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道发
(安庆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安庆 246133)
宪法是依法执政的关键,是依法治国的根本,是依法行政的核心。习近平反复要强调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1]3并将其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重点抓好的工作之一。要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迫切需要转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尤其是要树立以宪法思维为核心内容的法治思维。思维方式的转变不是一朝一夕、轻而易举就能实现的。宪法思维也是这样。宪法思维的养成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速成的,而是要依靠长时间、多层次、宽领域的宪法教育。宪法教育是引导人们树立宪法思维的根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围绕宪法教育的意义、对象和方式方法等各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和精辟的阐释,构成了体系严谨、逻辑严密、内涵丰富的宪法教育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宪法教育,反复强调宪法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2016年12月,习近平指出:“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2]2018年1月,习近平指出:“宪法宣传教育是法治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1]205这两次讲话都是从法治建设的角度明确了宪法教育的意义,从“重要任务”到“基础性工作”,也充分体现了习近平对宪法教育意义认识的不断深化。2018年2月,习近平再次强调:“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