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围猎”型官员的腐败心理防治之策

2023-03-11 03:47罗亮张婷
廉政瞭望 2023年2期
关键词:廉政腐败官员

罗亮 张婷

腐败心理是个人需求与现实环境相悖时产生的对抗心态,在“被围猎”的大环境之下,官员极易产生从众、侥幸、对抗等腐败心理,将其腐败行为进行自我合理化调适,从而引发心理结构的整体质变,因此,加强官员在“被围猎”困境下的腐败心理防治刻不容缓。在官员陷入“被围猎”困境之时,需多方发力,构建起包含心理治理、廉政教育、权力监督、惩戒处罚、社会风气建设五方面在内的多维立体防治路径体系,提升官员干部对腐败心理的免疫力及抵抗力,长鸣拒腐防变警钟,争当新时代好干部。

创建全覆盖心理管理体系,肃清腐败心理之“源”

建立心理评估机制,开展个性化心理调适。首先,通过心理评估机制对官员进行初步管理。在招录之前,对应征者进行心理测试,考察其人格品行,将其心理健康状况记录在其心理档案之中。在录用之后,将官员的心理考察纳入日常的考核之中,定期评估,在发现思想防线松动后,对产生问题的官员进行心理追踪,严重的则进行心理治疗,以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其次,还应开展具有针对性、个性化的心理调适。根据官员的个人背景及性格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一对一”心理调适,给予每位官员科学的防腐建议。结合现代心理学的方式,通过心理沟通缓解官员心理压力,进行全覆盖的心理调适教育,使其保持昂扬的精神面貌和健康的从政心态。

重视官员情绪管理,增加廉洁心理正能量。首先,重视官员的自我情绪管理,鼓励官员加强自我情绪调控。发挥正面情绪的积极鼓舞作用,使官员提防周遭不良情绪的腐蚀,严防“心理感染”的发生。通过心理再教育来提升官员的自我情绪管控能力,克服失衡心理、补偿心理、攀比心理等心理问题,避免官员将腐败涉入进行自我合理化。当官员面临突发事件时,及时给予人文关怀和心理支持,维持其心态平衡,避免腐败心理的萌生。其次,引导官员用科学辩证的眼光看待问题,以合理合规的情绪处理问题。审慎分析权力大小、利益得失等敏感话题,平衡自身的心理预期,强化公共责任,增强政治认同,增加内心廉洁正能量,提高心理调节力。

搭建全方位廉政教育体制,剪除腐败心理之“芽”

重视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官员“拒围防猎”能力。首先,加强廉政心理教育,培养官员健全人格,内化公共服务精神。在廉政心理教育的过程当中,利用新理念、新技术来加强心理倡廉的宣传力度,展开全方位的廉政心理建设,将其与精神锤炼、意志磨砺、服务社会紧密结合。通过心理教育使官员时刻牢记廉洁自律原则,自觉抑制各种不良腐败心理。其次,加强廉洁警示教育,促进心理耻感的形成。对腐败案例进行无情揭露与深刻剖析,利用伦理批判以及价值导向从心理层面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使官员时刻保持清醒。最后,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前瞻性,以坚实的廉政教育基础来固化理想信念,增强官员“拒围防猎”的能力。

强化廉政价值共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念。首先,强化廉政价值共识,拓宽廉政价值的认同途径。通过廉政资源共享、廉政文化共育、廉洁文明共建,消除“被围猎”环境下所谓的“被动腐败”心理,抓住“关键少数”,强力惩治心理越轨的典型,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树立良好党风政风。筑牢防腐的“心理墙”,警惕官员腐败认知趋同化,成为腐败的参与者和制造者。其次,要抑制各种腐败心理的侵蚀,引导官员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将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融入政绩观的教育当中去,切忌盲目攀比追赶、心存侥幸逾越雷池。要求官员宏观上把握全局,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在微观上创造出经得起群众和历史考验的政绩,做好德才兼备的表率。

打造全流程权力监督机制,建好心理防腐之“网”

前移行政监督关口,补齐前端治理制度短板。首先,将监督重点转移到事前预防之上,防范腐败心理滋生蔓延。“惩防并举,注意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表明预防与惩治同等重要。前移行政监督关口就是将重点从事后追责监督前移到事前及事中监督,有效地扼杀腐败心理,消除“破窗效应”。其次,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治腐败心理法规,补齐制度短板,提升廉政制度震慑力。目前我国的后端惩处机制较为成熟,但事后追责削弱了治理效果,因此,需要重点加强防腐制度的前瞻性、主动性。结合腐败心理演化机制,制定更为健全的廉政法制,预防潜在的腐败心理,约束已有的腐败心理,做好前期的防治监督工作,以化解层出不穷的犯罪风险。

