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教融合背景下辽宁省青少年体育发展困境和应对策略

2023-03-23 06:38
少年体育训练 2023年5期
关键词:体教辽宁省青少年

刘 爽

(沈阳体育学院体育教育学院,辽宁 沈阳 110102)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体育的讲话为思想引领,阐释《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代体育、教育、健康等多领域服务青少年发展的政策指引。将新时代的体教融合定义为: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首要目的,在设计、布局、协同、推进、实施等方面进行系统协调。

辽宁省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下发的《意见》,并根据辽宁省实际情况决定整合教育、体育资源,强化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要求全面加强辽宁省学校体育工作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并实现教育和体育工作深度融合。辽宁省党委和政府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遵循“一体化设计和推进”的原则,制定出预计到 2025 年,各所学校要以发展足球、篮球、排球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要求每名学生至少掌握2项运动项目,学生的体质健康要成倍数上升,并创建“一校一品”或“一校多品”的学校发展新模式。在新时期深化体教融合,不仅是指体育与教育的融合,更是指在理念、目标、资源、手段等方面,以大局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以系统为基础,以促进中国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目标的全面发展。

1 体教融合背景下辽宁省青少年体育发展困境

1.1 思想融合困境

《意见》出台后,辽宁省体育局和教育厅针对辽宁省的现状进行对照整改并出台意见,但由于我省一直是体育大省,在体教结合时代取得过不少的优异成绩,也总结了不少的经验,比如:“传统项目进校园”“运动训练专业单招”“体育冬夏令营”等。所以体教融合的新理念还没有真正被重视起来,究其原因,是发展理念的缺失和创新理念不够。

近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体育总局不断整改和下发关于开展青少年学校体育工作的要义,但依然未见起色。在育人质量上,多数教育工作者和家长们的统一观念就是智力教育,“升学率”成为家长判断学校优劣的唯一依据。如此以往,所谓的“质量评价”,逐渐成为“以考试高分为主”,不仅和教育理念背道而驰还扭曲了教育质量的观念,更让青少年在学校远离了体育活动。

体教融合的制度创新,加快了学校体育工作机制改革与创新理念的转变。目前,辽宁省市级体校逐渐萎缩,各市学校无法承担体校的体育工作,师资、赛制等资源无法相互协调整合,导致学校没有高水平体育教师,训练不科学、不专业,同样也不能实现学校成立规范化的社团、校队,代表学校去参加市、校级别的比赛,甚至不能引入一些青少年俱乐部联合办学或吸引到优质的社会资源成立高水平的队伍参加更高级别的联赛。在学校开展体育工作时,学校开设课程内容较少、练习方法及手段较单一、运动强度不够、师资力量不雄厚等,这让学生很难对体育课程产生浓厚的兴趣。可见辽宁省在具体实际操作上,政府和学校缺乏规范性的管理制度的理念,缺失在体教融合背景下学校体育课融入后备人才培养的创新理念。

1.2 目标融合困境

体育系统和教育系统两个部门的管理体制和目标各不相同,“体教结合”期间,两个系统不但没能较好地结合反而各自为政越演越烈,国家为了更好推进体育事业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两者必须相互依托、相互依存,为推进辽宁省青少年健康成长共同努力达成目标融合。

辽宁省在深化体教融合的过程中与总局目标达成一致,都是为了培养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但因体制影响,在体育系统里的学生忙于训练而荒废了学业,导致基础教育薄弱。各级各类的体校文化课难以受到重视,省级专业队忙于出成绩,短于文化教育,有的地方虽然挂牌和联合办学,但只注重文凭不注重文化,文化课形同虚设,那些文化课和技能不够突出的运动员,退役后无去处,是直接影响青少年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种种迹象表明学、训、校三者是不能有效地融合,彻底打破了体育与教育的平衡发展。

1.3 资源融合困境

长期以来,辽宁省的体育和教育部门都各负其责有各自的运行管理机制,两方部门滞碍导致不能够资源充分融合,长此以往竞技体育和学校体育工作还是由体育部门和教育系统各负其责、互不干涉,可见资源不能共享的问题依然存在。

