中专院校、研究与培训机构,创新培训方式,结合网络社会的特点,开展网络教育,通过新媒体平台--微课堂、网络课堂等形式,满足农民,尤其是新生代农民的学习需求。最后,还要在培训的同时,设置相应的考核制度,为考核合格者颁发证书, 提高新生代农民学习的热情和成就感,使培训真正为农村居民所用。

第三,将现代化理念融入农村生活方式。结合生态文明、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造等工作的推进,积极塑造农村农民新风貌,将现代化思想意识植入农民的新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之中。要建立符合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绿色生活方式。一是借助农村人居环境改造等工作推进之机,同时紧抓与之相对应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居民的现代化后物质主义价值观的培育;二是通过宣传手段,建立奖惩措施,规范农村居民言语行为,对于破坏村居环境等不文明的行为现象给予惩戒,通过村规民约构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氛围。发动全体农村居民共同参与,抵制不文明行为,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的氛围。

(四)以多种方式吸引、充实农村人口,打好基层治理基础

第一,多手段吸引农民返乡。针对农村“空心化”、基层治理难突破的问题,调研组在调研走访中发现,很多进城务工的农民由于文化水平较低、年龄偏大,特别是40岁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有着比较强烈的返乡意愿,他们与新一代农民工不同,对于城市生活并不适应,城市中较高的消费也让他们难以接受,这部分农村居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愿意返回农村。因此,笔者建议:一是通过政策引导,支持农村居民返乡创业,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在农村居民返乡创业、就近择业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增强农村居民返乡积极性;二是通过就近原则,在当地发展较好的产业中为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居民提供就业岗位;三是支持、鼓励、引导农村居民通过创新经营主体,发展集体经济,在农村内部寻找合作共赢的机遇。

第二,美化村居,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山清水秀的优美生态环境是乡村固有特色,要想留住农民、吸引游客,首先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方便农村居民与外界沟通,完善乡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使农民能够将特色产品销往各地,同时也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条件。二是要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吸引农民返乡并留在乡村的重要因素,在资源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应从合理规划村居入手,以人口数量、村与村之间的距离等因素为标准,合理规划卫生医疗、教育设施等资源,整合力量提高标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第三,完善对农民选举的监督。保障农民选举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需要严格高效的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协调运用法律法规和监督等手段与方法,应对和防范农民选举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规范农民选举行为,确保基层治理的合法性。一是要加强基于规则的监管,对选举前、选举中和选举后进行持续跟踪监督,将候选人、政府选举指导工作组和农民换届领导工作组纳入监督范围,监督候选人的竞选行为,遏制贿选行为,进而提升村委会的行动能力,规范县乡政府的行为,重点监督换届选举期间县乡政府的权力运行,减少县乡政府对村委会换届选举活动的干预,保障农民的自治权和民主选举权。二是加强农民自治组织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农民对选举的监管作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新媒体平台等方式,为农村居民提供发表意见、宣泄情绪的出口。

(五)以政策供给为核心坚持多措并举,在“后扶贫时代”持续关注贫困问题

第一,优化政策供给,持续关注重点群体,防止返贫情况的发生。针对脱贫人口有可能在“后脱贫时代”再次陷入返贫风险,笔者建议从优化政策供给出发,以政策调整为核心多措并举,降低贫富差距再次拉开的风险。一是重新核实贫困的标准,精准识别具有返贫风险的居民,收入标准和支出标准相结合,运用收入、消费、资产、健康、教育等多维贫困指标来识别防贫返贫对象。先按照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划定监测范围,再根据其存在的疾病、灾害、子女就学等返贫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实施精准防贫措施。二是通过保障性措施降低农村居民生活成本,在医疗保障方面,参照健康扶贫政策划定的支出项目、报销条件,对因病住院的“边缘户”、低收入家庭,经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合规自付医疗支出费用较高、影响正常生活的,超出部分可实施医疗特别救助;在教育方面,参照教育扶贫政策对家庭有公办全日制高中或大中专院校就读学生的防贫对象,按规定享受相关资助政策后,超出部分可实施教育特别救助,大专院校也可以通过奖学金、助学金等方式对低收入家庭学生予以帮助。三是加强扶贫部门、民政部门和统计部门之间合作,建立统一的贫困人口识别系统和瞄准机制,运用医疗、教育支出等识别数据,为第三方机构参与扶贫开发提供有效借鉴;充分利用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数据平台系统,增加精准防贫模块,建立健全信息化网络体系,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信息联通,行业部门间互联共享,为精准防贫工作提供支撑。

第二,强化宣传引导激发内生动力。在笔者调研的部分农村地区,依然存在“等靠要”等问题,虽然整体脱贫,但农村居民进一步提高生活水平、提高家庭收入的意愿不强,严重影响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因此,调研组建议通过多种宣传引导形式,提高农村居民主动发展经济的内生动力。一是突出政策宣传,通过广播、宣传板、入户调查等方式让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二是通过各种群众性活动,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比如,笔者在调研中看到一些社工组织融入乡村建设中,为当地农民开展多样化服务,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使居民的凝聚力和获得感显著提高。

第三,持续关注贫困问题。虽然我国已经取得了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但贫困问题是一个相对的且持续变化的问题,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还不能完全消除贫富差距,因此,必须对贫困问题持续关注。一是针对非贫困低收入户划定预警监测线。即对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不享受扶贫政策,但家庭收入较低、贫困发生风险较高的农户,特别是非建档立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家庭,划定预警监测线,以“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为参考,参照贫困人口识别程序、方法,建立防贫台账。二是针对非持续稳定脱贫户划定防贫保障线。即对已脱贫但脱贫成果不稳定、持续稳定增收能力不强的脱贫户,划定防贫保障线,纳入防贫台账重点监测。此外,对遭受自然灾害造成收入骤减、家庭突遭重大变故造成支出骤增等情况的农户,参照以上情况纳入防贫台账监测范围。

整体来看,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东北地区农业农村建设既面临诸多挑战也获得了发展机遇。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两个领域的社会风险,争取做到在产业发展方面由“增值”向“创新”迈进,在生态建设方面由“治理污染”向“绿色发展”迈进,在农村环境方面由“整齐”向“高质”迈进,在基层治理方面由“保稳”向“高效”迈进,在生活水平方面由“小康型”向“消费型”不断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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