多方监督渠道契合,共同提升廉政监督合力。首先,优化发展多种监督方式,增强多方监督渠道的契合。利用巡视解决监督盲区与监督距离的问题,做好监督的再監督工作。强化民主监督实效,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的制度化渠道。增强社会监督的力量,认真听取采纳群众的有效建议。加大舆论监督与涉腐舆情引导,使舆论监督成为抑制腐败心理的一大利器。其次,多渠道监督相互配合,聚力打出反腐“组合拳”。加强纪检监察与审计监督的相互配合,同时加强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与民主监督之间的配合衔接,最后再利用社会性监督来加强外部约束力,为程序性监督查缺补漏。各种监督共同发力,使官员远离心理禁区,防止泥潭深陷。

强化全链条长效惩处机制,亮出心理防腐之“剑”

健全腐败惩治制度,保持高压反腐不动摇。首先,优化升级执纪惩处机制,遏制新的腐败犯罪心理出现。对于已经出现的腐败行为,通过严惩的方式消除犯罪分子心中的腐败认知,同时对已有腐败意向但未付诸行动的人利用外界的刺激信号对其心理进行威慑教育。建立带病提拔干部的“倒查”机制,严惩“边腐边升”“腐而不败”的逆淘汰涉案人员,以强化震慑作用。其次,坚持高压反腐态势不动摇,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完善公务员问责制度,实现对于监督者的再监督,打击腐败心理,使腐败分子及时收敛、收手。高扬利剑,正本清源,堵住腐败心理滋生的各项渠道,推动心理问题积弊清仓到底,防止“心理感染”恶化。

加大隐性腐败打击力度,增加腐败成本支出。首先,扩大行贿犯罪的内涵及外延,加大对隐性行贿的惩处力度。加快界定好隐性腐败的范围与级别,按照程度的严重性制定不同的处罚标准,使广大官员产生畏惧心理,自觉远离隐性腐败。当隐性腐败不再隐性,人情文化遮掩下变质的交往关系也就得到了匡正。其次,提高腐败参与成本,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心理。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改变行贿者主动投案可从宽处理的机制,提高腐败参与成本。扭转司法实践中的惩戒失衡现象,增加实权干部的犯罪成本,对其腐败心理加以重击。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政治性、经济性、社会性处罚,以重罚遏制腐败心理,使潜在腐败分子“望腐止步”。

探索全领域社会生态建设,斩断腐败心理之“链”

清除“官本位”意识,禁止权力随意入侵社会。首先,清除“官本位”的沉重积习,打击特权等级观念。扭转官员“身在腐中不知腐”的意识,破除官员腐败“共生圈”以及默认的“潜规则”,匡正社会以及官场对于官员腐败极为纵容的人情风气。净化社会生态,树立正确信仰,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意向,清除腐败认知的侥幸心理。其次,明确政治领域与社会领域,严禁政治权力随意入侵社会范围。建立权力负面清单,打击官员以权力寻租、企业以金钱开路、公器沦为私产等肆意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平等自由观念,批判“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腐败思想,肃清腐败心理在社会上的流毒,营造良好的政治社会生态。

自觉净化“朋友圈”,厘清界定政商交往界限。首先,官员干部应依法规范自身工作行为,自觉净化“朋友圈”,防止人情交往成为沦陷溃点。对于自身的亲友圈要定期进行检查审视,引导亲友端正认知,准确识别他人真实意图,避免亲友借权敛财或充当“保护伞”角色。私人感情的维系不能依托于公权力的利益输送,官员应明确自身定位,将私人感情与工作严格分离。其次,官员应简化自身社会关系,打造干净健康的社交关系网络,时刻注意与商人的交往边界。官员必须守住纪律“红线”,警惕不法商人“设套”,收窄政商交往界限,根除官商勾结症结。严把“亲”“清”关系边界,匡正“以利猎权”的潜规则,清除“羡腐寻租”的不端心理。

(作者单位: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猜你喜欢
廉政腐败官员
党的廉政思想“听得懂”
“群体失语”需要警惕——“为官不言”也是腐败
廉政之歌
明朝初期的廉政教科书
腐败,往往由细微处开始……
官员在线
官员在线
官员在线
国外警察腐败控制与启示
种好“责任田” 不越廉政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