通过对辽宁省多地走访与调研发现,青少年运动员的学习与训练矛盾仍然存在,其影响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优秀运动员退役后不能从事教育方面的工作,个人安置机制不完善;再者辽宁省体育和教育系统赛事是分开承办的,参加体育系统承办赛事,运动员必须要经过辽宁省地级市体育局向省体育总局注册备案才有资格参加,但现在放开政策的只有乒乓球和羽毛球两个项目,其他项目还是墨守成规;业余赛事(低级别)不允许注册运动员参加,这样一来很难提高业余赛事的竞赛水平。辽宁省在体教融合的政策引导下寻求新的改变和创新理念,但尚未形成“资源融合”的多元化、一体化,依旧存在体育与教育的资源流通不畅,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不能相互共享,这些问题的存在还要归根于政府的资源融合组织未形成政策制定、方向主导、人力财力和监督评价等方面的体系。

1.4 措施融合困境

在《意见》指引下,辽宁省为有效推进体教融合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创了“训练营+竞赛”和建立办学机制的体教融合新模式,将体育测试纳入中考改革内容,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但一系列新措施、新模式的实施并未达到预期效果。

提到“后备人才培养”就会想起“学训矛盾”“出口不畅”“进口不旺”等诸多在“体教结合”时期就一直存在的问题。而“体教融合”时期则出现了“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单一”;选材路径封闭、训练方法不科学;退役运动员没有社会保障等问题。究其原因,体育和教育的体制机制各不相同,资源不能共享,辽宁省还停留在“三级训练”体系,学校体育想参与既没政策又没资源,运动队中专业教练普遍文化水平较低,学校体育教师技术水平不够,从而出现了进不来出不去的现象,导致后备人才培养受阻,退役运动员没有去处不能妥善安排,再就业制度不完善。完善辽宁省青少年体育一体化体制机制发展不平衡问题,列出现阶段符合体育创新、促进青少年身体素质的规划方案,努力从政策、制度、机制的有效衔接上做出有利于长远发展的创新举措。

2020年,云南省首个大刀阔斧将体育中考的分数提升至满分,此举动意味着体育中考改革已经来临。从此杜绝“轻体育重文化”的思想观念,避免学生进入应试教育,加重文化课负担。辽宁省目前还出现等级赋分和一科多考的不良现象,学校可自行来采取“调节”学生的成绩。各校之间形成联盟,帮助成绩较好的学生通过等级考试来获得加分为此取得更好的成绩,帮助低分成绩的学生获得高分。辽宁省在入校考试前要掌握各校的招生标准、考试计划和评价标准,真正做到从上到下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从内到外的严格管理和监督,才能避免走过场,帮助体育考试成为撬动体教融合背景下体育制度改革融入教育考试的杠杆。

2 体教融合背景下辽宁省青少年体育发展困境的应对策略

2.1 以政府出台政策为先导,提高不同利益主体的包容性

近些年,辽宁省的教育和体育两个部门已经联合对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育赛事等方面作出了创新性的改革,但在政策理念层面缺乏深度融合的核心观念,要想推动体教融合向纵深发展,需要全社会担负起共同责任,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要形成合力,必须时刻和政府政策指导思想保持一致并与时俱进。第一,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观。体教结合地提出,是因为体育锻炼能够通过生理神经、认知调节、社会适应和健康干预等相关因素影响学生的文化学习,体育锻炼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塑造具有保护作用。现如今“健康第一、全面发展”应该是辽宁省教育和体育共同努力的政策导向,也应成为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塑造个性的实践指南。第二,确立学校体育的中心地位。学校体育是推动青少年体育发展的重要途径,辽宁省要通过学校力量培养青少年在体育锻炼中发展兴趣爱好,强健体魄,健全人格,历练意志。进一步解决在校期间开设课程不足、评价机制不畅、监督体系不全等实际问题,必须将大力推动辽宁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开展为抓手,确立发展学校体育的核心位置。第三,健全清单式的责任落实机制。政府职能部门要全面落实并且大力发展辽宁省青少年体育工作,从职责划分、时间期限、落实情况、机制运行顺畅和完善程度作为清单式责任标准,并将重要任务职责细致分配,大到各地方部门,小到学校或社会体育组织,确保在政策执行期间的精细化管理。

2.2 以开展学校体育为关键,提高各方利益主体的自觉意识

在新时代下,辽宁省把开展学校体育作为体育和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学校体育应发挥其独特作用,响应体教融合的战略部署大力推动青少年体育拓展学校、社会及家庭资源的需求规模。第一,构建多元化校园治理体系。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机制尚不健全的现象在我国是常态化,教育治理要求政府向学校分权,扩大与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辽宁省要想切实有效地推进各地方学校体育的发展,在学校内部需要“二次分权”,把政府下放给学校的权力进一步下放给教师、学生、家长等主体,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实行分权共治。第二,学校助力体校改革。“学训矛盾”是体教结合时期遗留的问题,时过境迁体教融合时代国家倡导依托学校培养后备人才力量,促进体校与中小学合作、联合创办冬夏令营的模式从而丰富体校多元功能并提高文化教育水平。辽宁省应借助体育局力量聘请优秀退役运动员来提高学校体育工作,不仅保证师资水平能力更合理有效地利用体育场馆,真正实现“资源对接”的理念和发挥体校的作用。第三,建立教会、勤练、常赛的衔接和融合体系。竞赛作为体育发展的杠杆,赛事具有引导、激励和评价的功能。

2.3 以发展社会组织为支撑,提高不同利益主体的能动性

学校体育是长期持久、日益完善的体系,不仅是学校里开设的一门课程,更多是家校社不可割舍的联系,学校体育作为中坚力量,社会(社区)应积极协助学校和家长长效地推动青少年体育发展。第一,协同组织机制。在“融合时代”的背景下,要对优质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为青少年的健康发展和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的多元化培养开辟一条新的道路。辽宁省应推行场地设施共享策略,将大型体育场馆可以接纳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作为综合评价体系,将青少年进场费实行免费或低收费作为政策依据,解决场地保障问题。与此同时,以运动项目选拔规则、训练条件、普及程度的差异为基础,发现、培养并输送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的机构和组织呈现出多元化。因此,鼓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形成从训练、提高、比赛到输送人才的一条龙模式来发展青少年后备人才的培养。第二,引导竞技体育资源面向全民健身;用竞技体育的优势资源来弥补群众体育资源的不足,打破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隔阂,建立一个多层次、多结构、多地域的体育赛事体系,建立一个从业余到职业的业余运动员水平标准体系,以及一个业余竞赛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体育需求。第三,动员体育明星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利用明星效应组织体育明星参加社区活动,通过讲解亲身经历,吸引更多青少年参与推广全民健身,同时,开展以家庭为单位和明星同台竞技,并设定不同赛事目标等级,让更多体育爱好者参与进来。

2.4 以提高家庭体育观念为切入点,增强各利益主体的创造性

在体教融合时代下,青少年体育活动应是一个完整的运行体系,学校体育和社会体育的开展离不开家庭背后的支持,可见三者是密不可分、相互关联的,应坚持以家庭体育为基础,改变众多家长对体育的偏颇观念,让家长共同融入其中从而提高体育运动的认知程度。第一,提高家庭对青少年健康的观念。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虽然重要,但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品德完善、情感发展等方面,却处于被忽视和遮蔽的地位。辽宁省可将其转变成一种发展青少年的手段,拓展“以体育智、以体育心、以体育人”的多元健康成长理念,让家长对体育重新认识并坚信体育和教育两者是密不可分的。第二,家庭体育教育是基础核心。家庭体育教育是指为家庭成员提供与体育相关的教育内容,包括体育文化的影响和体育赛事的学习。家庭体育教育在促进青少年社会化和人格形成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辽宁省要把家庭体育教育作为基础,家庭是作为影响青少年体育锻炼最强的环境因素,家庭中的体育理念和体育氛围直接影响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的观念和态度,因此,家庭体育必须受到重视。第三,充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和居家锻炼等形式。辽宁省大部分社区并没有配备足够的锻炼器材、场地设施以及业主活动中心,家庭体育场地资源相对匮乏,分布不均,短期内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应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3 结语

在深化青少年体育发展改革的大趋势下,从“体教结合”到“体教融合”过程,必然引起青少年体育发展方式的改革来与之呼应。近些年辽宁省无论从文件落实到具体实施,还是从竞赛改革到体育教学模式改革都是借鉴以往辉煌的历史经验,但从《意见》八项政策领域分析,辽宁省也只对其中的学校体育、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高水平运动队、社会体育组织尝试地做一些改革,因此产生了思想、目标、资源、措施四方面融合的困境。为此,辽宁省体教融合想要持续性发展还需根据我省出台的政策逐步创新推进,其核心就是在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完善各利益相关者的激励机制,不断地探索、总结、创新、推进,不断地突破藩篱,才能真正实现体教融合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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